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宗法的光環(3 / 3)

任何一個宗族,90%以上族人是被管理者或被統治者。在漫長的宗法製社會裏,90%以上的族人,受10%以下的族人管理或統治。以族長為首的宗族統治者,統治工具除了王權的庇護之外,就是家規、家法;而90%以上的族人接受統治,除了王權的栓桔之外,就是家規、家法的約束。這家規、家法,一般出自以族長為首的宗族統治者之手,他們是掌握宗族話語權的人。因此,家規家法的條款怎麼確定,普通族人是沒有發言權的。

穀村《家規》未寫明立規者及倡立者名字,《忠肅公家約》寫明了:“吉水縣同水鄉六十一都下區,李東泰眾名,為申傷家約事,照得本家。”沒有普通族人的影子,隻有宗族管理者。在家約的修訂過程中,普通族人恐怕難以對重修家約發表意見和看法。

因為普通族人對家規、家法的訂立缺少知情權和發言權,以族長為首的宗族管理者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確定家規的條款,確定族人執行的行為規範。《忠肅公家約》規定:“販牛賣馬、唱戲打拳,原非正經生理,一入此套,漸與盜交,此必然之勢也,豈惟失身?且累地方。世間多少活法,何為偏尋死路?各約長嚴行禁諭,子弟憧仆,有一於此,報約罰懲,責令徙業。如仍不改,登簿送官究治。”

這一條款,顯然是普通族人沒有發言權和知情權的結果。販牛賣馬、唱戲打拳怎麼就不是正經生理、正經職業呢?在今天,販牛賣馬,屬於商業貿易,唱戲打拳,屬於文化產業,隻要合理合法、遵規守法,就屬於正當生意、正經職業。普通族人為著自己及一家人的生計,從事這些行業,好歹也能解決吃喝問題。而在此項條款中,竟被宗族統治者一句話禁止,打入“漸與盜交”、“偏尋死路”的行列。孰不知,即使讀書為官者,也有許多違規犯法之徒,難道因為有違規犯法的讀書人、為官者,讀書、為官的道路就不是“與盜交”?就不是“死路”?

這一條款體現了立約者的清高與自大。“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於此得到了淋漓盡致的宣泄,赤裸裸的表現,看不起從事“低賤”行業的族人,骨子裏透露出來的,是對貧民的一種歧視、蔑視甚至敵視。

至於其他九個條款,內容雖然多是為了禁止歪風陋習、整肅村風民俗、懲治刁頑奸猾,卻充滿著對族人的不信任,始終用懷疑的眼光看待族眾,似乎族眾之中時刻都隱藏著刻意作奸犯科的人。尤其對外來流動人口的懷疑更重,第三條說:“每年秋後,即有唱船打卦、舞猴弄蛇、鋪氈賣藥、抄化僧尼,百般流民,混擾地方,甚為可慮。”甚至在此一條款開初就斷定,“盜賊竊劫,必先臀貨弄術為由,熟啊門路。”似乎外來流動人口都是罪犯。說到底,這還是對普通民眾缺乏信任、充滿懷疑乃至敵意的結果。既然對普通族人懷疑如此之重,因此在約定的處罰條款上,同樣很重,動輒“登簿報官嚴究”,似乎不加嚴厲處置,族中百姓就不能安居樂業,就不會正道直行。

穀村《家規》同樣對普通族民實行嚴規重禁。其第八條有約:“至紳士進祠,必衣冠整肅。馬褂不許入祠,便帽不許入祠。”宗族之內,祠堂重地,祖先靈魂的寄居之所,族人進入祠堂,衣著幹淨整潔是必要的,以示對祖先的尊崇和敬畏。但禁止馬褂和便帽入祠,對於有些權勢和財物的紳士來說,要做到是容易的,但對於普通族人,特別是家境貧寒的人家,恐怕連馬褂都置辦不起,豈不是終生不得入祠?依今天的話來講,不叫衣著歧視,也叫階級歧視了。

《家規》第十一條更見這種歧視。由於‘舊角起釁”,“受禍人”向族中管理者(紳士)請求調解,要一而再再而三地“上各紳士門跪訴情由”,“跪堂下進茶”,“仍跪堂下手捧呈辭,一紙錢一千文”。而主持糾紛調解的紳士,對原被告動輒“喝令暫回”、“喝令跪謝”。這一“跪”一“喝”,宗族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地位高下、尊卑懸殊立見。

這樣的家規,族人既無訂立知情權,又無解釋發言權,隻有服從遵守權,否則要被宗族管理者“登簿報官重究”。在那個神秘力量主宰世界、同時也主宰人們思想的時代裏,族人對族長和宗族管理者的權力隻能懷有敬畏之心而鹹服之。

六、髦蕪的意義

―絡腮胡、村支書,顯赫的身世、坎坷的人生,可20年的權力掌管,便成就了一個現代族長。

髦蕪,是個稱呼,是個外號。長著滿臉絡腮胡子、又很久不刮的人,通常會落得這麼一個外號。這裏所提的髦蕪,是穀村一個人的外號,大名李泉水。

李泉水,長著一部濃密的絡腮胡,刮過之後使臉色顯得青黑,這就是他外號得名的依據。鎮黨委、政府的工作人員都不稱呼他的名字,也不稱呼他的職務,甚至也不稱呼他“髦蕪”,而是以“老髦”稱呼他。今年65歲的髦蕪李泉水,看上去瘦削,卻顯得精幹,眼睛澄亮有神,一看便知是個精明的人。

他擔任了20年黨支部書記,在穀村乃至整個盤穀,贏得了許多人的尊重與敬畏,也贏得了許多人的肯定與讚譽。

從其家族史看,李泉水出身於名門望族。據《穀村李氏元潭四房三德堂支族》記載,李泉水係出李元鼎、李振裕血脈,李元鼎、李振裕分別係其32世祖、33世祖,往下都是有功名的祖先:李景迪,進士、監察禦史;李日璋,國學通判;李拴,國學生;李廷熙,邑庫生;李思信,過繼李城燭,世襲雲騎尉;其祖父李嘉勳,38世,清末世襲雲騎尉,大學生,民國辛酉年(1921年)由大總統徐世昌授予“敬宗睦祖”匾額、紫經獎章。其祖父四兄弟,都有名望:二祖父李嘉林,清末被授登仕郎;三祖父李嘉德,民國時大學生;四祖父李嘉磺,清末邑庫生、優附生,民國時曾任吉水縣財政局課員、同水區保衛團團總、亦園國民學校校長,被當時江西省戚省長(戚揚,山陰安昌才子)授予查禁煙苗銀質獎章、江西省教育廳許廳長(許壽裳,紹興人,民國教育家)授予一等二級褒獎。其父李霓虹,民國北京警官學校畢業,曾任阜田國立小學校長,吉水縣民國政府想請他擔任阜田警察所所長,他不幹。

從髦蕪李泉水的家世,可看出其家族在曆史上的經濟實力與社會地位,看出他個人威勢的背景、富貴的身份與優裕的地位。然而,也是這份家世,使他的人生充滿了坎坷沉浮,飽受了痛苦折磨:家庭成分為“地主”,一出生就成了“地主患子”;童年上學,經常遭受欺侮、毆打。12歲棄學回家,一年後下田勞作,隨著壯勞力們,走東奔西地參與各大工程的修建。22歲被抽調到吉水縣螺灘電站(現已劃歸吉安市供電局)從事專業隊勞動整整一年,經常赤裸上身跳入寒冷刺骨的江水中施工,多次榮立一等功,深受當時電站建設總指揮劉家照的喜愛與嘉許。盡管這麼能幹,表現突出,但因為家庭成分問題,婚姻問題難以解決,於是背井離鄉,外出做零工、打短工。這樣的人生經曆,養成了他為人卑微低調卻豪爽仗義的性格,結交了許多朋友、同道。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他家“摘了帽”,社會地位有所提升,生存環境有所改善,32歲時結了婚。

黨和國家政策的改變,給李泉水的人生帶來了轉機,鄉黨委在1987年提議他擔任老屋村委會副主任,1992年被提拔擔任支部書記。他是放棄在外打工的豐厚收入回村任職的。當時,他經常領著四五百民工,為江西省送變電公司深入深山老林、險溝懸崖架設電線,每月收入都在一千元以上。因為村裏工作需要,鄉黨委拍電報,把他從贛州興國的作業現場請回村擔任支部書記。

對於自己突然擔任村黨支部書記,髦蕪很有顧慮,一來自己讀書很少,字也不認識幾個,二來畢竟過去頭上有著“地主”成分,長期被別人看低看貶,如今要帶領一個村的黨員、群眾,說話有作用嗎?決定有人執行嗎?他提出來擔任二把手,即村主任,但鄉黨委不同意:穀村老屋村支部書記非他莫屬!有鄉黨委的支持,他才卸下思想包袱,堅定了擔任支部書記的信心,從而正式成了穀村李氏的領頭人,甚至成了掌門人。

1992年到2012年,20年,髦蕪成了穀村的標誌性人物。

髦蕪接手的老屋村,是穀村六個行政村中最亂的一個,前一屆的鄉黨委、政府都感到頭痛。髦蕪接手後,首要的是在村上樹立威信,打開局麵。對他擔任支部書記,村裏的黨員和群眾很不服氣,思想感情上轉不過彎:一個過去經常受人欺負的“地主患子”,現在竟然成了自己的頂頭上司!於是,拖後腿的、講怪話的、放包手的、看熱鬧的、等笑話的、桌上喝酒桌下伸手的、煽陰風點鬼火的,都有。對此,髦蕪心知肚明,於是他要尋找一個契機,一個令眾人信服的契機。

不久,這個契機來了:當時的老屋村, 由於人丁繁衍,年輕人結婚成家後與父母分家另過,很多家庭需要宅基地建新房子。但村裏一些人口多、勢力大的人家,卻憑空占著宅基地,又不建房,一些急需建房的村民卻沒有宅基地。這造成了村莊管理的混亂,也造成了宗族內部矛盾重重。針對這一情況,髦蕪大刀闊斧地進行了整治:先從自己所在的三德堂開始,以身作則,按需供地;然後召集黨員會、長輩會,進行充分討論,統一思想。針對既得利益者不肯放棄憑空占有宅基地的思想,他在會上說:

“我家過去是地主。你們都說這塊地基是你的,那塊地基是你的,大家都曉得,村上那些16個垛子的房屋,都是我家裏的!現在不都是你們在裏麵住嗎?現在一塊空地,你都有權利霸?如今的政策你們都不懂得?土改土改,改什麼東西?專門改地主家裏?你們如今憑空占有的空地,就不可以改你的?”

眾人無話可說,拖了好幾年的亂占宅基地的問題迅速解決,一氣審批了幾百棟宅基地。村民擁護了,黨員、幹部服氣了,他的威信樹起來了。時任盤穀鄉黨委書記的焦賤陽十分感歎地說:“髦蕪確實是個人才!”時任盤穀鎮鄉長的周喜生說:“髦蕪這個人有點本事。”

突破口打開了,工作局麵一下子就生動起來了,往後的工作順暢得很。用髦蕪自己的話說:“這下我就知道了,這個支部書記好當。批了幾百棟房屋的地基,村上有錢了,幾十萬,怎麼不好當呢?”於是,他用這些錢做村莊的公益事業,大搞農田基本建設,整理田塊、清理水圳、購置抽水機等灌溉設備,規範村規民約。於是,威信進一步加強、提高,醜小鴨變成了白天鵝,灰姑娘成了白雪公主。髦蕪完成了一次童話般的華麗轉身:這個昔日的“地主患子”,竟然成了村莊的領袖、宗族的“王者”。

此後,他還有幾件“得意之作”。一是興建老屋村委會大樓。建設於2009年,建築麵積約400平方米,共三層。按照當時造價,一般都要三十萬元以上,最後花費二十四萬元左右,加上購置家具、辦公用品等,才花費三十萬元左右。二是翻印《穀村李氏族譜》。利用大祠下一座荒山,審批了六家磚廠,每家磚廠每年上繳管理費七八千或上萬元,解決了翻印族譜所需的費用,翻印結束後,還有十多萬元資金的節餘,順便把大祠下的經濟也搞活了。三是造林。在“消滅荒山,積極造林”的政策引導下,帶領穀村群眾將所有荒山與適宜林地都造了林,為子孫後代留下了一筆不可估量的財富。

這些“得意之作”進一步提高並鞏固了髦蕪在穀村的威信與地位。作為老屋村的支部書記,不僅領導著老屋村的黨員幹部和群眾,也領導著穀村全體黨員和群眾,成了穀村六個村黨支部、村委會的總牽頭人。當時,幾個村的支部書記、主任和黨員們開會,共同推舉他為整個穀村的“總”支部書記。髦蕪,成了整個穀村的首領!穀村的現代族長!

2012年,髦蕪從支部書記的崗位上退下來,縣人事勞動部門給他頒發了《光榮退休證書》。如今的髦蕪在家頤養天年,沒事打打牌,喝喝茶,四處走動走動,散散心,訪訪友, 日子過得自有其樂。

髦蕪退下來之後,上萬人口的穀村, 目前讓人感覺竟是一盤散沙。鎮黨委、政府需要一個能夠“鎮得住”的人,來帶領這個村莊、這個宗族,正確地走在健康發展、順利前進的道路上,然而、現有的支部書記、村主任,竟然無人能夠擔當起這個角色。

對於髦蕪,村民存在兩種評價:有人說他過得硬,有人說他“吃冤枉”。所謂“吃冤枉”,是對幹部不廉潔的一種方言性說法,意思是比較貪。鎮政府一位領導說:那些過去說髦蕪“吃冤枉”的人,現在又說,髦蕪雖然“吃冤枉”,但人家做了那麼多事。這話其實代表了一種矛盾的觀點:心裏認定髦蕪“吃冤枉”,但沒有證據,憑空亂叫而已;可這個被自己認定為“吃冤枉”的人,卻是個有作為的人,在村莊上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隻有他鎮得住全村,內心對他又是一種敬佩與服氣。

鎮裏領導與幹部的評價是:髦蕪這個人還是過得硬。

在現代多元社會裏,那麼大的村莊,一個人能夠坐鎮20年,如果不是自身正,怎麼可能擁有那麼高的威信與地位呢?古語說:己不正焉能正人?如果真是“吃冤枉”的人,20年,恐怕早就身敗名裂了。至於“吃冤枉”一說,有著村民思想意識深處的劣根性,是劣根性的直接反映。農村常有的一種現象是:一個村民,今天在台下,嘴裏不幹不淨地罵村幹部“吃冤枉”,明天他一上台擔任村幹部,馬上就被其他村民罵“吃冤枉”了;一個村幹部,今天在台上被罵“吃冤枉”,明天一下台成為村民,他就開始罵別人“吃冤枉”了。這是典型的“仇官”心理。髦蕪所遭遇的辱罵,不過是村民內心一種恐慌的發泄,一種莫名的不滿,一種無特定對象的不滿的轉嫁。

髦蕪,不容易!

髦蕪之後,誰是穀村的“族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