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備孩子的技巧與禁忌(2 / 3)

當然,在孩子的教養中,賞罰分明是不可欠缺的要件。孩子實行父母的命令就該給他獎賞,不去實行時就該給他處罰,這是要訓練孩子聽話的一個方法。但是天下做父母的,都是隻喜歡給賞,而舍不得處罰。“這次考試隻要你能拿到100分,我就帶你去看乒乓球賽”說這話的父母,隻要孩子考得好,排除萬難也會履行自己的諾言。但是如果父母親說:“你如果不把你那個亂七八糟的房間給收拾好,就不準你吃晚飯”,雖然孩子沒有把房間整理好,最後還是會給他吃飯的,不過總是會加上一句略帶辯解的恐嚇:“下次再不聽話的話,就真的不給你吃飯喔!”

的確,當你想要孩子做什麼事時,即使你不會處罰,口頭上還是要給他一點恐嚇,才能收到較好的效果。但是如果那個“恐嚇”隻是單純的恐嚇,那麼孩子就會認定父母是在“說謊”,而失去了所有的效果。像那個喜歡惡作劇的牧羊的孩子,最後就失去了他的信用。因此我們這裏所說的“恐嚇”隻是教養的一個手段,而且會在親子之間產生一種奇妙的關係。

為什麼呢?因為如果沒實現你所交待的,就受到嚴厲的懲罰,孩子的心理會受到壓抑,對父母也會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恐懼感,因此充其量這隻是一種“恐怖政治”而已,並不能培養自動做事的自立心。因此最好的方式就是用“恐嚇”作為教養的手段,而且五次裏有一次要真的處罰,如此一來孩子心裏就會有“這次如果再不做,也許就會受到處罰了……”有了這種不安的感覺,“恐嚇”才算有效。

先同意孩子的辯解

當父母指正孩子的過錯時,小孩子常會用“但是,那個小孩也做了啊!”、“但是,你事前又沒有提醒我!”等理由來反駁,這個時候,如果你都認同他的理由,反而有助於你的勸誡工作。

從教養的觀點來看,最重要的莫過於孩子所說的內容,到底是逃避責任的推詞?抑是真實的理由?因此不要一味地認為孩子是在強辯,站在他的立場考慮事情也是很重要的。例如,當他用“但是”來解釋自己的行為時,你不妨回答他:“原來如此!”,孩子的理由一旦被認可,他本來準備要說:“但是,你還不是常常做錯事”這種不禮貌的頂嘴,就說不出口了。

2.責備孩子的禁忌

家長對孩子實行管束和責罰能夠使他們停止自己的錯誤,服從指導。但是不適當的責罰對孩子的長期效果卻是不利於他們的成長。

責備孩子不要言過其實

她有一兒一女。她把兩個孩子看得跟心肝寶貝一般。將近二十年來,她把一顆心都貼在這一對兒女身上了。隻想兒女聽話,在外不惹事生非,將來成為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孩子小時候,確實也很乖,很聽話。但到了十七、八歲孩子就漸漸變了。女兒是老大,前年剛滿二十就交上了一個男朋友。男大當婚,女大當嫁。本來成年了,交個男朋友也無可責難的。但是,哪知倆人還沒有訂婚,女孩子就到男家過夜。母親發現此事後,氣得一天沒吃飯,把女兒好好數落了一番。“一個女孩子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要知羞恥,沒有結婚就在男家過夜,說出去叫我還怎麼做人?!以後不要再這樣做了。”

好話說了一籮筐,女兒根本就沒有聽進去。隔不多久,就又在男家過夜。回到家母親當然又罵了一頓。女兒頂了幾句,仍依然故我。後來竟然在男家住上兩三天。母親是個守舊的人,這下子差一點沒有被氣死。於是母親吼了起來:“你這個不要臉的東西,簡直把我的臉都丟盡了。你下次再敢去過夜,我就不準你回來。我也就不認你這個女兒了,你就給我滾!”

“不認這個女兒”,當然是氣話;“你就給我滾”也是氣話;而且兩句也都隻是威脅。原想這樣可以嚇住女兒,哪知女兒就真的走了出去,再也不回來了。女兒不怕她的威脅,走了。結果母親反而變得茶不思,飯不想。過了一個星期隻得又讓兒子把姊姊找了回來。

類似的威脅話也聽得不少。千百年來也常講:“你再亂拿東西,我就打斷你的手!”“你再往別人家裏去,我看見了就打斷你的腿!”

這些話,之所以說是千百年來常講的,是因為這些父母親,就是從他們的父輩們那裏聽來或學來的。在幾十年前,或幾百年前,當封建家長製盛行的時候,這些話也可能確實曾有過不小的威懾力量,管住了不少不聽話的孩子。但是今天時代不同了,它們的威懾力量已小得可憐,幾乎等於零;而且還常常造成母子母女間的隔閡與不愉快。所以要想規勸子女,還是得講道理,循循善誘。

在我國傳統的教育子女方式中,還有一樣也是不太好的,那就是事後埋怨。

孩子沒有認真地聽父母的話,後來在實踐的過程中果然就出了問題,出了差錯。於是有的父母就喜歡埋怨:“我早就說過了,你就是不信。現在闖下禍了吧?!”或“我再三跟你講,提醒你,你不信。現在把事情弄壞了吧?!”這些埋怨已無濟於事。至於子女沒有能聽父母的話,所以這次才出了錯。這事實已得到了證明,無需做父母的再去提及,子女心中有數,也會反悔和反省。在遇到挫折和失誤時,孩子最需要的是同情、安慰以及如何克服當前困難的忠言。如果父母為了顯示自己的預見與正確反複埋怨,結果隻能引起孩子的煩燥、苦惱和反感。我已經是一個六十多歲的老人和過來人了,希望我們年輕的母親們能容忍孩子犯錯誤,盡量幫助子女改正錯誤,而不要埋三怨四!因為當一個人受到挫折時,是最需要理解、同情、安慰和鼓勵的。做孩子的更希望能從父母那裏得到同情、支持和鼓勵。

不要諷刺孩子

一些不用功和粗心的孩子,在做練習,甚至考試中常會把一些極簡單的試題做錯。母親看了孩子的作業本或試卷,連簡單的試題都答錯了,感到氣憤和失望。於是會罵:“這麼簡單的都會算錯,你還能做什麼!”有的為了刺激一下孩子,還故意辱罵一兩句:“你真是白吃了幾年飯!你是小學一年級吧!”

當然,這種話,父母不但會對小學生講;有時對一些成年的子女,在不耐煩或感到失望時,也常講。有時父母看到朋友們的子女,青雲直上,而自己的子女大學畢業七、八年了,還沒有被提拔,心裏不免有些憤憤不平:“你工作這麼多年了,一個科長都還沒有弄到手。不知你到底在機關做了些什麼?”

不能做“無法自製”的父母

一位母親在夜深人靜時,獨自坐在床邊,望著孩子那張天真而熟睡的臉孔出神,腦中浮現出平時照顧孩子的種種,同時想到在孩子犯下錯誤,屢次勸說不聽,因而不斷責罵孩子的情況,心中難免感到不忍,此刻深深反省。

“我真是一個差勁的母親,明天我一定不再對孩子生氣了!”

可是,到了第二天,隻要孩子一表現出調皮搗蛋或反抗自己的情況,前夜的反省早已飛到九霄雲外,忍不住又大聲責罵起來——凡是家中有年幼孩子的母親,或多或少都有過這樣的經驗吧!

然而,對於一個小孩子來說,母親越是長期性地嘮叨不停、責備不已,孩子就越是容易產生反抗心理,以致每次在遇事無法稱心如意時,就隨手摔東西或破壞物品,甚至哭鬧不休。

不錯,孩子正是母親的一麵鏡子,而在這種情況之下,親子雙方都很難克製自己激動的情緒。問題出在母親的態度,她總是怕麻煩,將事情想得太簡單,希望能當場收拾一切。

在這種時候,怕麻煩的母親很少對孩子多作說明,所以,很可能會采取孩子要什麼就給什麼,孩子想做什麼就讓他做什麼的態度,因而寵壞了孩子。也有可能是完全相反的情況,那就是根本不理會孩子所說的話,並立刻拒絕孩子所提出的要求。像這樣,兩者都容易導致孩子產生不聽話的態度。

這麼一來,不管母親以後再怎麼責罵,孩子的態度仍然改變不了,此刻正是做母親的該仔細想想親子關係的時候了!

當小孩子賴在身邊直問“好不好嘛!”的時候,如果你明知他是指“我要吃糖果”的意思,你還是要追問一句“什麼事”,好讓他從頭說一遍,規規矩矩地提出他的要求,而不可以在他說了“好不好嘛”之後,不予過問地答道“好吧”,並且立刻給他糖吃。此外,在小孩子隻說:“糖果”兩個字時,也要幫他改口說“寶寶要吃糖果是嗎”,這樣才能養成孩子有條理表達要求的態度。

同時,也惟有這麼做,才能讓孩子清楚地自覺到他的需求,並培養他的表達能力,促使其日後能以第三者也可以了解的話語和母親溝通。

而做母親的,也千萬不可感情用事,比方說是為了消氣而責罵小孩。尤其最說不過去的做法,就是為了泄恨,厲聲責罵孩子,甚至在事後還自我解釋說是“因為氣不過才這麼說的。”

在幼兒的輔導過程中,母親最常遇到的困擾,就是小孩子的任性了!比方說,在帶孩子上市場買菜時,孩子往往會看到什麼就要什麼,並在當場使出纏人的本事,如果母親立時責罵說:

“不行!上次才買給你的!”

那麼,孩子很可能會拗不過而說:

“好吧!隻此一次,下不為例喲!”

雖然母親讓步了,但在孩子的心中,絕不會以為真是“就此一次”而善罷甘休。慢慢地,小孩會發現,隻要使出這種死纏爛賴的絕招,就可以一切隨心所欲了,在這種食髓知味的情況之下,孩子會周而複始地施展本領,並且樂此不疲。

說起來,問題大多出在母親的態度上。有時候孩子纏著母親給他買東西時,母親心想,就算買給他也並無大礙,於是很快地將東西買下來。另外,在母親心情很好,或是碰到什麼喜事的時候,也會輕易地答應孩子的要求,這種任由感情意誌驅使,缺乏始終一貫的態度,是最嚴重的問題。既然母親本身就拿不定主意,孩子當然更缺少分辨的能力了!

如果母親在冷靜判斷後認為“不行”,就采取毅然的態度,任由讓孩子怎麼哭鬧,說不買就是不買,同時還要明白地告訴孩子不能買的理由是什麼。當孩子發現鬧、磨人的方法無效之後,他就不會再無理取鬧了。

最糟糕的是,母親認為手頭寬裕,所以隨隨便便就買玩具給孩子的做法。千萬不可以在孩子隨口一句“我要”的情形下,立刻把孩子要的買下來,如果是母親經過判斷後認為可以買,也要先告訴孩子“讓媽媽想一想”,這種讓孩子等一下的態度是相當重要的。應該要教導孩子擁有正確的觀念,告訴他買東西不可太衝動,要仔細選擇購買真正所需才對。

責備孩子不可感情用事

小K今年三歲,由於他十分調皮搗蛋,令母親煩惱不已,有時心裏一急,就忍不住大聲責罵,可是,怎麼也不能讓小K聽話。母親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就把小K關到衣櫥中,於是,那個衣櫥就成為小K最厭惡的地方了!隻要一被關進去,他就害怕得連話都說不出來。

在被母親關進衣櫥幾次之後,小K說話開始出現口吃的情況。雖然母親心中也常想,自己是不是過於感情用事?這種做法會不會過於強硬?尤其是在聽到小K結結巴巴地說話後,更是按捺不住那份心焦了。

母親之所以會感情用事而造成這樣的結果,主要是因為她將重點放在“想懲罰孩子”上,卻並未將孩子做錯的事指責出來,使孩子在被責備之後知道反省。也許她認為,自己已經在口頭上罵了小K好幾次,可是小K還是不聽話,幹脆“把他關在衣櫥中作為懲罰,這樣他以後就再也不敢了!”

然而,小K被關進衣櫥中後,真的能夠冷靜地反省自己所做的事錯在哪裏嗎?事實恰好相反。小K隻是感到極端的害怕,同時也無法理解母親為什麼這麼狠心,居然會讓他遭遇到這種恐懼,自此以後,就因心中過於緊張,以致在母親麵前說話時,出現了口吃的情況。而做母親的又因為小K的這種改變覺得心焦難安,小K的口吃更難有起色了。

因此,當責備孩子卻無法得到效果時,母親該想的不是如何嚴厲地處罰他,而是要退一步想想“為什麼他會這麼做”。

調皮又不聽話的小K,很可能和大多數淘氣的孩子一樣,隻不過是精力過於充沛,家中無法完全發泄,因而顯得特別頑皮搗蛋而已。這時,聰明的家長如能將他帶到戶外,讓他盡情地玩耍,通常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獲。身為家長的應留心到孩子的需要,例如孩子喜歡“玩紙”,就給他一大張紙,任由他盡情撕扯;又如孩子喜歡在牆壁上塗鴉,就記得給他一大張白紙,告訴他“你喜歡畫就畫在這張紙上。”

千萬不可一味地以禁止為能事,如果孩子提出想做什麼的要求,應該先讓他了解何者該做、何者不該做,並教他正確的做法。

小N今年也是三歲。最近,他在和其他小朋友玩耍時,常常動不動就扯人家的頭發或抓人家的麵頰,母親發現了這種情況後,覺得十分煩惱,因為怕他一不留神又對別的小朋友動粗,所以帶他到公園去玩耍時,眼睛更是一刻也不敢離開他,他心想,自己做父母的脾氣很暴躁,不但常常責備小N,甚至有時還會打他,不知是否因此才造成小N粗暴的性格?

可明顯地看出的是,小N的粗暴和雙親的責罵互為因果。如前所述,無法克製自己的父母,就會造成無法克製自己的孩子,而小N的雙親。可以說就是這種無法自製的父母。

當聽人說:“孩子年紀這麼小,說他他也聽不懂,隻好打屁股了!”許多父母都是采用這種方式管教孩子,結果孩子往往被嚴厲的責罰後,還搞不清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還有些父母隻想以疼痛來阻止孩子的某些行為,而孩子又無法了解那些行為不當的原因,也許在父母看不見的地方,仍然照做不誤。這樣,父母的責罰豈非毫無意義嗎?

體罰孩子最好不要采取責打的方式,因為這種情感的表達過於激烈,同時行為也太危險,往往會得到反效果。另外,如果孩子在挨過一次打後再犯下同樣的錯誤,那麼下一次得的到是再打重一點,這種惡性循環的結果,是使孩子永遠無法達成父母的期望;他可能會冷靜地接受被責罰的事態,卻不懂得如何反省,最後很可能演變成孩子對父母管教的反抗或頂嘴。

不論孩子的年紀多小,隻要犯下了錯誤,父母就應該明明白白地告訴他“不行”。一般而言,在親子關係或孩子與其朋友之間的交往中,應指導他能以明白、完整的語言與別人交談、溝通,這才是理想的做法。

使用“自食其果”的方法時,還應注意:在任何情況下,所有那些會損害孩子身心發展和健康的,以及威脅孩子安全的方法(如破壞孩子的作息製度,不讓孩子按時吃飯、睡覺、遊玩等)都不應作為處罰手段加以使用。

不要用勞動處罰孩子

不要以勞動處罰有過錯的孩子,如孩子不聽話就強迫他收拾房間或整理書櫃。把執行某項勞動任務作為處罰,可能使孩子對勞動產生反感,這就違反了教育的基本原則,讓孩子熱愛勞動,恰恰與之相反的是,應讓每個勞動任務都使孩子由於花費了體力而感到快樂。

不讓孩子執行勞動任務,反而感到是對自己進行處罰。比如,教師對孩子說:“由於你表現不好,今天不準你和小朋友一起收割稻穀。”

當然,使用這種方法隻有在孩子能正確對待勞動,珍惜和其他小朋友一起勞動時才有效。在我們所舉的這個例子裏,教師考慮到了這個孩子對待收割稻穀很重視,很少持漠不關心的態度。毫無疑問,不準許孩子參加集體勞動這種方法最適用於較大的學前兒童,因為他渴望來參加集體勞動,並且熱愛集體。

總而言之,還是不用這種方法為好。

不要經常訓斥孩子

比如,有個男孩子在玩沙土,媽媽的喊叫聲經常打斷他的玩耍:“不要用手抓沙土”、“不要弄髒了大衣”等等。看來,孩子對媽媽的叫喊聲已產生了堅決反抗的心理:裝沒聽見、不出聲。這使媽媽很惱火,有時會把他從沙土地拉開,讓他坐在自己的地方,但這絲毫沒有什麼效果,孩子一有機會,就趁著媽媽不注意,他又跑到沙土地上玩了起來。非常生氣的媽媽抓住孩子便往家走,使孩子一麵裝腔作勢地把手晃來晃去,一麵淘氣地向四下張望,堅決不肯回家。

經常對孩子叫喊和訓斥,能使孩子養成執拗脾氣。膽小、安靜的孩子由於不斷地受到斥責,會變得更加拘謹、靦腆,好似“受盡折磨”一樣。容易激動的孩子則更加強他的“反抗性”,對斥責不是裝聾作啞,就是大哭大鬧。

在和孩子的父母的交談中,教師應警告他們不要用恫嚇手段迫使孩子聽話。

“你不聽話,就把你爸爸叫來,把你送走!”媽媽對兩歲不聽話的孩子說。孩子沉默不語,麵帶驚慌的神色。

孩子不想吃飯,媽媽又用同樣的方法:

“不吃飯就把你送到不認識的阿姨那裏去!”

原來孩子們完全了解類似的恫嚇:有一些孩子置之不理,默不作聲;另一些卻激動起來,哭鬧不止。恫嚇對孩子產生了各種不同的作用,並且也會引起孩子神經過度緊張。

必須注意到孩子對恫嚇的反應之所以那樣強烈,是因為孩子對充滿神秘而奇妙的日常現象還沒有充分地認識。小孩子害怕黑暗,因為他們在暗處看不見一切東西。他們害怕一切新奇的響聲、雷鳴和閃電,因為他們還不懂得科學道理。

當孩子很小時,用恫嚇手段也可能使孩子聽話。但孩子五到七歲時,他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擴大了,就不相信什麼“媽媽會把自己交給不認識的阿姨”。

有時一些教師和家長濫用恫嚇處罰孩子:“你再欺侮小朋友,我就永遠不讓你和他一起玩”,“你不趕快去幼兒園,就留你一人在家”,“你表現不好,就把你調到小班……”孩子早晚有一天會明白,恫嚇隻不過是恫嚇而已。這樣,大人的威信就被破壞了。

責備孩子不可粗暴專製

許多家庭中,家長和孩子之間大叫大吵成為家常便飯。一旦孩子做錯了事,家長在批評中便出現了不恰當的用語,孩子的回答也難聽。接著,父母親便提高嗓門尖叫著威脅,或是采用高壓的辦法對孩子施加懲罰,於是情況往往就更糟了。

10歲的凱凱正在滾動一隻空啤酒杯玩。

母親:你會打碎的。

凱凱:我不會。

母親:打碎了看我怎麼教訓你。

(正說著,啤酒杯掉在地上打碎了)

母親:叫你別玩,你偏要玩,還說不會打碎,看你那笨樣子,把家裏東西都打光了。

凱凱:那你昨天還打碎了一個碗呢。

母親:你敢這樣回嘴,真是沒教養。

凱凱:是你先說我的。

母親:你再說一句!氣死我了,滾一邊去。

凱凱:(站了起來)滾就滾!你走開,讓我過去!

這種行為當然是對母親威信的直接挑戰,使母親更加惱火,她抓起兒子的胳膊,生氣地抽了兒子屁股幾下。凱凱躲不開,挨了打,哇哇地哭叫起來。

有一個孩子期末考試分數低,回到家後趕緊鑽到自己的小房間裏去了,怕挨打。家長知道後氣不打一處來,破門而入,揪著孩子的耳朵就把他提拉出來。孩子戰戰兢兢,家長橫眉立目,又拍桌子又跺腳:“說!為什麼考這麼點分!”“叭”一個大耳刮子……

嚴禁對孩子進行體罰

處罰應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礎上,嚴禁體罰必須記住,在選擇每一種處罰方法時,應使之建立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基礎之上,喚起孩子的良知,啟發他的自覺性。

因此,非常明顯並且不容爭辯的是,在任何時候都不允許體罰。

捷爾任斯基寫道:

“鞭打過分的嚴厲及體罰,在任何時候都不是觸動孩子心靈和良知的好方法。因為這種處罰方法,是給孩子身心施加更強烈的暴力,即使孩子已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端,但也容易使孩子養成固執違拗的習慣,或是形成極端膽怯和虛偽的性格。”

擺在教師麵前的嚴肅而責任重大的任務是——對某些家長要進行始終不渝的耐心說服工作,因為這些家庭的父母,仍然認為體罰是無害而有益的一種教育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