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申報的內容
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納稅義務之後,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期限,如實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納稅人在納稅期內沒有應納稅款的,以及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稅申報。
盡管扣繳義務人不是納稅人,扣繳義務也不是納稅義務,但實際上扣繳義務人是間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如果扣繳義務人不履行這種義務,那麼它就要直接承擔納稅義務,因此,扣繳義務人也必須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內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以及稅務機關根據實際需要要求扣繳義務人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
(1)納稅申報的內容。
納稅申報的內容主要明確在各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內,還有的部分是隨納稅申報表附報的財務報表和有關納稅資料。
《稅收征管法》及其細則對納稅申報的內容做了明確規定:“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的納稅申報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申報的主要內容包括:稅種、稅目,應納稅項目或者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項目,計稅依據,扣除項目及標準,適用稅率或者單位稅額,應退稅項目及稅額、應減免稅項目及稅額,應納稅額或者應代扣、代收稅額,稅款所屬期限延期繳納稅款欠稅、滯納金等”。
(2)納稅申報報送的資料。
納稅人辦理納稅申報時,應當如實填寫納稅申報表,並根據不同情況相應報送下列有關證件資料:
①財務報表及其說明材料。
②與納稅有關的合同、協議書及憑證。
③稅控裝置的電子報稅資料。
④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及異地完稅憑證。
⑤境內或者境外公證機構出具的有關證明文件。
⑥稅務機關規定應當報送的其他有關證件、資料。
扣繳義務人辦理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時,應當如實填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表,並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合法憑證以及稅務機關規定的有關證件、資料。
根據上述規定納稅人在申報期內不論有無收入都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如實填寫適用稅種的納稅申報表,並附報有關資料。享受減、免稅優惠的納稅人,其減免稅期納稅申報表的填寫要分為兩部分進行填報,一是按正常納稅年度進行填報,並據以計算應納稅額;二是按其享受稅收優惠的待遇,依據稅收優惠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例91”王某向某醫藥公司轉讓專有技術使用權,雙方簽訂的技術合同中規定,技術轉讓費為24000元,培訓費為3000元,圖紙資料費為600元,寫出該醫藥公司營業稅申報的內容及有關資料。
營業稅納稅申報的內容。
◆應填報代扣代繳營業稅申報表,內容包括:
稅目: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額:27600元;稅率:5%;本期應納營業稅額:1380元。
◆應隨申報表同時報送雙方簽訂的技術合同。
2.納稅申報的方式
申報方式認定是指傳統的上門申報開單之外的特定申報方式的認定,一般都涉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某種協議。主要包括上門申報、網上電子申報、繳稅一卡通(屬於簡易申報),還包括郵寄申報、電話申報、微機申報、合並申報、非正常申報等其他申報方式。
(1)上門申報。
業務描述:納稅人攜帶《地方稅費申報表》以及與地方稅費申報相關的資料於規定期限之前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中心辦理地方稅費申報事項。
適用對象:全體納稅人。
業務內容:該申報方式為納稅人固有的最基礎申報方式,無需申請辦理。
(2)網上電子申報認定及管理。
業務描述:納稅人提交《關於申請采用“網上辦稅”及“電子繳稅”的聲明》,由稅務機關為納稅人設立網上申報用戶號,納稅人可以通過當地稅務局網站進行網絡電子申報以及其他網上涉稅事項申請。
適用對象:適用非電子申報戶,但已采用“繳稅一卡通”納稅申報方式的用戶及非正常戶、注銷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