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中國民族與民族發展(2)(3 / 3)

漢武帝時,由於漢王朝社會發展和國勢強盛,便不再實行“安內和外”的方針策略。武帝說:“高皇帝遺朕平城之憂,高後時,單於書絕悖逆。昔齊襄公複九世之仇,《春秋》大之。”即是要報匈奴圍高祖於平城之仇和單於悖逆高後之怨。於是爆發了武帝與匈奴的連年戰爭。除了發動三次大規模的戰爭外,漢、匈爭戰了四十多年。武帝還對其他少數民族進行征討,南平南越,討夜郎,通西南夷,伐羌,征朝鮮等。武帝改變了漢初的“和外’’方針策略,而變為戰爭和向民族地區擴張的方針策略。這雖然對於中國多民族國家的發展起了重大作用,但也給各族人民帶來了嚴重災難,鑒此,武帝晚年還曾下詔“深陳既往之悔”。其後,從昭帝至平帝的約八十年間,對四方民族則是安於現狀,實行以和為主的方針策略。這時期,國家社會穩定,生產發展,人口增加,元始二年(公元2年),“民戶千三百二十三萬三千六百一十二,口五千九百一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人。”史雲“河之極盛也”。

“新”時。王莽代漢稱帝,建國新。王莽“因漢承平之業匈奴稱藩,百蠻賓服”,“府庫百官之富,天下晏然”。然王莽卻“心意未滿,陋小漢家製度,以為疏闊。”於是托古變革,對四方民族采取進一步的臣服和壓迫方針策略。即使用高壓手段和武力征服,將“四夷借稱王者皆更為侯”,把“匈奴單於”改為“降奴單於”(或“恭奴服於”),把高句麗改為“下句麗”,換繳印綬,改“璽”為“章”。王莽的這些方針策略,激起了四方民族的不滿和反抗,匈奴犯邊於北,西南夷反叛於南,西域殺都護而瓦解,高句麗也反抗於東北。對於民族的反抗,王莽不僅不檢查自己的方針策略,反調大軍進行鎮壓,這就激化了社會矛盾,促使了王莽政權的覆滅。

後漢(東漢)時,後漢初年,《後漢書·郡國誌》載:“王莽篡位,續以更始、赤眉之亂,至光武中興,百姓虛耗,十有二存”。在這中原地區遭到嚴重破壞的形勢下,光武帝對四方民族采取了“息事寧人”、“不言兵事”的方針策略。例如對待西域和北匈奴問題: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西域諸國遣使附漢,要求複置西域都護,光武以中原初定不許;十七年(公元41年),他們又請都護,仍是不許;二十一年(公元45年)鄯善、車師、焉耆等十八國遣子入侍,進獻珍寶,泣求都護,光武仍以“國初定,未遑外事”,厚賞賜,還其侍子;二十三年(公元47年)又有鄯善王上書請都護,光武帝亦是未許。建武二十七年(公元51年),太中大夫藏宮和楊虛侯馬武上言宜乘時擊滅北匈奴,光武詔報曰:“今國無善政,災變不息,百姓驚惶,人不自保,而複欲遠事邊外乎?……苟非其時,不如息人。”“自是諸將莫敢複言兵事者。”後漢得到恢複和發展後,王朝方想對四邊民族有所作為,明帝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哀牢夷內附,置哀牢、博南二縣,勢力達到瀾滄江以西;十六年(公元73年)和十七年(公元74年),遣兵擊北匈奴,奪取了對西域的統治權;和帝永元元年至三年(公元89~91年),乘北匈奴“黨眾叛離”,派兵大破之。後由於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激化,國力衰弱,才對四邊民族采取了較為平和的方針策略。

魏、蜀、吳三國。在漢末農民起義和軍閥混戰中,形成了魏、蜀、吳鼎立的三國。三國的關係和相互的大政是:三國都是首先求得自身存在,再進而消滅對方統一“中國”。三國對於統轄下諸族的方針策略,也是各為其總政治服務的。例如,曹魏征烏桓是為了穩定北方,有利於對吳、蜀的爭霸。蜀漢諸葛亮提出“西和諸戎,南撫夷越”方針策略,在南征中,既有比較緩和的安撫,有時又采取一些軍事行動,贏得了南征的完全勝利;南征後“不留兵,不運糧,而綱紀粗定,夷、漢粗安”,這是為了安定南方、反對孫吳的幹預和為北伐曹魏而做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