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元王朝較為善於總結和吸取曆史經驗教訓,實行了一些比較成功的方針策略。如:(1)對中原地區實行“漢法”,推崇儒學,重用儒士,給儒士以高官厚祿;(2)與畏吾兒、吐蕃上層聯姻,建立和好關係;(3)拉攏籠絡吐蕃地區佛教首領,元世祖把薩迦法王八思巴“尊為國師,授以玉印”,後又升號為“大寶法王,更賜玉印”,統領諸國釋教。八思巴卒,賜號“大元帝師”。其後,弟亦憐真嗣,“嗣為帝師”;(4)設置宣政院,“郡縣土蕃之地,設官分職,而領之於帝師”,使西藏正式納入元王朝管轄下,促進了政教合一製度形成,這對於後世有重大的影響;(5)在陝西西部、湖廣西北部、四川西北部、雲南周邊地區和兩廣僮黎苗徭地區實行土司製度。以當地民族上層人物任地方官,使民族地區的管理較以前曆代大大地加強了;(6)元末曾在居庸關鐫刻蒙、藏、漢、回鶻、西夏、八思巴六種文字石刻,這是元王朝承認多民族文化的存在。從上述看,元王朝實行“因俗而治”的方針策略,這是封建時代多民族統一國家成功之舉。
明朝。朱明王朝統治中國的276年(公元1368~1644年),實際上有明朝和蒙古兩大政治勢力,國家大政也主要是表現於明、蒙之間。明王朝的統治,從政治形勢看,大致可以分為前、後兩個時期。明朝前期,從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的80年時間。這期間的主要政治鬥爭是:明朝企圖消滅北逃的“北元”(元順帝北逃後仍稱元),降服蒙古,統一全國,如若達不到統一目的也盡量削弱蒙古的力量,安定北方;“北元”則是企圖消滅明朝,恢複元朝原來的統治,如若達不到目的,也要保持北元仍然獨立存在。這就是這時期明、蒙的鬥爭方略。雙方前後爭戰了70餘年,明朝不斷進攻,蒙古處於守勢。
經過爭戰,蒙古勢力被削弱,分裂為若幹割據部分;明朝進行了一係列戰事,亦國力大損。正統十四年(公元1449年),英宗率兵親征,於土木(今河北懷來縣東南)兵敗被俘,明朝從此由盛變衰,這可說是明、蒙關係的轉折點。在這期間,明朝還對西北、西南和南方進行了征伐,對各少數民族采取招降和安撫之後,推行土司製度,強化管理;對少數民族宗教采取優容和利用辦法,佛教和伊斯蘭教此時得以迅速發展;對藏傳佛教改變了元朝倚重薩迦派的做法,各教派均加以利用;對不同的民族開設馬市、木市、茶市,貿易交往。
明朝的這些方針策略,主要是為了統治和控製;但有一些方針策略,對社會的發展還是有積極意義的。明朝後期,從英宗正統十四年至明末,約200年。在這期間,明、蒙方麵有戰有和,明處於守勢,修長城以禦之,對北方蒙古等族設置九邊防禦體係,實行封鎖管製。對於西北、西南和南方少數民族,多是使之“懷恩報義,安生樂業”,對反抗者進行殘酷鎮壓。對一些不法土司實行了“改土歸流”,即撤銷其府、州、縣土官,改為朝廷委派的流官擔任。明朝對民族的方針策略,可以說是縱橫交織,十分複雜,既有積極的,也有消極的,治理的經驗與教訓皆頗多。
清朝。居於長白山區的建州女真愛新覺羅部,原為明朝統治下的少數民族。愛新覺羅部首領努爾哈赤,以武力征服了女真各部,建立“金國”。到皇太極為王時,改國號為“清”,族稱為“滿”。極力向外擴張,進入山海關,滅亡明朝,入主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