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3)

即使孤獨地坐在這樣的氛圍裏,也有某種說不清的情調可供玩味。你會覺得自已已超前進入了另一座夢寐以求的時空,有脫俗的感覺(在中國,“脫貧”就等於“脫俗”)。於是,從陽光燦爛的日子拖泥帶水走過來的北京青年們,就像逐漸接受打的、卡拉0K、蹦迪、桑拿之類新事物一樣,一下子就喜歡上泡吧這個現代語彙。這個“泡”字用得很經典,雖然在此之前也流行過泡妞的說法——畢竟都是各領風騷的時尚。中國人所理解的時尚,仍然是時蹭的代稱——而時髦需要像趕火車一樣去趕的。於是,在海澱的學院區,以及東西南北各個城區,酒吧如雨後春筍般出現(借用一個通俗的比喻)。夜夜笙簫,處處樓台。

酒吧究竟有怎樣的魔力?人們究竟在高腳酒杯裏玩味著怎樣的情調?我想來想去,找不到確切的答案。姑且稱之為小資產階級情調吧。難道不是嗎?數十年前的中國人,發誓要做霓虹燈下的哨兵,抵禦資產階級的歪風邪氣——而如今,霓虹燈已成為城市的不可或缺之物,照耀著星級飯店、海鮮酒樓、豪華娛樂城、超級市場以及新開張的酒吧。中國人的夜生活,中國人的夢境,變為彩色且多頻道的。這也是時代的演變吧。本世紀初,北京人喜歡泡茶館,無論八旗子弟抑或販夫走卒,都有這種休閑的嗜好——北京的茶館甚至養育出小說家老舍。

茶館和老舍的小說一樣,洋溢著耐人尋味的平民精神。經曆了一個世紀的滄桑,古典的茶館門可羅雀,小資產階級情調的酒吧卻異軍突起,取而代之,其中恐怕是有原因的。泡酒吧繼承了泡茶館的傳統,為北京人的休閑與社交提供了最親切的方式,同時也顯示了審美趣味的轉移:茶館屬於老人的,是一門黃昏的藝術,而酒吧則屬於青年,與夾光帶電的時代節拍吻合。況且,能夠出入於高消費(相對平民而言)的酒吧,至少屬於白領階層,有閑而且有錢,悠然自得地坐在高高的吧椅上,周圍皆是衣冠楚楚的紳士淑女——像自己的鏡子一樣,他們比任何時候更驕傲於自己的身份。中產階級仍然是大多數中國人的夢想,酒吧那超凡脫俗的氛圍製造的幻覺,恐怕正映驗了這些青年男女內心朦朧的小布爾喬亞情結吧。玩來玩去.玩的就是心跳,最好玩的還是情調——比物質更經得起玩的還是精神。恰恰是在玩法中能衡量出層次的高低之分。

我對酒吧本身並無怨言。即使說得最刻薄了:北京的酒吧沒什麼了不起的,不過是第三世界的青年(或白領階層),對西方發達資本主義國家的生活方式、消費觀念的羨慕與刻意模仿。他們如獲至寶把玩不休的,不過是別人手中玩舊了的事物我隻關注著跟酒吧有關的一些文化現象。這才真正地令我遺憾:二十世紀:來的中國文人,怎麼也玩起小資產階級情調來了?而且:不玩則已,玩起來則一發不可收,如同徐誌摩在本世紀上半葉遊玩“肉色的巴黎”

時所詠歎的:濃得化不開。小資產階級情調,其實是一道太甜太膩的剩菜。吃多了,會倒胃口的。

譬如,北京詩人大仙。迷上了泡酒吧,詩風大變,專門為三裏屯酒巴的街長巷短、一草一木逐字逐句寫了近百篇隨筆,除了在多家報紙開設《三裏屯泡吧劄記>專欄,這本叫《一刀不能兩斷》的隨筆集居然還由作家出版社出版了,據說發行量不低。我慕大仙之名而翻閱,發現不過是一場接一場風花雪月的事。詩人縱然海量,也不該隨便浪費才華。中國寫酒寫得最成功的,隻有一個李自。大仙泡在酒吧裏,反倒成了井底之蛙。擺出新貴的姿態寫酒,頂多能成就個現代柳永——喝的是紮啤,一落筆全無酒精的烈性。

譬如,新市民小說的代表人物邱華棟,一讀他的小說我聞見的總是洋酒的味道。他在自己的小說中無數次地背靠吧台坐在高高的轉椅上,專點酒櫃裏那一排排有像蝌蚪樣浮動的洋文的酒瓶,一點也不覺得累。那些酒他是喝遍了,還是把商標全抄下來了?即使讓一位演員每天這麼表演一番,也會索然無味的。讀他的小說,就像是參觀洋酒及各種進口商品的博覽會。他一次又一次說著:“我還活著,一個又一個夜晚,坐在聖心酒吧裏一盎司又一盎司地喝著這種能帶來無窮快樂的龍台蘭烈酒。”看來他還是沒有喝醉。如果真喝醉了寫小說,會更有回味些——至少,會忘掉那些古怪的酒名的。邱華棟所謂的新市民小說,其實是寫給買辦階層的情書,可簡化為句表白:“我愛你呀,洋貨!”

又譬如,某些或謀求與商業接軌或耐不住寂寞的搖滾樂隊或歌手,開始進入酒吧“賣唱”了,為了“招徠聽眾”嗎?我總覺得這是令人心痛的“降價”(或降格)的姿態。燈火暖昧的酒吧,隻配放放古典音樂或流行歌曲的;胸襟狹隘的排檔,如何容納搖滾這隻氣吞萬裏如虎的“鋼鐵猛獸”?在這小資產階級的溫柔富貴鄉裏浸泡久了,隻會孵化出軟骨頭的搖滾:重金屬變得輕飄飄的,人類逐漸丟失嚎叫的本能絕對不能用聲帶去換紮啤的,這不是等價的交換。還譬如,跟搖滾一樣,詩歌(這文學中的最強音)也開始借助酒吧的台麵了。最早是一對詩人夫婦開了黃亭子酒吧,因為定期舉辦詩歌朗誦會而出名——《東方時空》還介紹過。隨即贏來眾多酒吧的效仿——繼網吧、音樂吧等等之後,出現了詩吧的現象。許多文學活動轉移到酒吧召開了——兩者之間,不知究竟是誰附庸風雅?詩人們寄身於酒吧的屋簷下朗誦,發揮水平各有不同——畢竟是在別人(商人)的地盤上。有一次,“嚎叫派的中國傳人”伊沙自西安來北京的黃亭子酒吧朗誦,表情很靦腆,聲音也沒敢很放開(恐怕沒有朗誦那首《餓死詩人>的緣故?》,這多多少少出乎我的預料。朗誦的最高境界應該像馬雅可夫斯基那樣,在廣場上進行。至少也該有金斯堡的氣概,在萬人體育館“嚎叫”。時代不同了,詩人的朗誦,如今隻能在小範圍的酒吧裏孤獨地舉行——就像一次為已逝的黃金時代追悼的儀式。朗誦完了,詩人們還要自己掏錢買酒喝——如同他們大多要靠自費出詩集一樣。除了同仁之外,在座的聽眾基本上是聽不懂朦朧詩的。如此媚俗的場地,伊沙不該來,汪國真來或許合適。我之所以反對詩歌與酒吧聯姻,還有一個不便挑明的原因。後來臥軌山海關的詩人海子,出於寂寞或謀求與世俗社會溝通,曾經邁進北京昌平的一家酒館(那時酒吧還沒形成潮流),跟老板商量:“我在這裏給大家朗誦詩,能否給我酒喝?”老板笑了我估計屬於冷\笑)“我可以給你酒喝——”他停頓片刻,“但是你別在泌搿篇冀鬻僦辮黧到了我作為詩人的一顆心。也許,他製剛刈妯兒音。從此我個人拒絕在酒吧以及任何場合,為無關的聽眾朗誦自己的作品。

在這個時代,跟酒吧有關的文化現象還有許多。我暫且列舉這些。還不夠嗎?我對小資產階級情調的東西,沒有特別的好感,也從不期望真正的文學,能在自命清高、附庸風雅的社會階層尋找到真正的讀者。所以我借酒吧的故事,提醒二十世紀末的中國文人:雖然這是個價值觀迅速裂變的時代,但不用特意去迎合小資產階級的審美趣味——他們的耳朵,已被風花雪月的故事磨出了繭子。他們樂於收購的,總是那些乖巧的寵物——如他們本身是社會的新寵。不管是文學抑或藝術,要麼徹底的平民,要麼徹底的貴族,不存在第三條道路。

即使做成小資產階級欣賞的偶像,也會不倫不類的。舉個什麼例子呢?汪國真的詩歌,餘秋雨的散文,就是小資產階級情調的產物,最對中等艾化水平讀者的胃。它們是暢銷的,但也會是速朽的。從魯迅的時代開始,中國真正的文人,就和這類浮誇、偽飾、蒼白的審美趣味進行了大半個世紀的鬥爭,譬如魯迅檄擊粱實秋為“破落的資本家的乏走狗”。在《野革》中暗喻徐誌摩為在花樹下幽怨的“瘦的詩人”。文人可以瘦,但不能沒有骨頭;可以憔悴,但不能沒有鈣質、沒有血色。文學也是如此。在濃得化不開的脂粉氣包圍下,文學會窒息的——還不如索性去接受人間煙火昧的熏陶與考驗。哪怕多一點濁氣,多一點野氣,多一點匪氣,多點土氣,也比那種人工雕琢的帥氣要強—一文學畢竟應該是一門遠離流行、遠離時尚的事業,無產者的事業,精神貴族的事業,哪怕置身十一個小資產階級情調泛濫的時代。

夢回唐朝

作為一個詩人,假如讓我重新選擇,我願意生活在唐朝。問誰誰都會這麼回答的。唐朝是中華民族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的鼎盛時期,而且是詩人們的黃金時代。詩人們是那個時代的英雄,那個時代以詩人輩出為榮。古今詩人的諸多理想,在唐朝都曾經得以實現。因此在晚生一千餘年的我心目中,唐朝堪稱詩人的理想國——賦予他們以最佳的生態環境。唐朝民富國強,重知識,好學問,詩人們獲得了精神貴族的地位與榮耀5如果知識分子是人類的精英的話,詩人甚至是知識分子中的精英。唐朝的詩人可謂中國曆史上自我感覺最好的一代詩人。他們是幸運的,也是幸福的。

二十世紀末,詩人的桂冠被徹底剝奪了,這一個個心比天高的天才,像被罷黜的王子一樣沮喪。這是一個“詩人下崗”的時代。我周圍寫詩的朋友,大都是無產階級,騎自行車上下班,很少有打的或買車的勇氣,更無力像李白那樣遊山玩水——他們活得都挺累的,要養家糊,要自費出詩集,從古代遺傳下來的清高又使他們把商人當作敵人一樣來看待,憤憤不平這時候就想想唐朝吧,無異於望梅止渴。難怪北京的一支搖滾樂隊要以“唐朝”來命名呢,主打歌就叫《夢回唐朝》。比來比去還是唐朝好啊。即使用世俗的眼光來衡量,唐朝的詩人也很了不起。唐朝的詩人,有酒喝,有錢掙,有官做,有遺產(或房地產)可繼承,有美女陪伴,有高頭大馬騎,有名牌時裝(譬如千金裘)穿,有各行各業的“迫星族”跟在屁股後麵索求詩稿或簽名無論怎麼講,詩人都是那個時代的明星。時常到天南海北旅遊,由當地官員負責接待,陪同著瞻仰名勝古跡,臨別時乘著醉意留首詩就可以了—一立即被眾人傳抄,並收進當地縣誌;不用厚著臉皮向企業家拉讚助,而且比當代的歌星走穴還要風光。還有一些混得更好的——譬如李白,連楊貴妃都是他的“追星族”,高力士替他研墨並給他脫靴子;自稱酒仙,不高興時連天子的傳呼都不回。李白啊李白,把這個世界上詩人的麵子給掙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