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章 產科患者的精神障礙及幹預(1 / 2)

一、產科患者的精神障礙

向精神科醫師申請會診的婦產科患者的精神障礙主要是指產科患者的精神障礙,尤其是與生育有關的精神障礙;而婦科患者的精神障礙主要是與月經相關的情緒障礙,一般程度輕微,大多由婦科醫師處理,很少經精神科會診,故本章從略。本章主要介紹產科患者與生育相關精神障礙。生育相關精神障礙是指婦女生育前後或生育過程中出現的精神症狀或精神障礙,這一段時期包括妊娠、分娩及分娩後的一段時期。

一般說,除更年期外,從妊娠到分娩是女性內分泌係統發生劇烈變化的時期,也是女性社會心理活動變化較大的時期。從精神醫學角度看,也可說是女性精神障礙的高發時期。McNeil認為女性分娩後3個月內精神障礙的發生率較正常時期高出約10餘倍,特別是既往有精神障礙史者會呈現出很高的複發率。下麵就產科患者常見的一些精神障礙分述如下:

(一)心境障礙

無論妊娠期還是產後,心境障礙均是發生率最高的一種精神障礙。妊娠初期最顯著的變化是情緒變化。例如,當初孕婦女得知已受孕時,會因她人的妊娠苦惱或難產而引起恐懼與焦慮。曾有妊娠經曆的女性也會聯想到既往妊娠時的各種不適感而產生不快。但隨著孕期的延長,胎動的感受會使心境逐漸平複而直麵現實。妊娠晚期也可出現對分娩時疼痛、新生兒素質、有無畸形而發生預期性焦慮。而產後據估計高達80%的婦女會出現一種被稱之為“產後情緒不良”(babyblues)的綜合征。這是一種程度相對較輕、自限性情緒問題,表現為哭泣、情緒不穩定、焦慮不安、失眠、食欲缺乏、易激動等。通常產後3天發生,1周內緩解。其原因被認為是分娩後腎上腺功能下降有關,但未發現確切的激素危險因子。

(二)產後(產褥期)抑鬱症

產後抑鬱症被包括在廣義的產後精神病範疇內,是指在產後數周內呈現出明顯的抑鬱症狀或典型的重性抑鬱發作。發病率隨研究者對產褥期時間界定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比較一致的觀點認為約占全部產婦的13%,初產時曾發生者在以後再分娩時複發率達30%。主要臨床表現為流淚、悲傷、情緒不穩定、罪惡感、厭食、疲勞感、食欲缺乏、失眠、應付嬰兒不當等,個別患者甚至出現強烈的自殺觀念和自殺行為,在臨床會診中偶見自殺成功者,需引起家屬及醫務人員的高度重視。產後抑鬱症患者中,往往會出現殺嬰觀念。Jennings等(1999)研究發現存在想傷害新生兒念頭的抑鬱症患者占所有產後抑鬱症的40%,並認為產生該念頭的產婦往往給新生兒的發育帶來不良影響,易導致嬰兒長期的認知與情緒發育不良及社會適應性障礙。妊娠初期曾有過抑鬱症狀,產後初期又顯示出焦慮、抑鬱的現象時,應高度警惕產褥期抑鬱症的發生。部分產後抑鬱症係分娩後一段時間精神活動正常而滯後發病者,常與產後情緒不良有關。本症發生的危險因素包括社會心理應激、不良生活事件、婚姻不和、既往和家族心境障礙史等。由於產後抑鬱症在複發、自殺、遺傳等方麵都明顯低於其他情感性障礙,因此目前多認為產後抑鬱症受生活事件影響較大。有報告認為孕前具有重大生活事件影響的女性在產褥期易發生抑鬱症。

(三)產後(產褥期)精神病

狹義的產後精神病是指在產後某一時期急起出現的精神病性症狀。然而,究竟是首發?還是複發?迄今臨床尚難以區別。而且根據其症狀特點及病程等,是否應列為一個獨立疾病單元也多有爭議。Pfuhlmann(1998)認為,產後重性精神病中約有半數以上符合循環性精神病的診斷標準,然而實際上相當多一部分患者為精神分裂症,還有許多產後精神病患者出現一些類似急性腦器質性綜合征的症狀,如意識模糊、注意力渙散,甚至譫妄狀態。典型的產褥期精神病多在產後2~3天急性發病,病程可持續數月,尤以初產婦多見。一般認為,發病率為產婦的0.1%~0.2%曾在妊娠期出現精神障礙者約70%在產褥期複發,而且較少發現心理社會因素的影響。初產、家族史陽性或個人既往精神疾病史是產後精神病發生的危險因素。因分娩使內分泌係統發生劇烈變化,引起多巴胺受體敏感性增強從而出現精神症狀是目前解釋產後精神病的主要觀點。

(四)妊娠相關的精神障礙

1.假性妊娠。假性妊娠首先由希臘的希波克拉底描述,是一種懷孕的虛假信念。患者實際上並未懷孕但仍認為已經妊娠,並且出現妊娠反應的客觀症狀和體征,包括惡心、嘔吐、腹部隆起(但沒有臍外翻)、月經量減少、閉經、胎動感、乳房增大和內分泌、宮頸增大和在預期分娩的日子裏出現陣痛。可表現出內分泌係統的改變,但症狀群不能用引起內分泌改變的軀體情況解釋。不伴有其他相關的幻覺和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