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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沉水女冤魂

葉正勇

對於湖南省湘潭市通達計程公司出租車女司機李莉的家人來說,李莉的突然失蹤實在是個謎。26歲的李莉身高1.6米,長相可愛。在出租車生意興隆的時候,成為湘潭通達計程公司的一名女司機,這是一個令人羨慕的職業。然而,一向生性活潑、無優無慮的李莉,在1994年12月19日以後,再也不見了。親朋好友不知道,公司不知道,她無緣無故,一聲不吭地走了,開著那輛漂亮的紅色捷達轎車,而且一走就是兩個月。家人坐不住了,公司也擔心起來。1995年2月20日,公司在《湖南日報》第八版顯著位置登出“尋人尋車啟事”,稱李莉駕一輛紅色捷達轎車,牌號“湘Cx-0017,’,於1994年,2月19日失蹤,至今氣歸。希望知情者提供去向,希望李莉見報後速歸。李莉到底去了哪兒呢?

2月25日,李莉的父母突然接到常德警方的通知,他們的女兒已經在兩個多月前遇害,屍體尚在常德城外的玩水河中,正在組織打撈。正為女兒下落不明擔心的李莉父母,聞聽女兒冤死在數百裏之外的異鄉。一下子像失了魂似的老了許多。

1995年1月3日,常德市公安局七科在偵辦一起重大刑事案件時,發現一條線索:鼎城區武陵鎮有一個叫肖軍的個體戶,正到處打聽買車之人。而他要銷的車是一部價錢很便宜的轎車。這引起了警方的注意,如果不是有說不清來曆的原因,一部很新的轎車絕對不會以5萬元這麼便宜的價格急於出手。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永康立即召集偵查科長劉興國、副科長王福榮、謝聖富研究分析線索,並下令偵查組“秘密調查,獲取真實情況”。幾個偵查小分隊迅速開展明查暗訪。

當時,隻知道肖軍在武陵鎮有落腳點,住址、職業均不詳。位於武陵鎮的橋南市場是湖南省有名的小商品批發市場,成夭人山人海,找一個隻有名字的人很不容易。偵查員一麵在車站、碼頭等複雜公共場所調查那部可疑轎車的成交情況,一麵從鼎城區幾十萬身份證底卡和武陵鎮暫住人口登記冊中查找,終於查清了肖軍其人。

肖軍,男,27歲,家住鼎城區十美堂鎮,和妻子在橋南市場開了一個叫“漢壽餐館”的小吃館,肖本人則到處逛蕩,間或幫人介紹幾筆買賣,撈點“信息費”。肖軍牽線幫人銷來曆不明的車,必須盡快找到他。通過多日守候,警方於1月17日在其餐館將肖秘密抓獲,並依法收審。肖軍作為中間人,既不想失去到手的“信息費”,又不想牽扯進“大案”裏,思前想後,終於向警方提供了至關重要的情況。

1994年12月下旬,和他同住十美堂鎮的段文華來到肖軍的餐館裏,兩人邊吃邊侃,幾杯酒下肚後,段說有部車想出手,價錢很便宜,要肖軍幫忙找買主。

肖軍問,“車牌是什麼?幾成新?”

段文華說,“是一汽產的捷達車,紅色的,八成新。”.

肖軍也是跑江湖的,一聽便知道裏麵有“油水”撈,就問事情辦成後有什麼好處。段開口爽快,答應車子成交後,給肖軍1萬元。肖軍感到這一萬元來得太容易,有些不相信。

段文華見狀,湊近肖的耳朵邊,小聲說,“你放心,車來得遠,事情辦得天衣無縫,人都睡了好久了。”

肖軍受不住那萬元的誘惑,便天天早出晚歸,物色買主。畢竟在外混了這麼久,他很快找到了兩個買主,一個是德暉賓館的副總經理楊偉國,一個是常德市內衣廠停薪留職工人高閩湘。這兩人聽說八成新的轎車喊價很底,便商量合資購買。

1月3日上午,也就是警方最初發現線索的那一天。一大早起來,外麵大雪紛飛,一片潔白,楊偉國、高閩湘通過肖軍的介紹,如約來到鼎城區食品廠看車,他們確信這是一樁劃得來的買賣後,沒有進行過多的討價還價,便以5萬元的現金成交,把車開走。段文華很講“義氣”,馬上找到肖軍,從5萬元中抽出一遝給了肖,肖軍喜滋滋地從段手裏接過屬於自己的那1萬元。過了幾天,肖軍又來到楊偉國的住處,找楊要了3千元的介紹費。

在看守所裏,肖軍還交代了他的懷疑:這部車沒有任何手續,很可能是偷的或搶的。審訊人員立即問他,明知有問題,你還積極幫助成交? 肖軍無言以對。都是錢作怪,他隻好埋頭歎息。

至此,警方已推斷這是一起隱藏很深的大案。

當天晚上,警方為了盡快獲取證據,防止贓車轉移,立即派出小分隊分別收審了買主楊偉國和高閩湘。楊偉國看到麵前的警察,知道這樁便宜買賣帶來了大麻煩。

在廣源汽車修配廠,偵查員找到那部已經改頭換麵的捷達車。因為當時捷達車的擋風玻璃、保險杠等多處被碰壞,楊偉國交錢後便將車徑直開進了修理廠。現在,偵查員麵前的捷達車,已由紅色變為藍色,座位、引擎都拆下了,隻剩下空殼,再一看,發動機和底盤上的號碼都已經被鑿改。更重要的是,技偵人員在車尾廂裏側發現了一雙比較秀氣的腳印,像是女性留下的,這隻有一種可能,有人側臥尾廂,腳蹬在側麵留下鞋印。那麼誰會臥在尾廂裏呢?

案情有了新的重大進展。王永康副局長及時召集專案組幹警進行會診分析。初步確認,盜車或搶車已是無疑。而從段文華有轎車原配鑰匙,賣價極低這一點來看,車子沒有經過倒手,很可能是搶來的,而段文華可能就是作案人。再從肖軍的交代來看,段文華曾無意中透露過一句“車來得遠”,“人都睡了好久了”,由此分析,這輛車可能還帶有一個未解的血案。

當務之急,是盡快捕獲段文華。

警方迅速增派警力,加強了搜尋段文華的工作。據肖軍交代,段文華是從部隊轉業後分配到鼎城區食品廠工作的。偵查員立即前往該廠,獲知段文華早已停薪留職,獨自在外做生意。在段文華的老家十美堂鎮及相關的落腳處,警方開始了大搜捕,10多天過去了,依然不見段的蹤影。

眼看春節將至,案情卻一下子凍結了似的,毫無進展。中國的傳統節日,臘月三十大團圓,段文華也許在合家歡聚的時候偷偷回家過年。1月29日,星期天,即農曆臘月二十九,王永康副局長親率7名偵查員悄悄來到十美堂鎮,潛伏在段家附近。他們一直守候到晚上12點,仍然沒有發現段的蹤跡。專案組布下眼線後撤回。

臘月三十清晨,專案組突然接到十美堂鎮電話報告,段文華在鎮上出現。王副局長急領10名偵查員。早飯也顧不上吃,火速趕到十美堂,結果空喜歡一場,在鎮上出現的並不是段文華,而是段的哥哥。既來之則安之,再守一天。大年三十,家家戶戶吃起了年飯,歡歡喜喜慶團圓,鞭炮聲、歡笑聲不絕於耳。守候的幹警,此刻隻有一個想法,盡早抓住段文華,回家好與親人團圓,兩杯喜酒同時喝。這一次,警方又撲空了。

在武陵鎮偵查的另一個小分隊終於得到了一個使案情有所進展的情況。段文華的一個名叫康少武朋友提供,有兩個人與段文華關係特別密切,一個叫“蔣兒”,一個“穿一身製服”,姓甚名誰,家住何方,康少武就不知道了。這和肖軍交代的情況基本一致,肖軍做中間人賣車時,發現和段一起賣車的也是這兩個人,當時由於警方急於捕段,對這兩個隻有渾名和穿著特征的人沒有掌握更多的情況。現在捕段落空,警方便把部分警力轉到查證這兩個人身上。

警方分析,這兩個人與段一起賣車,抓住其中一個,就能突破案情。但這兩個人到何處去找呢?前一個隻知道可能姓蔣,無從查起,後一個“穿製服”雖然是個特征,但找到他也難上加難。

專案組再次碰頭分析,重新部署。相對來說,查穿著特征比查渾名(特別是姓後加個語氣詞的通名)容易些。段文華過去主要活動在武陵鎮,那部車也是在武陵鎮成交的,“穿製服”的也應該在武陵鎮範圍內。於是警方派出偵查員深人到武陵鎮的每個角落調查訪問,查找那個與段關係密切而且穿過製服的人。撒網式的摸排進行了半個多月,終於發現了一個對象。鼎城區瓦屋當鄉有個青年叫張華國,其父在武陵鎮常長公路邊開了個小商店,他也經常到武陵鎮活動,到商店落腳。此人常穿著製服,打公安領帶,是個無業遊民。經過提取照片秘密辨認,知情者肯定了他就是那個與段關係密切的人。

警方收緊了捕“魚”之網。

正當偵查工作開展得緊鑼密鼓時,偵查員們在2月20日下午看到當天(湖南日報》第八版刊登的“尋人尋車啟事”。他們迅速奔向那部捷達車。他們隱隱約約感到,經辦的這起無報案人的案子有某種令人不安的內容,現在,他們的心跳更加速了。捷達車作為涉案證據正靜靜地停在市公安局的停車坪裏。偵查員們馬上打開車門,開始檢查。報紙上登的“紅色捷達車”底盤號和發動機號與段文華銷出的“捷達”(當時已變為藍色)對照,雖然後者的發動機號和底盤號均已鑿改,但通過技術鑒定,兩者是相同的。

如果這則“啟事”還不見報的話,警方就是抓獲了段文華一夥,看來也一下子找不到案子的突破口。偵查員的信心驟然提高了,連日來的疲勞似乎也一下子不見了。

2月22日下午4時許,張華國失蹤一段時間後終於在武陵鎮露麵了。便衣警察早已把他納人視線。張如驚弓之鳥,好像察覺到了某種不樣。他從一家商店出門後上了一輛“東風”大貨車。警方緊緊跟蹤大貨車。到了橋北武陵大道,張跳下大貨車,攔住一輛出租車準備開溜。警方抓住時機,迅速將他“請”下車,帶往看守所,經過知情者辨認,他就是穿製服的張華國。

因為張華國參與賣車,警方收審了他。在搜查中,警方發現,張華國的小皮夾裏有一個活期存折本,存折上原來隻剩下1元錢了,但1月16日一下子存人了I萬元、同時在一個小本本上發現記有楊偉國的移動電話和段文華的BP機號碼。這一切,都使他無法說清與那部車的關係。

當日下午5時,警方開始突審張華國。幾個回合下來,張賴著不講,先是不承認賣車之事,但這個事實他實在抵賴不過去,便推說他不清楚車的來源,隻是段文華銷車要他搭個伴。僵持了一會兒後,幹了近30年偵查工作的王永康副局長親自提審。

“賣車的錢你分了多少?”突然發間。

“兩千,兩千元。”張華國碎不及防,以為講少點可逃避罪責,不想卻鑽進了心理圈套。

“不隻兩千吧。”第二句發問很輕鬆很肯定。

“六千。”張華國想再一次耍賴。

“你還不老實!到底分了多少?”強烈震感心理的第三次提間。

“我分了一萬二。”張華國開始冒汗了。

王副局長及專案組幹警進一步展開深挖,追問車的來曆及車主的下落,追問其同夥的下落。張華國時而亂扯一通,時而閉口不答,顯得語無倫次,不能自圓其說,坐立不安起來。

晚上12點,張華國仍然沒有徹底交代。王副局長等人經過精心設計後,再次拋出回答與否都要暴露的心理審訊提問:

“你們搶的那輛車,女司機恐怕已經‘睡’了兩個多月了吧?”

張華國此刻的心理防線徹底崩潰了,他完全相信警方已徹底掌握了他們的那點秘密。不到淩晨2點,張華國全部交代了他與段文華及“蔣兒”(真名蔣正軍,曾在武陵鎮做過臨時工,那套製服便是他的)合謀作案經過。

淩晨3點。王永康率領偵查員直撲鼎城區草坪鄉,蔣正軍正在被窩裏做美夢。在看守所裏,沒費多少口舌,蔣便交代了與張的供述完全一致的殺人劫車真相。

這是一夥凶殘的歹徒。

段文華、張華國、蔣正軍蓄謀劫車“發財”是從1994年下半年開始。三人均是所謂的“生意人”,但到處“泡泡”吹得多,錢賺得少。到12月,三人欠款數萬元,追債之人日夜纏著,頗感煩躁,於是罪惡之念不謀而合:到外地去搶高檔車,賣了好還債。

12月14日,三人乘車到了湖北省沙市市,準備作案,三人在街頭尋找“獵物”,蔣正軍還在商店裏買了一支電警棍做犯案工具,但是沒有機會下手。三人返回常德。

12月17日,三人從常德竄到長沙,看到機會很少,馬上竄往株洲,19日,他們在株洲買了尼龍繩,將一出租車騙出,準備開往望城縣下手,因司機臨時改變主意,不願去而罷手。他們隻好來到湘潭,並商定這次非找到“獵物”不可。

下午5時左右,三人在一個大商場邊攔下一部紅色捷達車,一看是名女司機,而且有幾分姿色,三人竊喜。上車後,三人說要去望城找個朋友,講定租費400元。女司機看了一眼這三人,沒有懷疑便將車開往望城。

晚上9時許,車子進入望城境內,距長常公路已有10多公裏。三人剛準備動手,發現前麵有許多人家,便對司機說,他們要找的人,車子開過了,往回倒吧。車子往回開了幾公裏後,正是沒有人煙處,與司機並坐前排的段文華便喊停車,並向後排兩人示意。車剛停穩,段便撲向司機,雙手使勁卡住脖子,後排的蔣正軍迅速扯住司機的頭發,張華國則用電警棍猛打司機的頭部。三個早有預謀的青年男子對付一個毫無防備的弱女子,可憐李莉還未回過神來,連“救命”都沒有喊出一聲,便被卡、打致死。三犯還擔心她未死,把屍體弄到後排座位上,由蔣開車,段、張坐在屍體上,迅速逃離現場,往常德方向開去。趁著夜色,他們在路邊找了四塊石頭,蔣開車,段、張二人把死者外套脫下,把石頭綁在屍體上。途中,又趁無人之時把屍體移動至車尾廂裏,故而在車廂一側留下李莉的鞋印。淩晨3時,他們逃到常德武陵鎮,又在一棟尚未竣工的樓房邊揀了幾塊紅磚,塞進死者的毛衣內。

在沉水大橋中間,正是夜深人靜之時,三人下車打開尾廂,突然發現屍體變成了坐狀,三人在搬屍體時,發現死者的腿一下子彈開,都嚇了一跳。

段文華鎮定一下說:“怕什麼,人都殺了,等會兒來了人,就什麼都完了。”三人合力將死者抬出,拋進沉水河中,慌慌張張鑽進車內。

上車後,段文華說,“找個地方,將她的一些東西燒掉,免得留下證據。”

於是,蔣把車開出城外。在路邊加油站,他們買了5公升汽油,開到鼎城區肖伍鋪地段的一個小山坳後,發現此地偏僻,三人把死者留下的所有東西,包括皮衣、駕駛證等物弄下車,淋上汽油,全部焚毀。段文華還將“湘cx-0017”的車牌撬下收好。做完這一切,已是淩晨5時,天已放亮,他們擔心被人發現,急忙將車開往武陵鎮,由於緊張,下山時,車子撞到路邊樹上,將擋風玻璃、引擎蓋、保險杠撞壞。三人迅速把車藏在鼎城區食品廠內,然後分頭出去尋找買主,想法脫手。

警方在抓獲張華國後,在他們毀證滅跡的那個小山坳還找到部分沒有燒盡的皮衣殘片。

抓獲張、蔣後,常德警方迅速將李莉遇害的消息通知了湘潭。李莉的弟弟受父母委托,和通達計程公司的負責人來到常德,向警方表示了崇高敬意。警方在安慰死者家人的同時稱,三名罪犯一定會依法受到嚴懲。

相信冤死沉水中的李莉靈魂會得到安息。

月明殺人夜

達 平

“咚咚咚!”淩晨五點鍾,林淑雲夫婦被急促的敲門聲驚醒。

“誰呀!”林淑雲一邊間著,一邊忙起身穿衣服。

“是我,大姐!”

林淑雲聽清了是妹夫姚雨生的聲音,隨即下地去開門。一看,往日調悅風流的姚雨生變得蓬頭垢麵,衣飾不整,神情緊張,她預感到出了事。

“淑貞到這兒來了嗎?”姚雨生聲音嘶啞,透著驚慌。

“沒有,她沒來這兒!怎麼她昨天晚上沒回家?”

“是的,一夜沒回家。我倆昨天晚上在飯館吃了飯。她說她們醫院的張大夫有病,得去看看,讓我先回家,可她一直沒有回來,十二點鍾時我去醫院找,醫院的人說她沒有來,真把我急死了!”姚雨生斷斷續續地、像背台詞似地說。

“別在路上發生什麼事!”林椒雲的話音發顫。

“她會不會去親戚家?”

“淑貞從小是我看她長大的,她絕不會在朋友家過夜,親戚倒有兩個表姐,我一會兒就去找!”她的聲音硬咽,委婉地問道:“你們是不是鬧別扭了!”

“沒有哇,昨天下午下班後,我到醫院找她一塊兒買東西,一塊兒到飯館吃飯,慶祝我們結婚一周年,怎麼會鬧意見呢?”他理直氣壯地說。

“那就八成出事啦……”林淑雲用手抹著眼淚。

“大姐,我不進去啦,一會兒我到單位去一趟,再沒消息就報公安局。”姚雨生說著就快步下樓。

林淑雲望著妹夫的背影,迷惑不解……

她再也呆不住了,頭沒梳,臉也不洗,一口氣跑了四家親戚,都是帶著一絲希望而去,背負失望而歸。

上午十一時,姚雨生又跑到林淑貞工作的醫院,找到了她們科的主任,涕淚交加地述說了林淑貞下落不明、查找無著的過程,哀求醫院幫助查找。好心的內科主任利用業務上的關係,查找了附近幾所醫院的急診室,均未發現林淑貞的蹤影。

這個消息很快在醫院內部傳開,有人懷疑是她們兩口子鬧別扭,林淑貞出走了。可是,林淑貞本科的人則認為這不可能,因為就在昨天下班時,人們還看見他倆一起上街,遇到本科的人,林淑貞還主動作介紹:“這是我愛人姚雨生!”

科主任領著姚雨生找到了醫院保衛科,科長聽了情況,百思不解,隻好以“失蹤”為由,加上“可能遇害”的懷疑報告了當地公安分局。

公安機關接到報案,立即展開調查。

偵查人員通過局指揮係統了解到:“從當晚七時到轉天早晨八時,全市沒有發生死、傷人的交通事故,沒有發生在路上因昏厥、摔倒、傷害的危急病人,這就排除了出事故的可能;在這個時間內全市沒有發生路劫殺人的案件和不明身份的屍體,排除了在室外被殺害的可能;水上巡船這兩天內共打撈浮屍兩具,一具是女屍,與林淑貞的年齡不符,一具是男屍,排除了投河自殺和投屍河內的可能。”

排除了意料之中的幾個可能,偵破人員把力量投人到林淑貞工作的醫院裏來,因為林的丈夫在介紹情況時,談到了林在與他分手時說要回醫院看同事去。

在醫院,偵查人員訪問了二十多名醫護人員和幹部、職工。多數人沒有對姚、林夫妻之關係提出任何懷疑。有幾個“知情人”提出內科大夫張玉良可能與林的失蹤有重大嫌疑。

張玉良和林淑貞是醫學院醫療係的同班同學。兩人畢業後一起被分配到C醫院任內科醫生。兩個人情投意合,達到了要登記結婚的程度。不知什麼原因,林淑貞把他甩了,搞上了姚雨生。因此,張玉良懷恨在心,有一次他喝醉了酒,吐了真言:“我失去了她,活著就沒有意思,誰要是和林淑貞結婚,我就用一條命,換他們兩條命!”

根據人們提供的這個情況,偵查人員與張玉良進行了正麵接觸。當公安幹警出現在他麵前時,他不住地放聲痛哭。一邊哭,一邊說:“林淑貞是我一生惟一愛上的女性。林淑貞搞上了姓姚的以後,我恨不能把他倆全殺了,然後我自殺……可是我理智控製了感情,我不忍心殺她。再說,父精母血,我也不能讓白發人哭黑發人……。唉!她準是讓這個喜新厭舊的壞蛋給害了……”說完又放聲大哭。

“你冷靜一點,情緒激動時,是說不準問題的!林淑貞的事,我們正在調查,請你提供一些具實的情況,比如,為什麼說他喜新厭舊,又為什麼說他是壞蛋?”公安人員在啟發他。

“他比林淑貞大十多歲,肯定結過婚,即使沒結過婚,就憑他那風流勁,搞了還不知幾個啦。前些日子,小林和我說,咱們雖然沒成婚,咱還是朋友、同誌。我現在有點後悔,他經常不回家睡覺,至少每星期有一天不回家,他幹什麼去了……還能幹好事!不是壞蛋是什麼?”

“有什麼根據嗎?”

“有一天,電工小朱和我說,他在馬路上碰到姚雨生和一個年輕女人,一同走進了一條胡同裏……對這個女人隻看了一個背影,沒看見臉。他一說,我才想起來,半年前我也看見姚雨生和一個三十多歲的女人在一條馬路上並肩走,因為天黑,也沒看清麵目。聯想起林淑貞說他有時夜不歸家,恐怕和這個女人有關。”

張大夫說完,擦了擦頭上的汗。顯然他太激動了。

偵查人員在回分局的路上,都對這個隻見身影未見麵目的女人發生了興趣。預感到,她可能是個和本案有關的神秘人物。

無獨有偶。在姚雨生住處三才裏大樓訪問群眾時,也發現了一條類似的線索,而且更加重要。

姚雨生住在三樓,在二樓住著一位棉紡廠的工人。當天,他下中班,在當晚十一點多回家時,正看見姚雨生和另外一個女人慌慌張張地上樓,他覺得很奇怪。過了大約一個小時,這個女人又慌張地下樓,當時他開了門縫觀看,隻見她提著一個包袱,向一樓走去。又是隻看見一個後影,沒看見臉。又據住在四樓的一名電業局的女幹部反映,當天她出差到外地的愛人打回電報說,夜間十一時下火車,她等人心切,不時往樓下看。這天夜間,月明星稀,能見度很大,連遠處的水塘都能看到水中的月影。十二點鍾過後,夜深人靜,她往樓下看時,忽然發現從這幢樓中走出了一個女人,背著一個包袱,向十幾米外的小樹林中走去,是向馬路而去,還是向水坑邊走去,因為有樹影擋住沒看清……

“這個女人到底是誰?”這是辦案人員共同注意的焦點。

辦案人員的情緒,往往隨著案件進展而起伏。這個案件的進展驅散了他們幾天的疲勞。

在區教育局的人事檔案裏,發現了姚雨生在七年前填的幹部登記表上,清清楚楚地填寫:“家庭地址:雲山裏42號”,“妻:於惠娟,二十六歲,E醫院護士”。當地派出所的戶口本上清清楚楚地寫著:“戶主,姚雨生,……D醫院醫師。”後又改為“H中學校醫”。他倆的婚姻欄和其他項目均無變化。E K院掌握的情況也證明了這一點。

調查證實:姚雨生是已有妻室的人,他和林淑貞結婚是第二次結婚,犯了重婚罪。

十四年前,姚雨生,從南方T醫學院畢業後,分配到D醫院任外科醫師。五年後,他和於惠娟結婚,醫院給他分了一間房。三年後,姚雨生調到H中學當校醫。按當時體製是,區衛生局和教育局對校醫是雙重領導。學校隻是業務領導,很少過問人事情況。當時,他看到有空子可鑽,就自稱未婚,吃住在學校,每周回家一次,由於校醫業務上的便利條件,博得了校領導的信任和好感,在他和林淑貞“搞對象”期間,分給他一間房子。去年又給他開了證明未婚的介紹信,騙取了結婚證……

當公安人員出現在於惠娟麵前時,她麵色蒼白,渾身發抖,對向她所提的問題,幾次都是答非所問,語無倫次。隻是反來複去的幾句話:“他·一每星期才回家一次……我不知道他的事……一這些日子我根本沒和他見過麵……”據E醫院領導講,這幾天,她神不守舍,眼泡發腫,精神恍惚,每到中午吃飯時,獨自坐在屋裏發呆……護士長和科主任找她談話,她眼圈陣陣發紅,隻是說:“沒事,沒事,我感冒、頭痛,睡不好覺……過幾天就好了。”醫院的院、科領導一致認為,她有心事、有壓力,可能家裏出了什麼大事,準備派人進行家訪。這個打算,被公安人員婉言拒絕:“這個事,我們辦吧!有什麼情況,我們再及時聯係。”

案件的突破性進展,給偵破工作帶來了緊迫感。措施跟不上,就會失戰機。兵法所雲“兵貴神速”,已成為公安機關偵破工作上的信條之一。

“於惠娟,很可能就是那個幾次出現的神秘的女人,她可能和姚雨生一起謀害林淑貞。偵查人員和局領導取得了共識。決定立即對姚雨生、於惠娟拘留審查,對姚雨生居室進行搜查和必要的技術檢查。”

人證、物證,在辦案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一般說,物證的說服力更強,可是獲取物證,通常是難度很大的工程。

經搜查,在姚雨生居室內的床下、屋角、桌子腿下以及地板縫內發現多處陳血痕跡,有經驗的檢查人員,僅憑嗅覺和目測,就能斷定是人血——當然必須經過嚴格的化驗程序,才能起到法律作用。

一小時後,搜查人員又從寫字台櫃門裏、抽屜裏,發現了一封來自香港的信和一張彙單。同時發現了一本林淑貞的日記。這個意外的發現。使辦案人員相視微笑,從他們驚異的目光中可以看出,這些物證的分量。

對重大刑事犯人,在沒有充分證據的情況下,進行審訊是困難的,有時是徒勞的。

必須先從於惠娟身上打開缺口,獲取被害人屍體的下落。

晚上八時,夜審開始。目光呆滯,精神萎靡,頭發散亂的於惠娟,坐在審訊室,一言不發,對預審員的幾次問話都搖頭不答。

攻心為上。這是預審員的基本功。

“於惠娟,你應該知道,一個結了婚的女人在生活上最大的痛苦是什麼?是失去丈夫的信任,受了丈夫的欺騙……你對姚雨生,一片真心,可他,另求新歡,犯了重婚罪……他對得起你嗎?”一位中年女預審員在循循善誘地開導她。

她開始硬咽。看來“鑰匙”對上了“簧”。

“他在繼續犯更大的罪時,卻把你拉上當墊背的?對你是真心嗎?你有什麼必要替他掩蓋呢?”

她放聲大哭,看來“鎖”快開了。

“今天,我們沒有充分證據,能把你叫到這兒來嗎?有話慢慢講,你先回答一個問題:四天前的晚上,在三才裏,你都幹了什麼事?”一位三十多歲的男預審員問。

她噢嗯跪在地上連連叩頭:“我可沒殺人哪,我冤死啦!”

“你快起來,照實說,現在惟一的出路是坦白、揭發,爭取從寬處理。任何的幻想都是不現實的!”

”姚雨生,這個混蛋,把我害苦啦,他騙了我好幾年,最後臨死,還把我拽上了……我說,我說,那天晚上,十點半,他騎自行車到了我們家,二話沒說,拉著我就走,兩個人騎上自行車,不到半小時,就進了他那個家,我一看,地板上全是血,用被單蓋著一堆東西,嚇的我沒魂了。他給我跪下說:‘我去年鬼迷心竅,上了這個女人的當和她同居,以後,我後悔了,提出斷絕關係,咱倆和好她不於。我今天一氣之下,把她宰了,你趕快幫我收拾。你要不幹,咱倆一塊死……’我當時迷了魂,就幫他把卸了屍的那個女人,分裝在兩個提包和一個包袱裏。我分兩次扔到離那兒不遠的大水坑裏。他把地上的血擦幹後,都快三點了,把我送回家中,囑咐我:你要說出去,咱倆都得槍斃……以後的事,我就不知道啦。”

“扔的地方,你還能找到嗎?”

“能,不過當時我又害怕,又緊張,怕是記不準了……”

“你先回去吧,以後再找你。”

市局、處、分局的有關領導經過暫短的研究,集合了十幾名幹警、技術人員,帶著必要裝備,快速趕到大水坑邊,挑燈打撈碎屍。

今夜,殘月昏暗,冷風習習,樹叢搖曳,水坑邊,靜的怕人。在坑的四周架起了四尊照明燈。附近的幾幢樓房紛紛亮起了燈光。一會兒又都全部熄滅,誰都能想到,無數隻眼睛都在盯著水坑邊的舉動。

十幾名公安幹警,穿上撈魚褲和潛水衣,按照於惠娟指的位置下到冰涼的臭水裏搜尋。一小時後,初戰告捷,獲得一個提包,裏麵是下肢,……兩小時後,又在另一位置,獲得了小提包中的上肢,……又過了一小時,兩名幹警才在坑南端撈上一個死沉的包袱,是頭頸和胸腔。頸上還掛著項鏈……

直到雞叫頭遍,才勝利地返“航”。

坑邊的樓群內,幾乎全部開了燈。幾百戶的群眾,都用欽佩的目光,目送著為履行天職而付出千辛萬苦的公安幹警。

姚雨生進號後,像其他重刑犯一樣,一夜沒睡。他猶如芒刺在身。看守所裏外每個腳步聲、查號聲、窗外的哨聲、遠處的警車聲……都震撼著他的神經。由這些聲音引起的聯想,使他預感到將要大禍臨頭……他恐慌、後悔、自責、內疚、絕望,各種複雜的心理交織在一起,使他極度緊張。他恨自己不該走重婚這一步;他又罵自己是混蛋,不該對善良的女人下此毒手;他又罵自己是笨蛋,不該叫於惠娟知道,更不該擦地不淨留下後患。特別是想到“表叔”那封信和地上的血跡被警察發現,等於兩道“催命符”……想到這裏他一會兒出汗,一會兒發冷,好像得了瘧疾病。他一閉眼,就恍惚跪在了刑場,難忘的往事和近來的現實,如同電影一樣,反複在腦海中出現……

他最難忘的是三年前夏日的一天下午,他在路上行走,被一個騎坤車的女青年撞倒,擦傷了腿,這個女青年很有禮貌地用自己的花手帕給他包紮,連聲說,要扶他去醫院。當他們雙目相視時,他被迷住了,頓時說:“我就是外科醫師,不用了,不要緊,你走吧!”她留下了單位電話和姓名——林淑貞。從此他起了邪念,使用了男人追女人所用的各種“招數”,取得了對方的信任,達到了卑劣的目的。

婚後又發生了另一件事。他有個表叔,解放前夕逃往香港,突然以觀光的身份回大陸,找到了他,請他吃了一頓飯,問了他許多情況,他如實回答。結果表叔給了他兩千元人民幣。事後他很害怕,“如果他當了特務,我說的話成了情報,我有十張嘴也說不清,非蹲監獄不可”!他怕被林淑貞發現,沒有和她談及此事。

在前一個月表叔又來了一封信,說他最近還要來大陸……並寄來兩千元的彙票。他心慌意亂,把信和彙票一起藏在了筆記本內,鎖在櫃中。

在發案的前一天。他在林淑貞的提包裏發現了她的日記。他翻開一看,大吃一驚:“……他不斷在外麵過夜,可能有了外心。使我想不到的是,他居然接到了香港的來信,還有錢!還瞞著我……過幾天我跟他談話,如果有問題……”他倒吸了一口涼氣,經過反複思考,他下狠心製訂了殺害林淑貞的計劃……於是,就發生了所謂林淑貞“失蹤”的事件。

一個月以後,日報登了一段新聞:“殺人犯姚雨生,昨日伏法,從犯於惠娟判處十五年徒刑。”

逃亡路上

畢 劍

雲南警方電告貴州方麵:貴州省福泉市馬場坪鎮下樂崗村民組女青年李春梅,已在該省沽益縣被捕歸案。

一個負案逃亡達五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李春梅終於落人警方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