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劉、關、張桃園結義時,喝那頓酒是誰拿的錢?肯定不是關羽,殺人在逃犯,賣柴火的,糊口都勉強,哪有錢請客。應該劉備拿錢,他是大哥。可一個賣草鞋的,喝那頓酒得賣多少雙草鞋呀!也不像。就剩一個張飛了,肯定是他,賣豬肉的,有油水。
上大學的時候,我和黃蟲子、於溪存三個人經常在一起喝酒,多數時候是我出錢。這兩個小子以家貧為借口總蹭我的酒。蟲子每說起家貧都理直氣壯,不以為恥。他曾指著我說:“你有兩個臭錢,就敢瞧不起大賢,你知道以後我是什麼人物,還有沒有機會請我!”於溪存常學著阿Q的樣子說:“我們家過去比你闊多了,我爺是地主(我們上大學時,地主出身又不丟人了),要不是破落了,還輪不到你請我呢!”兩個家夥嘴硬心虛,硬充好漢,我了解他們。
我們三個人在一起的時候,誰都想做主。我年齡比他們大一點,常以大哥自居,於溪存不說什麼,也自稱大哥,蟲子不答應,明說同學無大小。他在我們當中年齡最小,主意最多,多數時候,我們都得聽他的,他身上有種天然老大的氣勢。這家夥做事果斷,我行我素,做事很少同我們商量。他認識很多人,在街上碰到熟人時,隻是打個招呼,通常不停下。我碰到熟人停下說話時,他從不停下同我那熟人打個招呼,總是頭也不回地向前走。他還愛在馬路牙子上走,對麵來人時也不主動避讓,就等人家避讓。每次我們走在街上,總有些江湖中人(江湖中人有特點能看出來)同他打招呼。
我在家是老大,身下有一個妹妹,一個弟弟。當年家裏有三個孩子,算是少的。我父母都是機關幹部,因為是家族中出的第一個大學生,我爺,我姥也經常給我錢。這兩個窮小子家裏兄弟、姐妹多,又爺爺不親,姥姥不愛的,總是沒有錢,沒有錢還愛喝酒。
好像是一九八二年,我市開了一家涮羊肉酒店。那時的酒店都很小,很簡陋。我去打探了,三個人喝一頓用不了二十塊錢。那年我爸爸的月工資六十多塊。我找這兩個小子商量,兩個家夥都不吱聲。
“想不想去呀?”我大聲問。
“想。”他們答。
“那怎麼不吱聲?”我問。
“沒錢。”他們低聲答。
我早就想到會是這結果。我兜裏有二十塊錢,可不能總被這倆個人敲詐呀!
“兜裏有多少錢?都拿出來,不夠我添。”我說。
他們開始掏錢了。蟲子掏出了四元皺巴巴的錢,說是準備買襪子的錢。我告訴他少買點,給他留一塊錢,告訴他買一雙吧。他不要,說是古人“貂裘換酒也甚豪”,回家把漏襪子補一補,算是襪子換酒吧。我喜歡他這豪氣。於溪存隻掏出了一塊五角錢。行啊,比沒有強,我心裏說。
那小酒店名字叫天意齋,在遼河邊上一條老巷子口。賣的是鮮羊肉,人工切的,有些厚,要價六元一盤,有七、八兩重,我們要了兩盤,加幾個小菜,小菜就是花生、毛豆、海帶什麼的,五角錢一盤。啤酒兩角八分錢一碗,一碗八兩左右,是桶裝的啤酒,倒在大盆裏,用水舀著賣。瓶裝的啤酒是奢侈品,這小酒店裏沒有賣的。
我們吃得大汗淋漓,我敢肯定那是他們第一次吃涮羊肉。我們三個人,我的酒量第一,蟲子第二。這頓酒花了十八元。
畢業以後,我們在一起喝酒的次數少了。我離婚又結婚後,他們不太理我了。特別是蟲子,經常惡語相加,我知道他們想什麼。他們都喜歡我前妻,討厭這小的,這小的也少見識,不會討他們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