“請你們快跟我來,”他邊說邊快速回到前屋,屍體已被抬走,空氣也清新了許多。“就站在那兒吧。”
他在靴子上劃著一根火柴,舉起來照著牆壁。
“看看這個!”他驕傲地說。
我在前麵已經說過凶宅裏有些地方的牆紙已經剝落下來。大家借著火柴燃起的微光,注視著雷彌瑞德指著的地方。牆角上,貼牆紙大部分剝落,露出裏麵粗糙的黃色粉牆。牆上有一個用鮮血潦草寫成的字:
瑞契(RACHE)
“對此你們有什麼看法呢?”雷彌瑞德像戲紅團老板誇耀自己的節目一樣嚷道,“誰也沒有看到這個吧,因為剛才檢查的時候,它恰巧處在屋裏最黑暗的地方。誰也沒有想到需要到那裏檢查檢查。這是凶手蘸著自己的血寫的,牆上還有血往下流的痕跡呢!這可以斷定死者不要自殺。為什麼會把字寫在這兒呢?讓我來告訴你們吧,看壁爐架上那段蠟燭,如果把它點著了,這兒就是最亮的地方了。”
“這個又能說明什麼呢?”格雷格森輕蔑地說。
“這說明寫字的人要寫一個女人的名字,那就是‘瑞切兒’(Rachel),但由於某種原因,沒有寫完。我敢保證,等案情水落石出的時候,肯定會有一個名叫‘瑞切兒’的女人與此案有關。你可以嘲笑我,福爾摩斯先生,但盡管你斷案如神,記住,薑還是老的辣。”
我的同伴聽他說完以後,不禁放聲大笑,因此惹火了這個小個子。福爾摩斯連忙說:“真對不起!你確實是第一個發現這個字的人,而且正如你說的,這個字的確是昨天晚上慘案中在場的一個人寫的。現在,我還沒有檢查過這間屋子,如果你們同意,我現在就開始檢查一下。”
他邊說邊掏出一個卷尺和一個圓形放大鏡。他拿著這兩樣工具,不聲不響地檢查起來,時而站住腳,時而跪下來,有一次甚至趴在了地上。他全神貫注地工作著,仿佛完全忘記了我們身邊的人。他一會兒在自言自語,一會兒高興地叫一聲,一會兒又低低地哼一聲,有時吹起口哨,有時又像是有所發現、受到鼓舞似地叫上一聲,有時又搖頭歎息。我注視著他,情不自禁地想起訓練有素的獵犬來回奔跑,焦急地低聲吠叫著,直到它嗅出獵物的蹤跡才罷休的樣子。他足足檢查了二十多分鍾,極為仔細地丈量了一些我根本就沒有看出來的痕跡之間的距離,有時還用卷尺測量牆壁。小心翼翼地從地板上的一處地方抓起了一小撮灰色的粉末,裝進了一個信封裏。最後,他用放大鏡檢查牆壁上的血字,非常仔細地察看了每一個字母。做完這一切之後,他顯得非常滿意,收起皮尺和放大鏡,把它們放進口袋。
他笑著說:“人們常說‘天才’就是有吃苦耐勞的本領。這個定義很不恰當,不過用在偵探這一行倒是很確切。”
格雷格森和雷彌瑞德一直帶著非常好奇而又有些鄙視的神情注視著他們這位業餘同行的行動。他們顯然沒有能領會我已經意識到的一點——福爾摩斯每個細小的動作都有明確的目的。
“先生,你對此怎麼看?”他倆不約而同地問道。
我的同伴說:“如果我出麵幫助你們,就會奪走你們兩位的功勞。你們現在進行得很順利,如果讓別人來插一杠,豈不可惜?”他的話中帶著強烈的諷刺意味。他接著又說:“如果你們把偵查的情況隨時告訴我,我願盡力相助。現在我想和發現這具屍體的警察談一談。能告訴我他的名字和住址嗎?”
雷彌瑞德看了看他的記事本,說:“他叫約翰·蘭斯,現在已經下班了。你可以在肯寧頓公園路的奧德利大院46號找到他。”
福爾摩斯把地址記了下來。
“走吧,醫生,我們去找他。”然後,他又轉過頭去對兩位偵探說:“我可以告訴你們一點有關案子的情況,也許對你們破案有用。這是一起凶殺案,凶手是個男人,身高六英尺,正當壯年。同他的身材比,他的腳小了一些。他穿著一雙粗皮方頭靴子,抽印度方頭雪茄。他是和被害人坐同一輛四輪馬車來的,那匹馬有三隻舊蹄鐵,隻有右前蹄的蹄鐵是新的。凶手可能臉色赤紅,右手的指甲很長。這隻是幾點跡象,但也許對你們破案有用。”
雷彌瑞德和格雷格森相視一笑,臉上各帶著懷疑的神情。
“如果這個人是被謀殺的,那麼他是怎麼死的呢?”雷彌瑞德問。
“被毒死的。”歇洛克·福爾摩斯簡潔地答了一句便大步向外走去,但在門口又站住腳補充道:“還有一件事,雷彌瑞德。‘拉契’是德語‘複仇’的意思,所以不要浪費時間去尋找什麼‘瑞切爾’小姐。”
福爾摩斯說完同我轉身離去,留下那兩位各懷心事的偵探不知所措地站在那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