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保甲製度就頗有研究,意圖在鳳台縣推行,說:

竊欲並村落之最小者,使歸附近之大村落,連其什五,毋得擅徙。外來之戶,不得於野僻處營結草庵棲止。其僦屋久居者,隨時編冊,登明原籍,嚴其任保。掖其良善,其頑梗者,得即誅之。使愚民無與為非,良民日益畏法,則保甲庶幾可行。然非上下一心,撫循周密,則恐大為繁擾,利未見而先受其害。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卷一七《鳳台保甲議》。

很明顯,同論保甲製度,李兆洛和張惠言指向有所不同。張惠言目的在於提高士紳在農村的地位,消除吏與民之間的隔閡。李兆洛更有現實針對性,注重對農民的管理,讓他們依附在土地上,限製外來人口隨意遷徙,使民患消除於無形之中。李兆洛的保甲論不僅考慮到內陸如鳳台之處的治理,而且也注意到東南海疆盜寇十分猖獗的情況,如其指出:“瀕海州縣頗有被抄掠者,守令有被賊害者,內地之民有為之勾引供其資糧者”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卷三《防海備覽序》。

當時越南內亂,阮廣平掌握政權後,因國用不足,就以采辦軍餉為名,招取中國海盜為向導,為寇海疆。粵東土盜鳳尾、水澳兩幫附之,氣焰囂張。後阮氏政權納貢清朝,受到約束,中國海盜遂形成兩股勢力,福建、廣東分以蔡牽、朱為首,尤以蔡牽勢力最大,成為清廷極大隱患。東南海患與苗民起義、白蓮教起義,為嘉慶朝初期的三大兵事。要消弭海患,在李兆洛看來,應該隔絕陸地和海盜之間的聯係,這就需要“申明保甲之法,使奸宄無所容隱。盜於水而室於陸者,隱民之取食者,胥吏兵伍之潛通為窠線者,稽核必得。鋤其強,懲其弱,而痛絕之。海口所出入,米穀硝磺之透漏,銷贓之寄頓,出洋收洋掛號之影射,察其蹤跡,毋使漏網。如此則洋匪之掃影滅跡,可計日可待也”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卷三《防海備覽序》。

隻是李兆洛的保甲之法,自以為治源之法,具體實施多有不便,海岸線如此漫長,憑保甲編戶管理,斷絕海盜後援,實不可行。剿滅海盜還是需要軍事力量的增強,此時多賴提督李長庚得力,其戰死後,部下王得祿、邱良功能繼其功,終在嘉慶十四年(1809)消滅朱、蔡牽部,基本平定海盜。

李兆洛又論鹽法,認為鹽法之弊,在官引不銷,所以不銷,在私鹽充斥。然緝私雖嚴,私鹽卻不能絕且不可絕,透漏之途多不勝防,狡獪之技熟不勝詰,且閑民之生計在此,百姓之所便在此,奪其所生,違其所便,雖嚴刑峻法亦不能消除。所以“當今之計,惟化私為官。罷鹽政各官,去眾商,榷鹽於灶,定其程額,任民買賣,不問所之。征之於關,亦定其程額。庶國課不絀,人民相安”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卷一五《鹽法議》。

但是去掉商人鹽業專營權,又勢必造成揚州依靠鹽業生存的大量普通百姓失業。他提出對失業閑民,各賞鹽斤為資生之本,商人各籍所有根窩成本,由官方每年償還十分之一,十年付清。相比保甲法,李兆洛對於鹽法的認識更具有可行性。

陶澍在道光十年(1830)任兩江總督後整頓鹽務,在淮北實行的票鹽製,就是類同李兆洛的思路,裁革專商,刷印聯票,聽民販自由買賣。

陶澍改革取得很好的效果,使鹽價大降,民販爭運,私鹽得到遏製,一掃鹽務之疲弊。

出於現實考慮,李兆洛的論鹽之文,當時未嚐示人,由弟子蔣彤整理保存。但是李氏對於鹽政的熟悉,在同仁中應是比較突出的,也被眾人所欣賞,所以道光十八年(1838),參與鹽政改革的姚瑩在赴台灣道時,就希望由李兆洛主筆撰兩淮鹽法續誌,隻是陶澍不久去世,此事才作罷。

李兆洛不僅積極地對時務提出自己的看法,他還能放下天朝上國的架子,去了解西方世界,顯示了胸襟之開闊。嘉慶二十五年(1820),應廣東巡撫康紹鏞邀請,李兆洛到廣東,“在廣州觀於洋商肆樓,見夷人形狀之殊詭,室屋衣服器用之窮巧極奢”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卷二《海國記聞序》。

此景象對他觸動很大,於是便希望能通過當地之人,“一詢諸國所在遠近、海道曲折及其國之大小強弱、風氣厚薄美惡、政令刑禁之大凡,幾以考驗故籍,規揣今勢”李兆洛前揭文。

而通事驛卒或貿然莫辯,或為謾誕以相眩駭,李兆洛十分不滿意。後通過廣東名士吳蘭修,他才獲得謝清高的《海錄》一書謝清高《海錄》,在中國早期描述西方的地理書中,有一定的地位。人們多以為“中國人著書談海事,遠及大西洋外,自謝清高始”。

讚歎此書“所言具有條理,於洪濤巨浸茫忽數萬裏中,指數如視堂奧,又於紅毛荷蘭諸國吞並濱海小邦,要隘處輒留兵戍守,皆一一能詳,尤深得要領者”。李兆洛意圖對《海錄》加以補綴,使之更為精審,讓吳蘭修把謝清高招來,而清高突然死去。無奈之中,李兆洛對其書整比次第,略加條定,疑者缺之,而編成《海國紀聞》一書。同時又翻閱諸史和《海國》記載諸書,摘錄有關考證海外者,成《海國集覽》。如果說李兆洛對於西方感興趣,是出於日後西方入侵的預見或借鑒政教得失,用於挽救清統治危機,無疑拔高了李兆洛的曆史定位。但在嘉道之際,李兆洛能保持一種平和的心態,希望能對海外諸國“考驗故籍,規揣今勢”,比起幾十年後,那些頑固士大夫對於西方世界的不屑了解,仍要開放得多。

我們認為,李兆洛對於外部世界的認識,源於他的用世之心。渴望知道西洋諸國之“風氣厚薄美惡、政令刑禁之大凡”,以至於“規揣今勢”,而這又與其通脫的學術精神分不開。這種精神可謂李兆洛個性的體現,使他不囿於漢宋之爭,經今文、古文之爭,且能以相對平等姿態對待西方世界。正是因為他的通脫學術精神,使他能擺脫偏執一麵,不奉一家學說為圭臬,進而認為儒學各流派多不失聖人垂教之意。他嚴厲批判鄭玄,斥之為“大蠹”,說:

今之所謂漢學者,獨奉一康成氏焉耳。而不知康成氏者,漢學之大蠹也,西漢經師大抵各為一說,不能相通,就其不能通而各適於道焉。此正聖人微言大義殊途同歸之所存也。康成兼治眾家而必求通之於是,望文穿鑿,私臆以為兩全,徒成兩敗。李兆洛:《養一齋文集》卷三《兩漢五經博士考序》。

在他看來,西漢經師諸說,雖各有自己心得,然殊途同歸,不失聖人之道,而鄭玄強以為會通,融合各家學說為一家,反而穿鑿附會,損害漢學。

他對《詩經》注箋的議論,能讓我們更加了解其通脫的學術精神。我們知道,《詩經》的詮釋,今文派有魯、齊、韓三家,古文派為毛氏一家,自鄭玄為毛氏《詩傳》做箋後,今文三家俱廢。清朝漢學盛行,《詩經》今古文研究都得到長足發展。然今、古文經不時爭執,排斥對方,就是古文經派內部,對於毛詩鄭箋也有不同的看法。李兆洛反對門戶之見,如同他所批判鄭玄時,所認定的漢朝經師諸說雖有不同,卻都能殊途同歸各適於道一樣,他對《詩經》學的看法也是如此,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