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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不患無位

子曰:“放①於利而行,多怨②。”

子曰:“能以禮讓為國乎?何有③?不能以禮讓為國,如禮何④?”

子曰:“不患無位,患所以立⑤。不患莫⑥己知,求為可知也。”

【注釋】

放:同仿,引申為追求。

怨:別人的怨恨。

何有:全意為“何難之有”。

如禮何:把禮怎麼辦?

立:立身的才學。

莫:沒有人。

【解釋】

孔子說:“為追求個人利益而行動,就會招致很多的怨恨。”

孔子說:“能夠用禮讓原則來治理國家,那還有什麼困難呢?不能用禮讓原則來治理國家,還要禮幹什麼?”

孔子說:“不擔憂沒有職位,隻擔憂沒有能夠勝任職位的本領;不怕沒有人知道自己,去追求足以使別人知道自己的本領好了。”

這是孔子和學生經常談論的問題,是他立身處世的基本態度。孔子希望他的學生必須首先立足於自身的學問、修養、才能的培養,具備足以勝任官職的各方麵素質。

【故事】

孔子首倡重義輕利

見利思義,是中華民族的重要傳統美德。“見利思義”,出自《論語·憲問》:“見利思義,見危授命,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亦可以為成人矣。”意思是說:見到財貨利益能想起道義,危亡關頭不惜獻出生命,長久處於困境而不忘記平生的諾言,就可以算是正人君子了。

由於孔子“見利思義”的道德觀點,恰當地處理、準確地概括了義與利這一社會生活倫理的本質關係,所以,被後世奉為基本道德規範,傳承至今。

孔子,春秋時期魯國陬邑人,陬邑就是現在的山東曲阜市南辛鎮。孔子是古代的大思想家和大教育家、政治理論家,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在先秦思想家中,孔子是第一個提出重義輕利、先義後利主張的人,提倡“不義毋利、見利思義、義中取利”。這是孔子義利思想的基調和主流。

孔子提倡“不義毋利”。他說:“隻要粗茶淡飯,喝喝白開水,彎起膀子當枕頭,酣睡一覺,人生也會快樂無窮;不符合道義的富貴對於我來說,就像天上的浮雲。”

孔子是這樣說的,也是這樣做的。他是當時的大學問家,也有很強的理政能力。按理說,他這樣的水平,做一國宰相之類的官員,求得一些名利地位是不成問題的。但他堅持自己的信仰和做人的原則。

孔子自20多歲起,就對天下大事非常關注,經常思考治理國家的諸多問題,也常發表一些見解,到30歲時,已有些名氣。

公元前501年,孔子被魯定公姬宋任命為中都宰。中都就是現在的山東汶上縣。孔子治理中都一年,卓有政績,被升為小司空,不久又升為大司寇,主掌司法大權,同時兼理百官,魯國大治。

春秋時期社會動蕩,周王室的典章製度受到衝擊。魯國是周王朝的同姓諸侯國,魯定公在變革的社會形勢下,不思進取,受佞臣蠱惑,多日不理朝政,又在祭祀時違背常規,致使臣民生怨。這與孔子的信仰和做人原則大相徑庭,孔子非常失望。

麵對“禮崩樂壞”的局麵,孔子為了堅守心中恢複周禮這個“義”,辭去大司寇之職這個“利”,離開魯國,開始了周遊列國的旅程。

孔子提倡“見利思義”,並把它作為一個人成熟的首要條件。孔子要求,看見對自己有利的事,能多考慮一下義的方麵。“義”就是看看這個“利”是不是合情、合理、合法。

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路看見一個孩子掉進水裏,他沒有思考及多問,就縱身躍進水裏,救上了孩子。孩子的父親很感謝子路,就送了子路一頭牛,以表示感激之情。

在當時,牛是人們用於耕作的主要畜力,價格是很貴的。人們聽說了這件事,有人說子路貪心。孔子了解了事情的經過後認為,子路在救人前並沒有想到會有一頭牛的獎賞,隻是對於獎賞的結果,他高興地接受了。子路所得之“利”,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因此,孔子稱讚子路說:“你這樣做是對的,不是貪心。你的做法能激勵更多的人去救那些處於困境的人,而解救他人,理所應當得到報償。”

孔子之所以表揚子路,前提是子路救人不是為了牛,而是救人在先,受牛在後,認為他應該得到這種品德和物質方麵的雙重表彰。這就是說,富貴和名利地位,必須要靠誠實勞動和光明正大去獲得。如果不可求,則安分守己、安貧樂道,做好自己應該做好的工作,過好自己應該過的生活。

由此可見,“見利思義”既有精神的,也有物質的,並可以引導人們見義勇為,從而在全社會形成一種良好的風氣。這是孔子“見利思義”思想的核心價值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