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1 (1)(2 / 2)

接著,他的嗓音柔和了一些,說:“你的鴨舌帽,你會找到的,沒有人把它偷走!”

大家又都靜下來。一個個腦袋低俯在練習簿上麵。那個新生規規矩矩地坐了兩個小時,盡管不時地有人用筆尖向他彈來一個小紙團,弄髒他的臉,可是他隻用手擦了擦,依舊低下眼睛,一動也不動。晚上,他在自修課上,從課桌裏抽出他的套袖,把一些小東西理齊,然後細心地用尺子在紙上劃直線。我們看到他認認真真地學習,每個字都查字典,十分用心。無疑地,靠著他表現出來的這種堅強的意誌,他才沒有被降到低班裏,因為,他對語法規則勉強知道一些,在造句方麵卻不高明。他開始時學的拉丁文是他村子裏的本堂神父教他的。他的父母為了省幾個錢,盡可能遲地送他上中學。他的父親夏爾—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先生,原來是一個助理外科軍醫,一八一二年左右,在征兵事件中受到牽連,被迫在這個時期離職,後來他利用他個人天生的一些優勢(指他的身材、儀表、外貌等。),使一個針織品商的女兒愛上了他的外貌,於是順手得到了她帶來的六萬法郎的陪嫁費。他是一個美男子,愛吹牛,總是把他的馬刺弄得好響。他的頰髯連著唇髭,手指上一直戴著戒指,衣服的顏色也總是鮮豔奪目。

他的模樣像一個勇士,而那股靈活勁兒又像是一個旅行推銷商。結婚以後,有兩三年他靠妻子的財產生活,吃得很好,每天很晚才起床,用很大的瓷煙鬥抽煙,晚上看完戲才回家,經常出入咖啡館。他的丈人死去以後,幾乎沒有留下什麼,他很氣憤,不顧一切開辦起工廠,結果虧了些錢。後來他退居鄉間,想在這裏賺點錢。可是他不懂得種田,就像不懂得生產印花棉布一樣。他成天騎著馬遊玩,而不是讓它們去耕地。他一瓶一瓶地喝他的蘋果酒,而不是一桶桶地賣掉。他吃掉自己院子裏最肥美的家禽,用他養的豬的油擦他的皮鞋。他用一年兩百法郎的租金在科(科,法國一地區名。)和庇卡底(庇卡底,法國古省名。)交界處的一個村子裏租了一所房子,它一半是農莊,一半是住宅。他從四十五歲開始,就閉門不出,日夜懊惱,愁眉不展,怨天尤人,對誰都嫉妒。他說他厭惡人世,決心平平靜靜地過日子。他的妻子以前對他愛得發狂,像女奴一樣順從他,但他對她卻越來越冷淡。她本來活潑開朗,熱情洋溢,現在上了年紀,卻變得脾氣古怪,喜歡嚷嚷,容易激動,就像走了味的酒一樣。

看到他追逐村子裏的每一個放蕩的女人,晚上渾身酒氣,人事不知,從許多聲名狼藉的地方被送回來,起初她很傷心,不過並不抱怨,後來她被激怒了,於是她一聲不吭,壓製著心中的怒火,逆來順受,一直到去世。她不停地為各種事務奔走。她找訴訟代理人,找法庭庭長,記住期票到期的時間,設法爭取緩付。在家裏,她洗洗燙燙,縫縫補補,監督雇工,付清帳單,而那位先生卻百事不管,終日迷迷糊糊,昏昏沉沉,同時又像和誰賭氣似的,坐在爐子旁邊抽煙,向爐灰裏吐痰。隻有想對她說些招她生氣的話的時候,他才會醒過來。她生下一個男孩以後,不得不把他寄養在奶媽家裏。小東西回到家裏,被寵得像一個王子。他的母親喂他果醬,他的父親讓他赤著腳跑來跑去,而且還說,孩子可以像幼小的走獸那樣光著身子走路。和母親的想法相反,他的頭腦裏有一個把孩子培養成有男子漢的打算,依照這個打算,他要盡力培育他的兒子,要孩子經受斯巴達式的嚴酷無情的教育(古希臘時期的期巴達人教養孩子極其嚴格。),鍛煉出一副強壯的體格。他送他到沒有爐火的房間裏睡覺,教他大口大口地喝朗姆酒(一種甜燒酒。),教他辱罵宗教儀式的隊伍(以為是表示一種反抗精神。),但是孩子天性溫順,沒有很好地達到他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