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二年級的時候,團夥之間的打鬥基本見了分曉,小團夥被大團夥打散或收編後,再到校外找別的團夥打鬥。當過老大的人是不會被收編的,他的團夥散了,在學校就沒有位置了,隻能流落街頭。沒有哪個團夥能統一江湖,再厲害也有對手。打仗的時候,把對手打跑就算贏了,如果哪個對手跑慢了,被逮到了,一定會被打得頭破血流,把對手打死的事很少發生。哪個團夥人多,哪個團夥勝出,一個團夥有十幾、二十幾個人。其實團夥中真正能打仗的也就四五個人,其餘的人就是助威,看到要打贏時,才呼叫著上前助戰。這些人經過幾次戰役以後,也會成為戰士。萬不要小看這些助威的人,我想就是十萬隻老鼠排成方陣,敲著戰鼓,在一條狗的帶領下走在街上,也能嚇退狼群。
打仗的目的是為了榮譽,學習成績好的學生,沒有老大或老大團隊中的打手受人尊敬,他們是男女同學心目中的英雄。沒有幾個人學習,也無法安靜地學習,老師也不認真上課。我是班裏的老大,有責任做不服管的表率,經常在理由不充分的情況下頂撞老師,氣得我的班主任經常把我趕出教室。
我的班主任是個二十多歲的姑娘,身材高大粗壯,經常打調皮搗蛋的學生。我也挨過她的打。有一天,我上課去晚了,經過學校體育組,見屋裏沒人,地上有幾顆手榴彈(學生練習用的),我進屋拿了一顆,別在腰間。到教室窗前向裏一看,沒有老師。就一腳把門踢開,衝進教室,掀開衣服,拔出手榴彈,拉開步子,做投擲狀。大喊:“不許動,舉起手來。”同學們先是一驚,然後“哈哈”大笑。我的班主任突然從門後轉出來,狠狠地給了我一腳。厲聲說“把手榴彈送回去”。還有交學費那天,我正想把錢交給她,誰知她說“學費今天必須都交上來,學校要統一送走,家庭有困難的到街道(社區)開證明”。我一聽她說“今天必須交上來”心裏就有氣,心裏想我就不交能怎麼的。我舉手站起來說“老師,我們家沒錢,我爸說明天給你借去”。“你給誰借呀?你爸當科長的還能沒有兩塊錢!”她厲聲說。我不動聲色,搖搖頭說“真沒有”。心裏說我非拖你一天。第二天,我裝作很勉強的樣子,交給她兩元錢。我看到她忍著笑,大叫“你就是故意的”。說完一拳向我打來。我早料到了,一閃身,躲開了。她沒打著我,惡氣沒出去,上課前,她對全體同學說“咱們班,有個缺德鬼,家裏有錢就是不交,非要拖全校的後腿,什麼心理”?她沒點我名,我隻當沒聽見。
一九七七年恢複高考後,校園內有了變化,說以後中學畢業不下鄉了,可以考大學,當幹部。不久,我市成立了一所高中,說是恢複(因為**********時把高中取締了),混亂的校園漸次有了秩序,老師也硬氣起來了。
一九七八年五月,我在十六中學二年五班的時候,學校把學生按成績優劣分成了快、中、慢班。把優秀教師,優秀學生集中起來學習,迎接中考。我被班主任踹出去了,她把我分到了慢班,我的物理僅得了八分。學習成績好的同學開始受人尊敬了。慢班由學校政教組一個以敢打學生聞名的男教師(他什麼課也沒上過)當班主任,班裏連個女生也沒有,被譏諷為“光棍班”。集中了全年級的壞學生,能打能鬧的都到了這個班,我有種羞辱感,決定不上學了。
我的父母都是老實本份沒有多少幻想的普通人,本來對我的前程也無多大希望,他們隻是擔心我不去上學整天和一些小流氓閑逛滋事,總有一天會進監獄。那時候,我父母對我最大的期望就是別“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