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工出細活——百年修成的《明史》
《明史》是清朝初年統治者經過三個階段的準備,集中了一大批著名的學者和史學家,於乾隆四年,即公元1739年最終編纂而成的,當時的修書總裁是清朝名臣、軍機大臣張廷玉,所以現在通行的《明史》題為張廷玉等撰。
《明史》是二十四史的最後一部,全書共332卷,包括本紀24卷、誌75卷、列傳220卷、表13卷。它是一部紀傳體斷代史,記載了從明太祖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到明思宗崇禎十七年期間287年的曆史。它的篇幅在二十四史之中僅次於《宋史》,但是其編纂的時間和下的工夫卻超過了以前的史書。修成之後得到了後代史家的好評。
《明史》的成書過程可以分為三個階段:
1.清世祖順治二年五月(公元1645年),清政府正式開館編撰《明史》,當時任命的總裁官是馮銓、洪承疇、李建泰、範文程、剛林、祁充格(全都是清初重臣),而且還配置了相應的工作人員。當時清朝政府之所以這樣著急修《明史》,無非是為了向天下百姓宣告明朝已經滅亡,不承認當時的南明政權。除此之外,清朝統治者還想通過修《明史》來籠絡明朝遺老遺臣,讓這些人能夠和清政府合作。但在當時政局不穩,修史的各方麵條件都不具備的時候,修《明史》隻能是一句空言,根本沒有取得什麼實際成績,這是《明史》修撰的第一階段。
2.清朝的“三藩之亂”被徹底平定後,清政府才有足夠的力量去修撰《明史》,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開博學鴻儒科,招攬明朝遺老,第二年開始動手修撰《明史》,朱彝尊、尤侗、毛奇齡(都是當時著名的詩人、學者)等人都參與其中,貢獻最大的是萬斯同(著名數學家、黃宗羲的弟子),可以說是人才鼎盛。
這次修《明史》的活動得到了黃宗羲和顧炎武等人的支持,他們雖然不願意為清政府服務,但是出於保存明朝史料的目的,就派出了自己的兒子、弟子等人參與修纂《明史》,而且他們還把自己一生收藏的關於明朝曆史的資料都貢獻了出來。這樣一來,《明史》的質量就得到了保證,因此《明史》的初稿在萬斯同的時候就基本完成了,萬斯同先後編寫和審定了兩部明史稿。
萬斯同去世後,先後三次擔任《明史》總裁的王鴻緒(清康熙年間大臣、學者)把萬斯同等人修撰的明史稿用了五年的時間進行改編,然後他把改編後的《明史》在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兩次獻呈給清政府,無恥地掠奪了數十年來萬斯同等人的工作成果。
3.到了雍正元年的時候,《明史》還是沒有完成,但是已經有了四部草稿作為基礎(萬斯同修撰審定的兩部,王鴻緒修改編輯的兩部),到了乾隆四年的時候清政府任命張廷玉等人再次修改審定現存的四部明史稿,這才形成了現在通行的《明史》。
《明史》體例嚴謹,敘事清楚明白,文字簡單明了,編排得當。該書的史料也比較豐富,參考了大量的第一手史料,比如說除了一套完整的《明實錄》外,還有很多邸報、方誌、私人記述。有些地方能夠秉筆直書,但是也不可避免地留有許多瑕疵。值得一提的是,在列傳部分專列了“閹黨”、“流賊”和“土司”三個項目,屬於首創,可是該書對於清朝入關後南明幾個小朝廷(如弘光、隆武、紹武、永曆)的曆史都沒有寫,而且也沒有寫清朝建國前曾經向明朝稱臣的史實。
編外的正史——《新元史》和《清史稿》
我們通常所說的“二十四史”是中國古代各個朝代修撰的二十四部史書的總稱,它們是被曆朝曆代接納為正統的史書,所以又被稱為“正史”,主要包括:《史記》(西漢·司馬遷)、《漢書》(東漢·班固)、《後漢書》(南朝宋·範曄)、《三國誌》(西晉·陳壽)、《晉書》(唐·房玄齡等)、《宋書》(南朝梁·沈約)、《南齊書》(南朝梁·蕭子顯)、《梁書》(唐·姚思廉)、《陳書》(唐·姚思廉)、《魏書》(北齊·魏收)、《北齊書》(唐·李百藥)、《周書》(唐·令狐德棻等)、《隋書》(唐·魏征等)、《南史》(唐·李延壽)、《北史》(唐·李延壽)、《舊唐書》(後晉·劉昫等)、《新唐書》(宋·歐陽修、宋祁)、《舊五代史》(宋·薛居正等)、《新五代史》(宋·歐陽修)、《宋史》(元·脫脫等)、《遼史》(元·脫脫等)、《金史》(元·脫脫等)、《元史》(明·宋濂等)、《明史》(清·張廷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