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我在武漢讀大學,班上有個女生是上海來的。學校裏的上海人風毛麟角——恐怕因為上海青年都貪戀本土的溫柔富貴鄉:願意去外地念書的不多。正如熊貓成為國寶,她也豔壓群芳地成了校花。報到的時候,她就比一般女生多帶了一隻箱子——純粹是用來裝四季時裝的,大概是擔心武漢的服飾落伍,選購不到稱心如意的。於是她每天上課都像變魔術一樣,換穿一套時裝,赤橙黃綠青藍紫,一星期下來也不見有重複的,讓大家都看呆了。
上海女人堪稱絕佳的衣服架子,無論什麼款式、顏色的衣裳,穿上身就有非同尋常的效果。
因為我見過別的女生借她的衣服去約會(她這方麵頗樂於助人),反倒被洋裝襯得像鄉下地主的小老婆。這隻能說明上海女子的氣質不俗,衣遂人願。每次坐進階梯教室,我都不由自主往門口偷瞟兩眼,除了等待老師大駕光臨,就是為了欣賞那上海女生的“時裝表演”(不亞於法國名模走在T型台上):她的高跟鞋釘著鐵掌,走在水泥:也上鏗鏗作響——仿佛在為她的步伐打拍子,她卻帶著一臉公主的表情,目不斜視,如入無人之境。
她舉手投足都流露出一份高貴:仿佛不是世界在檢閱她,而是她在檢閱世界。當然,這種先天性的驕傲也容易招致同性之間的嫉妒。有人背後議論:她天天換衣服,不嫌麻煩呀,臭美什麼?她無形中也被視為潛在的情敵。實際上這是不必要的。因為這位上海女生,恰恰是同學中最用功的一個,她為理南拓絡了許多男生的求愛誠實地說,也包括我,直至畢業也未找男朋友;可是她改變不了自己——哪怕上晚自習都要挑選一襲合體的衣裳。這是沒有辦法的事,衣裳就是她的心情。而心情對予她似乎比生命還要重要。她所謂的“時裝表演”並不是針對觀眾的,純粹是自我的表演。這是典型的上海女子的審美觀:不是美給別人看的,而是美給自己看的。這也就是容易遭到批判的所謂“臭美”或小資產階級情調吧。但幾乎所有的上海女子都有那麼點小布爾喬亞,並且將之視若貴族的血統——她們堅信自己是女人中的女人,她們熱愛時裝、香水、化妝品、輕音樂、交誼舞就像熱愛自己的身體一一樣。或者說,這洋溢著浪漫色彩的一切已構成其靈魂吧。
由於愛過一位上海女子,便對上海女子的整體多了點理解,少了點偏見。也許因為站在男人的角度,對上海女子的偏見本來就少麗又少。男人還是喜歡上海女子的:她們婚前浪漫(很會談戀愛),婚後又很現實(很會過子),你可以通過同個人認識到女性美的兩種階段,堪稱兩種風景。她們會打扮自己,同時也樂於將這種愛美的思想灌輸給男友一一做她們的男友必須西裝革履。否則走在大街。£太不般配。她們是一所教育你成為紳士的學校。你除了會獻花之外,還要會做飯——結婚不出一年,你將成為小有水平的廚師。但上海女子以善理財著稱,你也換來了一位控製細水流的會計。她們喜歡將丈夫當作親愛的家產來管理,並為自己培養的結果而沾沾自喜。當然.這一切或許會使你有點累——但上海女子是那種使你累而又心甘情願的女人,有時候她們一個嫵媚的微笑就會令你覺得有所回報了。我多次去上海。
喜歡坐在黃昏的外灘閱覽過往的上海女子(她們總是灑下一路香水味)。.t海女子,如同這沉醉的外灘一樣,既有內陸的風情,又有海洋的氣息;既有傳統的美德,又有現代的包裝其性格猶如一杯精心調製、色彩斑斕的雞尾酒,是看不透的,卻又耐人尋味。
雨莓夏亍蕊孺西瑤藤瓦癖而修成的正果。我在上海女子的魅力,是其愛美成癖而修成的正果。我征上海出差時,還認識一位當地的女記者,開了一星期的筆會,便發現她跟我大學時代的校花一樣,擁有層出不窮的名牌時裝,而且每天必換(你會懷疑她家是開精品屋的)。
她的麵部化妝、發型、飾物也頗具匠心(至少口紅的色調隨服飾轉變)。她的同事講起她的軼聞:原來她患有嚴重的胃病,有一次胃痛得很厲害,她躺倒在辦公室的地板上,同事們趕緊手忙腳亂去護理,她卻推開了遞過來的一杯白開水:“請把我包裏的化妝盒遞過來,我想:補一補妝”據她本人補充說明:她當時痛得瀕臨休克狀態,懷疑自己在劫難逃,於是才想到給自己化點妝(掩飾失血的麵孔和鐵青的嘴唇),不希望自己死時的模樣太難看。一個女孩覺得自己快要死時,沒想到別的什麼,而一心維護住最後的形象,企圖保留美麗的容顏——簡直比出嫁時還要鄭重其事。這樣“視死如歸”的故事或許隻可能發生在上海女子身上。
不知為什麼,我卻聽出某種感人的味道,耳畔甚至響起<天鵝之死>的曲調。因為她的緣故,上海女子在我心目中成為天鵝的化身——美是她們永生追求的天堂。這個例子恰好可以用來證明上海女子,證明本文的觀點:上海女子是為美而生的。但在結尾時我不得不加上一句:她們即使死時也無法忘掉美、舍棄美。美對於她們似乎比生命還要重要。美是她們生命中不可或缺之物,是一種天性,因為:她們的靈魂似乎比她們的身體更為需要美的陪伴否則,她們會徹底孤獨的。所以上海女子對美也永遠不會死心,這同樣是沒有辦法的事情。那麼,索性讓她們為美而死去活來吧。
“士為知己者弧”
“士為知已者死”,似乎是中國的一種古老的傳統。由於其下旬是“女為悅己者容”,故所謂的“士”即男士也,可見此富道出了古代男人所信奉的行為規則。生命無價,跟男人的生命相比——又有一些東西更為昂貴,譬如知遇之恩。男人是勇於為了精神而拋棄一切的,這究竟屬於盲目的衝動呢,抑或屬於高傲的品質?我想這毫無疑問屬於後者。否則荊軻為燕太子丹刺秦不至於被視若壯舉,伯牙與子期這兩位古代音樂人演繹的高山流水也難以成為絕唱。這兩個典型的事例分別代表了武士與文士的追求——在如何對待知己者的問題上,他們是一致的。可見不管是武士抑或文士,都信奉著同樣的真理。這應該是人類的友誼最崇高、最認真的解釋了。
社會在發展,男人們逐漸進入紳士的時代,城府越來越深,不再輕易流露感情。“為知已者死”這一古老的信條,也顯得過時了。這究竟是進化昵,還是退化?在男士日漸現代化的過程中,會拋棄一些傳統的原則——雖然古時候不惜拋棄生命而加以捍衛這同樣的東西。
現代的男士,是不會對別人死心塌地的,更不會為之損失自身的利益一一人際關係變得複雜且微妙得多。從積極的意義上說,男人越來越注重個人的價值了,從消極的意義上說,男人變得越來越自私了。自私的人是不可能信仰並維護友誼的——因為他隻相信金錢這個上帝。
於是男人問的友誼,也像城市的空氣一樣被汙染了。在這樣的環境裏,紳士們活得很累,但也逐漸學會了虛偽,西裝革履包裹著的,不再是俠肝義膽,而是一顆冷酷的心。他們覺得,“士為知己者死”是愚蠢的論調。早已不適應社會的發展。於是樹立了新的準則,譬如“親兄弟,明算帳”。在共進晚餐都講究AA製結帳的氛圍裏,有誰會為知己者死而無悔呢?那簡直是遙遠的神話了。我認識一個做生意的老板,他說如果你是一個為朋友兩肋插刀的人,那麼能夠把刀插進你肋骨的就可能是你的朋友——因為你對他不設防唄。這世界上偽朋友太多,防不勝防。他在商場上摸爬滾打多年,談起過去合作過的朋友,反倒像是垂頭喪氣的傷兵。他說凡是合夥做買賣的朋友,最終沒有不鬧矛盾的,打江山時也許能齊心協力,分江山時卻要爆發彼此之間的內戰,其結果是兩敗俱傷。在另一個場合,我又見到使他牢騷滿腹的合作夥伴,那人對他也是滿肚子怨言。
朋友啊朋友,都在覺得對方不夠朋友,都在覺得自己有恩於別人、而別人欠自己的一一這世界究竟怎麼了?我聯想到社會上的一種說法:“做朋友就別做生意,做生意就別做朋友。”終於明白大家為什麼都要遵守這種遊戲規則了。利益的力量真是太可怕了,它會拆散最要好的朋友,並使之反目成仇。在這架勢利的天平上,友誼的砝碼是無力的。
這麼看來,在現代社會,“士為知己者死”是一句被廢黜的格言,一句空話?有誰會把知己者看得高於一切?他是否會被對方同樣重視?但它分明包含著一種最古老的交換原則:以心換心,以情換情。精神隻能用來交換精神,而不應利用精神去交換物質——那就變成交易了,那也是注定要夭折的交易。一個惟利是圖的男人,可以有許多合作夥伴、酒肉朋友,但不會有真正的知已者——而他也無法成為別人的知己者。他不會對別人無私地幫助——而別人也不會無私地幫助他。為知己者死,難!成為別人的知己者,難上加難!
酒逢知己幹杯少,占人把“知己”的概念建築在精神交流的基礎上,因而不含有太多的雜質,如同澄澈的礦泉水一一也就有了“一片冰心在玉壺”之類詩意的比喻。現代社會,物欲橫流,友誼已被兌成雞尾酒了,經受不住風風雨雨的考驗,容易像泡沫一樣幻滅。我們究竟應該調整對友誼的認識及交友方式呢,還是索性調整我們自己?知己知已,知已知彼,我們不應該完全苛求別人,首先要懂得嚴格地要求自己。在紛繁複雜的社會環境裏建立友誼及維持友誼,不僅需要感情,也需要技巧。不僅需要衝動,也需要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