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中國一東盟的文化視野(3 / 3)

中國境內關於嫦娥吳剛的傳說早在漢晉時期已有流傳,傅玄《天問》記有“月中何有?白兔搗藥。”《淮南一子》記有“月中有桂樹。”《初學記》記載“嫦娥托身於月,是為蟾蛛,而為月精。”唐人段成式《酉陽雜姐》記載:“舊言月中有桂,有蟾賒。故異書言:月桂高五百丈,下有一人,常所之,樹創隨合。人姓吳剛,學仙有過,滴令伐樹。”月宮、仙人、桂樹、蟾蛛、玉兔等,均為古人把自然現象物化的結果,月亮清幽的寒光,時序交替形成月中的陰影,都讓人們產生無限豐富的想象和聯想。中國關於月中仙人傳說頗豐,以嫦娥為最,反映了古人對女性的不同態度。古本《山海經》、《淮南子》說帝俊的十個太陽兒子經常為非作歹,一同並出,暴曬人間。帝俊為了教訓十個兒子,“剔弈彤弓素贈,以扶下國”,界卻射殺了九個太陽。帝俊不悅,下令禁止弈與妻嫦娥返回天國。嫦娥與界本是恩愛夫妻,因弈的魯莽不能返回天國而心生怨氣。異為化解夫妻矛盾到昆侖山向西王母討不死藥以求長生不死。《淮南子·覽冥篇》說:“嫦娥竊以奔月,脹然有喪,無以續之。”《經史》卷十三引《張衡》、《靈憲》說:“竊西王母不死之藥服之,奔月將往,枚巫於有黃,有黃占之,嫦娥遂托身於月,是為蟾蛛。”兩則記載均帶貶義,其一,嫦娥因偷食不死藥,被罰住月宮,孤獨寂寞悔恨終身;其二,因誤信有黃巫師讒言,多食不死藥,不僅被罰住月宮,還由美貌絕世的仙子變成陋貌可憎的蛤蟆。

早期嫦娥傳說烙印著原始社會末期公有製向私有製過渡轉化的經濟生活痕跡,對偶婚製確立了夫權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地位,女性的從屬地位奠定了她們經濟上的依賴性。嫦娥因“偷食”或“多食”被嚴重懲罰,成為古人最早為婦女塑造有悖社會德行的起到警醒世人的人物形象。魏晉六朝後,人們對嫦娥的態度有所轉變,據《有夏誌傳》說,夏王太康垂涎有窮後界之妻美貌,以幽洲土地換取其妻。嫦娥怨恨丈夫薄情,才偷食不死藥飛人月宮的。傳說中的射日後界與有窮後界不同為一人,這一誤竄,證明了古人給予嫦娥不公評價的糾正。流傳於河南的異文說,界的徒弟逢蒙趁弈不在,威逼嫦娥交出不死藥,情急之下嫦娥將藥放人口中吞食而飛上天宮。[8] (P281)嫦娥奔月由偷食變為被迫或誤食,反映了廣大人民群眾對嫦娥態度的轉變,尤其是廣大婦女對嫦娥的不幸遭遇和爭取自由的選擇,給予更多的同情和讚美,傳說也為中秋佳節增添了許多神秘而美好的色彩。

越南版的嫦娥傳說《月亮裏的人》中的姐姐因貪婪搶財奪夫而被囚在月亮裏,故事反映的社會現實鮮明而真實,直接表現了階級社會複雜的經濟利益衝突和人們的道德取向,幻想色彩趨向淡化。越南版的吳剛傳說,內涵中國南方古越族月神祟拜的某些原型意象,與中國吳剛傳說又有著較大差別。中國吳剛傳說在中原漢族地區和嶺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流傳也有較大不同。河南登封篙山一帶的故事說,古有吳剛、吳強兩兄弟,分家時,吳剛霸占大部分財產,隻給吳強一柄斧。吳強持斧上山砍柴,得飛天牛相助飛人月宮,摘得桂樹金果,從此生活好過。吳剛得知,也騎飛天牛上月宮,他想砍下金桂帶回家,卻隨砍隨合,飛天牛等他不及先回人間,吳剛被留在月宮伐樹不止。[8] (P262)傳說的仙話特征十分鮮明,“昆侖神話”演繹出許多砍柴人人山獲仙果得以長壽或幸福的故事,仙話總是把“人”和“物”放在既對立又統一這樣一個矛盾層麵上,人不能存有私欲,一旦私欲膨脹,“物”將罰罪於“人”。人們迷信修身養性除情去欲的求仙之道,深刻反映了古人對“物”的渴望和對“正道索物”社會生態的向往。越南吳剛傳說則積澱著越南先民樹崇拜的原始思維觀念。越南人崇拜榕樹,與中國南方古越人的榕樹崇拜有同源或同境之密切關係,同屬南亞“稻作文化氛圍”的一個重要元素。中國壯侗諸族先民均認同月中有榕樹,壯族神話《阿誠上月亮》說月中榕樹是奇藥,侗族神話《救月亮》說月中有一棵榕樹。與中國古越族有密切關係的泰、緬一些民族也視榕樹為宇宙樹或神樹,賦予榕樹奇特的作用與力量。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共同的榕樹崇拜恐怕很難用“文化交流”涵蓋所有原因,那麼,這些不約而同的族群意識從何而來?普列漢諾夫認為:“它的起源必須在觀念的一種複雜的聯想中去尋找,而不要在跟它顯然沒有一點兒(直接的)關係的生物學規律中去建築。"[9] (P13)生活在熱帶或亞熱帶地區的人類先民,曾經在狩獵采集生活階段,對植物果實充滿渴望與追求,在利用天然條件巢居、穴居棲身階段,對枝冠繁茂的植物充滿依賴與眷戀,古榕應該是最早被享用的也最能滿足人們願望的植物之一。物的實用性往往是精神(或意識)產生的先決條件。進人氏族農業社會後,聚族而居, 自耕自給的生活方式使人們對土地產生了特殊感情,榕樹繁雜的根須深嵌土地之中,穩若磐石,茁壯成長,也讓人們產生命運與共、生死相連的美好聯想。在原始思維作用下,榕樹被神話,成為村落保護神的原型。越南吳剛傳說的榕樹崇拜和榕樹禁忌與中國古越族榕樹崇拜如出一轍,充分證明了中越曆史上民族的淵源關係、文化交流關係十分密切。“越南文化的一切表現形式,即使是語言、文學、藝術、信仰、風俗習慣等都存在一種融合現象,其中,外來成分非常直觀,顯而易見。而土著成分卻含而不露,如果沒有考古學和民族學的知識,往往是看不到的。”f 10) (P48)月宮型神話的嫦娥、吳剛傳說實際是月亮崇拜、月亮祭儀習俗的形象化表述,折射出民族的民俗文化心理。越南吳剛傳說中出現“說謊”情節和有關“玉兔”的說法,凸現了越南文化“土著成分”含而不露的個性與特質。吳剛說謊可以說是越南中秋節俗內涵延伸轉化派生出來的一個情節,這一點將在後一節中詳細論述。關於玉兔,越南先民把它與榕樹同等崇拜,正如法國哲學家卡西爾所說的那樣:在圖騰崇拜的社會中我們發現,植物圖騰與動物圖騰比肩而立。(P107)越南玉兔充滿犧牲和奉獻精神。相傳有一年莊稼歉收,食物緊缺,一隻兔子跳湖自盡,把餘下的食物讓其他兔吃。佛祖賞它情意,讓其變成玉身,帶上廣寒宮,向太陰求得長生藥,留在太陰身邊。更為有趣的是,越南人不僅傳誦玉兔的自我犧牲精神,在他們的十二生肖中也隱去了兔,出現了貓,這是否與玉兔長留月宮有聯係呢?值得思考研究。越南傳承中國十二生肖推命習俗,但他們不稱“生肖”也不稱“屬相”,而稱“禽精”。十二生肖中為何有“貓”而無兔,越南有兒種說法:一是傳播者誤將皇曆書上的“卯”譯為“貓”(因卯與貓音相近);二是漢明帝前中國無家貓,十二生肖在漢代固定下來,所以無貓位置;三是中國秦代到漢代生肖尚未固定,傳入外域,變化難免;四是越南人視貓為寵物,貓鼠相克,鼠年人忌配貓年人順應越南人的心理認識和生活習俗。[12] (P40)

筆者認為幾種說法都不是主要原因。首先一誤譯說很難成立,漢朝統治越南後,越南人首先在學習運用漢字後,才在漢字基礎上創造了越南民族文字―喃字。喃字是運用假借、形聲、會意組成的複合體方塊字,與漢字接近,越南的現代文字國語字是17世紀後才產生,不管用哪一種文字翻譯,將卯兔譯為卯貓都有說不通。再說後三種說法也難以令人完全置信,十二生肖配十二地支是民間運用生辰和屬相推算命理的技能方法,早在商周就開始出現,東漢已趨於完善固定。傳人越南應當是相對穩定的生肖習俗而不是變動中的生肖習俗。對於十分相信命理學和推命術的越南人來說,因貓為寵物而以貓代兔,改變傳統十二生肖配十二屬相的對應關係,也不是輕易為之的。

越南每一種民俗文化中似乎都內涵多種文化元素,其中的“本土成分”才是本民族文化之根。越南從2世紀開始直到20世紀中,一直處在東方和西歐強權文化的浸淫滲透之下,無論是被迫接受和自覺接受,每一種文化中始終保持著本民族的精神氣質,這正是人們所同感的越南文化“存同求異”之處。越南十.二生肖的有貓無兔是一個很有代表性的文化現象,它既傳承了中國月宮型民間神話和生肖習俗,又溶進了佛教的思想精義,突出了越南民間文化“重情重義”的人文色彩。從中我們應該看到越南民間文化開放、廣納、吸收、整合、改造而就,形成“本土特色”的優越一麵。

三、形態各異的月祭儀俗

月祭是月亮崇拜觀念外化的結果,是月節俗相的原創形式。月祭儀俗源於何時,越南人認為從唐代開始,中秋之夜皇帝出遊遇到神仙,與仙人上廣寒宮,遊玩回宮後懷念廣寒宮景色,是夜命名中秋,也叫“賞月節”。此說法來自中國古籍《明皇雜錄》,《明皇雜錄》載說:唐玄宗正月十五夜,宮中燃燈如白晝,影響到民間,形成燈節。關於正月十五燃燈習俗的解釋,比《明皇雜錄》更早的有《太平禦覽》,載說西漢明武帝劉徹因篤信鬼神,每年的正月十五夜就在宮中燃放燈燭獻祀太一。《隋經籍誌》亦載說:道士每在夜中星辰之下,陳設酒脯果品,曆祀太已,祀五星列宿。《史記·封禪書》雲:“天神貴者太一。”太一、太已、泰已均為古人謂日月星辰之名。這些記載說明,早在漢代以前已流行祭月活動,這與嫦娥仙話廣泛傳播相吻合。正月十五元宵節是人們新年第一個迎月之日,古代曆法習慣一年為十個月,五季,每月三十六天為一個循環數,一個循環數為吉利象征。365天餘下的5天叫歲餘,是過年的日子。八月十五正是臨近歲末,恰值三秋之半,月亮最圓最亮,這是第二個迎月之日。中國遠古時代形成的酬神攤儀習俗,特別重視春祈秋報祭祀活動,按照古人類的娛神、酬神宗教觀,年頭歲末祭月也是其中一大要事。與月崇拜相關的節俗,除了“正月十五”和“/又月十五”兩節之外,還有“七夕節”和“中元節”。“七夕節”又叫“七巧節”,是中國傳統的“情人節”和“少女節”,是伴隨著牛郎織女在銀河相會傳說衍生出來的愛情節俗,折射著封建社會勞動人民對美好婚姻生活的追求和對不合理婚姻製度的反抗。美好的情愛向往又派生出“乞巧”、“嚐新”的節俗內涵,“乞巧”隱喻女紅技藝以求媒的姻緣的含義,表現古代漢族婦女的織造縫紉手藝成為擇偶的必要條件。“嚐新”是壯族婦女的活動方式,婦女天不亮即到河邊挑新水,誰挑第一擔新水,誰這一年就有好運氣。壯族婦女不比巧而比勤,勤快、勤勞才是壯族婦女的本色。傳統的“中元節”,又叫“七月半”或“盂蘭盆節”,曾是佛道結合的節日。唐以前的“中元節”流行夜晚放河燈習俗,千百隻花燈在河麵上隨波逐流,燭光閃爍,與繁星銀河交相輝映,甚是壯觀,佛教謂之“慈航普渡”,道教謂之“照冥引路”。佛道並舉曾對世俗產生很大影響,人們普遍重視此節。唐以後“中元節”逐漸演變為民間祭祖薦先的節俗,與三月清明形成前後觀照的大型祀典,還原了民間本土宗教的文化色彩。

從以上節俗可以看出,凡與月崇拜相關的節日,幾乎都與月亮、星星、河水、燈光有關聯,也與嫦娥、玉兔、桂樹(或榕樹)有關聯,有生物和無生物的交融現象,正是遠古人類幻想世界中萬事萬物和諧相生的心願和希望。月節何以賞燈?古人類的日月崇拜本身就源於對光明的追求,火的發明,燈的創造,首先改善了人類生存的條件,彌補了一年四季夜光的不足,人類對自身創造的物質財富給予了高度的肯定和頌揚。物質的實用功能總是第一性的。燈在夜晚的特殊作用讓人們把它和月亮放在同等位置上加以崇拜,故人們也把“月節”叫做“燈節”。古人重視的“燈”,不僅僅指它的物質意義,而是另有指向。“‘掛燈’實際上是隱喻式的文化象征,”[13] (P13) “燈”是“丁”的隱喻,“丁”是“燈,’的本義。

據人類學家考察發現,現今廣西橫縣江平村仍然流行“掛燈”習俗,每年農曆正月初十掛燈,初十六落燈。誰家添了男丁,就要將花燈掛到祠堂或社公那裏,以報“添丁”之喜。燈為丁的諧音,掛燈實為求子的一種俗儀。求子內涵還展現在花燈的製作上,中國傳統花燈多為蓮花式、鯉魚式、兔子式等,人們用鯉魚戲蓮暗喻男女烤和繁衍子嗣。過去還流行正月十五賞燈後姑娘們鑽進人家菜園去“偷青”,意為偷得青蔥人聰明,偷得菜蔬可嫁如意郎君。八月十五賞燈後,小孩子到瓜地偷南瓜送給新娘,也叫“偷瓜送子”。這些都是典型的“交感巫術”個案,按照英國人類學家弗雷澤“交感巫術”的兩個原理“相似律”和“接觸律”的解釋:凡是相似的事物都能相互感應,凡是相似的行為都能產生同樣的效果,物體一經接觸將永遠保持相對聯係。我們不難理解,古人在月節製作的花燈、月餅,選用的瓜果,在互滲作用下都帶上了靈性,並希望靈驗於人類的某種需求的設想。

過去的越南人也十分注重月餅和花燈的製作,越南人製作的花燈,有蓮花式、鯉魚式、兔子式,還有月亮式和星星式,花燈式樣豐富,外形美觀,他們製作的月餅也與花燈一樣,有什麼樣式的花燈就有什麼樣式的月餅。但月餅的質量有區別,一種比較精致,一種比較粗糙,精致的留晚上祭月後合家共享,粗糙的則帶到寺廟或土地廟去供神。中秋之夜,家家戶戶的家長們帶著孩子,提著花燈、月餅去郊遊,就像過年一樣熱鬧。而越南北部的男女青年則喜歡合歌祭月,他們自稱為“唱軍鼓”。有人認為這是越南“純粹”的節日,起源於陳朝(1225-1400年),當時抗擊強大的元侵略軍的士兵們在艱苦環境中為了振奮精神,讓部分人扮女聲,唱歌對答,擊鼓伴奏而成俗。[8] (P281)以此推算,越北中秋之夜合歌俗相從元朝開始產生,[8] (P262)守衛疆域的將士們難得與家人團聚,隻能遙望圓月擊鼓唱歌寄托思親之情。這一說法是符合越南社會曆史背景和文化心理特征的,頻繁的戰爭和動蕩的社會必然造就了“純粹”的越南月節祭儀。此外,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文化交流和文化滲透,在中越兩側生活的壯、岱、儂各族邊民十分流行農曆初一和十五舉行“唱天”活動。“天”是指天上的風、雨、雷、電等自然神靈。“唱天”,就是通過唱歌、做法事來乞求天神保佑一年風調雨順,五穀豐登。八月十五中秋節前後也舉行唱歌祭月,他們叫“請月亮姑娘下凡”。[140」這與中國南方的壯、漢、鬆佬等古越人後裔的合歌祭月極為相似,祭俗都保留著較為原始的形態特征。如清乾隆十七年刻本《慶遠府誌》的記載:“八月十五……夜間皎月當空,用抽子插竿頭尖向空高舉為望月。男女唱歌歡樂一場,雞鳴方休罷。或請法童鑄伊禁,眾人環圍法童於中間,齊詛咒,使之隆陰問神,唱歌互答,將曙方休。此舉涉邪已嚴禁……唯以被覆婦女,用土音咒誦,婦女暈去,他人生魂即附其身,能歌能唱,名曰壓禁。”“慶遠府”即現在的宜州市,位於廣西桂北九萬大山南巒,與之相鄰的羅城縣、環江縣一帶的壯、漢、鬆佬等民族中都很流行八月十五做“夜禁”。“夜禁”為地方壯語“jai 42 kim,3”的漢譯,漢、鬆佬也稱“夜禁”,沒有他稱。ccj 42ja”在壯語中是“巫”的意思,凡與巫相關的習俗活動都冠以“ja42”的稱謂。cc ja42 kim33”也就是八月十五以巫婆為中心的民俗活動。這種原創性的祭月習俗,是本地壯、漢、鬆佬人民在原始人類月亮祟拜的曆史積澱長期作用下形成的,帶有原始巫術的痕跡。46 ja42 kim33”多在曬穀場上或較為寬敞的院子裏舉行,參加人數眾多,十幾人幾十人,甚至幾百人,男女不限。做夜禁時,禁婆頭上蓋一番布巾,布巾要大而且長,多數拿被單來做,故《慶遠府誌》有記載“被覆婦女”的文字,禁婆麵前還擺放一塊毛巾,一碗水,水碗上架一把刀,碗邊擺幾條茅草葉或桃樹枝,兒灶香。這些東西各有象征意義,毛巾代表橋,是禁婆渡向天界與月神接合的通路,水碗代表鏡子,有照妖作用,刀是趕鬼利器,草葉樹枝用來避邪。準備好這些物品後,開始焚香吟唱“磨歌”,“磨歌”反複吟唱,直唱到禁婆全身激烈抖動起來,一隻手緊握布巾一角,用力前後甩動,此時說明禁婆已經上到天上與月亮仙姑接合,月仙的魂魄已附到她的身上,她不再是凡胎肉體,而是人神合一的仙體了。這類祭俗不僅桂北一帶流行,在桂西北,桂南的西林、隆林、德保一帶也盛行,如西林,把祭月活動叫做“請囊酶”,“囊”壯話是姑娘,“晦”是月亮,意思是通過祭儀請月姑下凡,與人結拜“老同”,人對月姑說出自己的願望,祈月賜福。月神被視為傳遞吉凶信息的靈者,還被視為女性同伴中最親密的一員,故稱之為“姐妹”、“老同”等。月神形象不再像.卜古神話那樣高高在上,虛無縹緲,而是與現實中的人類更貼近,為人類解難除疑,成為集神性、巫性、人性為一體的複合型女神。

祭月習俗深深地烙印著遠古人類女性崇拜和萬物本源的宇宙觀痕跡,古人運用陰陽化氣、剛柔相濟、衝和交鹹化生萬事萬物來解釋宇宙萬物的來曆。人為天地之靈長,女性嬌美、溫柔、靈動;男性粗獷、豪放、剛強,兩性結合繁衍人類,與自然相吻。但在“隻知其母,不知其父”的蠻婚時代,女性的能力被神秘化、神聖化―即為巫化。巫的功能是通神,巫現通過一定的法術和技能獲得先知先覺,為人卜算凶吉,祈福攘災,獲得平安。英國文化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認為,巫術產生於原始人類的無為能力感,人類力所不及的領域是產生巫術的土壤。生產力低下,人類無法預知瞬息萬變的自然界,無法預知社會生活中的天災人禍,這種情況下,人們隻有求助巫術,求助通靈的巫師。

四、豐富深邃的月節內涵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社會形態的複雜化,給月節習俗注人了許多新的內涵,如文人文化的介人,“舉頭望明月,低頭思故鄉”,使背井離鄉的遊子們多了一份懷鄉思親的情緒;“月有陰晴圓缺,人有悲歡離合”使人易產生聯想,一句話概括了人類對死亡的深深恐懼,對人生有諸多抱憾;月圓則盈,缺則虧,盈與虧是一種辯證的自然法則,人們借其盈虧的辯證關係闡釋現實中的得與失的生活邏輯,則是人類生態意義上較高的哲學思考。漫長的社會經曆,使人類的心靈在遭受種種磨煉後變得成熟和堅強,對人生就會有各種感受和思考,人們也就更注重節俗的現實意義。從節俗內涵的變化中,我們可以感受到時代跳動的脈搏,越南北部流行的“唱軍鼓”,記載了頻繁戰爭的殘酷現實,陳朝麵臨五十萬元大軍壓境,陳朝士兵在臂上刺上“殺鞋”二字,英勇抗擊,三次擊潰五十萬元軍的進攻,奪得了勝利,保衛了國土。或許是為了歡慶勝利,振奮鬥誌,或許是為了告慰父老鄉親,紀念陣亡的戰友,他們選擇了擊鼓祭月方式表達真摯深切之情。“唱軍鼓”節俗彌漫著炮火硝煙刀光劍影的血腥氣息。和平的社會主義建設時期,越南人的中秋節俗轉向了對兒童的關愛,中秋節也就成為典型的越南本土“兒童節”。這一天,上至國家領導人,下至村街居委會,都去看望慰問少年兒童,給那些孤兒、殘疾少年或貧困兒童送去禮物,讓他們感受到大家庭的關愛和溫暖。在家裏,父母親則早早為孩子們準備好節日的禮物,有月餅、水果等食物,更多的是兒童玩具,諸如變形金剛、機器貓、孫悟空、宇宙飛船、電子花燈等,都成了越南兒童的最愛。各文化部門和娛樂場所也為孩子們準備精彩的節目,如舉行歌舞表演,舞獅舞龍,水上木偶演出,觀燈賞月等。讓孩子們充分享受父母之愛、親情之愛和社會之愛。另外,越南人還重視對兒童道德意識的培養,不但勉勵他們努力學習,長大報國,還教他們如何做人。至此,.我們也就明白了越南吳剛傳說中“說謊”情節的深刻含義了。越南人的尊孔重儒學,不唯說教式教育,往往別出心裁地采用生動形象的口傳故事和俗儀範示作為兒童行動的約束準則,使節俗透示出自覺維護社會道德風範的公民意識。中國的月節內涵的變化與越南不同,它是自發的、漸進的,不受上層建築約束的。比如中國廣西桂北地區,年輕女孩很流行結拜“十姊妹”或“七姊妹”,這是農村婦女自發建立的民間社會團體,她們之間並無血緣關係,而是一種互助性質的友情關係。“十姊妹”可以彌補家族中兄妹少勞動力欠缺的狀況,關鍵時刻“十姊妹”可以互相幫忙。很多民俗活動,’“十姊妹”都是必不可少的,如趕歌好、送嫁、喪事,或者農忙時節,“十姊妹”都派上用場。結拜“十姊妹”通常在八月十五月節中舉行,大家焚香對月拜認姊妹,無形中,月節拉近了人們情感上的距離,達到了融洽與和諧。發源於女性崇拜的節俗,最終走向世俗化,為人類現實生活所運用。女性在社會生活中屬於最底層的群體,用今天的話說,是為“弱勢群體”,在能力受限製的生存環境中,她們活用了曆史傳承文化,使傳統節俗更具現實意義和時代氣息。

任何民俗都是伴隨著曆史脈搏的跳動前進的,不是一成不變的,它既有曆史的內涵,又有現代的新動態。現代月節不再像過去那樣著重於觀燈、賞月、娛神各種祭儀習俗,而是著重於親人情感的內在聯係。改革開放的巨大動力,社會經濟的市場化,促使了社會人口的大流動,人們為工作、為生計而自然形成一支龐大的猶如無根浮萍的“漂族”。科技的進步,通信設備和網絡技術的發展,雖然給人們的情感交流、情感溝通帶來了極大的便利,仍然不能滿足人們心理的某種需求。傳統的節俗便成為人們與親人情感聯係的一種載體、一種方式。中國每年的清明節、中秋節、春節三大節日來臨之際,南來北往的人們給中國的交通部門帶來的巨大壓力,可見傳統節俗在社會轉型期的非正常形態。節俗不僅僅是儀式的完成,更是人們心理的表露和寄托。人在進行某一項習俗時,其實就是在完成一種義務與責任。人類就是這樣生生不息地接續傳承著各式各樣傾注了傳統美德的民族文化。尤其在加速社會現代化進程的今天,傳統的社會結構和家庭模式被打破,人們的經濟生活和道德觀念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人們的文化心理在努力適應不斷變化中的生態環境的同時,也在緊緊握住這根維係著家庭親人情感關係的心靈紐帶。中秋月節所具備的這一功能被人們重新認識並給予重視,曾一度逐漸談化的節俗又恢複了它在人們社會生活中的地位。

中越兩國人民曆來都十分重視中秋節俗,從上古時期的月神崇拜到現代月節內涵的拓展延伸,兩國傳統文化發展的心路曆程有著驚人的相似,這除了彼此間擁有相同的自然生態環境和人類發展共同曆程外,中越人民頻繁的遷徙,友好的交往,各民族文化心理的傳遞、溝通、交流也起到重要的作用。文化的共性更能激發人們對文化根源的追尋探問,融會了古今豐厚曆史內涵的充滿詩化的月節,不但讓中國的炎黃子孫,也包括與中國曆史上有友好往來關係的各國人民,在溫婉情意的感染牽動下,將會同心協力共同構建營造溫馨和諧的人類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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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發表在《廣西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6年第2期

中國與印度尼西亞政治關係的曆史發展

陳元中 陳乓

公元2005年4月25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參加亞非峰會和萬隆會議50周年紀念活動期間對印尼進行了國事訪問,在同印尼總統蘇希洛進行友好會談後,雙方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印度尼西亞共和國關於建立戰略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宣布建立旨在促進兩國和兩國人民的和平、穩定與繁榮的戰略夥伴關係,造福兩國和兩國人民,為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合作和人類的和平發展事,業做出新的貢獻。中國與印度尼西亞共和國(簡稱印尼)建交55年後,雙方關係經過曲折發展上升為戰略夥伴關係,是兩國人民智慧和友誼的結晶。回顧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印政治關係的發展,有助於準確把握中國對印尼和東盟國家外交的基本思路,推進中國與東盟的戰略夥伴關係的發展,發揮中國在亞洲地區穩定和繁榮中的積極作用。

一、良好開局:從天然“同盟者”到“北京一雅加達軸心”

“二戰”後至20世紀60年代中期是蘇加諾總統的當政時期。作為“二戰”後新成立的民族國家,中國和印尼都有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曆史經曆,都麵臨著共同的任務,即鞏固新政權、抵製外來幹涉、發展民族經濟以及在國際事務中的相互同情和支持,因此,兩國很快就為共同擺脫帝國主義和殖民主義舊體係而聯合起來。(P162)當然,作為中國最天然的“同盟者”,印尼還是擁有華人華僑最多的國家,有四百多萬的華僑華人。印尼也是當時共產黨勢力最強大的東南亞國家,印共人數號稱200萬,為當時印尼的第一大黨。而新中國在內政外交上的“獨特性”及其成就,特別是“在經濟上取得的成效和社會穩定”,對蘇加諾時期的印尼頗有吸引力,被視為“解決亞洲問題的亞洲處方”。[2] (P16)因此,即使在當時冷戰的國際背景下,意識形態和政治製度完全不同的兩國的政治關係也開始得到建立和發展。

國家間政治關係的建立和發展的前提是雙方對國際法主體地位的承認。1949年新中國成立時,印尼立即對新中國的成立表示祝賀,並於1950年4月13日與中國建立外交關係,是第一個和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的東盟國家。1953年7月,親華的阿裏·沙斯特羅阿米佐約內閣上台後,在對華關係上,采取積極主動的態度,於同年10月派出阿諾德任印尼駐中國的第一任大使,與中國簽訂第一個貿易協定,不再遵守聯合國對中國的禁運,向中國出售橡膠;在國際上,主張恢複中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對此,中國政府做出積極反應,派中國經濟代表團於1954年6月回訪印尼。1953年、1954年雙方的政治交流還限於派出經濟代表團與文藝團體,1955年雙方高級領導人則開始了頻繁的互訪。由於雙方政治上的積極合作和交流,中印友好關係迅速升溫。

著名的萬隆會議奠定了中印兩國政治發展的國際關係基礎。1955年4月18日至24日,亞非會議在印尼萬隆舉行,這是曆史上第一次由亞非國家自行發起召開、討論與亞非各國相關的重大問題的國際會議(史稱萬隆會議)。中國是萬隆會議的積極參與者。周恩來總理率領中國代表團,提出並始終堅持求同存異的方針,與阿裏為首的印尼代表團密切合作,為促成會議成功共同做出了重要貢獻。周恩來總理以他的人格魅力、政治智慧和平等態度釋疑、解惑、息爭,促進了亞非團結,贏得了各方的祟敬和欽佩,在國際上樹立了中國的和平形象。會議一致通過的《亞非會議最後公報》,涵蓋了與會國在經濟合作、文化合作、人權和自決、附屬地人民間題、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等七個方麵所達成的共識。公報提出了著名的十項原則,引申和發展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這是亞非國家在國際關係理論上的一個重要創造,也是當今世界普遍認可和遵循的重要指導原則。會議所倡導的亞非合作已發展和深化為“南南合作”。萬隆會議的召開,被視為亞洲和非洲廣大地區人民覺醒的標誌,是亞非民族解放運動史的重要轉折點。從此,亞非國家作為新興的重要力量登上了國際舞台。而中印兩國在萬隆會議上的真誠合作,不僅堪稱兩國外交和政治關係史上的一座豐碑,也為南南合作的開端做出了不可磨滅的曆史貢獻。

周恩來總理對印尼的國事訪問促進了中印政治關係的全麵發展。亞非會議結束後,1955年4月26-28日,周恩來總理對印尼進行正式友好國事訪問。兩國總理發表《聯合聲明》,雙方重申,共同努力以實現亞非會議所肯定的共同願望和促進世界和平與合作的宣言,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雙邊政治、經濟和文化關係。兩國在國際事務中共同致力於亞非國家的合作,維護亞洲和世界的和平。

同時,周總理的此次訪問也進一步促進了印尼華僑的雙重國籍問題的解決。華人華僑問題一直是中印兩國外交中的敏感問題。1951年5月,中共中央曾經針對印度尼西亞華僑國籍間題作了三點批示,亦即關於國籍間題的三原則: (1)凡父母雙方或一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者,生時亦具有中國國籍; (2)華僑變更國籍根據本人自願; (3)出籍華僑有要求複籍的權利。[4] (P417)當時新中國駐印尼使領館“通過親中的僑團、僑校和僑報有意識地宣傳,也是促成華僑多數保持中國國籍的一個因素”。[51]此舉對印尼政府在華僑國籍問題上的態度產生了重大影響,從“爭取華僑人籍轉為極力阻撓華僑成為印尼籍民,甚至企圖取消已取得印尼國籍的華裔的印尼籍民資格”。為此,印尼政府提出了變“被動製”為“主動製”的新國籍法草案。該草案由於遭到各方麵的強烈反對,被迫於1954年2月25日撤回重新修訂。在修訂新國籍法草案的同時,印尼政府開始著手與中國政府談判解決華僑雙重國籍問題。" [6] 1954年9月23日,周恩來總理在第一屆全國人大所作的政府報告中指出,中國政府準備首先同已建交的東南亞國家解決華僑的國籍問題。而在此次訪問中,中印雙方經過友好談判簽訂了《中國與印尼關於雙重國籍問題條約》,為其他東南亞國家解決類似華僑問題開辟了協商解決的方法和途徑,成為國家關係中處理涉及華僑問題的典範。川(P164)有學者指出,中國政府對印尼華僑雙重國籍的放棄是“中國與美國在爭取印尼方麵而展開激烈鬥爭的突破口。[6]

通過萬隆會議前後的密切合作,兩國政治關係發展到實質性友好的階段。此後的十年間,兩國高層展開頻繁友好的互訪。蘇加諾總統於1956年9月、1961年6月兩次訪華,受到毛澤東主席的隆重接待。宋慶齡副委員長、劉少奇主席分別於1956年7月、1963年4月先後訪問印尼,受到熱烈的歡迎。周恩來總理於1965年4月赴印尼參加萬隆亞非會議10周年慶祝活動,先後到茂物、萬隆和巴厘參觀訪間,受到隆重的接待。同時,兩國在國際事務中互相支持,印尼支持解放台灣,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不與台灣發生任何官方關係,中國支持印尼收複西伊裏安、創辦新興力量運動會、對抗大馬計劃以及退出聯合國等行動。中印雙方關係經過十年的發展,兩國在很多重大國際政治問題上意見達成一致,形成了政治互信。這種國際政治現象,被西方國家稱其為“北京―雅加達軸心”。

政治交流與發展促進了經濟往來。1953年11月,兩國簽訂的第一個貿易協定帶來兩國經貿關係的快速發展。1954年到1959年,中印的雙邊貿易從738萬美元增加到1.29億美元,增長16.5倍。在50年代下半期,中國從印尼的進口曾幾次領先,超過馬來西亞、新加坡、越南等東盟國家。60年代上半期,中國與印尼的雙邊貿易處在6000萬美元至1億美元之間。1965年中國在印尼對外貿易總額中的比重達到11%,成為印尼的第二大貿易夥伴。

二、坎坷前行:從友誼破裂到重建合作

印尼右翼軍人集團與左翼政治勢力的深刻矛盾導致了中印兩國政治關係的倒退。在蘇加諾時代的中印兩國的政治發展中,印尼共產黨扮演了穿針引線的重要角色。而蘇加諾為了平衡國內的派係紛爭的政治力量,也扶持和利用印尼共產黨。印尼共產黨借此快速擴充自身勢力,1963年的黨員人數達到450萬。這激發了以蘇哈托為首的右翼軍人集團的日益不滿。1965年的9 . 30事件正是在這種背景下爆發的。印尼軍方宣稱印尼共產黨在北京和印尼華人的支持下發動政變。這一事件導致了隨後印尼共產黨的瓦解、蘇加諾的倒台以及印尼軍人執掌政權,蘇哈托成為印尼新強人,中印關係大踏步後退。關於9 - 30事件真相,有些西方’學者認為,因為主要當事人都已死亡,法庭記錄沒有公布,至今仍眾說紛紜。(參見:梁誌明,等:《近現代東南亞》,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4年,第401頁。)相關研究在蘇哈托下台後有了更多的探討。200()年3月,美國學者喬菲裏·魯賓生的著作《陸軍政變》印尼文版本問世。該書揭露了美國CIA煽動印尼陸軍發動1965年政變的事實。同年8月,印尼社科研究院的政治研究院瑪宛·蘇立斯蒂約博士為事件提供5個教本: (1)印共是幕後主使人。 (2)陸軍內部的問題。 (3)蘇加諾要承擔責任。 (4)蘇哈托是背後主謀。 (5)陸軍諜報網和美國中央情報局。(轉引自:吳前進:《國家關係中的華僑、華人和華族》,北京:新華出版社,2003年,第166頁。)事件引發的大屠殺持續三年之久,統計的人數最少7.8萬,最多200萬,一般公認是50萬一60萬(絕大部分是共產黨員),被捕39萬多。(詳見香港印尼研究學社《印尼焦點》第5-6頁,2000 0)即便到了1981年,印尼軍方的《軍人日報》還警告,如果1965年政變後逃往國外的印共領袖回返印尼,將被逮捕及被審訊。該報還引用“權威人士”的話說,“如果中國要讓他們‘潛回’印尼,他們肯定會被捕。”(新加坡,《南洋商報》,1981-01-180)

與此同時,中國也對隨後印尼發生的排華與反華活動大為不滿,兩國關係日益惡化,中國駐印尼的使領館不斷遭到印尼人的圍攻。《人民日報》報道,1965年10月16日,“印尼武裝部隊非法闖入中國駐印尼大使館商務參讚處,大肆搜查辦公室和宿舍,並且對中國外交官員強行人身搜查和侮辱。”(《人民日報》,1965-10-20o) 1966年4月19日,雅加達的中國大使館遭襲擊,一個星期後,軍事參讚辦事處被印尼暴民洗劫,中國就此向印尼提出“最強烈的抗議”,4月25日由中國外交部向印尼駐華使館提出照會。(新加坡,《南洋商報》,1966-04-26 0)在9 - 30事件後,中國又在國內開展“文化大革命”,紅衛兵式的外交也蔓延到使館。基於“所謂紅色革命蔓延到東南亞的假想”,印尼加劇對中國的恐懼和華人的排斥,終於在1967年10月31日單方麵中斷兩國外交關係。

在中國印尼中斷外交關係之後,兩國之間的事務隻能假手第三國如羅馬尼亞、柬埔寨,官員的會晤、交流也隻能在第三個場合如聯合國或新加坡進行。兩國之間的直接貿易也完全終止,隻能通過香港和新加坡的間接貿易,到1985年兩國恢複直接貿易之前,經手兩國間接貿易的第三方每年獲利高達2億美元。(新加坡,《聯合早報》,1985-10-120)雖然兩國斷交,但是印尼政府在此期間仍然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不與台灣建立官方關係。這項政策受到中國政府的讚賞,為90年代的複交減少了障礙。

國際關係的變化為兩國政治關係的改善帶來了機遇。70年代以後,中美兩國出於反對蘇聯霸權主義的共同戰略需要,開始從對抗走向對話與合作,由此帶動了中國與東南亞國家關係的重大調整。在此期間,中國抓住印度支那戰爭結束、尼克鬆總統訪華和中國恢複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的有利時機,積極改善與東盟國家的關係,先後與馬來西亞、菲律賓和泰國正式建立外交關係,與新加坡也建立了雙邊友好關係。在此背景下,國內政權已經穩固的印尼對華政策亦有所鬆動,在一定程度上打開了接觸中國的大門。1976年9月,毛澤東逝世時,蘇哈托發來唁電,表示“最誠摯的哀悼”,稱毛澤東是“為中國人民和國家立下豐功偉績的高尚的曆史性的政治家”。[90]兩國外長與大使在聯合國開始保持一定的接觸,1977年9月,印尼外長馬利克在聯合國會見中國外長黃華,表示希望與中國複交,進行貿易交流,1978年3月,蘇哈托總統在印尼人民協商大會上表示:我們目前正努力采取準備措施以便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恢複外交關係。〔但由於種種因素的影響,兩國政治交流和複交進程很慢。

進人20世紀80年代以後,國際形勢趨於緩和,經濟合作漸漸成為世界潮流。而1983年由於石油跌價,印尼經濟大受打擊,促使蘇哈托政府開拓更大的海外市場,促進非石油原料與產品的輸出,以增加國家收人。除了歐美日市場外,東歐與中國市場也成為印尼爭取的目標。在貿易、經濟問題逐漸成為雙邊政治交流的主要話題之時,複交問題自然而然地被人們關注。1984年11月印尼外長莫達在美國總商會的午宴上發表演講,表明印尼雖然還不準備與中國複交,但是願意與北京建立直接的貿易關係。〔川中國對於印尼的建議表示歡迎,兩國代表1985年元月開始在新加坡談判,其間中國外長吳學謙赴印尼參加亞非會議紀念會加速了這一談判。1985年7月5日,印尼工商總會和中國國際貿易促進會簽署了兩國直接貿易諒解備忘錄。同年7月23日蘇哈托簽署了“1985年第9號總統指示”,正式批準印尼貿易界可以同中國進行直接貿易。

兩國國內和國際形勢的重大變化為複交提到議事日程創造了條件。1988年7月,印尼新任國防部長穆達尼說,“印尼必須承認中國的存在,這不僅是由於地理位置的原因,而且也因為中國地域廣大,人口眾多。在有問題需要解決的時候,我們可以直接同中國人會談。”他還說,“中國是一個大國,20年來,我們之間沒有外交關係,難道我們想死死堅持25年前的標準不放嗎?當然不是。”(印尼,《雅加達郵報》, 1988-07-20。轉引自:新加坡,周兆呈:《中國對印尼外交政策中對華人問題的考慮(1965-1997年)》,《華僑華人曆史研究》, 2001-06, (2)。)印尼外交部長阿裏·阿拉達斯表示,“印尼和中國將繼續進行接觸,將繼續推進(雙方交往)這一進程,直到實現關係正常化。”(雅加達法新社電,1988-04一巧Q) 1989年3月,在參加日本裕仁天皇葬禮的時候,印尼總統蘇哈托與當時的中國外交部長錢其深在東京進行了會晤,雙方就恢複兩國關係正常化達成三點一致意見: (1)雙方同意,進一步采取措施,實現兩國關係正常化; (2)兩國關係應建立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萬隆會議十項原則基礎上; (3)雙方決定,通過雙方駐聯合國代表就兩國關係正常化進行具體商討,必要時,兩國外長舉行會晤。同年12月,兩國代表在雅加達就中印兩國實現外交關係正常化的技術性問題進行會談,取得積極成果。從此加快兩國關係走向正常化的進程。

1990年7月,印尼外長阿裏·阿拉塔斯正式訪問中國。江澤民總書記和李鵬總理分別會見印尼外長。兩國外長簽署了兩國政府關於恢複兩國外交關係的公報。公報宣布於1990年8月8日起恢複兩國外交關係,並同意互派大使。8月6-11日,應印尼總統蘇哈托的邀請,李鵬總理對印尼進行正式友好訪問。蘇哈托表示,李鵬總理的訪問在兩個民族和國家的關係史上築起了“新裏程碑”,凍結了23年的兩國外交關係開始解凍,兩國都應以向前看的態度來改善雙邊關係,不要給後代留下負擔。同年11月,蘇哈托總統對中國進行國事訪問,兩國領導人進行了友好的會談,並達成廣泛共識。雙方認為,兩國外交關係的恢複使兩國關係進人一個新的時期,為增進兩國關係和合作提供了新的機會。雙方強調,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萬隆會議十項原則是兩國長期穩定發展友好關係的基礎。

此後,印尼與中國在許多國際問題上保持一致,互相支持。在中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的問題上,印尼表示支持,並與中國一致認為不應把人權問題列入世界貿易組織會議的議程。印尼國務部長摩迪約諾說:“因為同屬亞太經濟合作論壇成員的印尼和中國,有著很牢固的雙邊關係,所以印尼肯定會全力支持中國加人世界貿易組織。" 1994年11月,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對印尼進行了首次正式訪問,蘇哈托與江澤民會麵後表示,如果印尼和中國都遵守自己的許諾而設法建立更自由和更開放的經濟,就可協助改變全球的經濟狀況。而對於曾經流行於東南亞的“中國威脅論”,複交後首次訪問中國的外長阿裏·阿拉塔斯在會見中國總理李鵬時還表示,“某些人散布的所謂中國威脅論是不成立的”。在印尼獨立50周年時舉辦的一個國際海軍活動上,中國海軍還破天荒地第一次率艦隊訪問了印尼。[10]

三、快速發展:從睦鄰互信到戰略夥伴

複交後,雙邊睦鄰互信關係得到全麵恢複。一是兩國外交部自1991年起建立磋商機製。二是兩國互設使館。印尼在香港、廣州設有總領館。中方準備年內在泅水開設總領事館。三是雙方高層頻繁互訪。楊尚昆主席(1991年6月)、喬石委員長(1993年7月)、江澤民主席(1994年11月)、朱銘基副總理(1996年5月)、胡錦濤副主席(2000年7月)、朱榕基總理(2001年11月)、李鵬委員長(2002年9月)、吳官正(2004年10月)、唐家F,w國務委員(2004年11月)、胡錦濤主席(2005年4月)先後訪問印尼。此外,胡錦濤主席和溫家寶總理還利用有關國際會議期間與印尼總統蘇西洛進行了會晤。印尼總統蘇哈托(1990年11月)、國會議長蘇胡德(1991年10月)、副總統蘇達爾莫諾(1992年4月)、最高評議院主席蘇多莫(1997年11月)、總統瓦希德(1999年12月)、謝哈布外長(2000年5月)、梅加瓦蒂總統(2002年3月)、人民協商會議主席阿敏(2002年4月)、國會副議長法特瓦(2003年4月)、時任印尼政治安全統籌部部長蘇西洛(2004年2月)、外長哈桑(2004年4月)、總統蘇西洛(2005年7月)先後訪華。

兩國領導人的互訪,進一步加深了雙方的睦鄰互信和彼此友誼,促進了兩國政治關係的發展。1999年年底,兩國就建立和發展長期穩定的睦鄰互信全麵合作關係達成共識。2000年5月雙方外長簽署了關於未來雙邊合作方向的聯合聲明,指明了新世紀中印兩國合作的方向和領域。雙方還成立了雙邊合作聯合委員會,以對雙方各領域的合作進行宏觀政策指導和協調解決雙方合作中存在的問題。此後,兩國議會、政黨、軍隊、文化、旅遊、青年、婦女等各層次、各領域的交往合作也更加活躍,使兩國關係迅速升溫。

中印兩國政治關係經過複交後的良性發展,以及中國和印尼國際地位的提升,促進了中印戰略夥伴關係的建立。2005年4月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對印尼的訪問使兩國戰略夥伴關係明朗化。胡錦濤表示,為推動中國同印尼戰略夥伴關係取得實質進展,中方建議:

第一,加強兩國戰略磋商,實現元首年內互訪,擴大雙方政府、議會以及政黨交流,深化兩國在各領域的戰略合作。第二,拓展經貿合作,發揮區位優勢和互補優勢,進一步開拓市場,進一步加強雙方在基礎設施建設、油氣資源開發和農業、漁業等領域的合作,在3年內使雙邊年貿易額突破200億美元。第三,加強安全合作,建立防務安全磋商機製,加強兩軍人員往來和在反恐、打擊跨國犯罪、禁毒等非傳統安全領域合作,加強海上安全對話。第四,加強防災減災和災區重建合作。第五,擴大社會交往,結合今年兩國建交55周年、鄭和下西洋600周年,促進雙方在文化、教育、旅遊、體育等領域的合作,使兩國友好更加深入人心。第六,推進中國一東盟關係發展和東亞合作進程,中方將繼續支持東盟共同體建設和一體化進程,對推進東亞合作持積極態度,支持東盟繼續發揮主導作用。第七,加強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合作,中方支持印尼在國際和地區事務中發揮更大作用,願同印尼加強在聯合國、世界貿易組織、亞太經合組織等多邊場合的協調和配合,為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維護發展中國家的正當權益做出貢獻。

而在2005年7月,印尼總統蘇西洛回訪中國時,雙方進一步就具體合作領域和有關措施達成共識:加強兩國高層交往和戰略對話與磋商,就進一步落實兩國戰略夥伴關係製定共同行動計劃;推進雙方在基礎設施、能源和資源開發、電信通訊、農林漁業等經貿重點領域合作和大型項目建設,抓緊建立兩國投資促進機製;完善包括航行安全、海洋環境保護和海上安全等內容的海上合作機製;啟動防務磋商機製;加強災後重建和防災減災以及文教和旅遊合作。

中印兩國政治關係的轉暖並迅速發展為戰略夥伴關係,是建立在雙方的共同利益和對重大政治事件及共同關心的問題達成了高度共識的基礎上的。

(一)印尼高度認同中國和平崛起在亞洲穩定和繁榮中的積極作用

進人20世紀90年代,針對中國的經濟高速增長和綜合國力不斷增強,西方國家的一些媒體開始大肆散布“中國威脅論”。他們挑撥中國與周邊國家的關係,低毀中國的和平形象,而中國的迅速崛起也引起印尼等東盟國家的疑慮。他們擔心日益強大的中國對周邊國家施加更大影響,尤其對中國是否使用武力解決南海爭端存在優慮。為了消除“中國威脅論”,塑造中國睦鄰友好的和平形象,中國政府始終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和睦鄰友好政策,並反複強調同東南亞各國建立和發展長期穩定的睦鄰友好關係,是中國外交政策的一項重要目標。經過一係列耐心細致的工作,印尼對中國的對外政策走向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增信釋疑的基礎上進一步密切了雙方關係。[12]

2002年,印尼人民協商會議主席阿米安·賴斯對到訪的李鵬委員長表示,中國的發展對地區和世界的發展有利,印尼對發展與中國的關係抱有殷切期望。他從不感到中國的發展會使其他亞洲國家被邊緣化,而隻會促進亞洲其他國家的共同發展。2005年,《雅加達郵報》刊文指出:“中國的積極外交是平衡地區力量分配的自然反應。……從目前來看,中國的‘和平崛起’不應被視為擔優的根源。鑒於與中國的密切交往為推進地區和平與繁榮提供了一條途徑,東南亞各國必須給中國以足夠的時間來證明其‘和平崛起’的願望是真誠的。”印尼現任總統蘇希洛在訪問中國前夕,更是表示印尼發展與中國的關係對本地區乃至其他地區都是一件好事。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進步和國家穩定在過去二三十年裏是世界上最重要的發展之一。他強調:“我們希望成為中國經濟成功的一部分,我們也希望中國成為印尼經濟成功的一部分。”這充分表明印尼方麵對中國和平崛起的善意理解和期待。

(二)雙方在國家統一和主權完整上立場一致印尼政府更迭頻繁,但始終堅持“一個中國”灣建立官方關係。近年來,印尼政府對“台灣當局”的企圖一直保持高度的警惕。2002年8月,“台獨”原則,不與台“南向外交”分子呂秀蓮曾以“度假”方式途經雅加達國際機場,並試圖“闖關”人境,作兩天“私人訪問”,但最後被印尼政府在機場及時阻止。12月,“台灣當局”領導人陳水扁密訪印尼的計劃曝光後,印尼外交部於巧日發表聲明,明確表示不歡迎陳水扁以任何方式訪問印尼。聲明強調,印尼政府一貫堅持一個中國的政策,始終認為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並一直堅持不與中國台北發生任何官方往來。(《人民日報》,2002-12-16)印尼外交部發言人馬蒂說, “陳水扁在印尼不受歡迎,印尼將永遠不會歡迎他到訪。99 [14] 2000年,印尼政府還曾下令禁止印尼台商舉行慶祝陳水扁就職的活動,這是自蘇哈托時代以來台商在印尼的民間活動首次遭到禁止。對印尼堅持一個中國的立場,中國領導人在曆次外交會晤時均表示高度讚賞。

同樣,中國也堅定支持印尼為維護國家統一、主權完整和反對外來幹涉所做的努力。東帝漢的獨立給印尼人民帶來了深深的隱痛,印尼學者把它當成一塊亞洲國家與印尼友誼的“試金石”。〔’5]1999年,江澤民主席對到訪的瓦希德總統明確表示:“支持瓦希德閣下領導的印尼政府在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所做的努力”。(《人民日報》,1999-12-020)中國對東帝漢間題的寬容態度,贏得了印尼的充分信任,印尼領導人多次感謝中國在解決東帝墳間題上所發揮的獨特作用。東帝墳獨立後,印尼麵臨更為麻煩的亞齊以及伊裏安查亞、蘇拉威西、馬魯古等分離主義問題和宗教衝突。對於亞齊問題,國際社會反對其獨立的態度還是比較統一的。但是西方國家反對亞齊獨立主要是從它們在亞齊的經濟利益(美、 日控製著亞齊大部分石油和天然氣開采)、政治利益(不希望看到亞齊成為激進的穆斯林國家以及在鄰國引起鬧獨立的連鎖反應)和軍事利益(擔心獨立後的亞齊控製連接亞洲和中東及歐洲交通要道的馬六甲海峽,從而打破軍事戰略平衡)出發。[16]而中國政府是毫無私利地完全支持印尼自主解決國家統一問題。

(三)時華人華僑問題雙方達成了共識

兩國複交後,對曆史上敏感的華人問題得到了一個比較積極的解決方式。1990年李鵬總理訪問印尼時簽訂的(中國和印尼複交備忘錄》提到,“兩國政府重申不承認本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立場,居住在印度尼西亞的中國血統的人,凡已加人或取得印度尼西亞國籍的,均不再具有中國國籍。同樣,居住在中國的印度尼西亞血統的人,凡已加人或取得中國國籍的,也不再具有印度尼西亞國籍。”(《人民日報》,1990-08-090)從此華人問題不再是一個政治問題,而是一個法律問題、一個運作層次中的問題。

但是,在1998年5月,以亞洲金融風暴為導火索而集中爆發了專製與民主、貧窮與豪富以及原住民與華族之間的矛盾,惡劣的排華事件使印尼華人遭受了慘重損失。麵對海內外華人的強烈憤慨,中國政府保持克製,從粵際法角度進行了情理性處理。1998年11月17日,國家主席江澤民會見印尼總統哈比比時說:“印尼華人加入印尼國籍後,已經成為印尼民族大家庭中的一員。作為印尼公民,他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理應受到印尼政府的有效保護,他們應像普通印尼公民一樣享受同樣的待遇和權利。妥善處理好華人問題不僅有利於印尼的長治久安,也有利於我們兩大鄰國之間友好合作關係的順利發展。”(新華網,1998-11-17 0) 2002年3月24日梅加瓦蒂總統訪華期間,江澤民主席再次表示:“中國真誠希望印尼各民族和睦相處,廣大華人更好地融人當地社會,繼續為印尼的經濟繁榮和社會進步做出貢獻。”(《人民日報》,2003-03-250)

由於雙方的理性處理,後蘇哈托時代以來的印尼國家領導人逐步改變了自60年代中期以來的排華傳統。印尼華人在經曆了長達三十多年的歧視和壓製之後,印尼國內外形勢的發展和變化都有利於華人生存環境的改善和社會地位的提高。對印尼華人而言,這是一個充滿機遇的時代。[17]

(四)兩國經貿互補促進了政治互信經貿往來在兩國的政治交流中是重中之重的課題。兩個發展中國家具有很強的經濟互補性,中國占有資金、技術、高科技和巨大市場的優勢,但缺乏自然資源、能源和海外市場。印尼擁有豐富的自然資源和人力資源,但缺乏資金、技術、高科技和出口市場。從兩國簽訂的多項經貿和諒解備忘錄來看,說明兩國經貿的確存在互補性空間,能達到互利互惠的目的。 目前,中國主要向印尼出口電器、電子設備、機械設備、家居用品、紡織品和摩托車,而印尼主要向中國出口原油、天然氣、棕擱油、紙張、紙漿和木材等。〔“]

兩國複交後,雙邊貿易不斷發展,經濟合作前景廣闊。1990年雙邊貿易額僅為11.8億美元,2003年突破了100億美元,2004年達到130億美元,2005年I至5月份,貿易額增長了3%,達到67億美元,未來三年有望超過200億美元。 目前,中國已經是印尼的第4大貿易夥伴,而印尼則是中國的第18大貿易夥伴。雙方相互投資不斷增加,技術合作逐步加強。截至2003年3月,中方共批準印尼來華投資項目970個,協議投資金額20.24億美元。中方在印尼設立非貿易型合資、合營企業60家,投資總額2.7億美元。2002年,兩國有關部門簽署了中方向印尼提供4億美元優惠出口信貸協議、福建液化天然氣項目資源采購協議。兩國已在核能、遙感、激光、通信、農業、林木良種培育、環保、地震、統計技術、采礦等領域,開展了具體項目的合作。

(五) 中國時印尼的友好援助加深了兩國友誼

1998年印尼遭受金融危機的嚴重打擊,中國政府向印尼提供了3億美元的貸款援助,並無償援助300萬美元用於購買印尼急需的藥物。針對印尼遭受自然災害,糧食歉收,中國政府向印尼政府提供2億美元的賣方出口信貸,用於購買糧食。1999年瓦希德總統訪華時,中國和印尼政府達成雙邊協議,中國政府向印尼提供4000萬元人民幣的無償物資援助。2001年中國政府又向印尼提供了1350萬美元出口信貸,幫助東加裏曼丹省建設化肥項目。此外,當印尼遭受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的時候,中國政府還兩次通過中國紅十字會向印尼災區人民提供了數萬美元的援助。

2004年年底蘇門答臘北部海域發生強烈地震和海嘯後,中國政府向印尼提供了2億元人民幣的援助,派出了近100人的醫療救援隊,中國社會各界也踴躍捐款捐物總價值達1億多元人民幣,展開了一場中國曆史上最大規模的國際救援行動。2005年4月21日,為幫助印尼開展尼亞斯島的地震救災工作,中國政府決定在已向印尼提供50萬美元現彙援助的基礎上,再提供總價值200萬美元的現彙和物資援助。為把救災物資盡快交付印尼,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親自決定用專機給印尼帶來救災急需的一批物資。中國的無私援助是對盟友的必要支持,同時也是戰略夥伴關係的重要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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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文發表在《廣西民族學院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6年第2期

中越邊境跨國婚姻模式分析―以廣西龍州縣金龍鎮橫羅村為例’

唐劍玲 何小妹

一 引言

中國與越南兩國山水相連, 自古以來雙方邊民往來頻繁,交往密切。基於共同的地域基礎,共同的文化,共同的信仰、共同的民族認同等之上,中越兩國邊境的跨國通婚現象源遠流長。盡管在中國自衛反擊戰期間兩國的邊境通婚現象有所控製,但是在戰爭結束後,隨著兩國關係的逐漸好轉,雙邊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上往來的日益頻繁,邊民們相互通婚的現象更為普遍,這對中越邊境地區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產生了重要影響。

對中越邊境地區跨國民族的研究,已有的成果主要集中在民族的政治思想、事實、製度及行政的科學等方麵,以跨國婚姻為主題的研究僅有零星的成果散見於各種書刊,且多限於現象的描述,缺少係統分析。對作為婚姻重要組成部分的婚姻模式的研究,已有的研究成果則更少。因此,本文擬從跨國婚姻的模式人手,通過對跨國婚姻模式的分析,更好的從中了解和掌握中越邊境跨國婚姻的現狀和特點,從而有助於厘清中越跨國婚姻與社會、文化的關係,以*基金項目:信孚教育集團一中山大學人類學係2005年“中國田野調查基金”。期最終達到推動中越邊境民族的和諧發展和社會的進步,促進中越雙邊社會的穩定和經濟的發展及跨國民族間的族群互動的目的。特別是在東盟自由貿易區建立以及“兩廊一圈”建設的今天,對中越邊境跨國民族婚姻研究,更具有現實意義。不僅有利於雙邊和諧穩定交往環境的建立,而且可以為國際間的交流和發展創建一個更好的平台。

二、調查地概況

廣西龍州縣地處廣西西南邊境,與越南相鄰。國境線全長184公裏,沿邊有國家一級口岸和地方級口岸各一個,並設有5個中越邊民互市貿易點。金龍鎮地處龍州縣北部,距縣城55公裏,東、南兩麵分別與金龍鎮逐卜鄉、武得鄉相鄰,北靠大新縣寶好鄉,西與越南接壤,邊境線長32公裏。金龍鎮作為邊境鄉鎮,與越南接壤的有4個村民委員會、21個村民小組。其中一個村就是橫羅村。

橫羅村位於金龍鎮駐地西北部,地處山區,東與貴平村相接,西與越南相接,南與板梯村相接,北與越南相接,耕地麵積1385畝,下轄那橫、隴峨、板門、板羅、其逐、都寬、查外、查內8個自然屯,總人口1288人,285戶,均為壯族,以農業為主,主要種植玉米、稻穀、豆類等。

三、中越邊境跨國婚姻模式分析

(一)發生模式分析

中越邊境跨國婚姻可以分為父母包辦型、介紹相親型、 自由戀愛型和拐賣誘騙型四種類型。

1.父母包辦型

父母包辦型婚姻,指的是從媳婦的人選到婚宴的舉辦等都是由父母一輩人做主、安排操辦完成,當事人根本沒有做決定的權力。“嫁雞隨雞,嫁狗隨狗”,一切聽從父母一輩的安排。這類婚姻多發生在20世紀.:f1:年代之前。

個案:其逐屯,沈光保,男,57歲;沈月花,女,56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以前是老人包辦的婚姻,“哪家有女孩子的話,老人家就盯住了,到了年齡的就幫找婆家”。原來從越南那邊嫁過來的時候,在中國這邊搞個5分錢的出國證就可以到越南那邊了,可以去探親、旅遊、放牛等。

2。介紹(相親)型

介紹相親型婚姻,指的是在媒婆的介紹認識之下,當事人雙方通過相互觀察和一定的時間相處,在對對方有一定了解的基礎上做出決定形成的婚姻。相對於父母包辦婚姻來說,介紹相親型婚姻的當事人有了一定的自主權力。這種情況多發生在雙方中存在殘疾或是二婚的情況。

個案:查內屯,黃秀川,女,28歲;黃誌民,男,37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2000年結的婚,是有人介紹的,後來有人帶上去看。黃誌民去我家看過。那裏沒有仃婚的習慣。兩個人認識了幾天就嫁過來了。

個案:查內屯,趙永會,女,30歲:黃誌啟, 男,38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在越南讀到初中畢業,會講越南話。2(X舊年來金龍,在越南那邊談戀愛遭反對後,跑到中國來。我在村裏談戀愛,但是沒有成,不想在村裏再待下去,想去遠方。經過人家介紹,(我)才來到這裏。他(丈夫)年紀大了,在中國找不到老婆,才到越南找的。

3.自由戀愛型

自由戀愛型婚姻,指的是當事人雙方在遊玩或勞動中相互認識,經過一段時間的感情培養而形成的婚姻。這種情況是自兩國關係正常化以來比較普遍的形式。

個案:隴峨屯,梁建國, 男,29歲;梁某,女,30歲采訪時間:2005年8月

我們是2004年結的婚。兩個人是在我去上麵玩時認識的,然後自由談戀愛。認識一個月就結婚了。

4.拐賣誘騙型

拐賣誘騙型婚姻,指的是越南女子被人販子拐騙到中國然後被賣作中國男子為妻。男方有知道該女子是被拐賣的,也有不知情被蒙在鼓裏的。這種婚姻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以前比較多,現在都很少了。在我們的調查過程中尚未發現此類案例。

(二)婚配條件

中國男子娶越南女子,以及越南女子嫁到中國來,大多數都是存在種種個人及家庭的原因。因此在對對方的個人和家庭條件的要求上都不是很高。

1.對方個人的條件

中國男子娶越南女子為妻,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一是家裏太窮,娶中國女子為妻要的聘禮太高,而娶越南女子花的錢相對較少;二是自身殘疾,在中國娶不到老婆;三是自身名聲不好,懶惰或是有過小偷小摸的行為;四是原配妻子死後在中國找老婆不容易,所以要到越南去找。而越南女子願意嫁到中國來,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越南的經濟生活水平沒有中國好;二是自身殘疾或是有些不好的行為造成名聲不好;三是父母家對其不好;四是在越南談戀愛失敗或是結過婚很難再嫁。由於雙方都是存在一定的原因才進行跨國的婚配,所以男女雙方對個人條件的要求都不是很高。健康的男方不會介意女方是不是殘疾,隻要是勤勞、善於做家務和幹農活就行了。而越南女子覺得在能嫁到中國來就可以了,對男方家庭的條件也沒有太大的要求。

個案:板門屯,黃某,女,36歲;梁某,男,36歲

采訪時間:2005年1月

男方腦子有點問題,他懶做工,不懂得數錢。和一般人不大一樣,在這邊娶不到老婆,就隻有娶越南老婆了。女方家有四個女兒。女方說“有人願意要就嫁過來了”,在小的時候,女方從樓梯上摔下來受傷,現在駝背了,沒有人要,所以就嫁過來了。現在很少回去了。走路很不方便。女方在家幹活多點,男方很少幹農活,在這裏娶不到老婆的都是去越南要老婆的。女方這一輩的嫁過來的很多,女方就有一個妹妹是嫁利逐卜鄉的。這兩個月才剛剛結婚。

個案:板門屯,梁某,男,28歲;王某,女,19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女方家隻有一個孩子,其母親生了她之後就去世了。後來其父親又再娶了一個妻子,後妻帶了兩個孩子過來,後來兩個人又生了兩個孩子。女方的繼母經常打罵她,所以她就不願意在越南待了。女方做工還是蠻勤快的。

2.對方家庭的條件

中越跨國婚姻的雙方其家庭狀況基本上是差不多。處於邊境線周圍的兩國邊民都以農業生產為生,輔以一些其他的收人,如牧業、林業和邊境貿易等。但是總體來說,中國邊境的大部分村民其生活水平相對於越南邊境的村民來說好一點。中越兩國兩個相距不過幾百米的村子上其逐(屬越南)和下其逐(屬中國)就是一個例子。上其逐以及越南邊境一帶的村子都還沒有通電,尚處於使用煤油燈的狀態,而中國的邊境在20世紀80年代都已經全部實現通電。此外,距離中越國境線隻有一兩千米的中國邊境沿邊二級公路在前幾年已經修建好,道路四通八達。而在越南的邊境,據我們所到的村落,都是蜿蜒曲折的山澗小路,隻是到裏麵一點才會有較為平坦的土路通行。在中國也隻是相當於四級公路而已。中國邊境的家庭很多都有電話、彩電、冰箱等,這在越南邊境家庭中都尚未發現。當然橫羅村的村民生活水平較好的隻是一部分,也還有不少的家庭仍舊處於貧困線上下。很多中國男子娶越南女子為妻也是因為太窮的緣故。

個案:板門屯,潘某,男,41歲;譚某,女,40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夫家有4個兄弟,3個女兒,4個兄弟都去越南要老婆。因為他們家很窮。三弟也因為窮,也想要個越南老婆,他還是挺勤勞的,現在去田陽打工了。

個案:板門屯,梁某,男,28歲;王某,女,19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女方家裏的條件比較差,好的話也不會嫁過來了。以前嫁到中國的比較多,現在都比較少了。

3.婚姻成本

與中國男子娶本國女子相比,娶越南女子所需要的錢相對較少。酒席的花費約為1/6。酒席多在男方這邊舉辦,從十幾桌到五十桌不等。酒席上的食物有豬、雞、鴨、魚肉等,酒和糯米也是必不可少的。在聘禮上,男方家除了給女方家一定的聘金外,多為一些實物性的東西,如豬肉、糯米、酒和雞之類。而女方家的嫁妝,有被子、蚊帳等,種類比較少。極少數是先訂婚後結婚,絕大多數是直接擺酒結婚的。

個案:板門屯,梁某, 男,36歲;黃某,女,36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兩人是四月仃婚,十月就結婚。訂婚時拿一些酒(幾十斤)。現在訂婚要拿酒、糯米、豬、雞等。兩個人結婚時辦了酒。是在男方這邊辦的,辦了20多桌。結婚的時候男方拿點豬和錢過去,約為400元錢,一隻160斤左右的豬,還要拿點米,兩隻殺好的公雞。女方過來時帶一個木箱子,兩床被子,三套墳帳。結婚時沒有登記,男女雙方結婚的錢都是借來的,後來才慢慢還了。

個案:板門屯,潘某,男,41歲;譚某,女,40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1989年嫁過來,是父母去問的。給了200元就過來了。在這裏的結婚要上千上萬,在越南那邊就不用那麼多的彩禮了,那時嫁過來的時候隻用了1000元。在這邊要[111 1)元,在那邊隻要1000元就可以了。本村也有一戶寧願不要錢都過來的。兩人結婚的時候辦了四五十桌酒。結婚時家人送了兩床棉被和兩床墳帳。

再婚時聘禮和嫁妝以及酒席的舉辦等都會相對初婚的時候簡單很多。

個案:查外屯,馬氏姓,女,63歲;沈漢興,男,57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馬氏姓說:“因為是寡婦,所以沒請喜酒。那時他給了幾十塊錢,幾斤肉,還有糯米飯,算是白來的。”沈漢興說:“我們這裏,要了第一個後,再找第二個就難一點。接她來的時候也象征性地辦了一點喜酒,第二次婚姻不能大辦。我們沒去領結婚證,跟第一個老婆的時候領了。當時就給她家幾十元,給了點豬肉。她也沒什麼嫁妝,也就兩床棉被兩床蚊帳。”

(三)婚姻的成立

1.結婚年齡

越南女子在嫁過來的時候基本上是達到法定年齡的,但也有極少數沒有達到法定年齡卻謊報已經達到或是願意交納罰金而結婚的。

個案:板門屯,梁某, 男,28歲;王某,女,19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2000年結婚,兩個人結婚時去了金龍的計生站登記。女方是在未達到結婚年齡就結婚了的,去計生站辦證時花了250元。

2.登記領取結婚證的情況

近二十多年來,中國男子與越南女子結婚都是很少去領取結婚證的。因為女方的戶口不在這邊,所以中方也不予辦理結婚登記證。他們隻是到鄉鎮的計生站辦理相關登記而已。因此他們都沒有結婚證。而且這些嫁過來的越南女子,按照越南的規定,政府在其離開國家六個月後就將其從戶口上除名,而在中國她們也沒有諸如身份證等相關的證件,本身相當於黑戶。很難對其進行統計和管理。但是在20世紀70年代前嫁到中國來的越南女子, 目前在中國都已經辦有身份證了。

個案:板門屯,梁某,男,36歲;黃某,女,36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1992年結婚。結婚時沒有登記,現在女方還沒有進入到戶口裏麵。

個案:查內屯,趙永會,女,30歲;黃誌啟,男,38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在越南登記說嫁過中國來,在金龍這邊沒有登記。政府沒有趕我回去過。這裏的人有證件,有證明可以去任何地方打工賺錢,我沒有什麼證明,哪裏都去不了,隻能在家裏種田。政府要求每三年去一次登記暫住證,去那邊照相。派出所、政府那邊每次都會問回越南一年多少次,去多久,去做什麼,是去哪個村等。越南政府不查,他們不管。在越南那邊可以遷戶,要20千越盾,那邊一過6個月就從戶口上把名字劃掉。所以,那邊也不能住。

3.對婚姻關係成立的認定

中越雙方邊民婚姻的締結都是在沒有辦理結婚證,僅通過擺酒席宴請雙方親人以及各自村屯村民的方式,在得到族人及村民的認可的情況下實現的。而在當地,村民都不是以其辦不辦結婚證,而是以其辦不辦酒席來作為對其婚姻關係的認可。這是與法律對婚姻關係成立的規定相衝突的,因此也導致了法律在對中越跨國婚姻實施管理的過程中出現了不少的問題。

個案:其逐屯,沈德利,男,37歲

采訪時間:2006年1月

村民都是同等時待的,要越南的過來也是因為人家家裏有困難,我們知道也不說的,有同情心,他們是在中國找不到才到越南去找的。村裏人都這樣講,擺了酒席,殺了豬就算結婚了的。嫁過來, 男方擺過酒以後,人家都是一樣時待的。

4. 離異再婚及喪偶再婚的狀況

中越跨國婚姻存在著雙方離異後再婚和喪偶後再婚的情況。

在中國,男子一般是在離過婚或喪偶的情況下與越南女子再婚的。在越南,則是由於戰爭原因使得越南國內的女性人口數大於男性人口數,越南女子如果在其國內離過婚後,就很難再嫁了,因此她們會選擇嫁到中國來。當然也有因為其在戰爭中失去了丈夫而再嫁的情況。

個案:查外屯,沈漢興,男,57歲;馬氏姓,女,63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沈漢興:在金龍當過老師,前妻有心髒病,所以就辭掉當老師的工作回來照顧妻子。在前妻去世後,在中國這邊姿不到老婆,所以隻有姿越南的女子了。在姿了第二個妻子後想申請回學校繼續當老師,學校不給了。原因是說娶了越南女子,成分關係不好了,就不給當老師了。她以前在越南嫁過了,嫁在本屯,但是還沒有孩子。她老公當時去打美國,棲牲了,成了烈士。1973年我老婆也死了,我就去那邊跟她做生意。她因為是烈士的老婆,越南政府就照顧她,幫她把戶口通過水口海關,遷過這裏來了。

馬氏性:我65歲了,來這裏已有30多年了,在越南結過婚,18歲結的。後來,丈夫參軍打美國,在戰場上死了。丈夫是獨子,死的時候家人不告訴我,等了他10年等不到,這邊的人去那邊找,才嫁過這邊來。這邊丈夫曾經結過婚,妻子死了才去越南娶我的。因為是寡婦,才來這裏。中國政府沒趕過我,我是有戶口遷來的,還沒戶口的時候也沒趕。

(四)婚後定居模式分析

中越邊境跨國婚姻組成的家庭,其定居模式有兩種,一種是婦從夫型,另一種是人贅型。婦從夫型,指的是當事人雙方在結婚後,實行的是女方到男方家定居的居住模式。這也是中越跨國婚姻實現後最常見的定居模式。入贅型指的是當事人雙方在結婚後,由於女方家缺乏勞動力,所以男方到女方家人贅,在女方家定居。

中國男子在與越南女子結婚後,都是屬於婦從夫型,即越南女子過境來中國,在男方家定居的。在這裏就有個越南女子的國籍和其戶口所屬的問題。從我們的調查得知,除了比較早的嫁到中國來的越南女子已經把自己在越南的戶口遷到了中國,在中國境內辦理了身份證外,近20多年來嫁過來的女子在中國都是戶口還在越南,沒有能遷過來的。而在越南方麵,則采取的是在越南女子嫁到中國來六個月後,其國內就將該人的戶口銷戶,當然越南在銷戶後是可以再辦理的。因此,越南女子要遷戶口的話就要通報上級,由上級和中方聯係,比較麻煩。所以很多人在嫁到中國後都沒有辦理相關的轉戶口等。因此她們在中國也是沒有戶口的。

個案:查內屯,黃誌民, 男,37歲;黃秀川,女,28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女方是想出去打工的,可沒有什麼證明,所以出不去。戶口還在越南那邊,不能遷過來。越南方麵在她們來中國六個月後就悄戶了,要再辦的話可以去那邊再辦。要遷戶口的話就要通報上級,由上級和中方聯係,比較麻煩。

四、中越邊境跨國婚姻家庭

(一)家庭中的人際關係

在中越雙方邊民締結的婚姻家庭中,無論是在夫妻雙方之間、公婆與兒媳之間還是嶽父母與女婿之間等,其家庭的人際關係還是挺好的。

由於雙方都會說當地的土話,所以雙方在交流上不存在什麼問題。兩個人也會有吵架的時候,但都沒有出現較嚴重的情況的。

而女方與公婆之間以及男方與其嶽父母之間等,有時在某些問題上會有紛爭,但基本上關係也還是挺好的。在節假日的時候,男女雙方還會到雙方的家庭走動,看望雙方的老人。

而就整個村來說,雖然有些人會有些閑言閑語,但總體上越南女子與村民們的關係還是挺好的。

個案:板門屯,潘某,男,41歲;譚某,女,40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剛嫁過來的時候覺得這裏很窮,很想回家,男方家不給回,現在已經有兩個孩子了,也不想回了。平時是很忙的,要看孩子,做農活,沒有時間回娘家,隻有春節的時候才回。也和老公吵過架,吵了之後又和好的,沒有說因此而跑回娘家的。過年回家也給壓歲錢(越南盾1000, 2000)。家裏掙的錢給誰拿都是一樣的, 因為是一起吃的。現在公公還在,婆婆剛去世一個月。在剛生不出孩子的時候,兩個老人家、老公也罵,可是生不出來也沒有辦法啊。生了幾場病差點死掉,後來其父親來看了,才好的。村裏的人對她挺好的,她沒有做過什麼錯事情,也沒有跟人家吵過架。結婚時家人送了兩床棉被和兩床蚊帳,生孩子時還送了背帶。

個案:板門屯,梁某, 男,28歲;王某,女,19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家裏有兩個兄弟。現在住在父母留下來的家裏。分家後哥哥另住,幹活都是兩個人一起去的。經常得去嶽父嶽母家,男方與其關係也還挺好的。因為姿越南女子為老婆,也有人在後麵說“你算什麼,娶越南老婆”的。婆婆跟他們住,在春節初二、七月十四的時候,兩個人就會回娘家。

在中越跨國婚姻中還存在一種情況就是,中國男子在原配中國妻子死亡後再娶越南女子的情況,女婿、再婚越南女子以及其孩子與原配妻子家家庭人際關係也是一種特例。在這種情況下,女婿、再婚越南女子以及其孩子一般與原配妻子家還存在聯係,而且他們之間的關係還是很好的。在過年過節,女婿也會帶著再婚妻子和孩子去看望原配妻子的親人,加深雙方的感情和往來。

個案:查外屯,沈豔芳,女,25歲,初中,現在深圳打工

采訪時間:2006年1月

媽是32歲那年來的,爸爸原來有個老婆(已經去世了)。現在過年過節的時候爸爸和媽媽還會去第一個外婆家去看他們。他們對爸媽都很好。小的時候也沒有人取笑, 因為是可以來往的。娶哪邊的人還不是一樣娶,也許那邊的人還勤快點了。夫妻之間難免會有吵架的,但總會和好的。子女的問題是兩個人一起教育的。上次越南那邊舅舅的女兒過來, 因為很久沒有見過媽媽了,就過來看看,我也很想見見她們,但是請不到假,就沒有回來。誰先到家就誰做家裏的活,錢主要是爸爸管的,媽媽很少去買東西的。

(二)家庭中的性別角色

一般是男女雙方一起去地裏幹活勞動。或者是雙方進行分工,男方出去打工,女方在家裏幹農活,把持家務。有男方管家的,也有女方管家的。雙方在家庭中處於平等的地位。

個案:板門屯,梁某,男,28歲;王某,女,19歲

采訪時間:2005年11月

在家都是女方聽男方的,男的說“聽她的有什麼用啊”。

個案:查內屯,趙永會,女,30歲;黃誌啟, 男,38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我們家有4頭豬,5隻雞,田地共1.5畝。田地都是丈夫的名分,我自己沒有名分。重活都是丈夫做的,我隻做輕活。丈夫隻讀了兩年書。一般辦什麼證都是由我去辦,大家告訴我,我就會簽名字,我能聽懂一些普通話。

(三)家庭的生育模式

越南女子生育時有在家裏生的,也有在醫院生的。有些人辦理了準生證,也有還沒有辦理準生證就生孩子的。在當地,按照政策規定,可以生兩個孩子,但是在生孩子之前是要到村委辦理準生證,而且在生第二個孩子的時間要與第一個孩子間隔至少四年,少於四年的話就要被罰款。

個案:板門屯,潘某, 男,41歲;譚某,女,40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來7年後才有孩子的。也沒有想過生男還是生女,生什麼就是什麼了,又不是自己能控製的。在越南也是想要生男的多。生兩個孩子都是去醫院生的。嫁過來後就去過縣城兩次,兩次都是因為小孩生病去的。政府有叫去檢查的就去的。還沒有結紮過,政府來叫過,她說人老了,身體又不好,有腎結石、 胃病和貧血,所以也沒有去結紮。

個案:板門屯,梁某, 男,28歲;王某,女,19歲

采訪時間:2005年.月

兩人已經有了一個小孩,想再要一個孩子。女方是在未達到結婚年齡就結婚了的,去計生站辦證時用了250元。他們的孩子還沒有上戶口。兩人也沒有辦結婚證,隻是去計生辦登記了而已。小孩子是在家裏自己生的,也沒有請接生婆。

中越跨國婚姻所生的孩子,在小的時候都是自己帶的,到了上學的年齡,都會送到學校去讀書。

個案:板門屯,潘某,男,41歲;譚某,女,40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孩子最大的是10歲,讀四年級,一個是6歲,讀學前班。家裏有兩個孩子在讀書,今年開學兩個人合起來一共用了303多元。

個案:查內屯,趙永會,女,30歲;黃誌啟,男,38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以後小孩讀書,他想讀就讀,沒錢想辦法去借,沒想過帶小孩回越南讀書。打算教小孩講越南語,現小孩已會說一些了。

(四)家庭財產的分配與繼承

1.分家

中國男子一般在娶妻後就分家了。分家實行的是平分的原則。即有親屬在場作為公證人,對家庭共有的財產,包括田地、糧食、錢、房屋、家具等進行平均分配。有些財產不分就處於共有狀態,如共用廚房、房屋的廳堂等。分家的原因有很多,如婆媳關係不好,兄弟老人成為家庭負擔等。在分家後,老人由其中一個兒子贍養。過年過節的時候,分出去的家庭也會邀請老人一起吃飯等。

個案:查內屯,黃誌民, 男,36歲,壯族

采訪時間:2006年1月

暫時分出來的,奶奶是跟弟弟的,廚房的東西都是他自己買的,現在是大家一起用。分家:有吃的東西就分出來,分田地,分糧食(平分),房間在分之前和分之後是一樣安排的,哥哥住在進門的左邊,弟弟和奶奶住在進門的右邊。這樣弟弟在生病的時候媽媽好照顧。分家的公證人有大哥、堂弟。

2.繼嗣製度

中越跨國婚姻家庭其子女實行的繼嗣製度主要有兩種,一種是父係繼嗣,一種是母係繼嗣。雖然越南女子在嫁到中國時沒有辦理結婚證,也不能辦理中國身份證,但是其所生的子女按照規定是要辦準生證的,即使是其子女沒有辦理準生證,其子女還是可以跟隨其父親的戶口,長大後理所當然的辦理中國身份證。在中越跨國婚姻家庭中,其子女主要都是父係繼嗣製.。實行母係繼嗣製,則是在越南女子離婚逃跑回越南的時候將其孩子留給娘家撫養,孩子自然成了越南娘家的繼嗣。這種情況是占少數。

(五)婚姻的解除

中國男子與越南女子離婚主要存在以下兩種情況:一是女方在嫁到男方家之後,男方家人對待女方不好;二是女方在男方家沒能生育子女。

由於越南女子在嫁過中國的時候就沒有進行相關的登記,僅僅以擺酒的形式獲得了村裏人的認可,以形成事實婚姻,所以他們的離婚也不用辦理任何的手續。僅以離開原來的家庭,或是跑回娘家或是再嫁到其他的家庭來表示離婚。

離婚多為越南女子以逃跑的形式脫離原來的家庭。她們都是先逃回娘家,然後再找合適的中國家庭再嫁。在這種情況下,男方一般也會叫親戚一起幫找逃跑的女方,將其追回來,如果女方不願意再回男方的家,男方就會向女方家庭索回彩禮。她們逃跑時多將孩子留在男方家,也有一些是帶著孩子一起逃回娘家,然後將孩子留在娘家的,因為越南女子帶著孩子是很難再嫁的。

越南女子以偷跑逃離夫家造成了事實上的離婚。因此她自己不可能公開向夫家索要財產,最多是在逃跑的時候攜帶一些自己的衣服、飾品而已,所以不會得到任何財產,而且帶走的東西也不會多。

越南女子逃跑雖不是很經常,但也是有的事。在逃跑女子不願意再回到男方家的情況下,男方會向女方家索要回彩禮,然後再娶其他的女子的。而越南女子也會再找尋其他的中國男子再嫁。在族人看來,跨國婚姻家庭一定是存在一些問題才會導致女方逃跑離婚的,他們也不會有什麼想法,本著兩個人好就好,不好也不能勉強的原則,用他們的話說就是“強扭的瓜不甜”。

個案:其逐屯,沈德利,男,37歲

采訪時間:2006年I月

過來是不經過登記的。家裏時她不好的, 困難,過來沒有兒子,老公對她不好,她們也有逃跑的。男的也會去追她回來,追不回來,跑了也有再姿第二個的。“強扭的瓜不甜”。再嫁的人家不知道她是逃出來的。因為她一般留孩子在男方家, 自己先跑回娘家。因為她知道帶孩子是不容易再嫁的。如果想跑的話她也不會管自己的孩子了。在我們附近嫁過來有孩子的一般很少再跑的。逃跑了一般是叫親戚幫找的,不可能告訴政府的。生孩子是要辦準生證的,沒有間隔四年的話就要挨罰錢的。跑了不回來就算離婚了,追了回來的就不算離婚。沒有規定是不能姿越南老婆的,還沒有看過相關的政策。背後也會有人說壞話的,有人講“這就是沒有本事才去越南要老婆的”。沒有專門的媒婆的,都是自己的親戚去說了再找的。 目前還沒有發現越南嫁過來的有不良行為的。她們逃跑的話一般先逃回娘家,然後再到中國再嫁。一般是不再嫁到原來的地方的,總要隔幾個村子。如果過來出現了什麼問題的話,她也不找村幹的,總是找介紹的那個人, 男的好不好他就不知道了,男方總會給點錢給中間人的。介紹過來的一般有兩種,有親戚關係的一般把被介紹人認做幹兒子、幹女兒。到過年過節的時候還要送雞、豬肉去。不是親戚的就給點錢就可以了。 目前就聽說一個跑過。

(六)政府時中越跨國婚姻的態度及所采取的措施

對於中越跨國婚姻,在不同的時期政府采取不同的態度。對於在中越自衛反擊戰前雙方的通婚,政府采取的是以宣傳為主,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予以批準同意。如在《廣西壯族自治區與越南諒山、高平省邊境工作會議記錄》(一九五九年一月)中有關中越跨國婚姻的論述的:“邊民有互通婚嫁的民族曆史習慣, 目前不可能全部禁止,但應積極宣傳教育,以逐步減少通婚關係。……結婚(人贅):雙方邊民有正當理由要求處境或人境結婚的。經勸說無效,可予以批準。……邊民出境或人境結婚時必須有鄉(社)政權機關發給證明。”

在自衛反擊戰時期,雙方處於對峙狀態。兩國政府都禁止通婚。而對於之前已經結婚了的家庭,采取的都是將外國人趕回原國籍的政策。政府所采取的“趕”的措施並不是很強硬,因此有越南女子被趕但是她們不願意回越南,政府也沒有辦法的。

而隨著中越關係的不斷改善,中越通婚的不斷增多,政府也沒有相關的政策規定不準娶越南女子。村民們對本村的人娶越南女子也沒有反對的,隻是有些人在背後議論,多數也是持寬容理解的態度。

個案:查外屯,馬氏姓,女,1942;沈漢興,男,57歲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馬氏姓:剛來的時候,政府沒趕過。

沈漢興:那時政府不讓姿越南老婆,但我要來了,沒辦法隻好給了,因為後來給轉戶口了。 當時政府不給,還派人把她趕回去,也就是支書趕, 當時的支書是隴峨的梁紅山(音譯),還有以前派出所所長潘金貴也來趕,動員她回去,隻趕了一次。她不回, 因為她在越南已經沒有老公了。他們不敢趕,怕擔當責任,趕隻是為了應付上麵。沒動武力,隻是說說而已。

個案:其逐屯,沈漢衛,男,村支書

采訪時間:2005年IIV月

越南嫁到中國這邊來的。中國、越南都會派人去查,如不查,怎麼會知道有多少個越南人過來?一般也就是我們村幹去上報政府。1992年政府曾經做出姿態,把越南人都趕過去了,但是沒過幾天他們又回來了。中國政府沒辦法。這個資料到龍州縣政府去查才行,到縣外事辦查,金龍政府沒有資料。

查外馬氏性被政府趕了很多次,都是中國政府趕的,時間是1977年。那時越南排華,把中國人都趕過來。馬氏姓1976年嫁過來。1977年越南出現排華現象, 中國政府也認為應該把嫁過來的越南人趕過去,就動員她回去。但至於政府下的文件是怎麼樣的,我就不清楚了。中國政府趕了她一次,但從越南過來的太多了,趕也趕不完。

個案:板門屯,譚老師, 男

采訪時間:2005年8月

(改革開放後)這一幫來的中國政府都不趕她們了,但是她們都沒有結婚證,不能辦準生證。查外馬氏姓被趕幾次了,但她不走。她現在加入中國國籍了,有戶口了,老一輩過來的都有了。五、結語

有學者認為,導致中越兩國邊民跨國婚姻的產生,除了地緣條件、人口分布條件、經濟原因、兩國改革開放的條件、人口性別結構失衡的原因以及民族傳統習慣等原因之外,真正內在因素是跨國民族的文化聯係和認同,並將其稱為跨國民族婚姻或跨國族內婚姻。[2]

中越邊境跨國婚姻,由於其發生在中越邊境地區,有著地理資源方麵共享、民族認同和文化相近等特點,因此又有其特殊性,從而使其在婚姻的模式上也有著區別於其他婚姻的特點。首先,中越邊境跨國婚姻的締結並不是完全基於雙方感情之上而實現的;其次,在婚姻中所涉及的很多問題如合法登記、計劃生育等尚未在法律上得到較好的規範和管理:最後,中越邊境跨國婚姻的產生給兩國帶來一些消極影響,如婚姻的規範、計劃生育問題、婦女兒童權益的保障、資源問題和貧困麵加大等問題。

這些都是巫待解決的。需要中越雙方在發展經濟、共同富裕的基礎上,相互溝通、達成共識,完善法規、加強管理,使中越邊境跨國婚姻向規範化、法律化發展,以推動雙方邊境地區政治的穩定、經濟的發展和文化的交流,從而有利於雙邊和諧穩定交往環境的建立,為國際間的交流和發展創建一個更好的平台。

[參考文獻]

周建新, 中越中老跨國民族及其族群關係研究[M].北京:民族出版社,2002. 23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