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文淇,字孟瞻。高祖劉春和,監生。曾祖劉起泰,監生。祖父劉曔,縣學生。父親劉錫瑜,監生,學醫。劉文淇長通群經,嘉慶十四年(1809)優貢生,官候選訓導。

劉文淇在中國學術史上能享有盛譽,在於他的《左傳》研究。同人讚之為:“左氏傳麟經,其義最宏博,征南著述成,賈服注俱削,遂使大義乖,是誰微言讬,君為輯舊注,疏證皆精鑿。

《左傳》的注疏,唐代以後,杜預的注、孔穎達的疏成為主導,劉氏先清算杜預注開始,目的是恢複漢代學者《左傳》注的原貌。他說:

覆勘杜注,真覺疻痏橫生,其稍可觀覽者,皆是賈、服舊說,洪稚存太史《左傳詁》一書,與杜氏剿襲賈、服者條舉件係,杜氏已莫能掩其醜,然猶苦未全。文淇檢閱韋昭《國語注》,其為杜氏所襲取者,正複不少,夫韋氏之注,除自出己意者,餘皆賈、服、鄭、唐舊說,杜氏掩取贓證,頗多竊不自量。②劉文淇:《青溪書屋文集》卷三《與沈小宛先生書》。

指出了杜預注的弊端,那麼劉文淇該采取何種方式恢複漢學舊注呢?他談自家體例:

取左氏原文,依次排比,先取賈、服、鄭君之注疏通證明,凡杜氏所排擊者糾正之,所剿襲者表明之,其襲用韋氏者亦一一疏記。他如《五經異義》所載左氏說,皆本左氏先師,《說文》所引《左傳》亦是古文家說,《漢書·五行誌》所載劉子駿說,皆左氏一家之學。又如《周禮》、《禮記》疏所引《左傳》注不載姓名而與杜注異者,亦是賈、服舊說,凡若此者,皆以為注而為之申明。②

在辨正杜預《左傳》注之誤後,劉文淇又梳理孔穎達的《左傳正義》,說:

六朝諸儒說經之書,百不存一,使後人略有所考見者,則以唐人《正義》備載諸儒之說也。然唐製試明經一依《正義》,非是黜為異端,遂使諸儒原書漸就亡佚,故昔人謂唐人《正義》功過相等。

劉文淇反複校勘《左傳》注疏,認定唐代《左傳正義》所刪定者,僅是駁劉炫的學說百餘條,剩下的則仍為劉炫的學說。他認為劉炫的原書本載在舊疏,如果議其得失,那麼引用舊疏自必當錄其姓名,或引申其說,或駁正其非。而永徽年間唐臣卻將舊疏姓氏削去,襲為己語。並且劉文淇指出,剿襲劉炫舊疏,並非孔穎達本意,而是永徽年間諸臣之行為。另外,劉文淇列出十條論據,指出《禮記正義》疏所論的定本並非唐代顏師古所校訂的五經定本,而是指齊隋以前的舊疏。劉文淇由此得到二百餘條舊疏,寫成《春秋左氏傳舊疏考正》六卷。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春秋左氏傳舊疏考正序》。

對於清代前輩學者的研究成果,劉文淇當然更是一一吸收。他說:

顧、惠補注,及王懷祖、王伯申、焦禮堂諸君子說有可采,鹹與登列,皆顯其姓氏,以矯元凱、衝遠襲取之失。

劉文淇跟蹤同時期學者的最新研究成果,他吸收黃氏的音韻學成果,引入《左傳》字詞的解釋。如對於《左傳》中的僖公三十年,“冬,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對於“歜”字義的討論;宣公十二年,“晉人或以廣隊不能進,楚人惎之脫扃,少進,馬還,又惎之拔旆投衡,乃出”,對“惎”的討論,以及“拔旆投衡”的解釋;襄公二十五年,“甲午,掩書土田,度山林……表淳鹵”中,對“淳鹵”意義的討論,前人認為淳鹵互文,即是鹽堿地,而劉文淇讚同黃承吉之說,認為淳與鹵為對文,淳意為沃土,鹵為鹽堿地,大反前人之說。其他如成公三年,“荀罃之在楚也,鄭賈人有將置諸褚中以出”,襄公三十年,“取我衣冠而褚之”中,關於“褚”的意義,他都一一納入自己的《左傳》研究之中。參見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三《答黃春穀先生書》。

他與《左傳》名家沈欽韓交往,抄錄沈氏的《左傳補注》,研讀再三,讚美沈氏此書清除杜預的偏頗,其功盛矣,認為“近今為左氏之學,未有踰先生者”,故自言“疏中所載,尊著十取其六”,並不掠人之美。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三《與沈小宛先生書》。

當然劉文淇並非無條件全盤采納當時學者觀點,他有自己的一套體例,對別人的觀點是“下以己意,定其從違”,所以雖然他以恢複漢注為己任,但是恪守家法,如果賈逵、服虔的注解中雜以《公羊》、《穀梁》釋意《左傳》,他是堅決摒棄的。總而言之,“皆以左氏之例釋左氏”。

他不同意鄉賢焦循對於《左傳》的抨擊,指出應該把《左傳》和《左傳》研究者分開,故談到“焦禮堂《六經補疏》以杜氏為成濟一流,不為無見,然以杜氏之妄並誣及左氏則大謬矣”。

他也不同意劉寶楠所認定的孔穎達疏中所引隋誌亡書確為孔穎達所見所錄的觀點,認為世上所流傳的孔穎達《左傳正義》所引的隋誌亡書二十餘條並不可信,為後人所竄入。他認為孔氏學識無愧通儒,隻是《左傳正義》在他有生之涯未成,又經後人刪竄,多失其真。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三《與劉楚楨書》。

研究《左傳》,不可避免地會碰到如何評價《春秋》其餘二傳--《公羊》、《穀梁》的問題。中國學術史上,今文經學和古文經學之爭水火不容,互不承認對方經學的地位。然劉文淇並無門戶之見,在以恢複先人注疏為己任的劉文淇看來,研究古文經與今文經並無多大區別,他從曆史的角度看待這些經文,並不著眼於今古經之爭。這也是揚州學人研經的學術態度。劉文淇的外舅淩曙,研究的就是公羊學,也隻是從學術史的角度來厘正後世學者的研究成果,鑒於公羊舊疏詳於言例,而略於考禮,乃寫成《公羊禮疏》十一卷,《禮說》一卷,其研究途徑僅僅是“博引舊說,無所引申,恐後人有襲取之者”,舅甥之間並沒有交流上的障礙。相比於他們,專研《左傳》的沈欽韓執門戶之見就較深。但是在明知沈欽韓如此學術主張的情況之下,劉文淇仍然請沈氏為其舅的《公羊禮疏》做序,並說:“極知先生不喜公羊,然先舅一生勤學,非先生孰表章之”,此中舉止,令人深思。從中也可以區分公羊學研究者與公羊家對於《公羊傳》研究旨趣的差異。

劉文淇承認公羊學的曆史地位,認為何休學說,“守羊弼緒說,依子都條例,三科九旨以經之,七等六輔以緯之,墨守之稱良不誣矣,學海之譽諒非徒爾”。

但是後世之人卻不能從其學中考證聲音訓詁與典章製度,而是詆蔑其“為漢製法,以緯汩經”。公羊由是逐漸湮沒,以致《隋書·藝文誌》稱:公羊之學至晉代,但試讀文,今殆絕無師說。故劉文淇談論其舅氏淩曙研習公羊之說,謹守家法,凡以“導揚古義,遵守舊聞”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淩氏叢書序》。

我們清楚,董仲舒以及何休等公羊學者,借助公羊之說揭櫫微言大義,為世立法,以經幹政,有較強的政治性和思想性,隻是後世的政治、學術局勢發生變化,其學說不得流傳。而劉文淇卻認為後世之人應著重考證董氏、何氏學說聲音訓詁,典章製度,純粹樸學作風,正因為如此,劉文淇研習《左傳》、淩曙研習《公羊》,兩者並行不悖。他們隻是把這些經典作為曆史的文獻加以研究,並不著重發揮經術的義理。

對於經學的態度,在劉文淇為陳立所寫的《句溪雜著序》中,有著清楚的昭示。嘉慶二十五年(1820),淩曙從廣東回來後,在家授徒,陳立受業於門,時為13歲。道光四年(1824)淩曙又在他處授館,陳立遂學於梅植之詩文之法。道光五年(1825),淩曙家居閉門著述,專精公羊春秋兼通鄭氏禮,陳立複從受經。後淩曙因臥病,命陳立問學於劉文淇。陳立乃“博稽載籍,凡有關於何、鄭之學者,手自抄錄,推闡其義”,寫定《白虎通疏正》十二卷,劉文淇評價“實能條舉舊聞,絕無向壁虛造之說”。其後,陳立又選定說經之文若幹篇先加出版,請劉文淇寫序言。劉文淇指出,漢代的經學經過唐代作疏後,其意愈加晦塞,公羊學說的徐彥疏空言無當;當今的孔廣森、劉逢祿對於公羊學說,也隻是注重何氏之說,詳義例而略典禮、訓詁;而歙縣金氏、程氏學習鄭玄禮,但所著書,“往往自立新意,顯違鄭說”。淩曙有鑒於此,在公羊學上別立義疏,補充徐彥的不足,在禮學方麵,把後代學者違背鄭氏者一一駁正之,但是因年老多病,精力不逮,隻能完成《公羊禮疏》,故劉文淇希望陳立能完成淩曙的意願。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六《句溪雜著序》。

在劉文淇、淩曙的思路中,學術史上對立的今文學家何休、古文學家鄭玄就這樣統一起來,體現出學術研究並無門戶之見,在治學中堅持實事求是的可貴精神。

為學實事求是,不為鑿空之談,是乾嘉漢學的研究準則,劉文淇毫無例外地以此作為自己學術活動的信念,也成為他衡量別人著作的標準。在劉文淇文集中,我們看到他為別人著作寫序時,最常出現的評語就是“實事求是”,這也說明此四個字對於劉文淇的影響之深。對此,我們可以稍作羅列:

他在校勘黃生的著作《義府》和《字詁》時,指出黃生開了乾嘉漢學的先聲,雖名氣不顯,然聲音訓詁諸方麵觀點與後世的戴震、王引之等人暗合,讚道:“博大精深,所解釋者皆實事求是,不為鑿空之談”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黃白山先生〈義府〉〈字詁〉序》。

他代阮元為張穆著作《魏延昌地形誌》所寫的序時,提到張穆有鑒於魏收所撰的《魏書·地形誌》二卷太為簡略,而且所記錄的郡縣不記載北魏孝武帝全盛時期,而是北魏分裂後東魏時期的狀況,其著作對此作了很大改進,能做到“博采旁稽,重事厘訂,凡古書及金石遺文有涉及魏書者,必詳采之……今並考其興廢及見今情形,冀後來者有所取法”。故此,劉文淇最後所下的評價就是“洵為實事求是之書”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魏延昌地形誌序》。

他論朱芷汀所寫的《夏小正正義》,斷以己意,“實事求是,不主故常,洵有功於經學也”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朱芷汀夏小正正義序》。

劉文淇與黃承吉介乎師友之間,黃氏為學多有創新,曾作《文說》多篇,考證揚雄和班固誣蔑司馬遷的緣由,並指出班固誣蔑司馬遷之事遠過揚雄。對於司馬遷受誣之史實,黃承吉一一加以辨正,表彰司馬遷不遺餘力。劉文淇為黃承吉《文說》作序,亦讚之為實事求是。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六《夢陔堂文說序》。

又如劉文淇在翻閱劉寶樹的遺著時,評價為“其經不主故常,要能實事求是”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六《娛景堂集序》。

本著實事求是的研究精神,劉文淇的曆史文獻校勘也為世人所重。乾隆六十年(1795)阮元從宣城張燾處獲贈宋嘉定、元至順寫本《鎮江誌》兩部,便在嘉慶年間進呈內府。並抄錄兩副本,一部藏在家中文選樓中,一部藏於焦山書藏。阮元對它十分看重,稱之為“洵海內之秘笈也”,於是將文選本讓嚴元照校勘,焦山本讓張鑒校勘,又讓戴守梧參與其中。嚴元照、張鑒亦為校勘名家,但是阮元閱後,仍覺不盡如人意,便讓劉文淇及其子劉毓崧詳考全書,最終寫成校勘記四卷。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校刻宋元鎮江府誌序(代)》。

劉文淇談到古書校勘的困難所在時說:

校刻古書難矣,而展轉傳抄之書,則校刻尤難。是故宋元槧本,及影宋抄本,皆可據原書付梓,間有訛誤,著於別錄,而不必改易舊文。至於傳抄之書,脫文錯簡,往往而是,若不刊謬正訛,則其書幾不可讀。⑤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宋元鎮江誌校勘記序》。

以宋元《鎮江誌》校勘為例,他說:

宋誌斷爛而以元誌補之者,有元誌淆偽而以宋誌羼入者,有子注而誤為正文者,有子目而混為總類者。⑤

凡此種種,都是對校勘者學術能力的考驗,劉文淇根據彭叔夏著《文苑英華辨證》三原則:沿襲錯訛當改、別有依據不可妄改、義可兩存不必輕改,終於高質量地完成了阮元的囑托。

劉文淇也參與校勘《刑統賦》的工作,此書訛字甚多,原先經陳方海(伯遊)校正數十條,但是尚未完成此書校訂,後劉文淇以唐律疏義參照對勘,訂正六十條,自言差為可讀。《刑統賦解書後》卷七。劉文淇校勘書籍較多,如為黃承吉族祖黃生校勘《義府》和《字詁》兩書(《黃白山先生〈義府〉〈字詁〉序》卷五);為江都韋佩金(酉山)所作的詩文詞集《經遺堂集》校勘(《經遺堂集序》卷六);參與《舊唐書》的校勘(《重刻舊唐書序(代)》卷五),等等。

雖劉文淇之學以《左傳》名世,然而他對三禮也頗有研究。他曾分析禮製中的喪葬製度,係統討論究竟何為殯服,何時穿著殯服諸問題。

他指出,《禮記》一書兩處談到殯服,其中一處在《禮記·曾子問》出現,鄭玄注釋殯服為:“布深衣,苴絰,散帶垂”散帶垂,意為一股麻所纏成的帶下垂。

另一處記載於《喪大記》。根據經文,劉文淇總結穿著殯服的時機有二:一為君主在外地去世後,已經大殮,靈柩放入正棺,嗣君所穿;一為大臣去世,由於君主有事情未能視殮,而在殯後才去吊喪,此時大臣的嗣子就需要穿殯服去迎接君主,即經文中提及的“君吊則複殯服”。

唐代孔穎達提出:“君吊則複殯服”的時候,大臣嗣子所穿的殯服雖也是“布深衣,苴絰”,但“不散麻”不散麻,意為多股麻絞合成的帶。

。劉文淇質疑孔穎達的觀點,強調在這兩個時間段中,殯服的服飾應該是一樣的。他認為孔氏在研習經文的時候,讀書不精,把“殯”與“葬”混為一談,誤把《喪服小記》的“葬後君吊”與《喪大記》的“殯後君始吊”合為一事。繼而,劉文淇引用《儀禮》中的《既夕禮》的“主人髽,散帶垂”一段文字,認為與《禮記》中的殯服描述互文相見,由此他引申出葬服並非就是殯服的結論。

在解決了殯服與葬服的區別後,劉文淇又撰寫《親喪既殯後見君無脫衰說》一文,繼而探討臣子在治喪期間,與君主見麵有無必要脫去衰服的問題。在引述鄭玄注、孔穎達疏的基礎上,他結合《禮記》中的《曲禮》、《喪大記》、《服問》、《文王世子》,《儀禮》的《士喪禮》諸經文條目,承襲上文的意旨,繼續加以發揮,指出嗣子在“君吊則複殯服”與“見君無脫衰”舉動並不衝突,前者是因為殯前君主有事不能吊唁,在殯後才來視吊,在這種情景下嗣子雖已經成服(穿著喪服),仍需要脫去衰服,而穿著殯服去謹見君主,表示尊敬之意,後者是嗣子入公門見君主而不脫去衰服,兩者差異僅僅是時機不同,並沒有在禮製上導致衝突。

通過討論這個話題,他完成了《間傳》經文中的“君子不奪人之喪,亦不可奪喪也”語文的闡釋。

劉文淇對於喪禮頗有研究,在繁複的禮製背後,實際上體現出研究者的理念。劉文淇在這方麵是充分重視宗法製度中嫡妻或者嫡子的正統概念的,強調“嫡”的唯一性,在喪禮的闡釋上多有發揮。《儀禮·喪服》一文中有“有嫡子在,無嫡孫,孫婦亦如之”的言論,意思是說如果嫡子還在的話,就不應該再立嫡孫,嫡孫婦當然也不立。鄭玄注道:“嫡婦在,亦為庶孫之婦”,強調如果嫡子去世,而立嫡孫,那麼嫡婦就自然下降成為庶孫婦的地位。對於鄭玄的引申,萬斯同並不認同,但是劉文淇卻從“禮無兩嫡”說深刻地體會到古禮的含義,認為鄭注正符合經文的思想。也是從“禮無兩嫡”的理念出發,他認為方苞提出的“婦姑同服舅姑之服”導致了兩嫡的出現,就沒有理解禮製的精髓。劉文淇並引用賀循、虞喜、庾蔚等學說,論證了他所堅持的觀念,指出今日之禮:妻的喪服是跟從丈夫的,不必要考慮公婆的存歿,也就不必一定與古禮牽合。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七《書楊氏服製議後》。

正因為劉文淇對於三禮中正嫡的維護和看重,所以他專門駁斥了惲敬所認定的妾可以升為嫡夫人的觀點。惲敬給陸繼輅母親所寫的《林太孺人墓誌銘》,根據《白虎通》立義,討論春秋國君娶嫡夫人,媵娣侄等入門諸事項,指出“媵之未及逮事女君,得為夫人”惲敬:《大雲山房文稿》二集卷四《林太儒林墓誌銘》。

進而引申出,妾如果進門時,嫡夫人已經去世,而該妾並沒有服侍過嫡夫人,那麼此妾可以升為嫡夫人。劉文淇認為惲敬立論的根據是《公羊傳》對於春秋經文的諸條解釋,且對於《白虎通》之說牽扯割裂,“未經尋繹上下文義,致有斯謬”。繼而指出:“《左》、《穀》俱無立妾為夫人,而謂嫡夫人卒,得立娣為嫡者此說。”而公羊學之說並非先王之正經。劉文淇引沈欽韓《春秋左氏傳補》,認同鄭玄的學說:嫡夫人卒後,不得複立夫人。最後說:“媵不逮事女君,得立為嫡,則尤為臆說而不可為典要者已。”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七《書惲子居林儒人墓誌》。

對於古代禮製的重視,不僅體現在劉文淇的禮製研究成果,也體現在他對於尊崇和複原古代禮製之人的尊重和讚譽。

劉文淇曾為寶應喬循吉寫過墓誌銘。喬循吉,言必尊經,動必守禮,時常以人心風俗為憂,年過六十仍為歲貢生。道光改元後,訓導推薦為孝廉方正,名單呈上督撫後,吏胥見其貧窮而取消名額讓地方另舉。喬循吉提倡不食牛說,從《禮記》諸條印證,說明“近人屠牛列肆,漫無顧忌,是天子所用之大牲,庶民以為常膳;天子所不食之耕牛,而庶民食之,其悖禮害義,甚矣”。又有“四豆約”,認為後人飲食逾製,尋常宴會皆用八豆,是行上大夫之禮,若有喜慶而用十豆,則駕淩上大夫之上了,提出尋常宴會以四豆為最,斷不可超出。劉文淇讚歎以上之說皆能根據禮經,無鑿空之談。喬循吉的學生劉寶楠,尊師愛道,不忍心其師父的事跡湮沒,請求劉文淇寫傳,由此劉氏感歎:

末俗澆漓,士一登仕籍,感大吏之知,樂其勢位有所沾,丐執弟子之禮甚謹,甘冒明禁而不恤。至少小所從受業者,發蒙震聵具有啟迪教誨之德,非薦舉一日之知比也。顧忘其所自,不複省識,甚至反唇相稽以所學蓋其師。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八《寶應喬君傳》。

憑借對禮製的深刻了解,劉文淇在很多方麵都加以充分的闡述和運用。他確定鄉賢和名宦的劃分標準,就解決了揚州地區在鄉賢和名宦祠堂的祭祀問題。明代以來,學宮之中建立名宦、鄉賢總祠,由有關官員春秋祭祀,清代因襲,但是長官視為具文,而儒官也不加詳考。如列入祀典,而沒有木主;已有木主,而文獻沒有記載;鄉賢與名宦之間混雜;縣已劃分他屬,祠堂仍列入此人等等諸問題層出不窮。揚州在祭祀上也碰到了同樣的難題。劉文淇此時發揮經師特長,引用《禮記》中的《文王世子》經文“凡釋奠者.必有合也,有國故則否”。鄭玄對此注雲:國無先聖先師,則所釋奠者當與鄰國合祭。但是如果有先聖先師,就如唐虞有夔、伯夷,周有周公,魯有孔子,則各自奠之,不合祭也。孔穎達疏雲:此經文針對諸侯國而論。劉文淇由此發揮,“先聖先師,苟有其人,猶不必借資於鄰國,況名宦、鄉賢尤當各從其故,不必借才於一地也”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二《更正揚州府學名宦鄉賢(代)》。

所以他在文中,提出原有的名宦王安石等,應移祀通州,鄉賢胡瑗等應移祀其家鄉如皋等主張。此解決方案體例嚴密而完整,“以禮正之”,得到了地方官員的采納。

婚姻製度上,對於未婚之人是否允許合葬,學者一直存在爭議,劉文淇就碰到了這樣的實例。寶應劉準女為應氏童養媳,快要結婚期間,未婚夫病重,女刲臂煮於藥中以進,未婚夫死後,劉女為他持服三年。公婆可憐她無依無靠,給她父親寫信請求讓嫁,得到其父同意。劉女知道此事後,決心為未婚夫守貞,投水而死,公婆把她與未婚夫同葬。1811年士紳把事情報告給地方官員,為之請旌,1814年批準旌表。劉文淇寫下墓誌銘,論道:

烈女之來非婦道未成兮,父命之事舅姑而拜時之禮已行也;烈女之死非曖昧以輕生兮,舅姑憐之曾不意迫其以死殉也;烈女之葬非嫁殤之等倫兮,舅姑命之成服而與婿有三年之恩兮。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九《烈女劉氏墓碣》。

劉文淇認為,劉女受父親之命服侍公婆,與未婚夫兩人已經實行拜時之禮。在這裏,劉文淇跳過了傳統婚姻製度的“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等步驟。曆代以來,禮製雖多有廢棄,但是婚姻製度卻嚴格遵守,學者在討論是否已經成為婚姻的標準上,往往以最後是否完成“親迎”的禮節來確定。在實際的操作中,婚姻禮節也有變通的時候,如在東漢至東晉的社會動蕩時期,很難把婚姻的幾個步驟一一完成,於是便有變通的禮節--拜時之禮,主要就是拜過公婆便算成婚。憑借對於中國古代婚姻製度的把握,劉文淇為了證明劉氏合葬的合法性,便跳過了傳統的婚姻禮節,而是認為他們采用了拜時之禮。雖然劉文淇的提法有取巧的成分,但是畢竟也說明了劉女成婚的合禮製,也正因為劉文淇從劉女完成拜時之禮角度出發,認為兩人死後的合葬並非如民間所盛行的未曾謀麵的死者嫁殤者可比。

實事求是不僅是劉文淇在研究經學中的宗旨,也促使他在禮的應用上有所變通,這從以上他解決寶應劉氏的合葬問題上就可略見端倪。在某些不合禮製方麵,他也是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揚州佘浣一家十分貧窮,佘浣去世後,祖墳雖還有空地,但是剩下的空地四方無出,俗稱絕地。其妻以宗祧所關,希望在附近找到吉地,因為貧窮,不能找到一處好的墓地,遲遲不能安葬,隻得租一房間,停棺室中,一家四人食、息、寢都在其旁,如此生活維持了四年。劉文淇感歎其妻:

孺人處至困之境,親族間絕無可告語。鬥室之中,柩停四載,嚴寒酷暑,兒號女啼,以恒請論,鮮有不以速葬為宜者。且孺人非不知葬有定製,逾時不葬之為非禮,徒以宗祧之故,遲遲有待至,不得已而叢葬先塋。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九《處士佘君暨妻姚孺人合葬墓表》。

劉文淇理解佘浣妻子的行為,知道因為不能及時安葬夫君,其心大為不安,但由於她是從家族後代的利益來考慮,並為尋找合適的葬地而四處奔波,因此,劉文淇認為佘浣妻子的舉動雖然不合禮製,但是她用心良苦,對她的行為作出了“亡於禮者之禮也”的評價。

對於禮製的變通,足見劉文淇並非泥古不化之人,他雖恪守儒家教義,但並非一味貶斥儒家以外的其他思想為異端。從他對於道教的看法中,我們也可見其通達的一麵。

道光元年(1821),揚州甘泉劭伯鎮上的玉皇閣由管本真主持修葺。劭伯鎮以豆市為大宗,紳士以大豆貿易後的盈餘為助,至道光九年(1829)才全麵完工。鹹豐四年(1854)劉文淇寓於閣中,管本真讓劉文淇以文記之。劉文淇首先引用錢大昕所寫的嘉定《集仙宮玉皇殿記》,並借此談了自己對於道教的看法。

錢氏認為佛教經典提倡的佛祖之尊,言誕而難信,而玉皇上帝,其稱呼與《書》、《詩》若合符節,所居住之地高敞清幽,昭布森列,使人有敬畏之心,而教育世人謹慎修行減少過錯,此舉與儒家敬天之學相資而不相悖。而且使人知天之當敬而從事於善,知天之可畏而預遠於不善,可以保身,可以善俗。錢大昕:《潛研堂文集》卷二○《重建集仙宮玉皇殿記》。

劉文淇讚許錢大昕對於道家的評價,認為錢氏之語“篤實平近,可謂感人而易入矣”。文中最後劉文淇談到作文的宗旨,以錢大昕的敬畏之說為文,讓管本真刻諸石,勸勉人們立行善舉而不鬆懈。

劉文淇並非一心隻在書齋之人,他對公共事務也有自己的思考。如他修葺圩岸的解決方案,很好地體現出他的明達而不拘泥的觀點以及全麵綜合解決問題的能力。揚州江都某些地方河道圩岸,在大汛時期,經常被河水衝刷。地方官員卻令靠岸一畝的業主承修,而離岸一畝的業主借機脫身事外,如此政令導致的結果就是:“法既不平,工遂不固,每於大汛之時,一遇破圩,則圩內數百畝之業佃皆則令靠岸之業主搶修,而本圩佃戶不做本圩之岸,反代外圩做公,以便高索工價,所需木料或有未齊,眾口沸騰,拆人屋柱,事定之後,責令業主賠錢,人數則無可稽查,工賑則開銷任意。”在這種狀況下,靠岸的田地業主自覺吃虧,紛紛拋售田地,而買田之人心知肚明,民間便有了“買田不買岸”的說法,於是乎靠岸的田地新老業主都開始不願修葺圩岸,在大河汛來臨之際,不僅靠岸的田地被衝,附近的田地一並受災。

劉文淇為了解決此中難題,特地去實地考察,詢問當地的老農,得知此弊端形成的曆史緣由。原來圩岸是大家一起修的,後來由於河汛較小,而且工程量較小,就讓靠岸的田地業主就近承修,給予承修者收割岸邊柴草的特權。但是水大後,維護圩岸的工程量便隨之增加,靠岸的田地業主承擔不起維修開銷,以至於有些人情願白送田地,隻求不要承擔工程,而那些“田不靠岸者,但知不認修岸之費,田多岸少者,亦謂彼此牽算,就少避多”。

大家都不願承擔維修圩岸的費用,如此的結果就是“圩岸不保,同歸於盡”。所以劉文淇呼籲官府應該切實重視問題,否則不僅百姓受累,官府也失去能征收的錢糧,兩者都受其害。而解決問題的途徑就是官府出麵,諭令“公岸公修,並飭知該處有業紳士秉公妥議公修章程,稟官立案,以除積弊”劉文淇:《青溪舊屋集》卷二《圩岸公修議》。

圩岸的修葺,畢竟對揚州民眾的影響不是很大,在劉文琪所處的時代,揚州碰到的很大難題就是黃河、運河和洪澤湖問題。揚州是曆代商業繁華之所,交通方便,京杭運河從此經過,為貨物運輸的樞紐之地。但是由於黃河改道,揚州周邊地區、運河、黃河、洪澤湖相互影響,洪澤湖、運河泥土日益淤積,河邊堤壩不堪重負。如何解決運河泥土淤積的狀況,實際上就是如何梳理黃河、運河、洪澤湖三者的交織關係,關係著揚州百姓的切身利益。劉文淇在《揚州水道記後序》一文中,綜論河道的曆史變遷,提出了治理運河的主張。

此序通過主客答問的形式,討論了曆代治理運河的措施。他談到唐代裴耀卿、劉晏的轉運之法,在轉運之所設立倉庫,使得江南之舟不入黃河,黃河之舟不入洛口等。而宋代在真州、揚州、楚州、泗州設立轉般倉,就是仿效唐人的行為。唐宋之際,黃淮之間河道相隔遙遠,江淮之地沒有河患的威脅,而自從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黃河南徙,河水決陽武光祿村,經過延津、封丘、長垣、曹縣等地,直趨徐州與泗水合,南下奪淮河水道。在此狀況下,明代平江伯陳瑄改變運道,使得運河與黃河相接,但又擔心黃河入運河,帶來河沙使得運河淤積,於是設立新莊閘等五閘設施,互相開啟,隻允許漕運船和貢鮮船按照一定時間通過,船過立刻關閉閘門,其他船隻都由原先的仁義禮智信五壩車盤而過,目的就是擔心過多地開啟新莊閘等,黃河倒灌運河,破壞河道。隻是後來百姓討厭車盤繁瑣,貪圖方便,都由閘過,導致黃河日益侵灌,淮河(洪澤湖)日益墊高,“黃水日以侵灌,此非平江之過也,然平江自為其巧,而欲眾人安於拙,其勢必不可得”。通過考察曆史的緣由,劉文淇認為今日之計策,就是廢棄陳瑄的做法,回到唐宋轉般之法,目的是使黃河與淮河不相連,“黃自黃,而淮自淮,任絀不任巧,河患庶幾有瘳乎”劉文淇:《青溪舊屋文集》卷五《揚州水道記後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