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1 / 3)

凡為人兄不友其弟者,必曰:弟不恭於我。自古為弟而不恭者孰若象?萬章問於孟子,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掩之。象曰:‘謨蓋都君鹹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幹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曰:“然則舜偽喜者與!”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偽焉!”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為事,立為天子,則放之,何也?”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歡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鹹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為天子,弟為匹夫,可謂親愛之乎?”“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曰:“象不得有為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賦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

漢丞相陳平,少時家貧,好讀書,有田三十畝,獨與兄伯居。伯常耕田,縱平使遊學。平為人長美色。人或謂陳平:“貧何食而肥若是?”其嫂嫉平之不視家產,曰:“亦食糠核耳。有叔如此,不如無有。”伯聞之,逐其婦而棄之。

禦史大夫卜式,本以田畜為事,有少弟。弟壯,式脫身出,獨取畜羊百餘,田宅財物盡與弟。式入山牧,十餘年,羊致千餘頭,買田宅。

而弟盡破其產,式輒複分與弟者數矣。

隋吏部尚書牛弘弟弼,好酒,酗。嚐醉,射殺弘駕車牛。弘還宅,其妻迎謂曰:“叔射殺牛。”弘聞,無所怪問,直答曰:“作脯。”坐定,其妻又曰:“叔忽射殺牛,大是異事!”弘曰:“已知。”顏色自若,讀書不輟。

唐朔方節度使李光進,弟河東節度使光顏先娶婦,母委以家事。及光進娶婦,母已亡。光顏妻籍家財,納管鑰於光進妻。光進妻不受,曰:“娣婦逮事先姑,且受先姑之命,不可改也。”因相持而泣,卒令光顏妻主之矣。

平章事韓滉,有幼子,夫人柳氏所生也。弟湟戲於掌上,誤墜階而死。滉禁約夫人勿悲啼,恐傷叔郎意。為兄如此,豈妻妾他人所能間哉?

弟之事兄,主於敬愛。齊射聲校尉劉璡,兄夜隔壁呼璡。璡不答,方下床著衣,立,然後應。怪其久。璡曰:“向束帶來竟。”

梁安成康王秀,於武帝布衣昆弟,及為君臣,小心畏敬,過於疏賤者。帝益以此賢之。若此,可謂能敬矣。

後漢議郎鄭均,兄為縣吏,頗受禮遺,均數諫止,不聽,即脫身為傭。歲餘,得錢帛歸,以與兄,曰:“物盡可複得。為吏坐贓,終身捐棄。”兄感其言,遂為廉潔。均好義篤實,養寡嫂孤兒,恩禮甚至。

晉鹹寧中疫潁川,庾袞二兄俱亡。次兄毗複危殆。癘氣方熾,父母諸弟皆出次於外,袞獨留不去。諸父兄強之,乃曰:“袞性不畏病。”

遂親自扶持,晝夜不眠。其間複撫柩哀臨不輟。如此十有餘旬,疫勢既歇,家人乃反。毗病得差,袞亦無恙。父老鹹曰:“異哉此子!守人所不能守,行人所不能行,歲寒然後知鬆柏之後凋,始知疫癘之不相染也。”

右光祿大夫顏含,兄畿,鹹寧中得疾,就醫自療,遂死於醫家。家人迎喪,旐每繞樹而不可解,引喪者顛仆,稱畿言曰:“我壽命未死,但服藥太多,傷我五髒耳,今當複活,慎無葬也。”其父祝之曰:“若爾有命複生,其非骨肉所願,今但欲還家,不爾葬也。”乃解。及還,其婦夢之曰:“吾當複生,可急開棺。”婦頗說之。其夕,母及家人又夢之,即欲開棺,而父不聽。含時尚少,乃慨然曰:“非常之事,古則有之。今靈異至此,開棺之痛,孰與不開相負?”父母從之,乃共發棺,有生驗以手刮棺,指抓盡傷,氣息甚微,存亡不分矣。飲哺將獲,累月猶不能語。飲食所須,托之以夢。闔家營視,頓廢生業,雖在母妻,不能無倦也。含乃絕棄人事,躬親侍養,足不出戶者,十有三年。石崇重含淳行,贈以甘旨,含謝而不受。或問其故,答曰:“病者綿昧,生理未全,既不能進噉,又未識人惠,若當謬留,豈施者之意也?”畿竟不起。含二親既終,兩兄既歿,次嫂樊氏因疾失明,含課勵家人,盡心奉養。日自嚐省藥饌,察問息耗,必簪屨束帶,以至病愈。

後魏正平太守陸凱兄琇,坐鹹陽王禧謀反事,被收,卒於獄。凱痛兄之死,哭無時節,目幾失明,訴冤不已,備盡人事。至正始初,世宗複琇官爵。凱大喜,置酒集諸親曰:“吾所以數年之中抱病忍死者,顧門戶計爾。逝者不追,今願畢矣。”遂以其年卒。

唐英公李積,貴為仆射,其姊病,必親為燃火煮粥,火焚其須鬢。

姊曰:“仆射妾多矣,何為自苦如是?”曰:“豈為無人耶?顧今姊年老,積亦老,雖欲久為姊煮粥,複可得乎?”若此,可謂能愛矣!

夫兄弟至親,一體而分,同氣異息。《詩》雲:“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又雲:“兄弟鬩於牆,外禦其侮。”言兄弟同休戚,不可與他人議之也。若己之兄弟且不能愛,何況他人?己不愛人,人誰愛己?人皆莫之愛,而患難不至者,未之有也。《詩》雲“毋獨斯畏”,此之謂也。兄弟,手足也。今有人斷其左足,以益右手,庸何利乎?虺一身兩口,爭食相齕,遂相殺也。爭利而害,何異於虺乎?

《顏氏家訓》論兄弟曰:“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前襟後裾,食則同案,衣則傳服,學則連業,遊則共方,雖有悖亂之人,不能不相愛也。及其壯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雖有篤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則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節量親厚之恩,猶方底而圓蓋,必不合也。唯友悌深至,不為旁人之所移者,可免夫。兄弟之際,異於他人,望深雖易怨,比他親則易弭。譬猶居室,一穴則塞之,一隙則塗之,無頹毀之慮。如雀鼠之不恤,風雨之不防,壁陷楹淪,無可救矣。仆妾之為雀鼠,妻子之為風雨,甚哉!兄弟不睦,則子侄不愛。子侄不愛,則群從疏薄。群從疏薄,則童仆為仇敵矣。如此,則行路皆踖其麵而蹈其心,誰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歡愛,而失敬於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將數萬之師,得其死力,而失恩於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親也?娣姒者,多爭之地也。所以然者,以其當公務而就私情,處重責而懷薄義也。若能恕己而行,換子而撫,則此患不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