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用合理的方法責備孩子(3 / 3)

例如,數學家高斯所發現的理論“從1到100的整數和,為101乘以50”。當老師教授這項高斯理論時,往往會在黑板上寫出1到10的阿拉伯數字,下麵再寫一行10到1的數字,然後將上下兩列數字分別相加,則每一個都是11,而且共有10個11;當孩子發現到這個巧妙的組合時,皆極感興奮,這就是“發現學習法”的妙處。因為,讓孩子自己去“發現”,所得到的效果為最大。如果老師和父母隻一味地采取強迫式灌輸法,是很容易為孩子所遺忘,而導致喪失讀書興趣的。

由此可知,應該讓孩子自行發現自己的錯誤,父母若是看到孩子犯錯,也絕不可大聲斥責,而宜以溫和的口吻說“下次不要再犯錯了”,或是保持沉默,才能引導孩子對讀書產生興趣。

責備孩子要突出重點

交通警察對於開車超速、違規停車的交通事件,大多能夠秉公處理。但是某些警員對單純違反交規的行人,卻往往會繁瑣地詢問其他事情,警員的用意是利用機會,詢探出其他犯罪可能;而對於被詢問者,雖知此乃警員的義務,心中卻總是會產生反感,譬如交通警察說道:“這裏的車速限製是四十公裏,而你的車速卻是六十五公裏,已經超出二十五公裏。”此話當然能使違規者心悅誠服,若再進一步地說“你該不是因違法而心虛超速吧?”相信任何人都會憤憤不已,即使有真正違法行為的人,也不會立即有所反省的。

同樣的道理,在責備孩子時亦不可毫無根據地謾罵,須針對錯處加以指正,才能使孩子對自己所犯下的錯誤有所反省,而不再重蹈覆轍。若在責罵時,又掀起一些舊日瘡疤,必然會激起孩子反抗之心,而徒生枝節。

有些孩子喜歡邊看電視邊做功課,在這種情況之下,父母隻需提醒“讀書的時候不要東張西望”就足夠了,但是通常又會聽到父母接下去責備“你就是這樣不專心,上次才會打破碗”,亦即提出一些與這次行為毫不相幹的話題,甚至會脫口而出“你就是這樣,才會和別人打架”、“你就是這樣,才會被老師罰站。”等等刺激而無效的話語。

假如父母這般喋喋不休地提出孩子過去所犯的錯誤,即使是十分懂事的孩子,諒必也會對父母產生莫名的恨意。另外有些父母不但喜歡重提舊事,還妄自聯想到將來可能發生的過失,一並提出來大罵特罵,而形成非常火爆的局麵。

正因為責備的範圍毫無目的地廣泛,使孩子根本忘了,或是已不能確定,父母到底是為了什麼事而責備自己?結果是雙方憤怒不已,更遑論責罵之收效為何。

因著述《性報告》一書而聞名的金賽博士,曾經與許多人麵談,才完成了這項報告。他指出在麵談時一定是采取客觀徹底的詢問方式,而不摻雜其他無關事項,才得到如此正確的調查報告。相同的,在責備孩子時,絕對不可感情用事,應該以重點式之態度訓示孩子。

讓孩子敢於說出不同意見

母親們都喜歡孩子聰明、聽話。可是有時聰明的並不一定聽話,聽話的不一定聰明。做教師的也是一樣,尤其是小學、中學的老師總喜歡自己的學生聽話,少給自己找麻煩。雖然他們也知道過多地要求聽話會妨礙兒童的智力發展。

由於家長和老師都喜歡孩子聽話,所以勇於說出自己不同的意見——不同於父母和老師的意見的孩子通常不受歡迎。不過有時也會有例外。

我的一個學生,她在小學教書。她告訴過我一個有趣的故事,同時也是很有啟發性的故事。有一次她上一年級的數學課,她問:“一棵樹上站著三隻小鳥。一個頑皮的孩子用彈弓打掉了一隻,試問樹上還有幾隻?”幾乎所有的學生都舉手說:“一隻也沒有了。樹上應該是零隻。”而一個平常不太愛說話的孩子卻舉手說:“三減一等於二,樹上應該還有兩隻。”引起全班同學哄堂大笑。但那個孩子卻執著地說:“就是兩隻嘛”。於是教師啟發說:“打掉的雖然是一隻,但是彈弓一響,其他的兩隻就飛走了。”這樣才結束了那場爭論。

那個學生雖然是答錯了。但是我聽了這個故事,我卻覺得那位同學很值得稱讚。因為他能不為多數人的意見所左右,而有自己的主見;不怕被人恥笑,而敢於堅持自己的主張。發現“萬有引力”的牛頓少年時代很少和同齡的孩子一起玩耍,而愛獨立摸索研究事物,在學校裏他曾被譏嘲為“鄉巴佬”。發明“相對論”的愛因斯坦的座右銘之一就是“從他人的意見中獨立出來”。這兩個科學家的發明和創見,正是因為他們能獨排眾議。當然,這樣做是不容易的。因為有時他們要頂住外界的冷嘲熱諷和各種壓力。現在的許多公司或企業裏,一些年輕人之所以被選拔提升為經理,就是因為他們具有獨特的見解,能開拓、推動公司業務的發展。

不過事情盡管如此,我們的父母仍然喜歡自己的孩子在家聽話,在外不標新立異。當自己的孩子和同學的意見不合時,他們就擔心“這樣會讓大家討厭的”。這實際上就是強迫孩子順從大家的意見,不利於孩子的自我發展。

法國人則全然不同。他們輕視受他人意見左右的人。他們讚許孩子有不同的意見,他們喜歡孩子相互討論和辯論,借此磨煉孩子的處事能力。

因此,在孩子反對父母的意見時,我們不應輕易地責備孩子不聽話。如果孩子的意見是錯誤的,也應該耐心地說明、解釋。這樣,才能養成孩子有主見、有創造性。

我國是一個具有幾千年封建曆史的古國,存在的封建意識在我們的頭腦中還很多。其中之一就是喜歡兒女聽話,百依百順,容不得兒女的反對意見,更容不得兒女的反駁。而現在時代已經變了,再要求兒女們百依百順是很難做到的,而且也不一定就正確。兒女們有時的反對或者有不同的意見並不一定就是什麼了不起的錯誤,更不是對大人的不尊重和不敬。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許多事情本來就可以是這樣做,也可以是那樣做。並不是隻有一種方法才能做。俗話說:“條條道路通羅馬”,也就是這個道理。

同時,一個人隻有對生活有自己的看法,才能肯定自己的生存的目的,並才能為達到目的而努力。當然,在兒女這樣做時,也不應排斥向父母請教,排斥父母的教導與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