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李逸(3 / 3)

順我者昌,逆我者亡!這隻是霸氣上的用語。用於攻擊所麵對的敵人的心裏戰術,貫用於開戰之前的對話之中,可謂是所謂的智慧。能在動手之前震懾敵人、削削對方的銳氣,增長自己的誌氣、膽量。有時會弄巧成拙反而警惕對方的戒備之心、儼然防範。沙場上的號稱“百萬大軍”去攻占一座城池的虛張聲勢有著異曲同工之妙。沙場上講究作戰策略,李逸作為一個殺手,也要有殺人的機略,最起碼也要有殺人的專業水準。想在哪一個謀生的行列中幹得出色不是看你在這職業中的專業水平嗎?在脫離殺手生活之後,這句如此霸氣的話,隻能夠在向兒孫訴說自己當年風騷事跡之時,才能時常扯高嗓音吼叫。但語氣、神情、動作都讓聆聽的兒孫學得惟妙惟肖、栩栩如生,十足十似一個狂妄惡霸之樣——這便稱為“為老的不尊,便教壞了兒孫”!更是毀了他們要當案板上的肉的士氣,為這世上多磨練一把血腥大刀、一個冷血的殺手,世人的一場大災大難亦都難免臥藏其中。能道出這句話之人所幹的一切惡果,盡在不言中.。

做殺手的早預定沒有好收場,隻因為殺手沒有人道主義,它令人發指,六月酷暑天裏能有不寒而粟的效果。因此,殺手永遠比不上宰豬者多,官府通緝的永遠是殺手而不是宰豬者。

也許是人數少比較好抓拿、不怎麼費勁,官家的這一推測天方夜譚得很有些道理,但於實實不相符,要不殺手早已絕跡且不會死灰複燃。沒有了殺手,那些可笨的捕快去吃西北風能撐得飽肚子呀?沒有賊還需要官兵幹什麼?天下怎麼能無賊呢?

盜亦有道啦,你真能夠好狗不擋道(盜)嗎?

“物以稀為貴”這條是永恒不變的定理,便墊定了殺人的人總比被殺的人值錢得多啦!被殺的人絕對是貼錢買難受——被人殺害不僅僅是枉費了幾十年的糧食還要家人花費錢財辦身後事。而殺人的人則有幸得到官府的懸賞賜死——受賞的是他人不是家人(這可要說清楚哦)也不用勞費家人出錢入殮——因為沒有人敢為殺手入殮,更不可能聽到殺手能風光大葬之事(大俠是變汁腐化的轉化,可以例外。)

所以,連收屍體的也沒有。

熊熊烈日之下,斷頭台之上,一具屍體無頭有身。

從完好到腐爛發嗅到隻剩餘下一副骨骼支架。

沒遮無掩地袒露著在地麵上,任憑風吹雨打雷擊,任憑蒼蠅、蟑螂肆虐嚼食。而頭骸則被那隻在斷頭台下早已垂涎三尺的流浪狗,在頭骸被“卡嚓”之後“咕嚕”地滾地之時,撲上來一口咬住刁去與同伴“分享”了。身體到了剩餘一副骸骨之時,也很自然成為它們的口中餐——全部消滅掉——這就是殺手的下場——

唉!怎能死得足息呢?李逸卻不畏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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