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同路人(中篇)
其實這是一次出賣。
假如我的出賣可以得到讀者朋友的認可和喜歡,我願意做個出賣別人隱私的人,哪怕當事人斥責我不講誠信。
當然,我所說的出賣,與叛徒的那種出賣是有著本質不同的。小說家的出賣,與人品無關。每一位小說家,從開始寫作的那一刻起,就算走上了出賣的生涯,出賣自己的童年,出賣自己的隱私,出賣身邊的人的隱私,一句話,出賣自己和所有了解的人的生活。小說的本質是虛構,但聰明的讀者總能從小說中看出小說家的影子,還有思想觀點,以及人格的高下。
這件事發生在我剛開始寫小說的時候。我大學剛畢業,過著宅男和花花公子的生活——我需要解釋一下我對我生活狀態的定位,宅男,很容易理解,就是天天宅在家裏。宅在家裏的我,無非讀各種書,寫小說,在網上看電影。花花公子的說法,可能會引起誤會,估計會有一些人以為我天天花天酒地呢,可絕對不是。我所謂的花花公子生活,也就是與幾個死黨(這其中全部是我中學或大學的同學)一起玩玩,吃吃飯,打打台球,打打籃球,抑或踢踢足球。我們都收拾得很有範兒,頭發梳理得規整、灑脫,穿著看似昂貴的名牌衣服(真假就不好說了,我就經常花低價買假名牌),說著時下流行的話,拿捏著做出一副很紳士的樣子。當然,我們出入的都是一些消費很低的場所,比如打台球,除了去環境比較差的台球廳,大多還選在早八點到下午一點,因為這段時間計費最便宜。再比如吃飯,幾乎都是去混亂肮髒的小飯店,或是環境更加惡劣的地攤。
我跟我的死黨們看起來並沒有多大的區別,從我的氣質及話語中,一點也看不出未來小說家的端倪。但我的內心跟他們是不一樣的,他們玩就是玩,打球、踢球,也都是出於興趣,當作一種有趣的遊戲去體驗的。而我,玩就帶有各種目的,比如打球、踢球,就有以下幾種目的:一是為了調節生活,我如果天天宅在家裏不出門,就會變成一個脫離社會、脫離生活的瞎子,出來看看社會,觀察一下龐雜、豐富的社會,對一個小說家也是很重要的。二是為了鍛煉身體。我天天坐在電腦前寫作看電影,或者窩在床上不動,經常出來運動也是必要的,不至於還沒有寫出自己滿意的小說就把身體搞垮。三是為了融入生活,體驗生活,我想這一點大家都能理解。
因為玩的時候我操著心觀察社會,就比我的那些死黨們有了更多發現有趣的事情的機會。這件事,就是我用心觀察社會最好的佐證。
那天,天色有些陰沉,這是鄭州冬天的主要麵孔。我與我的兩個死黨露哥和蘆葦打完台球,在東風路與天明路交叉口的一家小飯店吃完飯出來,與他們分手道別後,獨自一人來到數十米之遙的綠茵公園。冬季下午兩三點的綠蔭公園,顯得特別冷清,我想起了魯迅老前輩喜歡的一個詞:蕭索。其實即使在寒冷的冬季,公園裏依然綠樹蔥鬱,雪鬆、香柏、黃楊等樹的葉子未枯萎也未飄落,一副很堅強的樣子。我縮了縮脖子,把羽絨服的帽子套在頭上,拿出手機看了看,兩點四十七分,離我約會的時間還有十三分鍾。約我的,是我高中時候的一個同學,當然是女生了,她叫吳雯菲。我也說不清我們的約會究竟算不算談戀愛,因為在我看來,婚姻還是很遙遠的事情,我還沒準備好(精神的,物質的都沒有準備好),對於一個沒有富裕家庭、沒有工作與收入、沒有確定未來的無業男青年來說,談論婚姻幾乎就是不自量力的輕舉妄動,徒增煩惱。
我來到公園東北角處的柳樹廣場,這是我們每次約會的地點。這時候柳樹廣場北邊的一條長凳邊站著一對男女。喜歡觀察的習慣與好奇心讓我多看了他們一眼。男的大約四十多歲,看上去氣質高貴,像個國企中層或是薪水不低的公務員,他穿著一件胸前有“夢特嬌”(一枝花)標誌的棕色棉襖,下身是一條深藍色的西褲,腳上是一雙棕色的“康奈”休閑皮鞋。女的很年輕,應該不足三十歲,高挑個子,看上去很本分,很淑女,披肩長發鬆散柔和,沒有染燙的痕跡,高領的玫紅羊毛衫,外邊罩著一件束腰的棕色皮大衣,黑色緊身褲,半高跟的深紫色高筒皮靴。
他們好像發生了什麼爭執,聲音雖然不高,但聽了一會我還是聽出來點原委:他們屬於情人關係,女的想分手,男的不願意,一直在哀求。如果僅僅如此,也就是個老套的婚外戀(或者說是未婚女愛上了有婦之夫)故事,我也不必再所說下去了。就在我開始失去對他們進一步觀察的熱情的時候,他們突然呈現了一些肢體上的表達:女的要走,男的拽住不讓走,女的更加用力地掙脫,男的突然雙膝一曲,跪在地上抱住女的雙腿,嘴裏可憐兮兮地哀求道:“小珂,你別離開我。”
“你看你,怎麼這麼黏糊,快起來……”女的拉男的站起來,男的卻不起來。
“你答應我,不離開我。”男人依舊抱著女的雙腿,仰著有些滄桑的臉,眼睛裏居然含著淚水。那一刻,我真的有點鄙視他,都啥年齡了,還玩這種小青年的遊戲。
“起來吧,起來吧,我求你了行吧?”女的用力往上拉男人,男人卻更緊地抱著女的雙腿。
“你先起來再說,好吧?”女的用右手抹去男人臉上的淚水,“起來吧,別人看見不知道怎麼想呢。”
“那你是答應了?”
“再說吧。”女的聲音有些緩和。男人仍然不起來。我看那女的被難為得都想哭了。
這時候我不知道怎麼突然就做出了一個舉動(我保證不是為了探尋他們的故事,我也不知道他們之間會有令人驚奇的故事),走上前去對男的說:“大哥,我是真的看不下去了,你先站起來好不好?這樣真的很不雅觀。”
我一邊說一邊雙手掐著男人的雙腋往起拽他。男人順勢站起來,他深藍的西褲膝蓋處,留下兩個圓形的土印。男人的年齡,可以跟我父親匹敵,我叫他大哥,其實內心裏還是把他當前輩的。大概也是出於這個原因,我才會突然去拉他起來。當然,我也不到成為調停情人關係專家的年齡。我還隻是個小青年,嘴上的胡子都還很不成熟。
我對男人說:“你先冷靜一下嘛,也許雙方都冷靜下來,一切都好說了。”
男人沒說話。女的點點頭,看了我一眼,對男人說:“人家說得對,我們都需要冷靜。”
我自己都為我的勸解感到驕傲,並開始醞釀下邊更精彩的勸說詞,這時吳雯菲來到了,她遲到了9分鍾。
吳雯菲以為他們是我的朋友,有點害羞,站在十幾米遠的地方大聲叫了我一聲:“小攀。”
我答應了一聲,朝吳雯菲擺擺手,她便款款地走過來。我又突發奇想,有一種強烈的衝動,想結識他們。
我拉著吳雯菲的手對男人說:“大哥,這是我女同學,不,女朋友,是吧雯菲?”
我看吳雯菲平靜地點點頭,接著說:“今天能遇到你們,也是有緣分,大哥你看這樣好不好,今天我做東,咱去門口的歌德咖啡廳坐坐,別誤會啊,就是坐坐。”
那女的看了看吳雯菲,臉上的冰很快就融化了,她說:“就聽這位兄弟的,走,去咖啡廳。不過單不能叫兄弟買,叫他買。”
我說:“我買我買,要不你們還以為我騙吃騙喝呢。走啊。”
男人看女的願意去,自然沒話說,默默地在前邊走。女的跟吳雯菲手拉手走在中間,我走在最後邊。出了公園西門就是天明路,向北走五十米就是歌德咖啡。這時候天空飄起了若有若無的雪花。
“誰呀?”到了咖啡廳,吳雯菲趁他們去洗手間的時候問我。
“我也不知道。”我雙手攤開,聳了聳肩。
“陌生人啊?不會有陷阱吧?”吳雯菲瞪著她那一對大而水靈的眼睛,除了吃驚,還有些擔心。
“是我主動的,要有陷阱,也是我設的。”
“哦,你真是讓我刮目相看。”
“一個優秀的小說家,首先是一個熱衷助人的社會活動家。”
“你想挖人家的隱私啊。我明白了。”
“別那麼想好不好,我真的是想勸解一下他們,沒有任何功利。”
“別強調了,其實那無關緊要。”
女的回來了,一邊擦手一邊問我們:“你們在說什麼?是不是在說我們?”
“沒有,沒有,”我說。
“沒有,沒有,”吳雯菲說,“我問他今天打台球輸了贏了。”
男人也回來了,接著吳雯菲的話說:“兄弟喜歡打台球啊,我也喜歡啊,回頭我請你打球。”
“那好啊。我看大哥的樣子,台球打得一定很好。”我說。
“不行不行,我打的少,很初級。”男人謙虛地說。
我們四個人,在咖啡廳暖意融融的包間裏,喝著藍山咖啡,吃著爆米花、被切成碎片的水果,隨便聊著。居然,我的一次莫名其妙的行為,使彼此陌生的兩對,能坐在一起開心地聊天,真是很有小說味道的事情。在聊天的過程中,我知道了他們的名字:男的叫鍾峰,女的叫淩曉珂。
不過,那天下午我並沒有觸及到鍾峰與淩曉珂的故事。真正好的故事,不是在小說裏,而是在生活中。這是我後來知道他們的故事之後突然悟到的。
次日下午兩三點,我剛剛起床,正在刷牙,手機響了,我顧不上漱口,跑回我的房間去接手機,是鍾峰。
“老弟,曉珂到底還是離開我了。”他的話聽起來有些無精打采,還有些傷感。
“哦,不是昨天說得好好的嗎?”我含著滿嘴的牙膏沫說。
“她那是哄我,今天我打她手機,她一直關機,我跑到她住的地方,房東說上午就搬走了。”鍾峰有點恍然大悟的意思,“其實我想到了她會這樣,隻是沒想到她會這麼快。”
我拿著手機,含著一嘴的泡沫哦了幾聲,卻不知道怎麼安慰他了。他也好大一會沒說話,我們就在沉默中聆聽對方的呼吸。
良久,鍾峰說:“出來見個麵吧,特想找個人聊聊,還特想喝酒。”
“好好好,你說在哪?我吃點早餐馬上過去行嗎?”
“早餐?都幾點了。”他幾乎是尖叫。
“別誤會,別誤會,我經常都是這時候起床,習慣說早餐,也就是早餐之類的東西。”
“唉,現在的年輕人啊。”他歎了口氣,好像很為我發愁。
我沒有告訴他我喜歡寫小說,隻是含糊地說自己熬夜了。掛了電話,本來準備潦草地就著水龍頭撈兩把臉接著寫正進行的一個中篇小說,因為出門隻好改變計劃,接了盆熱水,先認真地洗頭,使了兩遍洗發水;再仔細地洗臉,先用香皂打一遍,再使洗麵奶清洗;接下來拿著吹風機對著鏡子把頭發吹幹,然後使用索芙特男用麵霜抹臉。我做完這一切,母親已經把早餐準備好了,一個煎蛋,一盒二百五十毫升的熱牛奶。我從茶幾下邊拿出茶壺和一袋“立頓”紅茶,放在茶壺的濾網中,然後倒進熱水,蓋上蓋子。等我吃完一個煎蛋,茶就泡好了,把茶水與熱牛奶倒在一個大茶杯裏,攪拌均勻,就做成一杯口感上好的奶茶了。我很享受地一小口一小口地把奶茶喝完,平時通常需要八分鍾左右。但今天我加快了速度,沒顧得細品奶茶的味道,牛飲般喝了下去。
我趕到東風路與豐慶路交叉口那家豪華的台球廳的時候,鍾峰已經在球台邊自己開始打了。遠遠的看去,他打球的姿勢很老練。
“不好意思,讓你等我。”我學著小說中有教養的男人說話的語氣,還給了他一個歉意的微笑。
“沒關係。”他熟練地把球重新擺好,“三局兩勝,誰贏了誰決定今晚吃什麼。”
“好說好說,”我笑笑,“你是大哥,聽你的。”
“喝什麼?讓服務員拿。”他拿起一筒啤酒喝了一口。
我點了“可樂”,我喜歡“可樂”濃烈、渾厚的口感,也喜歡“可樂”的濃墨般的顏色。
打球的過程對我倆來說充滿樂趣,但如果我不厭其煩地敘述我們較量的過程,肯定會讓不喜歡台球的讀者大為光火,我就刪繁就簡,直接說結果了:第一局,我輸了,第二局,我贏了,第三局,我又贏了。接下來我們又打了三局,結果是:第一局,他輸了,第二局,我輸了,第三局,我又輸了。最終,我們打了個平手。
他說:“年輕人,高手,能跟我打平手的,這麼多年還沒遇見過。”
我學著電影裏武林高手過招的樣子,謙虛道:“承讓承讓,獻醜了。”
“我們去合記燴麵吧,南陽路有一家。”
我說:“好啊好啊,我正想吃燴麵呢。”
於是我們打的去了南陽路的合記燴麵。燴麵是鄭州人喜愛的麵食,但我很少去合記、蕭記這樣著名的燴麵館,一般都在門麵不大的無名燴麵館,便宜實惠,照樣能吃出味道。
燴麵館生意很火,大廳要排隊等位,鍾峰便問有沒有小包間,服務員問我們幾位,他說五六位,服務員就把我們領到二樓的一個包間。他拿起菜單,也不征求我的意見,直接點了幾個菜:涼菜是大塊牛腱、涼拌西蘭花拚水煮花生,熱菜是大蔥爆海參、酸辣廣肚。我提議要烤羊肉串,他欣然答應,點了二十塊錢的。
點酒的時候,我聲明不喝白酒,他也沒勉強,給自己要了半斤裝的“二鍋頭”,我要了一瓶“金星”啤酒。我知道,他白酒一下肚,就會向我敞開心扉,傾訴他與淩曉珂的故事了。
我想,急性子的朋友肯定早就想知道他們的故事了,所以,我把吃飯的過程也略去,下邊直接切入他講給我的故事(略做整理)。
兄弟,我跟淩曉珂,也算是奇緣。我之所以說是奇緣,是我們認識的過程很離奇。
幾年前,我認識了一個女孩,她是我一個學生的姐姐,叫麥青華。還沒告訴你,我在一所大學教書,一所三流的大專,哪個學校就不透露了。我的這個學生,是個男生,有什麼事都是他的姐姐來學校幫他協調。我除了教課,還兼著學生處的副處長,跟學生家長接觸的機會相對多一些,但也僅僅是辦事而已,辦完事就不再接觸了。麥青華也一樣,跟她在辦她弟弟的入學、團關係交接手續時候見過兩次麵,在接下來的兩年中幾乎都沒再見過。到第三學年,麥青華的弟弟當兵走了,還剩一個學期的課,加上畢業設計沒完成,按規定是不能給他發畢業證的。麥青華就來找我,她先是到辦公室約我,請我吃飯。
跟麥青華吃飯那天,是一個初冬的星期五,隻有我們兩個人。她選在了南陽路上的一家咖啡廳,在一個小包間。房間裏燈光有些昏暗,音響一直播放著鄧麗君的歌,《甜蜜蜜》,《我隻在乎你》等等。印象中她點了幾個涼菜,有泡椒鳳爪、涼拌雞胗、洋蔥拌木耳、油炸花生米。咖啡廳是不賣白酒的,隻有紅酒與啤酒,也不讓自帶酒水。麥青華卻早有準備,從挎包裏掏出一瓶簡裝的“汾酒”,還有一盒煙。
她一邊打開煙盒抽出一支遞給我,又玩魔術般從哪裏拿出一個打火機,給我點上,說:“鍾老師,青實的事,就拜托你了。”
青實就是麥青華的弟弟。
麵對一個年輕、漂亮的女孩,我毫不猶豫地應諾下來:“你放心,我保證叫他跟其他同學一樣拿到畢業證,而且分數還讓他達到優秀。”
“那就太謝謝你了,鍾老師。”麥青華有些興奮,“青實對我說,鍾老師一看就是個好人,去找他肯定行,他看得沒錯。”
“都是自己的學生,能幫的忙我肯定幫。”麥青華一誇我,我更有了一種救人於危難之中的豪氣。
“鍾老師,今天我陪你喝。”麥青華沒等菜上齊,就把酒打開倒上。酒杯是喝茶用的玻璃杯。
一瓶酒差不多喝完的時候,她給我說了父母離異的事情。她和弟弟從小跟著爺爺奶奶生活,父親在遙遠的新疆工作,又找了一個當地的女人結婚了,很少回來,母親雖然在本地,再婚有了孩子之後也很少再跟他們來往了。幾年前爺爺奶奶又相繼去世,這個家就壓在了她身上,什麼事都要她自己來扛。
麥青華眼含淚花訴說的時候,我想誰都會有憐憫之心。我也不例外,已經有些微微醉意的我,看著淚漣漣的女孩,情不自禁地站起來,走到對麵挨著麥青華坐下來,拿著餐巾紙給她擦淚。
麥青華也喝了酒,臉上泛著迷人的胭脂紅,在我為她擦淚的那一刻,她輕輕地伏在我的胸前。我伸出雙臂,把她緊緊地抱住。接下來,我吻了她,她沒有拒絕,任由我放縱。
吃完飯,已經接近晚上九點。麥青華喝得稍稍有些醉,我也有了一些酒意。我打的將她送到賓館,想著登記完房間就回家,卻鬼使神差地把她送到了房間。門一關上,我就迫不及待地把她推倒在床上,再次久久地吻她。
當我的手伸進她的胸部的時候,她猛烈地推開了我。
“男人怎麼都這樣,心急火燎地想要女孩的身體,”她喘著粗氣說,“我不想成為一個有婦之夫的情人,真的,我不想。”
“別說這麼難聽,”我仍然抱著她,“情人怎麼了?除了沒有那一紙婚約,其實跟夫妻沒有啥區別。”
“鬼話,怎麼會沒有區別?區別大了。”她大聲說。
我一看討論這樣的話題氣氛如此緊張,馬上轉移話題:“渴了吧,我去給你開壺水啊,你先躺這歇會。”
我拿著電熱壺去洗手間接了涼水,放在壺座上打開電源。然後我關了房間的大燈,隻留一個床頭帶粉色燈罩的燈,屋裏立即充滿了氤氳。
在氤氳的燈光中,我坐在床邊,把麥青華攬在懷裏,和聲細語地跟她說話,向她訴說自己沒有愛情的婚姻,訴說自己與老婆乏味而枯燥的生活。她也告訴我,她二十五歲,中專畢業之後在X市的一家醫院做護士,談過幾次戀愛,有兩個都發展到身體關係了,卻最終沒有成。開始,我坐著,抱著她。後來,我不知道怎麼就躺在她身邊擁抱著了。再後來,我把她壓在身下親吻,撫摸,她也不再阻攔。在充分的鋪墊之後,水到渠成,我要了她。
這以後,我們彼此思念,彼此癡迷。一有時間,我就會跑到X市去跟她幽會,在她家裏她溫馨舒適的房間跟她昏天黑地地做愛。她有機會也來鄭州找我,我就到賓館開房間,躲在賓館裏如醉如癡。
跟她在一起的日子,真是太幸福了。幸福,你明白嗎,現在人們談幸福都是奢侈的,很多人都沒有幸福可言。在我的生活中,也就隻有跟她在一起,我才是幸福的,幸福得像個孩子,很多時候,我情不自禁地對她說:“我愛你,我永遠愛你!”
……
我一直聚精會神地聽鍾峰講述,這時候卻突然冒出一句話——也許這疑問太強烈了,也許是別的什麼理由讓我無法控製。我說:“你這麼做,你太太就沒發現?”
鍾峰愣了一下,拿起茶幾上的煙盒抽出一支點燃,吐出一團氤氳的煙霧,幽幽地說:“發現?她根本就不管我,我十天八天不回家,她都不會打一個電話。”
“她不擔心你……有外遇?”我盡量把話說得含蓄點。
“年輕時候擔心過,那時候我一心進步,心思全都在工作上,啥事沒有,她卻天天像防賊一樣,經常找事。”鍾峰歎了口氣,有點傷感,“有幾年我們幾乎天天為了子午虛有的事吵架,後來她始終也沒發現實質的證據,也厭倦了,不知道啥時候就變成冷戰了。”
“哦,原來這樣。”我想起了我的父母。父親比鍾峰還大兩三歲,總是為母親把東西放壞扔掉之類的壞習慣發火,還經常長篇大論地給母親上“政治課”,我認為他很過分,會時不時提醒他別老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吵架。仔細想來,這也許並不是什麼壞事,起碼說明他們還保持著溝通與交流。真正可悲的,是麻木,麻木到對一切都熟視無睹。
“大哥,聽了這麼大會,你一直說的都是麥青華,沒有淩曉珂的事啊。”
“馬上就說到了,就是因為有了麥青華,才會認識淩曉珂。”
“哦,還真是複雜,”我正說著,手機響了,是吳雯菲。我站起來一邊向外走一邊對鍾峰說,“不好意思,我接個電話啊。”
吳雯菲著急地說:“你快過來,淩曉珂喝醉了,我沒法把她弄回家。”
“啊?竟然你倆在一起?”我吃了一驚,“你在啥位置,我馬上過去啊。”
我上洗手間方便了一下,回到房間穿上衣服,對鍾峰說:“大哥,真不好意思,我女朋友那有點急事,我必須馬上過去,回頭再聽你講啊。”
“燴麵還沒上呢,吃完麵再走吧。”
“不了,大哥保重,我撤了啊。”
在鄭州,很多時候打的也很困難。我從飯店出來,在路口麵對螢火蟲般稠密的飛駛的車流,經過焦慮的等待與擔驚受怕,才穿過馬路。在迷離的各種燈光籠罩著的城市,我順著非機動車道,一邊向南走,一邊回頭看有沒空著的出租車。我做好了準備,如果走到公交站牌還沒有空車,就坐公交車,還可以省十幾塊錢。她們在大學路與航海路交叉口的一家酒吧,吳雯菲家就在那附近,我可以坐T4路直接到達。還好,沒走多遠就過來一輛空車。雖然我花錢主要還是向父母伸手要,但關鍵時候我還是不惜多花錢的。一個女孩麵對一個喝醉的女孩,束手無策,在四周都是狼一樣的男人的目光之下,隨時都會有危險,早到一分鍾就減少一分鍾的危險。
出租車司機是個愛說話的中年人,問完我去哪裏,便開始向我講述他剛拉過的一個女乘客的事情:那個女乘客告訴他,離婚後,擋過兩次寶(擋寶是鄭州方言,男人擋寶即泡妞,女人擋寶即泡帥哥),一個寶就花她十來萬元,最後還是留不住人,留住人也留不住心,帥哥都花心。身邊沒男人吧,又受不了,買了個電動自慰器,可再玩都玩不出激情。
我心中暗笑,感歎自己的孤陋寡聞,出租車司機真是見多識廣,要是他們寫小說,肯定會有很多鮮為人知的故事。
我問:“這女的是做啥的?挺有錢的啊。”
“看著像個做生意的,脖子裏戴了個可粗的金項鏈。也是個騷貨,她還想勾引我,我哪顧上搭理她,都快四毛的人了,胖得跟豬一樣,我感興趣的是二十多的小姑娘,放寬點也不能超過三十歲。”
我一聽,這人也不是什麼好玩意,有些厭惡,立即打住剛聊起的話頭,拿出手機裝著接電話,讓他閉上嘴。我對著手機裝模作樣地說:“我在出租車上,好,你說我聽,你說吧——”然後我拿著手機靠在車門上,迷上眼睛做出認真聽的姿勢,還不時地“嗯”一聲。這種狀態一直保持到下車。過後我卻後悔不迭,這是一個很難得的了解社會的機會,我不應該以個人的道德標準去鄙視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