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輯 浙大學見(1 / 3)

第二輯 浙大學見

《耳聞目睹尋黃金》

在外學習歸來不久的朋友說,有縣領導給他打招呼,作好去浙大學習的準備。我回答,外出學習有什麼好呀,家裏顧不著,工作也耽誤,還賺一身累。並舉例,4月份,我就謝絕了縣總工會安排部分勞模去息烽溫泉療養的指標,盡管吃住行都不用單位出資,也不要自己掏錢。隻是想,如去,則影響《德江文學作品選》和《黔東文化辭典·德江部分》的搜集進度,以及《德江縣誌(1978—2005)》所負責篇章的編寫進程,再說,往返的勞累加療養,大概也就了做了一道1—1的算術題。

狐狸吃不到葡萄,是什麼味道?是酸的。

其實,我的內心,不喜歡的是三五個月的長期學習,或以考察為名的單純旅遊,對專題講座加考察的學習方式,卻很是羨慕,何況是去綜合實力排列中國大學第三位的浙江大學呢。

人生還真有心想事成的時候。

2008年10月15日上午,突然接到縣委組織部電話,通知17日統一坐車前往貴陽,乘火車去浙大學習。作為縣裏派我外出學習,這是第一回。驚喜之餘詢問,怎麼會有我?知情人士回答,組織部部長鄭敏提出名單、學習內容,縣委書記楊頻、縣長夏虹審定,名額從30名增至40名再至50名。

假裝埋怨通知急迫之餘,用一句“平時怎麼做就怎麼做”, “安排”了單位工作,將縣誌相關章節所需資料補充完畢。下班時接到煎茶中學老師電話,要求寫一篇50周年校慶的文章,我想,比起其他不少文章來,我都應該寫。第二天淩晨6時,將3000餘字的《感謝母校》發到煎中郵箱裏,接著,又發了上百條“文化辭典”到銅仁。一晃,時間到了9時,急匆匆趕往醫院護理身患肺癌晚期的妻兄——幾兄妹輪流護理,本該18日護理的我,要求與今日護理的換班。其實也不是必須如此,隻是覺得,這樣內心才少有不安。

17日出發前,將在醫院校審的縣誌“國民經濟管理篇”,晚上整理的《貴州民族文化大觀·德江文學部分》和縣誌“人物簡介”初稿,分別托人交給了縣誌辦和民宗局,將縣誌“教育科技篇”和“黨政群團篇”裝進皮包,來到了楊頻、鄭敏和紀委書記黃道成為我們送行的會場,看到懸掛的會標是:德江縣首批科級領導幹部赴浙江大學培訓動員會。

鄭敏作行程安排和紀律要求後,楊頻講話。嚴格的說,他是諄諄囑咐,包括講究文明衛生,比如不要在公共場合吸煙,不要隨地吐痰;包括言談舉止,比如在公共場所不要高聲喧嘩,赤膊露背;包括安全健康,比如相伴外出,帶好常用藥;包括精神麵貌,比如個人衛生,穿衣吃飯。當他談及不要穿黑衣黑褲黑皮鞋套白襪子時,我急忙將腳從走道邊縮了回來,此時的我,就是這身打扮。前後一看,還好,有人一身黑色,腳上也是白襪;上車後更加心安理得,穿著相似者應該有一桌。

在我看來,楊頻的囑咐有些多餘,我們一行50人,包括16個鄉鎮的黨委書記,和書記因故不能參加學習的4名鄉鎮黨委副職,以及縣直機關30名主要負責人,應該說,我們的素質還是不錯吧。為什麼他還要“羅嗦”呢?我想,大概是他見聞了太多現象的緣故。

生活中,一些人不管在火車上,還是旅遊車中,亦或會場等公共場所,都裝眼睛瞎——不識嚴禁吸煙的標誌,麵對工作人員提醒,不能裝耳朵聾了,卻裝瞬間記憶喪失,故伎重演。至於吐痰丟垃圾,不說隨地,至少也達到了隨便的地步;不說附近沒有垃圾箱,就是近在咫尺,圖方便的也不少。踐塌草坪的人不多,但如果有近路可抄時,也不時看到有人在實踐魯迅先生的名言——地上本來沒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或者在用行動證明一條數學公式——三角形任意兩邊的和,大於第三邊;唯獨忘了一條真理——生命在於運動。

在國內如此,那麼我們的“國際形象”又如何?本人在不少文章中看到,國外許多旅遊景點和公共場所,都用中文標注了“請不要隨地吐痰”等衛生提示語。按我們的慣例,當文件或標語提出不準做什麼時,也就是我們做得“最佳”的時候,比如“此處嚴禁倒垃圾”,比如“兩節期間嚴禁請客送禮”,等等。出國參觀考察的人,多數是有錢和有權的,他們的文明衛生行為都需要提醒,何況我們呢。後來本人發覺,少數人不經意的行為,確實讓楊頻不幸言中。

19日淩晨2時達到杭州,在自始至終陪伴我們的丁潛老師接站下,我們入駐浙大繼續教育學院幹部培訓中心。培訓開始,大家基本上能按縣領導的要求,把自己當成一名學生,按時上下課,認真做筆記,有事向班領導請假。當然,有時紀律也不是很好,中途外出抽煙甚至聊天,時有發生。但說實話,出現這種情形,老師讓人昏昏欲睡的講課,應該負責一半。好在這種“機會”不多,多數時候是“我要聽”,而非“要我聽”。當初認為有《德江縣領導幹部城鎮化專題研修班資料手冊》可供自學的人,發現多數老師不按課件“按部就班”,而是按其提綱“借題發揮”,有的甚至是“信馬由韁獨往獨來”,但有一點感受是共同的——未離其宗。

19日至31日,14位教授、專家為我們作了14場專題講座,盡管每場講座受時限難以深入,我們的吸收能力也有限,但不可否認,對於開闊我們的視野,不能說沒有發揮作用;對於我們思想觀念的更新,不能說沒有注入活力;對於我們價值觀念的重造,不能說沒有支撐幫助。至少,我們知道了城鄉統籌發展的必要性,區域經濟發展與宏觀經濟形勢判斷的重要性,發展循環經濟的迫切性。城市規劃與管理、三農問題與土地,無不與我們的工作和生活息息相關。《觀念、思路、決策》《領導藝術與領導力提升》《公共管理新視野》《管理者心理構架》等,則是讓作為領導者的我們直接受益。《浙江民營經濟開放進程、現狀特點和發展選擇》等課程,使我們知道了什麼叫思想解放,敢為天下先。而學習《危機管理與媒體公關》,以及《博弈論》時,正值德江扶陽古城行文組團遊風波在媒體出現之際,這讓本人直接運用到了對這一事件的應對建議和形式判斷中。

學習過程中,我們參觀了浙大主校區紫金港、杭州西湖、千島湖、紹興魯迅故居和周恩來祖居、奉化市溪口鎮蔣氏故居以及藤頭村新農村建設示範點,知道了什麼叫“打造旅遊”;考察了靠一口缸起家的上市民營企業傳化公司、義烏浪莎襪業和目不暇接的小商品批發市場等,知道了什麼叫“一心一意謀發展,聚精會神搞建設”……

學習即將結束時,縣委副書記李科良、副縣長周驥,黃道成、鄭敏等前往看望,參加結業典禮後,率其中10人開始招商引資之旅。其餘多數人,則經上海飛重慶回德江。

回到德江,總在想如何完成縣領導出發前布置的作業——每人必須寫一篇心得。因本人理性思維差,歸納總結能力弱,隻好想一點寫一點,不管對與否,完成任務為上。好在楊頻有言在先,看自己10年前寫的東西好笑,但正是因為有了這好笑,才有了今天的成熟;10年後看今天的文章,也許依然不成熟,但正是這不成熟,讓我們邁向成功。

想想我們思想解放的進程,回望改革開放的曆程,也與寫文章有相似之處。

2008·11·3 香樹園

《從甕安到德江》

甕安“6·28”打砸搶燒事件,稍微關心世事的人,都已知道,如果尚有不清楚的,在網上搜索一下,就可了解這一事件的始末。

事件的簡要經過,是一名初中生溺水死亡,親屬不服警方認定自殺,2008年6月28日,邀約300餘人打著橫幅遊行,部分群眾尾隨隊伍,人越來越多。遊行人員到縣公安局辦公樓前聚集,公安民警拉起警戒線並開展勸說工作,但站在前排的人員情緒激動,在少數人的煽動下,一些不法分子用石頭、磚頭、酒瓶、汽油瓶、爆竹等襲擊維持秩序的公安民警和消防官兵,打砸辦公設備、燒毀車輛,並圍攻前來處置的公安民警和消防人員,搶奪消防龍頭,剪斷消防水帶,消防人員被迫撤離。接著,不法分子對甕安縣委和縣政府大樓進行打、砸、搶、燒,一度衝擊縣看守所,整個過程持續近7小時。事件共造成150餘人不同程度受傷(輕傷);造成縣委和縣政府104間辦公室、縣公安局47間辦公室和4間門麵被燒毀,刑偵大樓14間辦公室被砸壞,戶政中心全部檔案資料和42輛交通工具被焚,數十台辦公電腦被搶走……

同一時段的6月中下旬,德江也發生了一件警方認定為自殺的高中生自縊事件。6月7日,該生失蹤,15日,在城郊山上發現失蹤學生屍體。縣公安局邀請檢察院和所讀學校派員監督解剖屍檢,同時開展社會調查,認定為自殺,親屬於16日將其安葬。24日,該生母親受人指使,到所在學校喊冤,稱其子係他殺,瞬間引來700多群眾圍觀,公安局迅速集結70多名警力趕赴現場處置,分割、宣傳、疏散人群,將其母帶離現場;25日,前日現象再次出現,公安幹警用10餘分鍾平息了事態。27日,政法委組織公安在該生所在學校召開了各方代表和當地媒體200餘人參加的案情通報會。隨後,學校及其母所在地鎮黨委政府,就對其母解釋勸導,以及解決其實際困難,作了力所能及的工作。其結果是,未形成群體性暴力事件。

德江事件上報後,得到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公安部長孟建柱,貴州省委書記石宗源、副書記王富玉,銅仁地委書記廖國勳等領導的批示,對德江成功化解矛盾給予了較高評價,並以公安部名義通報各地學習借鑒;中央電視台和《法製日報》等媒體也進行了報道。然而,甕安事件的結果是,書記、縣長、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等人被免職。如果單從事件起因看,他們有些冤枉;如果從事件造成的後果,以及造成後果的深層次因素思考,本人覺得處理得太輕。

省委書記石宗源在講話中指出,甕安事件從一起單純的民事案件,釀成一起嚴重的打、砸、搶、燒群體性事件,其中必有深層次的因素。一些社會矛盾長期積累,多種糾紛相互交織,一些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一些沒有得到及時有效的解決,礦權糾紛、移民糾紛、拆遷糾紛突出,幹群關係緊張,治安環境不夠好……

在網上,當時我對這段話的留言是:這才是問題的關鍵!女生之死隻是導火索,並不是引發大規模社會騷亂的根本原因!

德江處置學生自縊事件的成功經驗,省公安廳在通報中已有總結,其中包括積極主動,調查認真,結論可信,反應快速,處置妥善,引導輿論主動等,然而最終未能形成群體性暴力事件,我認為也還有“深層次因素”。

讓我們將時間倒回1995年,看看德江發生在楓香溪的“10·9”事件,就可見一斑。

9月1日,楓香溪鎮張家灣管理區幹部,按照統一部署,開展秋種、秋征和烤煙合同兌現工作,長征、龍壩兩村中少數人,以“反對收取烤煙合同保證金”和“烤煙收購壓級壓價”為名,對幹部大肆刁難,謾罵圍攻。次日,前往調查的派出所民警將相關4人傳喚到管理區詢問,數十名不明真相的群眾,在人煽動帶領下,於當日下午到管理區起哄、圍攻。派出所將問完情況的2人放回,將尚未詢問的2人帶回了鎮派出所。10月3日,一些人到派出所要求放人。派出所認為帶回的2人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應予以處罰,2人預交保證金後回家。2人返家後,即向人訴說在傳喚期間,被罰跪、毆打。他們立即商定,並以誰不參加就牽豬趕牛挾脅,召集長征、龍壩兩村村民組長開會,議定堅決不交鎮裏收取的烤煙合同保證金,以及對付公安來抓人的辦法等。4日,在鎮派出所、司法人員前去了解中,一些人正在煽動宣傳,收取活動經費,聚集群眾阻斷了交通,非法檢查過往車輛,民警被抓住審問、威脅、謾罵,鄰縣印江個體駕駛員2人被攔車抓住毆打致傷。5日上午,在少數人煽動組織下,長征、龍壩兩村村民近千人,打鑼鳴炮,拿著標語到張家灣管理區遊行示威,示威群眾見無幹部,即張貼標語,衝上二樓砸壞門窗6棟後離去。中午縣政法委領導一行6人,按縣委安排前去做群眾的說服工作,下車小車輪胎就被放氣;同日縣政協領導率縣“三秋”工作組,在鎮人大領導陪同下去楓溪管理區檢查,也被強行攔車,將鎮人大領導的上衣撕破。7日,長征一村民到煙草站交售烤煙,以收購壓級為名,將驗級員打傷住院。當日,在該鎮檢查工作的縣煙草局領導得知此事,前去了解,一些人煽動200多人前來圍攻,使調查工作無法開展,決定該收購點停收10天。8日,鎮黨委和縣煙草局再次向縣委作了緊急彙報,縣委立即召開有公、檢、法、司“四長”參加的縣委常委擴大會議,決定成立領導小組,負責處理這一治安案件。9日清晨5點30分左右,由公安幹警、鎮幹部組成的6個行動小組,進入指定地點,實施預定方案,先後將相關骨幹3人抓獲。抓獲中,首要人員及家人武力反抗,並敲鑼放鞭炮,短短幾分鍾內,長征、龍壩兩村上千名群眾,從四麵八方衝來,阻止、圍攻、毆打執行任務的公安民警,搶回收審對象,砸毀執勤車輛。為避免再出意外,領導小組負責人命令各行動小組迅速撤離現場,但由於陰雨連綿,晨霧朦朦,民警與群眾交織混雜,加之地形不熟,部分民警未能及時撤離現場,遭到部分群眾的殘暴毒打。1村民在追擊公安民警中遭槍擊死亡;公安民警15人被打傷,其中重傷5人;幹部被打傷2人。民警7人和駕駛員1人被扣押長達48小時,遭受毒打、折磨、虐待、在死者前罰跪數小時,36小時未給水喝,未給飯吃,不給醫治。縣委2輛、縣煙草局1輛小車被砸壞,部分槍支子彈械具被搶。

追溯事件的經過,即不難發現發生這一事件的“深層次因素”。這就是:事件一開始,就沒有人站在老百姓的立場,去調查“壓級壓價”是否屬實,去質問收取完不成任務也要變相上交稅金的“保證金”是否合法,去算算因煙農與驗級員衝突而停收10天將給眾多煙農帶來多少恐慌和損失,去問問隨便動用公安幹警的方法是否恰當……更重要的是,為什麼會有那麼多的群眾“不明真相”容易煽動並參與對抗?九十年代前半期,幹部要稅收,企業要利潤,煙農怕損失,類似矛盾在德江甚至周邊縣此起彼伏,可以說,幹群關係因此緊張的因素,超過了計劃生育。再看看當時一些報刊和內部資料發表的文章:《外縣收購:獎勵豐厚,內部收購:坑害煙農——南坪鄉烤煙外流原因及建議》《種煙難,賣煙難,如何解難》《幹部要種煙,農民要種瓜,各有一本帳,究竟該種啥》,以及《用高價複合肥折抵烤煙扶持費,如此坑農太不該》等,也可見一斑。這些問題反映出來後,一些領導和部門不是“對症下藥”,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而是過多的指責作者,威脅煙農。

楓香溪“10·9”事件驚動了中央,從省地領導批示,以及事件最終得以和平解決,也未進行“秋後算帳”來看,村民們的行為,並非“無緣無故”、“情無可原”。

筆者在此以較長篇幅摘引從未公開、通篇都是百姓“不是”的官方資料,議論這一事件的成因,無意於揭誰的“傷疤”,隻是想讓更多的人知道這一“前車之鑒”:如果長期漠視群眾的利益,我們就會付出高昂的代價,甚至是鮮血和生命。

回到德江處置學生自縊事件。應該說,如今的德江,不存在造成甕安“6·28”事件的“土壤”。除了前麵總結的經驗外,德江與甕安比較,礦權糾紛也時有耳聞,但未呈現集體上訪;移民糾紛不能說沒有,但不至於出動公安幹警才能解決;拆遷糾紛範圍較小,大多能做到以理服人;治安環境不能說優良,但破案迅速破案率較高也是事實;社會惡人雖未絕跡,但成氣候的惡習勢力已無耳聞,更不要說有“玉山幫”那種存在10年 “養虎為患”的黑惡勢力了;警察的素質,也不至於像甕安死者叔叔與民警發生扯皮,離開不久即被打傷那麼低劣……加上經濟發展穩健,失誤較少而小,多數矛盾糾紛化解及時,多數上訪案件處置適當,烤煙收購總體能兼顧煙農、企業和財政利益,在德江,即使有人遊行,也不會有那麼多群眾參與其中,更不可能借機泄憤參與打砸搶燒了。這是筆者對德江學生自縊事件後果的基本判斷。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衰。真理與謬誤,常常隻差那麼一步。上述三起事件,給我們一個啟示,許多涉及群眾利益的矛盾糾紛,一旦將其視為小事,讓其日積月累,達到群眾不信任政府,“少數不法分子”能煽動眾多“不明真象的群眾”的時候,那已叫“官逼民反”,我們解決問題的成本,將會成百上千倍增加。浙大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吳金群講授《公共管理新視野》時,所列公式值得我們深思和牢記——

社會動員÷經濟發展=社會挫折感。

社會挫折感÷流動機會=政治參與。

政治參與÷製度化=社會動亂。

稍懂除法的人都知道,當分子一定時,分母大則結果小;當分母一定時,分子大則結果大。除了實行專製統治,否則不可能固定分子甚至縮小分子。在包括民主在內的改革不可逆轉的曆史進程中,我們所能做的,隻有千方百計擴大分母,變小結果。而要完成這一曆史使命,樹立科學發展觀,始終站在人民群眾的立場進行思考和決策,就顯得尤為重要。否則,喊穩定,那隻是一廂情願!

2008·11·5 香樹園

《莫讓輿論變謠言》

??? 浙大教育學院副教授熊衛平,在《危機管理與媒體公關》中,談及政府麵對信息閉塞的公眾,其責任就是不停地給信息,用經選擇而又真實的信息,引導公眾輿論,防止不了解事件真相的公眾,將輿論變成謠言,使政府陷入 “打掃輿論戰場”的境地,讓人牽著鼻子走,甚至被人利用而形成群體性暴力事件,從而付出高昂的代價。

貴州甕安“6·28”事件,不知大家最先得到消息的渠道是什麼,而我則是非官方的耳聞。一天,妻子下班對我說,別人從手機短信中收到,甕安縣長的兒子將一女生強奸後,推下河淹死了,公安不處理,群眾把公安局的辦公樓燒了。我批評妻子不要傳謠、信謠。可不同的消息從不同的渠道傳來,街頭巷尾的傳說,QQ朋友的隻言片語,迫使我尋找確切的答案。

我想,這麼大的事,國內主流媒體肯定有報道,結果沒有;上網搜索相關新聞,依然無痕。後來,最先從香港鳳凰網看到這一消息,以及不少網友的留評,但事件因果依然眾說紛紜。我真不理解,我們的主流媒體在幹什麼,為什麼要集體失語!

內心依然幻想這是一種謠言,因為這種事擺在以前,不報道是“很自然”的。1994年,32名台灣觀光旅客及船工,在千島湖被劫殺,地方政府起初隱瞞事件、繼而封鎖消息、查案手法粗糙、對家屬安排失當,最終令這宗刑事案件演變成政治風波,也大幅提高台灣人對台獨的支持度。就是數年前,許多安全生產事故,都是在外媒報道或發生許久後,才在媒體一角“羞羞答答”披露。但,我們剛剛經曆過“5·12”汶川大地震,見證了媒體引導人們言行的正麵作用。這場地震災難,從發生到救援,從外圍到震中,從受傷到死亡,從官員到百姓,各級各類媒體,將災難立體呈現在大眾眼前。按我們以前的思維,這樣做會引起全國人民恐慌,帶來社會動蕩甚至動亂。可事實相反,全方位的報道,讓人在流淚中,將同情心轉化成愛心,一時間,有物出物,有錢出錢,要人出人,要血捐血。可以說,中華民族的力量,得到了空前凝聚,連我平時吝嗇的妻子,也都主動捐了100元,對我先後捐款1700元,捐血400毫升,第一次沒有聽到她因此而埋怨。再看看本次國內外社會各界600來億的捐贈款物,應該說,媒體功不可沒。

??? 但看看我們2月前的西藏“3·14”打砸搶燒事件,其行為有懼怕媒體之嫌,結果讓外國媒體利用非正常渠道得到的消息,甚至別有用心張冠李戴進行宣傳,謠言不逕而走。這時,我們官方媒體才發布新聞辟謠,而不明真相的人們,疑雲並未散盡。這一事件從媒體宣傳角度看,為我們扳分的,是全國千百萬網民。是網民最先指出外媒的“移花接木”,是網民最先駁斥外媒的偏見,是網民最先發起抵製反華大股東所在企業在華銷售……

??? 如果說西藏“3·14”事件是一起分裂祖國的政治事件,有些“投鼠忌器”的話,那麼,甕安“6·28”事件,則是一起因治安案件而引發的打砸搶燒刑事犯罪,盡管損毀了縣委政府辦公大樓,挑戰著政府權威,也不構成政治案件。然而,連《貴州日報》等媒體的報道,也都是“記者從縣政府有關領導處獲悉”……“采訪中,縣政府負責人介紹說”……。沒有官員姓名,連作者都隻署了“本報記者”,讓人對其可信度大打折扣。

??? 其實,中央領導胡錦濤、周永康分別作了指示和批示,公安部長孟建柱多次打電話到前線直接指揮,等等,這些都是正麵積極的,為什麼不及時廣泛傳播?結果讓人說:“鳳凰網,敢說真話,永遠支持您!您是中國人民心中唯一永遠值得信賴的新聞媒體。”可以說,甕安事件的“堵”,讓大陸媒體在汶川大地震中樹起來的的正麵形象,垮了一大截。

甕安事件的“堵”,筆者認為嚴重的不僅僅是事件發生後,還包括事件發生前,如果與同期發生在德江的學生自縊事件對比,就更加清晰了。

甕安事件一開始,就沒有掌握社會輿論的主動權,甚至采用了相反的手段——封鎖消息,結果讓輿論在口頭、QQ、手機短信、博客、電子郵箱等傳播中,漸漸變成滿天飛的謠言。再從後續報道看,對於事件前的解剖屍檢非奸殺,以及群眾長期的怨言,社會矛盾,除了動用公安民警,也沒有利用主流媒體的行為。

在德江,就這一點而言,筆者認為幹得漂亮。

學生自縊事件發生後,縣公安局解剖屍檢時,公開邀請了檢察院和所讀學校派員監督,可信度增強,謠言傳播受到了遏製。當死者母親受人指使連續兩次喊冤後,謠傳再次掀起,不明真相的群眾在添油加醋中,將這一事件繪聲繪色地傳為他殺,聲稱警方認定自殺,是因為沒有能力破案。此時如果去追查謠言的製造者,不但時間、精力成本增大,還會適得其反,錯失良機。於是,政法委書記饒繼勇等人力排眾議,摒棄“冷處理”、“不要出風頭”等建議,在學生所在學校召開了有各界人士和本縣新聞媒體200多人參加的案情通報會。警方針對一個個疑問以及謠傳,用事實將其一一澄清,讓與會者心服口服,接著,《今日德江》和德江電視台以及政府網的新聞報道,用其公信力讓大量的謠言止步。

??? 在德江,充分利用媒體公信力止謠,還有一件幹得更為漂亮。

??? 2008年1月11日,馮某在網上發表“親眼目睹”的《2008年春節來臨之際,德江血案不斷!》,聲稱“1月5日,在(城郊)大坡上發現三具無名屍體,死者是三個學生……”、“三中一名女學生被六名男學生強奸後自殺……。”一時間社會恐慌,學生不敢上晚自習,不少學生家長天黑就不讓小孩出門。縣公安局據此組織幹警,帶著警犬到大坡搜尋,沒有發現任何痕跡,調查中,沒有發現學生失蹤,也沒有接到“子女失蹤”、“發現屍體”之類的的報警,該局立即通過德江有線電視進行辟謠。但因 “原因不明”和辟謠範圍僅限城區,人們難以全信,這也直接導致在上級接下來對德江治安狀況的電話調查中,縣公安局得分較低,真有點冤。

??? 為追查謠言來源,縣公安局展開調查,鎖定該謠言散布係馮某所為。3月19日,公安局將造謠後外出、3月18日晚返家的馮某抓獲,對其進行了治安處罰。警方將這一消息通知了德江縣通訊中心,通訊中心迅速采寫編排並外發了這一這消息。《今日德江》、《銅仁日報》、《貴州都市報》等報刊和網絡的相繼報道,讓人們在“恍然大悟”中“真相大白”。

??? 2007年秋,筆者在全縣公安係統通訊員培訓班上,反對一些民警甚至個別領導,“隻要把案件及時破了沒有必要宣傳”的觀點。及時、準確破案是必要的,但宣傳典型案件的偵破同樣重要。僅舉偷盜摩托車案件大家就會明白。當摩托車被盜時,車主要報案,同時四處尋找、打聽,無形中將被盜的消息傳給了周圍的親友,親友們也在有意無意間傳給了更多的人。但當案件破獲並通知車主領車後,車主不會再像丟車時那麼激動而四處告知了。於是,我們不少人都成了“不明真相”的群眾,隻知車被盜,德江治安差,民警是脹幹飯的。結果,公安的信任度降低,民眾的教育作用減小,對犯罪分子的震懾作用下降。因此,如果將宣傳破案理解為表揚公安人員,宣傳公安部門的政績,那就本末倒置了,盡管這其中也有這一功效,而且也是必要的。同理,本人讚成公布反腐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