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3 / 3)

我有些泄氣,心裏說:要是能回家,我把這破手機送給你都行!

胖女孩眨眨眼:“女朋友跑了?要是那樣,打電話可找不回來!”

我哭笑不得:“不是!我想不起手機裏的電話號碼了!”

胖女孩不以為然:“打給別人問問不就行了?隻要不是長途,我可以把手機借給你用一下。”

我苦著臉:“一個也想不起來了。”

胖女孩有些意外:“一個都想不起來了?忘得這麼幹淨?”

我點點頭。她伸出一隻手來拂了一下我的腦袋:“這裏受了撞擊……打擊?”我愣了一下,然後又點點頭。我想不出該如何為自己解釋,有人代勞正是求之不得。

胖女孩忽然歎口氣,用拳頭在自己的頭上比劃了一下,然後說:“要是誰能給我來上這麼一下,別把我打成傻子,也別把我打成屍體,隻把我打成失憶症患者,那就太棒了!”

我搖搖頭。她瞪大了眼睛問我:“你什麼意思?我不過是想忘掉一錢事情,很過分嗎?!”

我說:“我不是說你過分,而是覺得這‘打擊’的分寸不太好把握。成功的可能性像彩票中大獎,而失手的機會卻跟買彩票的人一樣多!”

她想了想,然後歎口氣,說:“也是。所以說,你這人夠走運的!”

我轉身要走,被她叫住了:“你怎麼走了?”

我說:“我這麼走運,不想讓你太羨慕了!”

她撇撇嘴:“你這小孩,倒挺有脾氣的!你不就是想找出手機裏的電話號碼嗎?我有辦法呀!”

她把手機要過去,卸下電池,取出手機卡,裝進她的手機裏,然後在她的手機裏調看了一番,結果卻大失所望:“你的手機卡裏竟然一個號碼也不存?你會不會用手機呀?”

我說:“謝謝你。我還是自己再想辦法吧。”

她有些疑惑地看了我一眼:“算了,我幫人幫到底。”

胖女孩把櫃台交給旁邊賣小飾品的服務員代為看管,然後領著我坐直達電梯上到四樓的電器商場。那裏有手機賣場。她顯然跟賣手機的一。個女孩挺熟。可是結果卻讓我大失所望,偌大的手機賣場裏竟找不到一隻與崔曉同品牌同型號的手機,甚至連賣場裏銷售的兩款“萬能手機充電器”都與崔曉的手機電池無法匹配,再次證明這個“萬”字在漢語中常常是被當做“虛詞”來使用的。

賣手機的女孩直搖頭:“你這是從哪淘來的雜牌貨呀?幹脆換一隻得了!我們這裏的尹機應有盡有!”

我沒好氣地凹了她一句:“應有盡有?應有盡有怎麼沒有我這種?”那女孩倒不惱:“這就說明你那破手機根本就不厲於應該有的唄!”我垂頭喪氣地下樓。胖女孩有些不忍心,就說:“要不,你到‘電子城’去看看?他們那雜牌機子特別多,也許能幫上你。”我的眼前一亮,可她又想起什麼,看看腕表:“不過,從這兒到電子城怎麼也得半個小時,他們五點就下班了,恐怕來不及了。”

我問她:“現在幾點了?”

她說:“四點四十五分。”

我暗吃一驚。我記得從飯店裏出來的時候,是下午一點多鍾,我看過飯店牆!。的掛鍾。沒想到…轉眼竟然過去了將近四個小時,而我卻依然站在四個小時之前,被這隻雜牌手機拒於家門之外,一籌莫展。

她看上去比我大不了幾歲,圓圓臉,圓圓眼睛,胸前也圓鼓鼓的。她雖然胖胖的,但雙眼靈動,口齒伶俐,透出一股與體重不相稱的機敏勁兒。

我把胖女孩送回她的櫃台,道r謝,準備離開。她問我:“你真的,一個號碼也想不起來了?連家裏的也想不起來了?”

我點點頭。

她接著問:“連住址也忘了?”

我又點點頭。

她問:“那,接下來你想怎麼辦?去哪?”

我點點頭,說:“不知道。”

她突然發火了:“不知道你點什麼頭呀!”

我又點點頭,說:“我不是故意的。”

她想了一下,說:“這樣吧。我九點鍾下班,你一會兒請我吃頓飯,然後陪我賣貨,我幫你再想想別的辦法。”

我點點頭,“你想吃什麼?我隻剩下不到閃十塊錢了她搖搖頭:“幹嗚把這事記得這麼清楚?我要是失憶了、第一件想忘掉的事,就是自己還剩多少錢她忽然想起什麼,問我:“你的名字,總還記得吧。”

我說:“我叫崔曉。你呢?”

她說:“我叫陶敏。”

她領我去三樓的一家餐廳吃飯,要了兩份簡單的套餐。我看著餐盤裏粗糙的飯菜,不禁想起了崔曉奶奶做的飯菜。兩者相比,後者不但精致、美味,更多了一份愛和親情的滋養在其中,那也是南海的飲食中最最缺乏的一種營養。

陶敏看了看我:“怎麼,嫌不好吃?”

我搖搖頭:“心情不好。”

她說:“心情不好,關胃口什麼事?心情難道長在胃口裏?”

我想想也是,就重新拿起筷子。

陶敏忽然想起什麼,就問我:“你確定你是住在本市嗎?”

我說:“我確定。”

她說:“那我倒有個辦法。你去找電視台,把自己的情況說給他們聽,他們也許就可以幫你在電視上播一個尋親啟事呢!現在電視台挺願意弄這種事的。前兒天我還在電視裏看過一個外地男人帶著孩子來這黽找離家出走的老婆。那個男人說他不知道他老婆為什麼會不辭而別,可我覺得他在撒謊。他老婆肯定是嫌他又窮又醜又沒本事,才離家出走的。”

我想了想,說:“不到萬不得已,我不想上什麼電視台。”

她說:“為什麼?你又沒做什麼醜事。”

我說:“可也不是什麼光榮的事。再說,被認識我的人看到了,以後他們還不把我當成怪物?”我沒心情也沒義務去為崔曉做什麼好事,可也會盡力避免給他留下什麼“遺患”。我會這麼想這麼做是很自然的事情,因為我希望崔曉也會像我這麼想這麼做。第二次出入鏡宵,已經比我學會了當自己“活在別處”的時候,還要想著“活在此處的別人”。

陶敏撇撇嘴:“我倒擔心那些認識你的人看不到。你一個小孩,能有幾個人認識你!”

我下意識地點點頭。她說得沒錯,認識崔曉的人肯定不會太多,而作為崔曉,我在這裏隻認識崔曉的奶奶、大姑,還有五樓那個男人。猛地,我意識到自己犯了一個愚蠢至極的錯誤!在飯店門口發現手機沒有電的時候,我隻要耐心等著那個男人出來,然後繼續跟著他,早早晚晚他肯定還得回到崔曉奶奶住的那棟樓裏!我懊惱不已,恨不得打己兩巴掌!不過轉念一想,又覺得那未必真的是個好的選擇。那個男人開著車,也許還要跑許多地方,我隻能打車跟著他,而我身t隻剩下幾十塊錢了,恐怕不夠付車費的。再者,那個男人顯然在經營什麼非法的生意,恐怕也不止那一個住處,到時候我可能會發現他的另一個窩點,卻依然冋不到自己的家,無法把這一切都告訴崔曉的奶奶和姑姑、叔叔們。

我臉上陰晴不定的表情讓陶敏吃驚不小:“你想起誰了?前世的冤家,今生的死敵?”

我咬著牙說:“反正是一個混蛋!我不會放過他的!”

她撇撇嘴:“別鬧r,你能認識誰呀?最多是幾個同學唄。”

我一愣,隻覺得亂麻一樣無法梳理的思緒突然被她一腳踢出了一個破洞。我下意識地反問她:“你說誰?”

她說“你的同學呀!你可別告訴我,你已經工作了,不是學生了!”我猛地站起身,把她嚇得也跟著跳了起來。我說:“我想起來了,我是二十二中一年五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