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北宋和南宋王朝統治的317年(公元960~1279年),對於邊疆民族的主要施政綱領對象是:北方契丹族建立的遼王朝,西北黨項族建立的西夏王朝、回鶻族建立的諸政權與吐蕃族建立的四王係政權,西南白族建立的大理國、僮族建立的南天國,東北女真族建立的金國。在北宋王朝統治期間,北宋前期主要是對遼的方針策略,宋欲收複燕雲十六州,對遼進行了一係列戰爭,結果宋軍失利,未達到目的。遼初為保衛十六州而戰,後主動進攻宋軍。真宗景德元年(公元1004年),遼遣軍20萬伐宋,宋求和,雙方訂立“潭淵之盟”,開始了和平相處年代。此後宋、遼雖有爭戰,但無大戰事。
北宋後期主要是對西夏方針策略,宋欲統一西夏,遭到西夏強烈反抗,經過多次戰爭,宋不僅不能統一西夏,反而使西夏愈來愈獨立。後西夏對宋采取表麵臣服,實際是完全的獨立。這時期,北宋對西南白族大理國和西北諸民族政權基本上是和平相處的方針策略。在南宋統治期間,南宋主要是對金方針策略;金滅遼後,揮兵南下,滅北宋,進而進攻南宋,欲統一全國。進軍南宋遭到了強烈抵抗,鑒於難達到目的並在南宋一再乞和情勢下,於紹興十一年(公元1141年),金與南宋訂立了“紹興和議”。
南宋向金稱臣,向金貢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以淮河至大散關為界,宋主得以苟安江南。其後南宋與金基本上是和平相處,無大戰事。苟安江南的南宋主,對西南大理國、羅氏鬼國等民族政權,則更是實行的和平相處方針策略,除僅有一些經濟文化交往外,別無它。
元朝。元王朝統治中國87年(公元1271~1368年),曆十帝王。
元王朝的統治有四大特點:
第一,元王朝是以少數民族蒙古族為統治者統治中國的。蒙古族在先後遼、金統治中國北方時,它是遼、金統治下的少數民族。到了金後期,蒙古族完顏部首領鐵木真率眾統一了漠北各部,建立大蒙古國。大蒙古國成吉思汗(鐵木真)、窩闊台、貴由、蒙哥,到忽必烈改國號元,擊降南宋,經曆了70多年,才統一中國。蒙古族統一全中國,這是空前的,在前南北朝及宋遼金時代,少數民族政權最多不過是完成了北方或中原地區的統一。蒙古族成為全中國的統治者,這是一反過去漢族向少數民族施政的曆史,變為了少數民族向漢族施政,這是中國施政的一大變化。
第二,元王朝統治者蒙古族具有明顯的軍事性和強烈的向外擴張性。在蒙古族的發展及其統治中充分地表現了這樣的兩種特性。在建立大蒙古國後的發展中,它的方針策略,就是盡多地征服和奴役其他民族。它向西征服了今新疆地區的畏吾兒、喀喇魯等,又向中亞、歐洲遠征;向南擊滅西夏、擊滅金國、招降吐蕃、擊滅大理,最後擊滅南宋。實現了中國第一次全國大統一。
第三,元王朝蒙古族統治者對被征服的民族、政權,實行赤裸裸的民族壓迫方針策略。元朝根據對蒙古降服的先後,分為蒙古、色目、漢人、南人四等。蒙古人政治地位最高,元世祖曾詔命“以蒙古人充各路達魯花赤,漢人充總管,回回人充同知,永為定製”。蒙古人把征服的漢族地區,最初把土地、人民分賜給王戚貴族,把耕地變為牧場,甚至有人提出“漢人無補於國,可悉空其人以為牧地。”這遭到了漢族強烈反抗。忽必烈認識到“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漢法,乃可長久。”方改變原來的某些方針策略,吸取漢族的統治方式和生產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