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同一片藍天下,(3 / 3)

肖玲不再讀書,也不再回家,開始了無家可歸的流浪生涯。任何一個流浪者最終都無可奈何地被罪惡所俘虜,並且成為新的罪惡源……這位可憐的女孩子後來因賣淫而被送進少管所進行兩年的勞動教養。現在她快期滿,可她已經向少管所的叔叔阿姨們表示:“寧可再呆兩年,也不願回家。”

像肖玲這樣的孩子不是少數。這樣的孩子由於他們在家庭飽受暴力的虐待,常常在心理上存在嚴重畸形。

一位與肖玲同歲的“牢友“,已經在少管所“三進宮”.這個女孩子表麵上看很文靜,誰也不會相信她竟是個名揚上海灘的慣偷。據我的戰友介紹,這孩子第一次被送進來時僅13歲,可當時她就已經有了5年的“偷史”.

孩子走上犯罪的道路並不複雜。有一次她為了能夠像同學們一樣能在放學回家路上買點零食吃,便悄悄拿了家裏的錢,後來母親發現了,打了她,並罰她當著弟弟麵前跪下。這一次她心靈受到很大創傷。但由於同學們經常嘲笑她窮,所以她忍不住還在家裏“拿“錢。可每一次“行動“總被母親發現,而每一次的懲罰總比前一次嚴重,後來母親和父親聯手把她吊在門框上,達兩個多小時。

有一天父母又發現少了20塊錢,於是不由分說將她再次吊在門框上,又是一頓拷打。偏偏這回錢不是她拿的,是她弟弟幹的好事。“弟弟拿了更要打你!還不是因為你帶壞他的?“母親氣急敗壞地對她說。

這回女孩子刻骨銘心地記著,她心頭漸漸形成了一種“我就偷,反正不偷也會怪到我的頭上“的心理。後來這女孩不僅在家偷,更嚴重地是在同學之間偷,發展到在商店裏偷,直到在超市連續作案20多次被逮住為止。

第一次從少管所出來,她曾發誓洗手不幹了,可一回到家,父母動不動就對她拳打腳踢,並且總是用“三隻手“這樣的語言侮辱她,使女孩的自尊徹底毀滅,最後終於成了一名飽受摧殘的慣偷——公安人員最後一次送她進少管所,在檢查她身體時,發現她身上有二三十處傷痕。

“都是一次次偷東西時被發現後給人打的……“她自己說。

“你就不覺得疼?”

她鼻孔裏哼了一聲,說:“疼?啥叫疼?我被父母逼出家門後就沒有感覺過疼是什麼滋味。”

其實,誰都知道,這個孩子的疼是烙在心靈深處的那種疼,那種遠比肉體摧殘百倍的失去親情的疼!

如今不管是當爹的還是當媽的,在對待那些自認為“不聽話“的孩子時,往往動不動就施於拳腳和棍棒。我到過北京和江蘇的兩所中小學作過調查,在被調查的50個孩子中,每個學年中受到父母用拳腳和棍棒小打的占40%;受到“痛打“過的有14%.孩子們記憶中受到暴打的(打傷甚至打得臥床不起或者上醫院看過的)有11人次。其中有一個北京的初中生和兩名江蘇的高中生,曾因被父母暴打後出走過。他們中的一位孩子在敘述往事時如此咬牙切齒地說:“……我現在太小,沒有本事獨自生存。但一旦我長大成人後,我決不跟父母住在一起。有一天他們年歲大了,幹不動了,或者病得起不了床了,想吃一口好的,等著吧,那時我要讓他們說清楚為什麼在我小時候像對待畜牲一般的對待我。如果他們回答得能讓我滿意,我就扔給他們一碗飯吃,如果不能回答,那我就讓他們活不如死。這不是我不孝,是因為他們讓我從小得不到愛撫,心變得冷酷與殘忍了。“一個少年的心底如此懷恨著自己的父母,可見他心靈的創傷有多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