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晚上我打開電視機,看中央新聞,播音員播報了一則消息,一個軍人為救一落水兒童,死在了水中,末了也說那軍人“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踐行了核心價值觀”。落水,救人都是突發的,來不及思考。另外,這種事古來有之,是貫徹落實“核心價值觀”的結果嗎!中央電視台彙集了那麼多精英,就寫這稿子?太說不過去了吧!我就不相信上級能授意這麼寫稿子。
人家付出的是生命啊!我們能不能對生命有個起碼的尊敬?誠懇地告訴人民:國家為失去一個好兒子感到悲痛,政府有責任、有義務、也有能力完成他未盡的事業,請人民放心,財政會全額撥款養育他的家人,美好的生活會繼續並且會更好。這才是群眾想聽到的。電視上播出一畫麵,南方一城市街頭,強盜騎摩托車搶走一女人的挎包。一男人聽到叫喊聲,站在路上等那強盜騎過來時,輪起自行車砸倒了逃跑的強盜。央視播音員讚揚了這人,說是見義勇為。我真為這人捏把汗,如果把強盜砸死了怎麼辦?一定有人告他防衛過當,他還要為自己辯解。有關部門一定含糊其辭,別說英雄稱號,不追究刑事責任算他走運。道義傾頹如水走下,政府要旗幟鮮明地告訴國民:防衛過當打死了強盜活該!一切費用政府埋單。如果在防衛中受了傷,按公傷處理,提前退休,工資按抗日老戰士標準發放。
老百姓要過日子呀!什麼核心價值觀!再就是不論大領導講了什麼,聽眾是哪些人,就說,“某某某的講話,在群眾中引起了強烈反響。”這年月領導講話在群眾中還能引起反響?哪有反響呀!還強烈,我聽了都沒當回事,時代變了,營銷方式還沒有變。
中央電視台這兩年改了一處明顯錯誤,我很欣慰。前幾年,每當中央領導去外國訪問,央視播音員就說,“某某某,在機場發表了演講。”然後,畫麵上是這領導在念稿的鏡頭。演講要有肢體語言,手要在空中亂劈一氣,念稿叫“演講”嗎?這麼說是尊重領導嗎?也不知道是哪位要員發現並糾正了這一錯誤,最近央視改口了,說“某某某在機場發表了書麵講話”。
我桌上的這堆報刊,我能翻一翻的是《光明日報》(我沒要《人民日報》,這兩份報紙可以任選),那上麵時常有一點學術領域的東西,可以看一看。省報,市報,我隻看一眼標題。《參考消息》算是最能吸引眼球的報紙。省紀委辦的《黨風月報》,我每期都較認真地翻一翻,還有省委黨刊集團辦的《共產黨員》,我也能較認真地翻一翻。這些刊物每期都登載一、兩篇某貪官被捕的消息,還伴有介紹這官人貪腐與被捕經過的長文。我就奇怪了,《史記》、《漢書》等古書上記載了那麼多人事發後不能受其辱,拔劍自刎(現在叫畏罪自殺)的事。現在的士大夫(貪官能算士大夫嗎?)怎麼這麼無恥,判無期徒刑了還在為自己辯解,寧願在泥土裏打滾,忍辱苟活,怎麼一點氣節沒有呢(最近有墜樓的了)!祖上的豪情、血性哪去了?究其原因是因為我們喪失了羞辱意識。
有一天和黃蟲子喝酒,我有意把話題引到歐水融身上。這兩年我一想到歐水融跟了個有錢的老頭兒,心口就堵得慌。原以為蟲子能罵幾句,也解解我心頭的忿悶。蟲子聽後,一改往日的率性直言,平靜地問我,“你說現在幹什麼事丟人?”我停杯投箸想了想,現在幹什麼事丟人呢?****的時候搞破鞋丟人,連孩子都知道。記得小學時,放學的路上,一同學指著走在前麵的時尚婦女對我們說“她是破鞋,外號叫‘大派頭’”。我們聽了,躲在胡同口齊聲大喊,“大派頭,大破鞋。”那婦人聽了,頭也不回,小聲罵我們,快步向前走。現在搞破鞋改叫婚外情了,非但不丟人,還有了溫情色彩。貪汙那時候不被槍斃,就被判重刑,一家人都抬不起頭來。現在講和諧了,貪官被抓還能得到同情,說是“太倒黴了,怎麼會讓人抓到”?還有什麼?販毒、賣假藥?那是圖財,也不丟人。好像沒有丟人的事了。像哈姆萊特說的“我們不要再喊羞恥了,隻當看不見****向我們進攻”。崇禎帝在煤山上,用繩子在自己脖子上那莊嚴的一套,真是條漢子。那麼幹什麼事光榮呢?早些年勞動模範廣受尊敬,這些年局長、總經理成勞動模範了,不知道哪一天局長、總經理事發下了大獄,這品牌也臭了。還有什麼呢?我們真想不起來。向錢看使原本有尊嚴的職業失去了尊嚴,比如:教師、醫生、法官。
我曾經仔細想過為什麼反腐這麼難?為什麼道德淪喪如斯?根上的原因是錢變得比以往任何時候都重要了。如果讀書、看病、養老容易一些,貪腐就不會“如水走下,四方無(或亡)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