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頓時一呆。
我幾乎是帶著滿腔怒火,任由莫娜一次次在我額頭上蓋下了印章。起初她蓋得小心翼翼,後來便無所顧忌,下手飛快,啪啪的聲音敲得我頭暈腦漲。我沒有計較這個,我隻想這一切快點結束。
但事情偏偏就結束不了。
結束這遊戲的唯一條件是:某個參與遊戲的人的積分達到一定數額。
而這個數額,是個相對數額。當積分數最高的人,比積分數次高的人,在積分上高出50分時,便可以修改遊戲規則,這也就意味著這一輪遊戲結束,而新的遊戲也隨之開始。
獲得積分有兩個途徑:通過論壇金幣換取,或者直接在“專屬之人”臉上蓋章。前一個方法速度太慢,20枚金幣才換一分積分。所以有效的途徑當然是直接在“專屬之人”的臉上蓋章。
而我已經在房間裏呆了一個多小時。
莫娜已經在我臉上蓋了不下100個圖章。
她的積分早就超過了120分。
但遊戲還沒有結束。
她還不是積分最高的那個人。
積分最高的那個人,恰好就是遊戲的發起人,ID名為“鳳鳴”,真實姓名石磊。
這個名字我曾經見過。
他,就是另外一個“專屬之人”。
遊戲的發起人自己成為了“專屬之人”,這看起來真是非常可笑的一件事。我從來沒想到有人居然願意這麼玩自己的。他是不是心理有什麼問題?但現在不是分析這個的時候。石磊的積分比莫娜高出了40多分,離50分不遠了。
當然他完全有條件做到這一點。早在我還懵懂不知這個遊戲的時候,他可能就已經開始從容地往自己額頭上蓋章了。他發出來的所有圖片上,都帶著笑容,一手舉著自己的印章,另一手做著勝利的“V”字。
其實如果他早一些加快速度,也許遊戲早就結束了。但不知道為什麼,也許純粹是為了看看遊戲的效果,他並沒有在一開始就自己往自己臉上蓋章。從論壇的數據上來看,當我在街頭遊蕩、被人追著蓋章的時候,他也遭遇了同樣的事情。隻是他比我早回家幾分鍾,而就是這幾分鍾,他也並沒有用很快的速度來蓋章,所以他初期的積分上升得非常慢。
他的積分開始飛速上漲,是從莫娜開始大規模給我蓋章的那時候開始。他一定是發覺了我和莫娜的意圖。作為遊戲發起人,他當然不甘心遊戲規則的設置權就這麼落到別人手裏,於是他的速度也變快了。
從他加快速度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經把我們作為了競爭對手,而我和莫娜對此還一無所知,我們在蓋章的過程中還不斷有著爭吵,每蓋幾個章我就起身去把積累得太厚的印泥洗掉,否則新蓋上的章完全看不清楚。
就是這樣耽誤了我們的時間。
我們一直篤定自己必然會很快獲得勝利,甚至沒有顧得上去看一看積分排行榜。
直到蓋的印章數過多,我的額頭上破了一層皮,無法繼續蓋下去,莫娜才醒悟過來:“也許已經夠了?”
然後她就發現了石磊的情況。
發現這個情況時,我和莫娜的表現截然不同。
莫娜第一反應是抄起印章就想用更快的速度按下來,而我卻馬上放棄了,一把將她的手擋開。
莫娜有些生氣地看著我,我指了指她身後的電腦屏幕:“來不及了。”
46……47……48,49……50。
石磊的積分終於和我們拉開了50的差距。
而他也很快在論壇發言,修改了遊戲規則。
莫娜泄氣地癱坐在地上。剛才那麼一陣密集的蓋章,她顯然也累了。我揉著額頭上破了皮的地方,仔細看著石磊剛發出來的新規則。
新規則和舊規則沒有多大區別,依然是“專屬之人”的遊戲,“專屬之人”依然是石磊和我。
唯一改變的是,這回不再是往“專屬之人”額頭上蓋章。
這回是直接用刀子在身體的任意部位留下劃痕。
這下就變得十分危險了。
我和莫娜起初還在互相埋怨,看完新的規則,我們都一下子沉默下來。
新的規則在積分達到標準之後的幾秒鍾之內就出現在論壇上,顯然,石磊是有備而來,這是他早就設計好的。
他是不是瘋了?
“你……千萬別出門。”沉默了許久之後,莫娜忽然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