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一些父母認為孩子還小,“對孩子講不清道理”,孩子受到體罰後,由於恐懼有可能被迫按大人的吩咐行事,但並不知道為什麼應當這樣做而不能那樣做。
孩子受到體罰,就習慣於“不是由於良知,而是因恐懼而行事。”
比如,六歲的孩子天天當著爸爸的麵表現得很好、很熱情,從他的眼中可以看出他是怕爸爸“手重”。但是他對爸爸並不真誠老實,也不尊敬。這個孩子假裝聽話,而他爸爸沒有察覺。“一定要讓孩子聽從某個人的話。長大之後,不用巴掌他就懂得怎樣做人。”
天天上了學,不知怎的一下變得像個成年人。原先在巴掌或皮鞭下所表現出的恭順服從,突然變為愚頑固執。由於這樣,他的爸爸更加嚴厲地處罰了他。這是因為混淆教育會使孩子自覺地對待自己的行動……要知道天天的良知,已經被粗暴野蠻的巴掌或皮鞭“磨練殆盡”了。他的行為缺乏自我控製能力,成為神經不正常的孩子。
為雞毛蒜皮的過錯進行處罰,大喊大鬧,會損害孩子的心靈。為了擺脫處罰,孩子有時用“解救”自己的謊言來隱瞞自己的過錯:“不是我,是他弄壞的!”此外,這個孩子還憑此得知,他會由於很小的過錯而遭到拳打腳踢甚至皮鞭的懲罰,但這完全得憑他爸爸的心情而定!“解救”的話……有時可以幸免一場災禍,本來他知道不該說謊,但除此之外,又有什麼辦法呢?爸爸沒料到他的巴掌和皮鞭,竟是孩子說謊的原因,嚴重的處罰使孩子不敢誠實地承認錯誤。
捷爾任斯基這樣囑咐父母:
“不要打自己的孩子。但願你們對孩子的愛,可以製止你們那樣做。要記住,當孩子還小,無法自衛時,雖然用鞭笞教育比較省心省力,但當他們長大之後,你們從他們那裏期待所得到的並不會是愉快,因為你們曾經以過度的嚴厲和體罰傷害了他們的心靈。”
教育孩子時不要忘記,讓孩子聽話不是目的,而是方法,用這個方法形成孩子的自覺性和組織紀律性,以便讓孩子準備走向社會。這隻有在尊重孩子人格的前提下,才能實現,隻有在這個前提下,把對團體的責任心和自己的良知融合在一起,才能使孩子具有真正公民的組織紀律性。
責罵孩子時不要揭短
現在,我想改換一個角度來說。孩子們會做錯事,因為孩子們不可避免地會有缺點。而且這些缺點也正是造成他們挨罵或父母嘮叨的原因。
責罵也好,嘮叨也好,最好就讓它們停留在家庭的圈子裏、母女之間、父子之間。但有的父母有時喜歡對鄰居和客人們也講:“唉,我這個孩子就是不讀書,功課總是不及格!”或者:“我這個孩子就是喜歡說謊,真是氣死人!”父母這樣說,也可能出於無心,隻是一時氣憤或心血來潮,或者說明自己責罵孩子的原因。不論是前者,或是後者,這樣做都是不對的。這樣在外人麵前張揚孩子的缺點,絲毫無助於對孩子的教育,而隻會傷害孩子的自尊心使他無地自容,在人前抬不起頭來。
另外,在鄰居和幾個好友相聚時,有的人喜歡對主人的孩子誇獎幾句。這通常是一種客套,但有的母親為了表示謙虛,在聽到讚美時總愛說:“唉,我這個孩子任性得很,不太聽話哩!”或者:“都小學五年級了,還嬌氣得很,什麼事都要做母親的督促!”如果孩子沒有這些毛病,為了謙虛,做母親的這樣說就不對,即使孩子真有這些缺點,也不應向外人張揚。
孩子到了一定的年齡,他們知道自己的缺點,他們有羞恥心。自己的缺點,家人知道沒有什麼,但說與外人知道,麵子上就覺得過不去了。因而這樣會使孩子產生羞辱感,令他們自慚形穢。所以,父母在與外人交談時,談到自己的子女絕不要揭短。因為父母無意間向外人講自己的孩子的缺點,無異於向第三者說他並非是一個好孩子,極端不利於對孩子的教育和孩子的健康成長。相反地,作為父母對孩子的點滴進步要時刻加以肯定。譬如在外人讚美自己的孩子時,父母可以說:“是的,我的孩子最近進步很大!”這樣孩子覺得光彩,同時也會更加奮發向上。
不要多講孩子的缺點
每個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健康、聰明、漂亮。但是事實上這是很難的,世上哪有那麼十全十美的孩子?!那麼十全十美的好事?!正因為如此,所以我們中國人又有一句古話:“母不嫌子醜”。別人看來不好看或不聰明的孩子,在父母的眼中卻總是聰明可愛的。不過這通常是指很小的時候。事實上,如果孩子有些天生的缺陷,再加上淘氣不聽話,父母除了痛心以外,有時難免會有厭惡之感。
在早兩年的報紙上筆者就看見過一則中學生自殺的新聞。那孩子還隻是一個中學學生。他天生比較遲鈍,倔強。而他的弟弟卻長得與他全然不同,大臉大眼,一副聰明相。兩人在一個學校讀書,哥哥原比弟弟高兩年級,後因功課一直學不好,三年內降了兩級與弟弟同班。由於他讀書讀不進去,又長得醜,所以母親看見他就難免會產生了些厭煩的感覺。看到他作業總是打ⅹ,就情不自禁地嘮叨起來:“我怎麼會生出你這麼一個又蠢又醜的笨蛋?!我不知前世做了什麼孽。”
孩子雖然遲鈍,但這些話還是聽得懂的。於是孩子對自己前途完全失去了信心,再加上在家中得不到父母的疼愛,吃安眠藥自殺了。孩子死後,母親也十分傷心,但悔之晚矣!
又如,我從前有一家鄰居,他有一個兒子是天生的高度近視。看什麼東西都要放在鼻子麵前才看得清。母親見了又氣又恨,有時就罵:“什麼東西都要拿到鼻子底下去聞。瞎子!”
孩子天生視力不好,本來自己就很痛苦,結果母親還要喊他瞎子,心中更是痛苦和自卑,因而常一個人躲在外麵痛哭。這樣當然對孩子身心的發展都有很大的壞處。
做父母的沒有不心疼自己的孩子,正是由於這種心疼與憂慮使他們對孩子的某些缺陷更加感到無奈與怨恨,因而在生氣時,或孩子不聽話時,這種對上天不公的怨恨就發泄了出來。這行為,我們做過父母的人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它無意間對孩子心靈造成的傷害卻是無法彌補的。所以對待有天生缺陷,包括生理缺陷的孩子,父母應該更加耐心和細心,使他們時時感到溫暖和幫助,並且克服和戰勝那些缺陷給生活和學習上所帶來的不利與不便。同時,作為父母為了鼓勵孩子奮鬥的勇氣和增強對生活的信心,還應該更加細心和熱情地去發現孩子的優點,發揮其長處。
一句話,父母絕不能嫌棄自己的孩子。
孩子生性有喜歡讀書的和不喜歡讀書的,有天生會讀書的和不會讀書的。但父母們總是喜歡用同一尺度去要求孩子,隻希望要求自己的孩子會讀書。如果有兩個孩子,則要求兩個孩子個個都會讀書。能夠這樣當然很好。而且這樣的孩子不是沒有。我就認識兩個教師,他們兩家都是兩個女兒。個個女兒都會讀書,不要父母操心勞神,高中一畢業就都考上了自己選擇的大專院校。但是與同學院的其他教師的子女相比,他們這兩家的子女畢竟是少數。更多的是不讀書的孩子,或者是隻有一個會讀書的,有一兩個不會讀書的。
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小時候不讀書,不學些知識,將來又能幹什麼呢?因而父母要求孩子努力學習、好好讀書是天經地義,無可厚非的。因而父母喜愛會讀書的孩子也是十分自然的事。但是事與願違,許多孩子卻並不懂得這個道理,也不懂得讀書對他們的重要性,卻把讀書當作苦差,不肯讀書,一心貪玩,因為童年本也正是好玩的時候,於是他們上課不聽講,下課打鬧,回家不做功課,不交作業。在學校裏老師批評,回到家裏,自然也要受到父母的責罵。罵無法產生效果,父母在傷心之餘,難免有些嫌棄,甚至罵出一些過頭的氣話:“人家屋裏的琳琳,成績樣樣百分,隻有你期期不及格,把我的臉都丟盡了!我不知道怎麼會生出你這種孩子!”或者:“你再要是不及格,你隻有去死!”當然,罵歸罵,實際上母親並沒有真的這樣想,而且自己心裏十分痛苦。像這種惡意的威脅,說多了卻會刺激孩子的心理。因為大部分小孩子自出生開始都有一種潛在的不安感,惟恐父母不喜愛自己。孩子一旦有了雙親嫌棄他或不喜愛他的感覺,精神上便會產生不安定感。在這種環境中形成隱發性意識,會發展成無法彌補的不幸事件。我清楚地記得五十年前讀中學時,我寄居在父親的一位朋友家裏。他的一個兒子不會讀書,成績很差,父親脾氣暴躁,常以我為例來羞辱自己的兒子,結果兒子尋了短見。
對孩子不要強求,更不要拿自己的孩子去與別人會讀書的孩子相比。這樣隻會使孩子更加抬不起頭來,變得陰鬱,或者逼他走向反麵——憎恨!
總之,父母應時刻記住:父母的一句話是能對孩子產生莫大影響的。我們常聽到的:“你怎麼這麼笨?”“你的腦筋真差勁!”這些責詞的副作用很大。那就是孩子自認為“腦筋差勁”,於是心灰意懶,什麼事都不想做,更不想讀書,對讀好書沒有信心。
所以不論是頭腦還是容貌方麵的缺點,都不應成為父母責罵孩子的題材。我們常見到這樣一種母親,那就是刀子嘴,豆腐心。是的,她們疼愛、心疼自己的孩子,對孩子生活上關心備至。孩子在外麵如果受了頑皮孩子的欺侮,她們會心疼得說不出話來,總要去討一個公道。但是當她們自己的孩子不讀書或不聽話時,她們也什麼話都罵得出來,好像要罵了才痛快。因而她們時常罵些過頭話:“你怎麼這麼蠢呢?什麼功課也不會做。你真是蠢死了!”“這樣蠢,還不如死了的好!真把我氣死啦!”
罵過,她自己氣消了,對孩子又愛護如前。但是她卻不知道,也從未認識到她這種刀子嘴,對孩子心靈的傷害有多大!所以,父母在責罵孩子時一定要冷靜,要克製!
不要斥責孩子說謊
父母親外出時,孩子擅入書房打翻了墨水,如果是學齡前的幼孩,必然會驚嚇於“受責罵”,而當場呆立不知所措;主角若換成小學生時,雖屬幼稚之齡,卻也有足夠的智慧,為了不惹父母生氣,往往會拿椅墊或書籍來掩飾。
在父母返家後,當然會立刻發現,並質問孩子“是不是你打翻墨水的?”其實,孩子在父母察覺之前,早已默認自己的錯誤,卻因為預想到必遭責罵,才會回答“不是我”,如此一來,更讓父母感到憤怒“為什麼你總是要扯謊。”這時候孩子可能會回嘴“我不知道啊!”“怎麼會不知道呢?我很清楚你是說謊話。”“可是我沒有說謊啊!一定是弟弟打翻的。”——於是,就在一問一答的情況下,孩子最後把毫無關係的弟弟,拉進了這個事件中,就愈發使父母憤怒不已“你別胡說了,我不想再看到你。
孩子的謊言就此被確立了。孩子說謊是讓父母相當困擾的一個問題。
“不能說謊”是一個普遍的道德常識。孩子年幼時,父母即諄諄告誡不能說謊,盡管情況是如此,一旦孩子玩心一發,就會說“今天沒有功課”,考試成績不理想時則說“今天沒有考試啊!”遺失物品時,則搪塞以“我送給小朋友了!”都是為了掩飾過失而說謊。也正如一般人所說的“說謊就像是小偷”,即使是很小的謊話,大人也會將它當成重大的“壞行為”。
所以,當孩子扯謊而證據確鑿時,父母幾乎都毫不循私的用法官問話方式來質詢,殊不知這些做法隻能促使孩子說更多謊言,而不能真正解決問題。
事實上,孩子說謊多數是為了自衛。美國著名兒童心理學家金默德,曾經在他的著作中提出“說謊是孩子害怕說實話,而遭到責備的一處避難所”,我對此說法深具同感。因為孩子被教導“不可說謊話”另一方麵孩子卻有說實話而挨罵的經驗,這種矛看的結果,即造成孩子因自衛而說謊。
如此分析,是大人造成了孩子不得不說謊的情勢。要防止孩子說謊的最佳方法並非“質問”,而是讓孩子明了沒有說謊的必要。以前述例子看來,父母不應質問孩子“一定是你打翻墨水的”,反之應對他說“幸好墨漬滲透的範圍很小”,則可以避免孩子扯謊,同時能讓他了解“在打翻時就告訴父母,父母一定會原諒我。”的重要性,亦能讓他了解,說謊是項不智之舉。
孩子說謊隨時都可能發生。譬如父母提議“做完功課再去玩”,此時孩子也許會自衛地說“今天沒有功課”,這便是一種“希望沒有功課”的願望表達,父母也或多或少要原諒孩子這種轉化願望的表達方式。父母不妨改成“如果真的沒有功課是很好,有功課就要先做完。”的暗示說法,自然可以使孩子意識到說謊是不良的行為。
在心理學上已經證實,擅於說謊的孩子,比不喜歡說謊的孩子更具有創造性。例如常將實際與想像世界混淆不清的幼兒,經常會有“我今天看到大象了”之語,這隻是一種想像力的發揮,無須過度擔心,千萬不可斥責“你別胡說八道了”而應以附和的語氣說道“如果這是真的該多好”。這種做法,自然可使孩子覺悟到不該說謊,這才是杜絕說謊意念的最佳對策。
不要責罵孩子打架
常有家長因為孩子打架來找我商談。我卻認為,孩子打架是一種自然現象,因為孩子尚無法控製自己的欲望,當彼此的欲望互有衝突時,就借打架解決。而於打架的過程中,孩子終會了解到,打架並不能解決問題,換句話說,孩子可經由打架的過程,來了解到社會規範。
父母在孩子打架時,所抱持的態度是相當重要的。各國父母對於孩子發生爭執的看法各有不同,例如,美國的父母隻是心平氣和地,在一旁觀看孩子爭執的情形,這種態度非常符合講求實力的美國社會情況;相反地,法國人則以沉默之態在旁觀看,而一旦孩子出手打人,則立刻加以製止,並命令他們隻能口角相爭,這點也符合專門講究理論的法國人作風。但是,東方人則抱持惟一的理想“大家要好好相處”,獨視打架為惡劣行為,嚴格地予以禁止。
所以一旦孩子發生了爭執,父母就會從旁製止“不要再打了!為什麼你們不能好好相處?”而事實上,此種遏止之法根本解決不了孩子之間的問題,一味地製止孩子打架,反而會使孩子缺乏訓練。
最近的孩子們在幼年時期,非常缺乏社會訓練。從前的孩子們在異年齡玩伴中,有著他們自然的社會秩序與戒律,由較年長的孩子領導其他玩伴,彼此和睦相處;但是,現在處於同一所幼兒園或學校中,一起嬉戲的同齡兒童之中,卻彼此經常發生衝突,這是因為社會訓練之缺乏,一旦有了爭執,就會打架。
孩子發生爭執時,隻有在發生危險情況,或是爭吵完畢之後,父母才能介入這場戰爭,找出原因,並提供解決的方法。也就是說,父母從旁指導所使用的方法,是相當重要的,因為打架對孩子而言,也是一種培養社會規範的絕佳機會。
不要怒責孩子的大過錯
自一個小工廠規模,一直苦心經營到今日鬆下電器的鬆下幸之助先生,在培育人才方麵相當著名。曾經長期服務於鬆下電器的三洋電機副董事長後藤清一元先生,在擔任廠長時代,曾遭遇過工廠失火事件,發生了這類意外,一般人總以為負責人必然會受到去職處罰。但是,當鬆下先生由後藤先生口中獲知此事時,隻淡淡地對他說“好吧!你繼續努力。”卻不追究任何人事責任。其實,鬆下先生並不是一位對部屬十分溫和的經營者,在平日的電話通訊中,後藤先生也曾多次受到鬆下幸之助的嚴厲警告。
鬆下先生非常嚴格地管理細微之事,而重大的過錯卻從不追究人事責任。鬆下先生不愧被稱之為“經營之神”,他在管理部屬的策略上,確實掌握住了人類的心理,實在令人佩服。
當一個人犯下大過錯,在未遭受處分時,本人早已會反省,若是又遭到嚴厲斥責,或是當場被協迫,反而會引起當事者的怒意,甚至會對責罵者產生反感與恨意;換句話說,對於重大缺失嚴加責備,是無法產生良好效果的。
父母責備孩子時,也是相同情況。當孩子不慎打破昂貴花瓶時,父母往往會在盛怒之餘,大聲責罵“你打破了這麼貴重的花瓶,你說該怎麼辦?”,尤其是平時一再叮嚀,卻又如此不留心,更會叫父母怒不可遏,破口大罵。然而,斥責隻是徒增孩子的負擔,反而會讓孩子忘了對自己的過失自我反省。
所以,在重大缺失造成之時,保持沉默不加以斥責,反而能夠促使當事者自我反省。因為此時犯了錯的孩子,必然認定會受到責罵;但是,一旦讓他“逃過一劫”,卻更能夠加強其內心反省。
不要因失敗責備孩子
兒童心理學家皮傑估說過,八歲以前的孩子都是結果論者。
阿林想幫助母親做家事,但在端盤子時不小心摔了一跤,結果十塊盤子都打破了!但另一方麵,母親經常告訴小玉不可以偷吃東西,而當媽出去時,小玉因為想去偷吃東西,不慎將櫥櫃中的盤子掉下,使得盤子上留下一道裂痕。
“那麼,到底是哪個孩子不好?”
如果是在幼兒階段,都會認為是“阿林不對”。因為他打破了“十個盤子”,這就是所謂的結果論。
不過,小孩子會由認為阿林打破盤子比小玉打破的多所以才不對的階段,慢慢進展到會考慮其動機。在皮傑利的敘述中,最後的結論是:
“像這種思想發育緩慢的理由,是因為母親經常隻依自己所受物質損壞程度而責罵孩子。”
所以,母親才是真正的結果論者。想幫忙做家務事的孩子,其動機很好,但因母親認為打破了十個盤子是不對的,所以對其責備程度遠比一個盤子有裂痕的更加嚴重,由此孩子才會成為結果論者。
這就是由“父母不了解子女心情”而來的。孩子想將事情做好卻失敗時,母親應本著體貼的心情去安慰孩子才對。
由於孩子本身在麵對失敗時已感覺到心靈受到創傷,如果父母在這時不能了解孩子,反而加以責罵,那就表示母親不信任孩子的善意,如此長久下去,孩子會將一切都解釋為惡意。
近來發現,上幼兒園的孩子都比過去的孩子自私,這很可能是由其家庭教育有上述情形造成的。
例如一個孩子單手頂著牆壁站立,另一孩子由前方跑過來,在站立孩子前約兩公尺處停下,跺著腳罵道:“你欺負我!”老師問:“怎麼了?”那麼跑過來的孩子說:“他故意擋我的路!”然而,站著的那孩子還莫名其妙不知所措呢!
這就是將別人所做的事均解釋為惡意。如果想坐下來,卻找不到椅子,就會對老師說:“是××拿走的!”可是,根據皮亞傑的說法,如果要讓孩子辨別其行為是否善意,不到過了小學低年級之後,是沒有辦法做到的。不過,如果是在對幼兒教育特別有研究的幼兒園中,這種辨別能力仍舊可提早學會。因為老師總是信任孩子們的善意,所以會在孩子們麵前說:“××是想怎麼做,並不是惡意的。”
下麵就介紹一個實例:
小班孩子們所做的粘土作品在第二天早上被破壞了,由於得知中班的小孩子們曾在其後到這間教室來,所以小班老師便選了四位代表去向中班的小朋友抗議。
“你們為什麼弄壞我們的東西?”
中班小朋友回答:
“你們的教室太亂,我們在整理的時候,不小心碰倒桌子弄壞了,對不起。”
這時,小班的小朋友又追問一句:
“你們不是故意的吧?”
在回到自己教室後,四位小朋友報告說:
“他們說不是故意的,所以我們就不要再生氣了!”
於是,小班的小朋友便忍耐下來了。
這就幼兒心理學而言,是非常令人驚訝的。因為盡管是八歲左右的孩子,要讓其考慮別人行為的動機都很不容易,何況是四歲的孩子呢?
這種例子的出現,是因為有很好的指導者,加上接受訓練過的班級,才有可能如此,不過,在家庭中一樣可以做到這點。
當孩子失敗時,父母如果能告訴他:“我知道你不是故意這樣的,真是太可惜了!”如此,孩子就能辨別故意與無意的差別,也能了解什麼事該生氣,什麼事不該生氣了。
應該多信任孩子的善意,以鼓勵其善意的態度來與孩子接觸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