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弦雖斷,曲猶暢(1 / 2)

我看得出,淩默心口不一,誤會我與淩雲或許不過是權宜之計,待這一劫平安闖過,他定會來向我解釋一切。他有苦衷,體貼如上官冷月不應記恨,可他卻不會知道,上官冷月要的丈夫,危急關頭永遠不會把她推開。

若他懂我,怎會分不出,危險與他的中傷相比哪一個對我更致命。若他有心,怎會不清楚,獨自苟活與共同麵對,哪一個更像我的選擇。

不是不願意原諒,隻是,這一次,真的哀莫大於心死。

終於將他頸間的口紅印悉數擦拭掉,我將手帕放回盆裏,順便將手一點一點浣洗幹淨。既然他想要我與他反目,不如就此徹底了斷,遠走高飛。隻是,我的手撫上小腹,肚中的孩子不過三個月大,憑我一己之力,真的可以順利生下他並撫養他長大嗎?

冥想間,淩默一個翻身,袖子中竟然若隱若現地有一封書信,見他仍然緊閉雙眸,呼吸沉穩,我悄悄拿出那封信。這是他的私人書信,不經他的同意,我本不應該看,但近日以來,他行為異常,說話辦事皆一反常態,這封信上或許能尋得蛛絲馬跡。

好在信已經拆封,他並不能發現我偷看的痕跡。我走到桌前,顫抖著將信讀完,信的內容很簡單,不過是邀他明日子時在紫竹林相見,落款為“知名不具”。隻是這筆跡甚是熟悉,與淩默的極為相像,但又多了幾分女子的靈動。最有可能的是他的護衛,難道此人是巾幗英雄?

百思不得其解,我隻得將信放回。

轉身吹熄油燈,周圍頓時伸手不見五指,我靜靜地坐在黑暗中,傾聽他沉穩的呼吸,那似乎是最致命的絕殺。

高淩默,既然你要演戲,不如我奉陪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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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子時。

月色幽涼,風吹影動,我依舊是一襲黑色鬥篷,靜靜地等候著。長發如瀑,柔順一直延展到腰間,我鬆鬆地挽上一個髻,戴上淩默送給我的金色蝴蝶。與他相識甚久,他甚少給過我禮物,縱然是求親時,也不過隨意一枝紅梅罷了,偶爾幾根鐲子玉簪,我嫌沒什麼特殊寓意,終究不肯珍惜。唯有這蝴蝶,是他袒露心跡後送的,沒有不喜歡的道理。淩默善言辭,與他相處多數時間都在聽他說,可是甜言蜜語甚少,我不無慶幸,活了二十多年,平生最怕的便是男子討好的話,淩默不愛說,我亦樂得不聽。總以為有些事,既已懂,便不必說出口。

惟獨那一次,我絲毫沒有肉麻之感,反而滿腔感動,他趁機送的蝴蝶金簪我未多想便接住了。

仔細想來,蝴蝶雖脫俗,卻朝不保夕,最終仍舊落了個離散的下場。我苦笑,或許他早已料到今日,八年分分合合,都是過往浮雲罷了,誰先認真,誰便輸的一無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