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與海為鄰
我又坐在了海邊。這是我第二次看到大海。對於一位長期在幹燥的內陸城市裏成長的男人來說,我沒法不激動。我整夜整夜地坐在海邊,抽煙,打盹,想一些沒意思的事情——而低昂的濤聲、巡回的潮水是再合適不過的調味品。我反複舔試著枯焦的嘴唇,辨別出海水的鹹澀。10年前第一次見到海,是在青島。那時我還是個純粹的少年,白天鑽進露天浴場曬日光浴,黃昏則選擇棧橋附近的鬧區散步。總之那時我以動態的心靈來愛海,說不完的愛,表達不夠的愛。海對於那個年齡的我,是以“情人”的身份而存在的。
現在不一樣了。不知為什麼,我喜歡靜靜地坐在無人的海邊。我的心情海不一定讀得懂,這我自己也知道。但除了海,這個世界上還有更適宜的讀者了嗎?我表示懷疑。一位成熟了的男人或女人,來到海邊,先是激動,繼而又陷入冗長的沉默,這是生命的規律。他或她,會把海作為這個世界碩果僅存的哲學家來看待的。盤腿赤腳坐在沙灘上,聽濤聲,等於是在聽大海講課。當然,大海的功課你不一定聽得懂,它甚至與你的日常生活無關。但毫無疑問,這將是你一生中最重要的課程。
很羨慕那些在海邊村莊或城鎮裏長大孩子。他們從出生的那一瞬間,就擁有了最偉大的家庭教師。一個男孩在彎腰堆砌沙塔,剛完成一半就被潮水席卷而去。這是大海在告訴他,告訴他什麼叫創造與毀滅。至於女孩子,在礁石之間拾撿貝殼,拾撿黑夜的遺物,當她們手提著草籃滿載而歸,便意識到大海的慷慨。大海是一貧如洗的無產者,又是珠光寶氣的富翁。大海是人類最驕傲的鄰居。我們沿著漫長的海岸線,修築鐵路、港口乃至積木般的城市。即使對於那些生存在內陸的人們,也會把一生中屈指可數的看海的機緣,視若宗教色彩的朝拜。海一方麵具有原始狀態的美,一方麵又具備超人的智慧——它是這座星球上最古老、保存得最完好的書卷——無字天書。
當我們手持火車票向海濱出發,會這樣自豪地回答熟人的詢問:“看海去。”那語氣仿佛是去探視我們生活範圍中的一位偉人。大海的門永遠對我們敞開。一張單程車票,就是我們交納的低廉的學費。而大海所回報的,又是怎樣一種高貴的激情啊!這是我一生中第二次看海,但我覺得海已經認識我了,它把我當作熟悉的客人來迎接。我坐在海邊抽煙,煙頭忽明忽滅,海則以遠處旋轉燈塔的光柱作為呼應。所以說,海也正盤腿坐在我的身邊,用溫存的手掌蘸著鹹澀的海水,一點點地洗滌著我靈魂的傷口與內心的塵埃。
我會記住在海邊的日日夜夜,無論從什麼意義上來理解,它對於我都是最本質的節日。即使明天我就回到那座燈紅酒綠的都市裏,但我內心也將帶回大海的鹽分。一位愛海的男人,永遠不會懼怕受傷……所有的傷口所有的疼痛,都會在聽見濤聲的那一瞬間得到奇跡般的恢複。
人生的簡單與逍遙
我的活法很簡單。正因為簡單,它在旁觀者眼中才顯得逍遙——逍遙是一個大大美化了的形容詞,總令我聯想到鳥類或其他空靈飄逸的事物,在廣闊天地所呈現的狀態。我知道自己沒那麼好。雖然那正是我傾慕的生存方式。我,常常想,我的個人生活充其量隻算得上簡煉清爽,離逍遙的境界還差得遠呢。逍遙接近於哲學的境界,而我不過是紅塵滾滾中的一個俗人——一個愛做夢的俗人。簡單不一定就逍遙,但逍遙必定以簡單作為前提:首先頭腦要簡單,一個思想複雜的男人,是沒法活得輕鬆的;其次在物質方麵要減少負擔,“鳥翼上拴著黃金就飛不起來了。”連黃金都會構成羈絆,更何況芸芸眾生難以幸免的柴米油鹽呢?我承認自己沒法回避嫋嫋四起的人間煙火,但盡量不使油漬汙染了精神上的羽毛。除了一日三餐我在飯桌麵前表情嚴肅之外(當然也不至於像宗教徒一樣祈禱並畫十字),其他時候我幾乎忘卻自己也是個食肉動物,我對功名利祿並沒有過於貪婪的欲望。一個人,哪怕出於謀生的需要不得不花費部分精力從事於對名利粗俗的追逐,但如果他帶著遊戲的態度,誰也不能武斷地裁判他是物質的囚徒。我是個俗人,但我不自卑。我相信雅俗共賞是塵世間一條客觀的真理,先俗而後雅,大俗才能大雅。話說到這裏越來越明白了。所謂逍遙並非陽春白雪,曲高和寡,而實質是一種自由,一種心靈的自由。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裏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裏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古文觀止,惟獨莊子的《逍遙遊》我過目不忘,我以為它堪稱逍遙的聖旨。莊子因為夢蝶的典故而顯形為文化史上絕頂逍遙的賢哲。“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膚若冰雪,綽約若處子,不食五穀,吸風飲露,乘雲氣,禦飛龍,而遊於四海之外。”現實生活中的逍遙,極難像莊子描述的那樣纖塵不染,精神的逍遙常常要建立在與物質妥協的基礎上——但這已算來之不易的勝利了,因為畢竟贏得了心靈的自由。以物質的勞役來換取心靈的灑脫無羈,不能說是人格裂變式的悲劇,而是對抗世俗壓力的最佳策略。
我的活法簡單且易於判別之處在於,它的規律是領先白晝與夜晚來劃分的。白天我是一位有城市戶口的職業者,是螺絲釘,是在辦公室裏為社會做貢獻的無名男人。白天是緊張而忙碌的,我的夜晚,則是“個人主義”的。當我下班後騎著山地車返回城市邊緣的公寓,便一點點目睹並遭遇了迎麵而來的自己。那是一個戴眼鏡穿休閑服的行吟詩人,視線恍惚仿佛早已穿進物質的牆壁。我最偏愛在台燈前坐下麵對一疊空白的稿紙的心情——我覺得那是一場精神的造山運動,我幸福地搬運語言的磚瓦,企望構築起一座燈影幢幢的空中樓閣。我所有的白天仿佛都是為夜晚準備的。我在茫茫人海中穿行,與一張張陌生的麵孔擦肩而過,完全是為了更清晰地辨認出自己。我懷疑自己的前世是一隻鳥,否則為什麼兩袖清風地橫渡密布天穹的枝條而從不考慮棲留呢?如果有來生的話,我還願意繼續做這樣一隻鳥,一隻正麵寫著孤獨、背麵卻寫著逍遙的象形文字的鳥。
逍遙,在白紙上寫下這“走”字偏旁的兩個漢字,我耳畔便掠過嗖嗖的風聲。讀加拿大作家阿特伍德的一篇小說,描述一位單身漢帳篷裏的擺設極簡單,一架帆布行軍床,一把折疊椅——而這一切似乎折疊起來就可用自行車馱走。這恐怕是世界上最簡單的微型的“家”了。但對於一顆靠篝火取暖的流浪的心靈而言,這個“家”的概念與意義仍然是博大的。我從不喜歡購置笨重且多餘的家具——每添置一件我就覺得唯美主義的翅膀便沉重了一點。對於一顆逍遙的心靈,它需要的不是家具,而是行李,它抖擻一番羽毛便能把精致的家園搬運到天空。鳥類永遠都在搬家。心靈永遠都在尋找,都在旅行。我靈魂的需求極其有限,穿一雙鞋子我就能輕鬆地上路。所以說,我的活法很簡單。我的活法就是追求簡單。如果在奢侈與樸素之間做一選擇的話,我估計自己會挑選後者。樸素是一件洗得泛白的舊衣裳,但穿上它我的心靈便顯得寬鬆與自由。“輕輕地我走了/正如我輕輕地來/我輕輕地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徐誌摩的詩我最喜歡這麼幾句。人生苦短,來去匆匆,我們何必以功名利祿來磨滅內心深處對逍遙的向往呢?
老 家
路自然是泥濘不堪的,在一場新雨過後。遍布南方鄉村的機耕道似乎一向如此,黃昏時想來已有不少路人經過,留下深一腳淺一腳的足印,並且相互覆蓋、混淆,新鮮得幾乎使我聞出膠鞋的味道。我又走在上麵了,小心翼翼地踮著腳,褲腿仍然濺滿大片泥水。鞋子不時和滑膩的黃泥摩擦出吱溜聲。我這是在什麼地方?又要到哪裏去?抬起眼睛,看見了一帶村落炊煙嫋嫋於遠處,以及村頭樹梢烘托出一輪帶有紅暈的雨後月亮……
一時佇望使我腳下一滑,翻撲於路畔渾濁的水窪裏。然後就醒來了。窗外夜半的海關鍾聲也未能解開內心莫名的愁結。我剛才究竟夢見了什麼,那般親切,拂拭不開。是它嗎?我下意識地念叨出某個疏淡多年的地名。
幾乎以為忘掉老家了,那蘇北平原星羅棋布的村莊中最普通的一個。它確實和我而今的生活不再有任何關聯,更確切地說它應該是我母親的老家,母親在那兒長成個梳獨角辮的十八歲姑娘後,才撲閃著翅膀離開它。僅僅在快讀小學時,我由父母帶領著回去過一趟。多少年沒想到它了,那一小段模糊的童年經曆,在今夜夢中不請自來地再現了。難道,僅為了證明我和老家之間殘留的一縷緣分?
也可能由於當時的雨後村路給我留有過於深刻的印象。哪怕這麼些年在都市斑馬線、紅綠燈規劃的林陰大道或整潔的長街短巷再也沒經曆過類似的舉步維艱的行走了。那次還鄉之行因一場雨而渲染出特殊的氣氛,尚很年輕的父母攙著七歲的孩子,在縣城下了長途汽車,又整整步行了十幾裏——而且是如此崎嶇的道路。我似乎還天真地發問過一裏路有多遠,母親避而不答,俯身給我係緊鞋帶:“不遠了,老家就在前頭,能看到一棵大槐樹就到了。”然而實際的遙遠與艱難使我屢屢有受騙的感覺,我在途中氣憤地哭了。最後一段路是父親把我扛在肩上的,使我有暇注意到頭頂那輪含蓄於雲端的微紅的月亮。雖然如此,最後跨進那幢窗外葦影搖曳、母親在此度過少女時光的江南風味的紅磚小廂房時,我已十足一個小泥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