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下最後一個問題了:現在我該怎麼辦?這似乎是一個最現實也最難即時給出答案的問題,但我卻沒有絲毫的猶豫,就好像我早已反複想過並且提前做好了答案。我決定出走,既然我無法麵對。我給自己的理由很充分:既然一切都可以預見,而且已經無法改變,我還留在這裏做什麼呢?我不能回家,因為我不能讓爸媽失望。雖然我讓他們在縣中的希望破滅了,但我可以在別的地方給他們一個新的希望。

想明白了這些,我的心情似乎一下子輕鬆了許多。我甚至想起了那句古話“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挨到晚上十一點鍾,我悄悄地回到了學校的宿舍樓。我當然不能走大門,隻能翻牆而入。我躲躲閃閃地上了二樓,回到自己的寢室。我打開門,沒敢開燈,從抽屜裏摸出手電筒,擰亮了,一樣一樣把自己要拿的東西都找了出來。其實也沒有多少東西,就是剩下的一百多塊生活費,幾件換洗的衣服,還有我的身份證。我要去市裏打工,身份證是必須要帶的。

把這些東西帶好了,我的心裏竟油然而生一種壯誌豪情。我推開窗,看了看窗外山根下的那條小路,縱身從窗子跳下去——以前有許多住寢的男生都這樣走過,我從來不敢,怕被老師抓住。現在我已經沒有什麼好怕的了。可沒想到,小路的盡頭不知何時被一道磚牆砌死了。牆雖然不高,牆頭上卻插滿了鋒利的碎玻璃。我隻好原路返回。但從二樓下來容易上去難,幸虧一樓廁所有一扇窗子開著,我才重新進入宿舍樓。事後我想,世界上的許多事情其實就是這樣:別人做得,你卻不一定做的。有些路別人可以走,你卻走不得。而且,這往往不需要理由,也沒有太多的道理可講。

走出火車站的時候,我曾經想過,要給村長三叔打個電話,讓他告訴爸媽我到了市裏,讓他們不要擔心,也不要來找我,但後來還是沒有打,因為我實在不知道應該怎麼說。

我這是第二次到市裏來。第一次是在幾年前,那次市裏的一個大商場搞店慶,免費請山區的中小學生進城作客。但那次除了那座富麗堂皇的大商場之外,這座城市並不曾給我留下太多的印象。

我站在車站廣場上剛一愣神的時候,一個男人湊過來:“住宿嗎?”我問:“多少錢?”他說:“便宜,20塊錢一晚上。”我說:“還有更便宜的嗎?”他看了看我:“那你想住多少錢的?”我說:“最多2塊錢。”他撇撇嘴:“那你還是先掙夠錢再說吧。”

那個男人走開了,一個身材瘦小年齡看上去跟我差不多的男孩子又湊上來,他上上下下地打量我幾眼:“從家裏跑出來的?”

我很警惕地看著他:你想幹什麼?

他伸出手來拍拍我的肩膀,說:怕我騙你,對不對?不過你有什麼好騙的?這麼一想,你就不會怕了。

我想想,也是。再看看他,覺得他似乎也不太像壞人,至少他看上去遠沒有我強壯。我們相互做自我介紹,他說他叫呂英,在市區一家娛樂城打雜,一個月休兩天,今天正好休息,閑著也沒事幹,就跑到火車站,為娛樂城旁邊的一家小旅館拉客,結果客沒拉著,卻碰到了我。他說娛樂城還需要一名打雜工,他想把我介紹過去。呂英說:你一定納悶我怎麼會這麼好心來幫你?也沒什麼,我看你長得挺順眼的。反正老板也要再找一個打雜的,要是等他們找來一個我看著不順眼的,那就不好了。

我沒有對呂英說我從學校出走的事情,一是我對他並不太信任,二是覺得這種事情畢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

呂英領著我到了娛樂城,找到娛樂城的人事主管,我很順利的被錄用了。試用期是三個月,試用期間管吃管住,每個月開一百五十塊錢,試用期滿後,每個月開六百塊。

從主管那出來,呂英把我領到我們倆住的地方___娛樂城的地下室。地下室裏潮濕陰暗,有一股衝鼻子的黴味,我不由地皺了皺眉。呂英看了看我,說:嫌這兒不好?你小孩就知足吧,碰上我這樣的貴人,一下火車就有吃有喝有住還有錢掙,多少人來了,幾個月都找不到一個飯轍?

我趕緊陪著笑臉說:我知道,我也沒說什麼。

他過來摟住我的肩膀:嘿,我一看就知道你是個有良心的好孩子。

我躲開他,他又摟我。我心裏有些害怕,覺得他有些不對勁兒。後來我才知道,他其實已經快三十歲了,隻不過看著很小而已,而事實上,許多時候他說話做事也確實像個半大小子。

我的那些活對於已經卯足了勁兒準備吃苦受累的我來說,並不算很累,隻不過是典型的打雜:餐廳、舞廳、歌廳、包間、桑拿、麻雀室,哪缺人頂哪,誰吆喝就聽誰的,大都是些跑個腿、傳個話或者搬搬挪挪的事兒。可沒想到,才幹了幾天,呂英就板著臉問我:你小子,就打算這樣幹下去呀?!我嚇了一大跳,以為他嫌我幹得不賣力氣,給他丟臉了,就趕緊說:呂哥,我要是做錯了什麼事,你隻管說,我聽你的。他伸手摸我的臉,我下意識地往後躲了躲。我最煩的就是他的這些小動作,來了這幾天,我已經聽娛樂城的人背後議論說他是個同誌(同性戀),不過就我所知,他也隻是願意像女人之間那樣摟摟抱抱拍拍打打的,並沒什麼太出格的舉動。他說:你知道你這份工作是怎麼來的嗎?我說:怎麼來的?他說:是我給你留出來的!本來也就是一個人的活,如果我也照你這種幹法,老板還會讓我找人嗎?還會有你的機會嗎?照你現在這麼幹,老板早晚還不得把我辭了?我這不是好心賺個驢肝肺,幫人幫出病來了?你小子自己好好想想,可別弄得太過分了。

他的話我聽著別扭,可又沒法反駁,就問他:那,你說怎麼辦?他笑了,說:求求我教教你罷。

其實他的招術不用教誰都會,不過就是兩個字:偷懶。像我們倆兒在娛樂城裏,要想不讓人吆喝你是不可能的,因為誰都可以吆喝你;可是要想讓人吆喝不著你也很容易,因為誰也不知道你那時被誰吆喝去了。晚上上班的時候,呂英就常常躲在二樓的一個包間裏睡覺。那個包間因為正處於廚房的上方,客人都不願意要,後來就被棄用了,堆放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平常很少有人去。呂英白天常常不睡覺,一出去就是大半天,有時候直到下午上班以後才露麵。

雖然很容易學,可是我卻不敢學,也不想學。本來白天休息的時候我睡足了,晚上上班根本睡不著,提心吊膽地躲在包間裏得到的那份所謂的輕閑,還不如塌塌實實地在外麵幹活舒服。而且我心裏很明白,這樣做很蠢,因為遲早是要被人發現的。我不肯照他的樣子做,讓呂英挺不高興。而呂英每天躲在包間裏睡覺,我又不由自主地替他提心吊膽,憑空多了一份心理負擔,我們兩人的關係因此而顯得有些緊張。

果然,一天他正在包間裏呼呼大睡的時候,被一個女酒員發現了。那個女酒員以前跟呂英起過磨擦,這回抓住了呂英的小辮子,頓時冷嘲熱諷,連窩帶損。如果這時候呂英忍氣吞聲,息事寧人,也許就躲過去了,可他竟然理直氣壯,跟那個女酒員大吵起來,結果事情先鬧到領班那裏,然後又鬧到了經理那兒。所有的人都以為這一回呂英是死定了,一定會被掃地出門,甚至連一分工錢也別想拿到。可沒想到,虎著臉進去的經理再出來時,卻換上了一副笑臉,而且還當眾宣布說,是他批準呂英在那個包間裏睡覺的,以後呂英依然擁有這個特權。這下子把所有的人都弄愣了,隻有呂英抄著兩手站在一旁看著眾人,一臉得意洋洋。

我曾經問過呂英,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不想一貫口無遮攔的他這回卻守口如瓶諱莫如深,並且還很警惕地反問我:你問這個幹嗎?我就不再追問。後來我發現別人都在背後議論呂英,議論的時候也都躲著我,大概他們認為我是呂英介紹來的,一定是跟呂英一夥的。而事實上,包間事件之後,呂英對我的態度越來越冷淡了,一開始我還不明白是為了什麼,後來才弄明白,他懷疑是我把他躲在包間裏睡覺的事情告訴了那個女酒員。他曾經在別人麵前說過:一個小毛孩子就這麼忘恩負義,學著害人了,看我以後怎麼教他!

我很害怕,想找機會跟他解釋一下,可又怕我一說,反成了此地無銀三百兩。後來,我發覺呂英這個人其實很難捉摸,許多時候我根本沒法猜透他究竟在做些什麼,想些什麼。

那天晚上,娛樂城的客人出奇得多。我被叫去幫著歌廳招呼客人。除了為客人拿煙拿火買些小東西,跑跑腿之外,也穿上了一套不太合體的招待服,往包房裏端茶上酒,送送果盤之類的。

3號廳來了一個中年大胖子,不知道在哪喝了酒,過來點了陪唱的小姐唱歌,唱得聲音超級大又超級難聽。服務生怕影響了其他客人,把3號廳的門拉上,他卻非要敞開不行,還把幾隻酒杯摔到了門上。服務生找來歌廳主管,主管也沒辦法,更不敢把他趕出去,因為娛樂城有規定,越是這樣醉酒的客人越不能趕出去,因為一來撕破臉皮可能把事情鬧大,惹出什麼事端,二來,這些醉鬼們一醉醒來,往往都記不清自己都幹過些什麼了,是挨宰的肥羊中最肥的一個品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