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溝通來激勵孩子 運用合理的方法責備孩子
1.責備孩子的正確方法
改變對孩子的態度和談話語氣
平日對孩子的熱情態度改變為比較冷淡的態度,這樣會給孩子很深的印象。減少對孩子習以為常的愛撫,讓他感到是對他的處罰。
孩子能夠敏銳地覺察出大人對自己的態度突然變化,尤其是特別珍惜平日大人對自己的眷顧之情的孩子。當某個表現不好的孩子向老師提問題時,老師冷漠地回答,好像沒看見似的,不瞧他一眼就轉向其他孩子。這個孩子忍受不住這種不理睬的“敵視”,力求恢複以前老師對他的好感,結果以“交槍”告終,他主動向老師請求原諒他所犯的錯誤。
當父親或母親暫停和孩子交談時,孩子對此的反應會強烈。如果大人故意保持緘默,就不應該讓孩子看出是在繃著臉,因為繃著臉的這種表情會使孩子認為是假裝的,於是他等待大人第一個向他開口,如果大人先開口,他倒會認為自己沒有什麼不對的地方。
不僅用緘默,而且也可以用言語進行處罰,這並不是大人應大聲痛斥或對孩子進行長篇大論的說教,因為孩子完全不理解,並且討厭大人對他所講的大道理,以及對他無休止的訓斥。如果向孩子簡短而明確地說些譴責的話,比如,“你竟敢這樣做!多麼可恥!”孩子倒能心領神會。
暫時禁止孩子所喜愛的工作
對孩子來說,禁止從事他所喜愛的工作,會使他敏銳地感到是對他的處罰。比如,教師不讓有過錯的孩子擔任值日生,同時強調,不能把責任重大的工作讓表現不好的孩子擔任。
孩子欺侮小朋友,或故意隱藏、弄壞小朋友的玩具,父母可以暫時禁止孩子與其他小朋友一起玩。
孩子對大人取消許下的諾言,作為處罰的手段也很敏感。把約定去戲院、去動物園,以及乘坐小汽艇等活動取消或推遲,拒絕購買有趣的玩具等作為處罰,應向孩子說明這樣做的原因,讓孩子了解對他處罰的公正性:“因為你不聽話,我們決定不給你買構造模型(兒童玩具的一種,由各種零件組成,用以構成各種模型),直到你改正為止。”或“由於你表現不好,星期天不帶你去奶奶家玩。你應該以實際行動爭取我們帶你去姐姐家玩。”采取這種處罰方法,以便使有過錯的孩子思考自己的錯誤行為。
不容贅言,大人對自己所作出的決定要堅決地執行,不然的話,孩子會指望有機可乘。
有時可以有目的地警告有錯誤行為而自尊心很強的孩子,如果他重犯這類錯誤,就要通告他的家長或老師。向家長或老師報告孩子表現的不良行為。在這種場合,教師(家長)應相信,家長(老師)會支持自己的工作。但是應盡量少用這種方法,因為孩子有可能作出不正確的推論。
用家庭會的方法討論孩子的過錯
建議家長和其他家庭成員討論孩子的過錯。但隻是在特殊情況下才這樣做,因為孩子認為在家庭會上討論他的行為,這表明他的問題相當的嚴重,會產生恐懼感。當然,如果不得不這樣做時,大人應知輕重,要很有分寸的對待孩子,不僅要讓孩子消除恐懼感,而且也要讓孩子知道大人隻是出於一片善意,並讓他了解今後不可再發生類似現象。
教師的工作經驗還證明,有時在同齡兒童間進行討論錯誤行為的處罰方法也很有效。這種方法特別適用於年齡較大的學前兒童,因為他們在事物的認識及覺悟方麵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使用輿論的方法
使用輿論進行處罰,是教育中最強有力的方法。采用這種方法時,教師應支配兒童集體的意見,不要把對孩子錯誤的討論,變為對孩子本人的審訊。有過錯的大孩子認為當著大家的麵討論他的錯誤行為,就等於對他本人進行嚴厲的處罰,甚至較小的孩子也會有難為情或十分羞恥的感覺。
因此,教師隻有在使用循循善誘的說服教育,以及其他溫和的教育方法都不奏效的特殊情況下,才使用這種方法。千萬不要忘記,孩子的錯誤行為如果時常在群體中討論,就會使孩子不知不覺地對客觀環境所發生的變化失去敏感性,從而會對周圍的一切抱無所謂的態度。
現舉一個如何正確教育犯了錯誤的孩子的例子。
幼兒園大班的孩子們來到果園,今天擺在他們麵前的勞動任務是翻地,孩子們愉快而喧鬧地聚在小蘋果樹周圍。孩子們以前經常來觀察小蘋果生長變化的情況,都知道有一個小蘋果的側麵開始變紅,在它上麵的樹枝上也結出了兩個蘋果,並且長得完全一樣,孩子們還稱呼它們為“蘋果姐妹”,忽然傳來了響亮的聲音,不知是誰在激動地叫喊,“瞧!有人把最下麵的蘋果摘掉了!”
大夥兒緊緊圍住這棵蘋果樹。
“怎麼搞的嘛?那是最大的蘋果!”
“可能是調皮搗蛋的孩子摘掉的!”
這時,老師參加了他們的討論。“摘掉蘋果的行為是錯誤。如果害怕承認錯誤,就錯上加錯了!”
周圍一片寂靜。
“現在必須讓做蠢事的人想一想是坦白地承認錯誤,還是把錯誤推卸給別人?”
這時佳佳低著頭,默默地站著,不難看出,誰是這場事件的肇事者。但老師沉默不語,從他的臉上可以看出,好像是在規勸:承認不承認?還是承認的好!
佳佳突然堅定地走向老師:“摘掉蘋果的是我!我不是故意的。媽媽今天送我到幼兒園時,我看這個小蘋果又好看又好玩,便順手把它摘了下來。我保證以後再也不這樣做了!”
孩子們喧嘩起來,但教師以溫和的口吻對大家說:“我們要相信佳佳的話。他承認做錯了事,我們應相信不欺騙人的孩子。”
采取“自食其果”的方法
有時可采用“自食其果”的教育方法:采用自己消除自己於行為中所產生的壞影響;你亂丟東西,就要你自己收拾起來;灑水,就要自己擦幹;扯掉鈕扣,就要自己縫上。這種方法能使孩子以後認真對待自己的行為。否則自己不得不為自己的壞行為付出代價。
但是教師和父母一定要經過深思熟慮後再使用這種方法,因為這種方法不是在所有場合下都適用。比如,不要因為孩子任性不願穿大衣就把他留下,不讓他去遊玩;不要因為不整潔就讓孩子穿著髒衣服散步,或不把他送到幼兒園(如孩子沒有養成整潔習慣,恐怕這樣做未必有效)。
使用“自食其果”的方法時,還應注意:在任何情況下,所有那些會損害孩子身心發展和健康的,以及威脅孩子安全的方法(如破壞孩子的作息製度,不讓孩子按時吃飯、睡覺、遊玩等)都不應作為處罰手段加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