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個階段從唐高宗永淳元年(公元682年)至玄宗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63年,這是唐對民族治理的穩定和守成期。這63年時間,唐朝內部曾發生過一些重大事件,民族方麵的變化主要是吐蕃的強盛和向外擴張,東突厥複興,靺鞨族建渤海國,烏蠻建南詔國。唐對吐蕃的方針策略是這階段施政的重要方麵。唐初,唐與吐蕃是和好的,貞觀時嫁文成公主與吐蕃鬆讚幹布是這種和好的標誌。此後,吐蕃征服青藏高原諸羌,又進一步向東、北、西北方向擴展,擴展的地區多是唐朝的轄區或屬國,這就引起了與唐朝的矛盾和爭奪。經過爭奪,吐蕃滅了唐朝屬國吐穀渾,奪去了西域部分地方,侵占了劍南西部至河西走廊的唐朝大片土地。在這些爭奪中,唐朝處於守勢,吐蕃是在進攻。這時期,唐朝對北方的突厥、東北的渤海、西南的南詔,則是采取和平相處的方針策略。
第四個階段從安史之亂(公元755年)到唐亡(公元907年),約150年,是唐朝逐漸沒落的時期。這時期唐朝經曆了安史之亂、朱眥之亂、藩鎮割據、農民起義、軍閥混戰,國勢日益衰弱。這時期少數民族的主要變化是:吐蕃勢力發展得很強大,侵占了唐朝西部大片土地,曾占據過唐都長安,是唐的巨大威脅,後因其爭戰巨耗和內部鬥爭而漸衰落;回紇擊滅突厥興起於北方,助唐平定安史之亂,唐多次下嫁公主與之和親,唐與回紇的經濟文化交往頻繁;南詔是以烏蠻為主體建立起來的,處於唐和吐蕃兩大勢力之間,各方的利害得失與之有很大關係。中書侍郎平章政事李泌提出“北和回紇,南通雲南(南詔),西結大食、天竺,如此,則吐蕃自困”的方針策略。並指出:“回紇和,則吐蕃已不敢輕犯塞矣。次招雲南,則是斷吐蕃之右臂也。”唐德宗采納了李泌之策,北和回紇,南爭取南詔,西孤立吐蕃。吐蕃後因內爭,力量漸衰,與唐訂立和約。唐爭取南詔為權宜之計,因利益和力量消長而不斷變化,常爭戰不已。說“唐亡於南詔”是誇大了,但有其一定原因是不過分的。
五代十國。唐末軍閥混亂,出現了五代十國。在中原地區建立的政權,自視為中央王朝的梁、唐、晉、漢、周,稱為“五代”;在南方建立的十個小政權,吳、南唐、前蜀、後蜀、吳越、楚、閩、南漢、南平、北漢,稱為“十國”。這時期,五代王朝與民族政權的關係最大最突出的是北方強大的契丹族建立的政權,稱“遼”。遼不僅統一了北方廣大地區,還不斷進兵中原,爭取霸主地位。不斷擴張,稱霸中原,就是遼在五代時的方針策略。而梁、唐、晉、漢、周五代對於遼,或者采取防禦抵抗,或者屈膝臣服苟安。如後晉石敬瑭,在遼扶持下取得政權,割讓燕雲十六州,並向遼稱臣,稱“兒皇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