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
熱論篇第三十一
【原文】
黃帝問目:今夫熱病者,皆傷寒之類也。或愈或死。其死皆以六、七日之間。其愈皆以十日以上者何也?不知其解,願聞其故。
岐伯對日;巨陽者,諸陽之屬也。其脈連於風府,故為諸陽主氣也。人之傷於寒也,則為病熱,熱雖甚不死;其兩感於寒而病者,必不免於死。
帝曰:願聞其狀。岐伯曰:傷寒一日,巨陽受之,故頭項痛,腰脊強。二日陽明受之,陽明主肉,其脈挾鼻,絡於目,故身熱,目疼而鼻幹,不得臥也。三日少陽受之,少陽主膽,其脈循脅絡於耳,故胸脅痛而耳聾。三陽經絡皆受其病,而未入於髒者,故可汗而已。四日太陰受之,太陰脈布胃中,絡於嗌,故腹滿而嗌幹。五日少陰受之,少陰脈貫腎,絡於肺,係舌本,故口燥舌幹而渴。六日厥陰受之,厥陰脈循陰器而絡於肝,故煩滿而囊縮。三陰三陽、五髒六腑皆受病,榮衛不行,五髒不通,則死矣。
其不兩感於寒者,七日巨陽病衰,頭痛少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少愈;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微聞;十日太陰病衰,腹減如故,則思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渴止不滿,舌幹已而嚏;十二日厥陰病衰,囊縱,少腹微下,大氣皆去,病日已矣。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治之各通其髒脈,病日衰已矣。其未滿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滿三日者,可泄而已。
帝曰:熱病已愈,時有所遺者,何也?岐伯曰:諸遺者,熱甚而強食之,故有所遺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熱有所藏,因其穀氣相薄,兩熱相合,故有所遺也。帝曰:善。治遺奈何?岐伯曰:視其虛實,調其逆從,可使必已矣。帝曰:病熱當何禁之?岐伯曰:病熱少愈,食肉則複,多食則遺,此其禁也。
帝曰:其病兩感於寒者,其脈應與其病形何如?岐伯曰:兩感於寒者,病一日,則巨陽與少陰俱病,則頭痛,口幹而煩滿;二日則陽明與太陰俱病,則腹滿,身熱,不欲食,譫言;三日則少陽與厥陰俱病,則耳聾,囊縮而厥。水漿不入,不知人,六日死。帝曰:五髒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如是之後,三日乃死,何也?岐伯曰:陽明者,十二經脈之長也。其血氣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氣乃盡,故死矣。
凡病傷寒而成溫者,先夏至日者為病溫,後夏至日者為病暑。暑當與汗皆出,勿止。
【解讀】
黃帝問道:現在所說的外感發熱的疾病,都屬於傷寒一類,其中有的痊愈,有的死亡,死亡的往往在六七日之間,痊愈的都在十日以上,這是什麼道理呢?我不知如何解釋,想聽聽其中的道理。
岐伯回答說:太陽經為六經之長,統攝陽分,故諸陽皆隸屬於太陽。太陽的經脈連於風府,與督脈、陽維相會,循行於巔背之表,所以太陽為諸陽主氣,主一身之表。人感受寒邪以後,就要發熱,發熱雖重,一般不會死亡;如果陰陽二經表裏同時感受寒邪而發病,就難免於死亡了。
黃帝說:我想知道傷寒的症狀。岐伯說:傷寒病一日,為太陽經感受寒邪,足太陽經脈從頭下項,俠脊抵腰中,所以頭項痛,腰脊強直不舒。二日陽明經受病,陽明主肌肉,足陽明經眯挾鼻絡於目,下行入腹,所以身熱目痛而鼻幹,不能安臥。三日少陽經受病,少陽主骨,足少陽經脈,循脅肋而上絡於耳,所以胸脅痛而耳聾。若三陽經絡皆受病,尚未入裏入陰的,都可以發汗而愈。四日太陰經受病,足太陰經脈散布於胃中,上絡於咽,所以腹中脹滿而咽幹。五日少陰經受病,足少陰經脈貫腎,絡肺,上係舌本,所以口燥舌幹而渴。六日厥陰經受病,足厥陰經脈環陰器而絡於肝,所以煩悶而陰囊收縮。如果三陰三陽經脈和五髒六腑均受病,以致營衛不能運行,五髒之氣不通,人就要死亡了。
如果病不是陰陽表裏兩感於寒邪的,則第七日太陽病衰,頭痛稍愈;八日陽明病衰,身熱稍退;九日少陽病衰,耳聾將逐漸能聽到聲音;十日太陰病衰,腹滿已消,恢複正常,而欲飲食;十一日少陰病衰,口不渴,不脹滿,舌不千,能打噴嚏;十二日厥陰病衰,陰囊鬆弛,漸從少腹下垂。至此,大邪之氣已去,病也逐漸痊愈。黃帝說:怎麼治療呢?岐伯說:治療時,應根據病在何髒何經,分別予以施治,病將日漸衰退而愈。對這類病的治療原則,一般病未滿三日,而邪猶在表的,可發汗而愈;病已滿三日,邪已入裏的,可以瀉下而愈。
黃帝說:熱病已經痊愈,常有餘邪不盡,是什麼原因呢?岐伯說:凡是餘邪不盡的,都是因為在發熱較重的時候強進飲食,所以有餘熱遺留。象這樣的病,都是病勢雖然已經衰退,但尚有餘熱蘊藏於內,如勉強病人進食,則必因飲食不化而生熱,與殘存的餘熱相薄,則兩熱相合,又重新發熱,所以有餘熱不盡的情況出現。黃帝說:好。怎樣治療餘熱不盡呢?岐伯說:應診察病的虛實,或補或瀉,予以適當的治療,可使其病痊愈。黃帝說:發熱的病人在護理上有什麼禁忌呢?岐伯說:當病人熱勢稍衰的時候,吃了肉食,病即複發;如果飲食過多,則出現餘熱不盡,這都是熱病所應當禁忌的。
黃帝說:表裏同傷於寒邪的兩感證,其脈和症狀是怎樣的呢?岐伯說:陰陽兩經表裏同時感受寒邪的兩感證,第一日為太陽與少陰兩經同時受病,其症狀既有太陽的頭痛,又有少陰的口千和煩悶;二日為陽明與太陰兩經同時受病,其症狀既有陽明的身熱譫言妄語,又有太陰的腹滿不欲食;三日為少陽與厥陰兩經同時受病,其症狀既有少陽之耳聾,又有厥陰的陰囊收縮和四肢發冷。如果病勢發展至水漿不入,神昏不知人的程度,到第六天便死亡了。
黃帝說:病已發展至五髒已傷,六腑不通,榮衛不行,象這樣的病,要三天以後死亡,是什麼道理呢?岐伯說:陽明為十二經之長,此經脈的氣血最盛,所以病人容易神識昏迷。三天以後,陽明的氣血已經竭盡,所以就要死亡。
大凡傷於寒邪而成為溫熱病的,病發於夏至日以前的就稱之為溫病,病發於夏至日以後的就稱之為暑病。暑病汗出,可使暑熱從汗散泄,所以暑病汗出,不要製止。
刺熱篇第三十二
【原文】
肝熱病者,小便先黃,腹痛多臥.身熱。熱爭則狂言及驚,脅滿痛,手足躁,不得安臥;庚辛甚,甲乙大汗,氣逆則庚辛死。刺足厥陰、少陽。其逆則頭痛員員,脈引衝頭也。
心熱病者,先不樂,數日乃熱。熱爭則卒心痛,煩悶善嘔,頭痛麵赤,無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氣逆則壬癸死。刺手少陰、太陽。
脾熱病者,先頭重,頰痛,煩心,顏青,欲嘔,身熱。熱爭則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滿泄,兩頷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氣逆則甲乙死。刺足太陰、陽明。
肺熱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惡風寒,舌上黃,身熱。熱爭則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太息,頭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氣逆則丙丁死。刺手太陰、陽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腎熱病者,先腰痛骨行疫,苦渴數飲,身熱。熱爭則項痛而強,骨行寒且疫,足下熱,不欲言,其逆則項痛員員澹澹然;戊已甚,壬癸大汗,氣逆則戊己死。刺足少陰、太陽。諸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出也。
肝熱病者,左頰先赤;心熱病者,顏先赤;脾熱病者,鼻先赤;肺熱病者,右頰先赤;腎熱病者,頤先赤。病雖未發,見赤色者刺之,名日治未病。熱病從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則死。諸當汗者,至其所勝日,汗大出也。
諸治熱病,以飲之寒水,乃刺之;必寒衣之,居止寒處,身寒而止也。
熱病先胸脅痛,手足躁,刺足少陽,補足太陰,病甚者為五十九刺。熱病始手臂痛者,刺手陽明太陰而汗出止。熱病始於頭首者,刺項太陽而汗出止。熱病始於足脛者,刺足陽明而汗出止。熱病先身重骨痛,耳聾好暝,刺足少陰,病甚為之五十九刺。熱病先眩冒而熱,胸脅滿,刺足少陰、少陽。
太陽之脈,色榮顴骨,熱病也,榮未夭,日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厥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其熱病內連腎,少陽之脈色也。少陽之脈,色榮頰前,熱病也,榮未交,日今且得汗,待時而已,與少陰脈爭見者,死期不過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