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任憑胖子這麼鬧也不是個事情。正為難呢,呂英睡眼惺忪地走過來,一臉不耐煩:簡直吵死人!

幾個人看著他,就比看著那胖子更討厭。現在呂英總是端著一副小人得誌的嘴臉,逮著機會就要指手畫腳,弄得娛樂城裏人人都煩他,他自己倒是感覺良好,好像一點也沒察覺出什麼來。

這時候,歌廳主管突然擠出一份笑臉說:呂英,看來這事兒隻有你來辦了。你總是比我有辦法。

呂英一副當仁不讓的架勢,大大咧咧地揮揮手:你們都該幹嘛幹嘛去,這個胖子交給我了。

一幹人樂得躲開,就一下散了。過了一會兒,有客人要口香糖,我去吧台送單,發現呂英正站在吧台裏,臉衝裏背朝外鼓弄什麼東西。等他轉過身來,我看見他一隻手裏端著一杯大漠甘泉(娛樂城自己配製的一種宰人的酒,主要成份就是紅酒、果汁、冰塊),另一隻手把一個紙團樣的什麼東西扔進了垃圾桶裏。他看見我,用命令的口氣說:去,把這個給3號廳送過去。

我猶豫了一下:你給他放什麼東西啦?

他呲牙一笑:好東西,能讓他徹底安靜下來的好東西。

我又問:到底是什麼?

他說:砒霜。怎麼,你不敢去送了?

我不敢再多問,因為以前也看見他讓人把摻了東西的酒送給客人,心想也不會有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就端著托盤把酒送過去了。那胖子正跟兩個陪唱小姐鬧得歡,我把酒放在茶幾上就趕緊撤了出來。

也就過了十幾分鍾,3號廳裏突然傳出了刺耳的尖叫聲:來人呐!他死了!死人了!

我腦袋嗡地一響。大家聽見喊聲都擁到3號廳,隻見剛才還亢奮不已的胖子這會歪在沙發上,一動不動了,嘴角還堆著一堆粉紅色的沫子,整個人看上去一下子小了一號,好象是一個走了氣的充氣皮球。歌廳主管扒開人群走進去,把手放在胖子的脖子上摸了摸,說:夠嗆。這時候,街上突然響起了警車聲。聞訊趕到的經理大聲喝問:誰報了警?大家互相看看,都搖頭:是客人報的吧。

我正愣愣地看著,忽然有人拉我。我回頭一看,是呂英。他拉著我朝我眨眼睛。我跟著他出了娛樂城,躲開停在門前的警車。一口氣跑出去一段路,我掙開他的手。我問他:你到底放了什麼東西?

他白了我一眼:放了什麼也是你送去的。

我說:是你讓我送的!

他卻一臉平靜:我讓你送的?我讓你送砒霜,你也送唄。

我還想說什麼,他擺擺手:算了,現在弄出人命了,你說得清楚嗎?你要是覺得你能說清楚,你就回去說去,我可得走了。

他一轉身,穿過一條街,轉眼就不見了。

我走在夜深人靜的大街上,簡直就像是走在一個惡夢裏。短短半個多月的時間裏,我先是從學校逃出來,從縣中的學生變成了城裏的一個打工仔;現在又從娛樂城逃出來,從打工仔變成了一個涉嫌殺人的逃犯。我所選擇的這條出逃之路似乎一踏上去就不能回頭,隻能越走越遠,又好象突然之間就一步跨到了盡頭。

我摸了摸身上,隻有十塊錢和身份證。身份證本來今天是要收上去辦什麼證的,後來不知為什麼一直沒收,我就一直帶在身上。可是現在它還有什麼用嗎?如果說從學校逃出來時,它還能給我做證,證明我是一個好人,那麼現在它隻能證明我是一個逃犯!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我幾乎不敢問自己這個問題,可又不得不問。而答案更讓我心寒,因為事到如今,我也隻有繼續逃下去,逃到更遠的地方去了。

躲在一個僻靜的角落裏,看著周圍居民樓上溫暖的燈光,我突然想起了爸媽,想得揪心的疼。我跑出來是要給他們新希望的,怎麼會先讓自己絕望了呢?難道我做錯了?可是我到底錯在哪了呢?

不知不覺我倚著牆角睡了過去。一覺醒來,已經是第二天早晨了。我站起身,決定先回家去,無論如何我要再見爸媽一麵,因為很可能以後我再也見不到他們了。

我趕早班火車回家。下了車直奔汽車站。汽車票兩塊五一張,我隻剩下兩塊錢。賣票的小夥子盯著我,我就盯著他,大概是我的眼光太凶了,他竟然躲開了,也沒有再提那五毛錢的事情。接連出了這麼多事情,我似乎一夜之間變得無所畏懼了。後來我在派出所裏度過了一個漫長的不眠之夜之後,我才想明白,那其實不是無所畏懼,而是自暴自棄、破罐子破摔!

下了車,離家還有七八裏山路。山路崎嶇難行,不過我早已經走習慣了,此時此刻走起來,感覺比走在城裏的柏油馬路和鋪了漂亮地磚的人行道上更自如。雖然從昨天晚上到現在一口水沒喝過一口飯沒吃過,但我卻渾身是勁,隻想著早點回到家裏,早一點見到爸媽。走在半路上,迎麵遇到了三叔。他是我的一個遠房叔叔,也是我們村的村長。三叔看見我,愣了一下,然後二話不說,拉起我就走。我一邊掙紮一邊告訴他說我是要回家看我爸我媽,他虎著臉說我就是要帶你去看你爸你媽!

跟三叔去縣城的路上我才知道,我爸聽說我在縣中出了事,連夜往縣城趕,結果一腳踏空,滾了坡,直到第二天早晨才被人發現,送到了縣醫院。我一路上追問三叔我爸到底怎麼樣了。三叔隻是說:到了你就知道了。

爸躺在床上,兩條腿上打了石膏,吊在半空中,身上布滿了令人恐怖的大大小小深深淺淺的傷痕。這時三叔才告訴我,爸從坡上滾下來,摔斷了兩條腿,還被滿坡的棘棘刺紮得體無完膚。棘棘刺是我們那兒特有的一種野生灌木,多刺,刺上有毒。以前我的手也曾被紮過,又疼又癢,火燎燎地足足疼了半個月,而那還僅僅是被一根刺淺淺地紮了一下而已。我想象得出這些天爸所遭受的折磨和痛苦;而這種想象也正像是一蓬棘棘刺,深深地密密地紮進了我的心裏。

媽看見我,一下撲過來,抱住我。又忽然推開我,狠狠地打了我一個嘴巴。打完之後,又死死地抱住我,大哭起來。這時候,爸醒了過來,看見我,愣了一下,然後伸出手____我看懂了他的這個動作,他是想掐一下自己的身體來確定現在是不是在做夢。我一下撲到床邊上,兩腿一軟,就跪了下來。我張開嘴,可是嗓子卻被什麼東西哽住了,一句話也說不出來。爸伸手摸著我的頭,好半晌才說出一句:傻孩子,你為什麼不回家?!我的淚水一下子就模糊了雙眼,什麼也看不到,胸口像壓了一塊大石頭,壓得我幾乎喘不過氣來。那一瞬間,我覺得自己就要昏厥過去了,在最後的一點意識還沒有喪失之前,我聽見自己像呐喊一樣地對爸說:爸,我錯了!

第二天,我在媽和三叔的陪伴下到附近的派出所投案自首了。因為涉及人命案,我被暫時拘押在派出所裏。那一夜我徹夜未眠,想了很多很多,當然想得最多的還是自己的命運,我甚至已經做好了以命償命的思想準備。第二天我被警察用車送進了市裏。可出乎意料的是,到了市裏,警察問的最多的不是那個胖子的死,而是呂英的情況和去向。後來我才知道,經過解剖鑒定,那個胖子死於心髒病突發,與呂英讓我送去的那杯酒並沒有直接的關係,但是卻由此牽出了呂英和娛樂城的老板聯手販賣麻醉藥片給客人服用的事情。

接受了訓問之後,我當天就被放回了縣城。短短一周之後,在逃的呂英被捉拿歸案。後來我不止一次的想過,也許我真得好好感謝那個死在娛樂城的胖子,如果沒有他的出現,如果我可以在娛樂城平安的呆下去,那麼我最終的結局又會是什麼樣呢?會不會和呂英一樣,淪落成真正的罪犯呢?這樣想的時候,我真的非常後怕。

盡管我幸運地洗清了自己的犯罪嫌疑,但是學校對我的處罰已無法更改。與我一起被學校開除學籍的還有陳烈。我被放回縣城之後,王校長曾經去過醫院,並且在醫院走廊的長椅上和我談過一次。王校長告訴我,原本學校隻想開除陳烈一個人,因為事後那個女孩子證明,陳烈是整個事情的主謀。基於我以往的表現,本來是可以不被開除,記一個大過然後留校察看的,如果,如果我不是不負責任地選擇了一走了之的話。直到這時候我才知道,那個挨了李主任的打又把李主任撞傷後逃走的男孩是李主任的養子,逃走之後至今沒有回家,下落不明。王校長說這些的時候,我始終沒有作聲,隻是靜靜地聽著。在經曆了這麼多事情之後,我終於可以冷靜地麵對一些必須麵對的事情了。

中學時代的出逃(或者叫離家出走)故事並不鮮見,在我采訪來的故事中就有三個是關於出走和流浪的,而我之所以選擇了郭培軍的故事來寫,主要是因為它比較典型,本身又具有一定的故事性,不用我再刻意的去填充更多的情節和細節。事實上,因為篇幅所限,我在寫這個故事時,還忍痛割舍了一些很有價值的細節。比如說,郭培軍逃離娛樂城之後,並不是坐火車回的家,因為當時他身無分文。他是沿著鐵路線走了兩天兩夜才回到縣城的。路上,他曾經因為饑餓難耐而溜進人家偷吃的,結果被女主人發現,險些發生激烈的衝突,做出無可挽回的蠢事。

正像我在前麵提到的,在中學時代出走的人很多,而在這些出走的人當中,幾乎沒有一個最後不後悔的,至少我還沒有聽說過,沒有遇到過。區別隻不過在於,有人後悔還來得及,而有人已經來不及了。從這個角度上說,郭培軍真的很幸運。

郭培軍的故事在我手裏壓了很長時間,一直沒能完成是因為我遲遲沒有替它找到一個好題目。《出走》是最現成的題目,但我覺得它太過淺白,不能更準確的表現郭培軍的故事以及這個故事帶給我們的思考。前些天我在本地的一家報紙的漫畫欄目裏看到了一幅漫畫:一條打了結的繩子,被人從結的兩端剪斷了。漫畫的本意我不想去臆斷,隻是它讓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郭培軍的故事。

假如青春是一根繩,不小心打了個結,沒有關係,隻要你拿出足夠的勇氣、時間和耐心,總可以解開。而一旦你因為絕望或者衝動,拿起剪刀剪掉了,也許就真的把它變成了一個永遠都解不開的死結——因為那根繩已經被你毀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