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不朽之源(2 / 3)

除了第一個理論之外,第2和第3個理論都可能正確,但兩者皆有各自的強點和弱點。

概括來說,由於靈與魂在人活著或死後,都緊密地聯合在一起,所以靈與魂這兩個非物質的部分,常被視為一個單位,與體相對。例如舊約主要是把人分成兩方麵來看,即“內在的靈魂”與“外在的身體”。

此外,由於靈與魂都是指人內在非物質的部分,所以靈經常用作魂的同義詞,兩者可交替使用.而相信中文聖經(和合本)譯者基於這點,便常把魂譯成“靈魂,或把靈譯成“靈魂,甚至把靈譯作“魂”。

民間學說。

靈魂類似於中國人所說的魂魄,可以被分作“魂”和“魄”兩部份,魂主精神,而魄主身形,並有“三魂七魄”之說。傳統上認為,當一個人受到驚嚇,可能會使魂魄離開身體,若不好好處理的話,人就會步向死亡。因此,當有人因驚嚇而癡傻沈昏之時,民間會舉行一種特別的“招魂”儀式,閩南與台灣民間信仰則稱作收驚,意圖使昏迷或癡呆的人恢複神智、起死回生。

希臘哲學將人類的生命力區分為兩個層麵,一意思是氣、水汽、呼吸。在拉丁語中,後來被譯為精神。這類似於中國所說的氣。

另一個層麵,古希臘文類似於中國所說的神,或是魂。古希臘文的動詞形態,意思為吹涼,或是吹,它意指的是帶來生命的呼吸,是人類與動物得到生命的原則,意譯為肉體。

在荷馬史詩中,古希臘文被用來稱呼人死後的鬼魂。從品達開始,古希臘文被用來指稱人類之中不朽的部份。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靈魂是單純不能加以分解的,有生命和自發性,是精神世界的、理性的、純粹的,因他有追求世界的欲望,而墮落到地上,被圈入於肉體中,注定要經過一個淨化的階段,靈魂是會輪回轉世。其後的新柏拉圖主義都有對靈魂作描述。他的學生亞裏士多德的著作中曾將靈魂與心理學一同討論。

亞裏士多德將《論靈魂》列為“第二哲學”的範疇。對靈魂的定義,亞裏士多德認為靈魂是形式,肉體隻是質料,靈魂才是實體。靈魂分為三個部分,有理性、感覺和營養的機能。及後來諾斯替主義的靈魂觀念,完成了日後西方民間信仰中靈魂的基本概念。

靈與魂的細微區別。

1、體是對“物質世界”的知覺。體是以五大感官(視覺,聽覺,味覺,嗅覺,觸覺)來意識周圍的物質世界。

2、魂是對“己或自我”的知覺。魂是指思想或情感的層麵,發揮理性或感性的功能。借著魂,人能感覺,能思考理解,能有意誌作決定。

3、靈是對“神或靈界”的知覺。靈是與神或靈界溝通的層麵。人有靈,所以能與靈界相通,能向神禱告敬拜,也會想到死後靈魂的問題。

另類觀點1、靈魂是一種精神體,它具有意誌,這決定了它的存在和去處。

2、人的精神力越強大,肉體死後精神體在世間停留的時間就越長,即人所共知的靈魂或鬼魄。相反,精神力越弱,靈魂則消散得越快,甚至連靈魂都沒有形成。

3、靈魂出竅:本體有意識卻不能動彈,靈魂可以遊離卻沒有思維。合體的瞬間,麻木而且無力。

4、存在就是真理,靈魂也是一種物質,唯心論與唯物論,隻是不同的證實途徑,唯心論是從宏觀方麵來推理它的存在,唯物論是從微觀來證實它的存在。有推理才能有證實。

靈魂的宗教意義:靈魂具有重要的宗教意義,不同的宗教對人死亡後靈魂去向解釋不同。

死後靈魂就會煙消雲散;死後永生,到未來某個特定時刻可以複活,例如古埃及。

死後生命,相信死後會再次輪回,進入新生的人或生物體內,例如印度教和佛教。

佛教的靈魂觀。

佛教基本上是否定靈魂。佛教的創始者釋迦牟尼否定靈魂存在,而因果關係所聯係的是記憶,不是靈魂。佛教各派對靈魂的看法是不一致的。

在佛教傳入中國時,由於中國人重視先靈,因而使得中國佛教發展靈魂觀念。通俗之佛教的喪禮中,一般會誦經超度以引導亡靈早登極樂西方,這明顯是肯定靈魂觀念之做法。

道教的元神說。

除了魂魄說以外,中國的道教的許多派別都認為,人的靈魂是一種擁有意識的特殊物質,並稱之為“元神”、又叫作“內丹”。這種元神有陰陽之分,而經過修煉,使人變為純陽,就可以控製靈魂進出肉體。他們稱之為“元神出竅”。

基督教的靈魂說。

原始基督教將靈魂分作“靈”和“魂”兩部份:“魂”是血肉的,所有生物都有的;“靈”(即生命力)則是來自上天的,隻有人類才擁有。因此,西方人有“人類是萬物之靈”之說。

《聖經》的原文用詞“魂”顯示,是沒有將身體和“魂”加以劃分,而且描述“魂”是會死亡的。

傳統認為靈魂乃是不滅的,最終會到天堂或地獄。因受古希臘哲學新柏拉圖主義的思想影響,今天一般的基督教信仰中,將人劃分為兩部分-靈魂與身體,在生之時是不分離的。

根據《聖經》的描述,巳死信徒的身體會改變,與得榮耀的耶穌的身體相似。

中世紀最廣泛的觀點認為靈魂是上帝所創造的,上帝為每一個新身體創造一個靈魂。這想法受到改革宗傳統和加爾文宗等支持。另一個觀點認為個人的靈魂承自父母,這受到一些基督教教父和天主教派別所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