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法自然”——中國園林建築
中國園林早在商周時期便可覓其蹤跡,彼時人們用“囿”來命名這一園林雛形。“囿”是在圈定的範圍內讓草木和鳥獸自生自育,值得一提的是當時的園林也曾挖池築台,供統治階級狩獵和娛樂。到了春秋戰國時期,園林有了進一步的風景組合,出現了土山等景觀,開始人為地營構自然山水園林,在園林中造亭築橋,種植花草樹木,這時候園林的組成要素已經基本具備。秦漢時還出現了以宮室建築為主的宮苑,叫做“苑”。魏晉南北朝時期是我國古代園林發展的轉折點,隨著佛教的傳入和黃老哲學的流行,園林開始轉向崇尚自然,自然山水園林正式形成。唐宋時期是園林的成熟階段。唐宋寫意山水園林在體現自然美的技巧上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如疊石、堆山、理水等,都已經有了一定的程式。明清時期,我國的園林藝術進入精深發展階段,不管是江南的私家園林,還是北方的帝王宮苑,在設計和建築上,都達到了一定高度。
我國現存的園林大都建於明清時代,比較著名的有頤和園、避暑山莊、北海公園、獅子林、拙政園、留園、滄浪亭、清暉園等。
我國古代園林的特色是:施法自然、融於自然、順應自然、表現自然。
古代園林的分類:按照占有者的身份可以分為皇家園林和私家園林;按所在的地域可以分為北方園林、江南園林、嶺南園林。
古代園林的構成要素有:山、水、花木、鳥獸蟲魚、廳堂、樓閣、水榭、軒、舫、亭、廊、橋、牆等。
古代園林常用的構景手段主要有:抑景、添景、夾景、對景、框景、漏景、借景。
等級森嚴——中國陵墓建築
陵墓建築也是我國古建築的重要組成部分,古人基於人死而靈魂不滅的觀念,普遍重視喪葬,因此各社會階層都會在自己能力範圍內不惜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對陵墓精心構築。在我國漫長的曆史進程中,陵墓建築得到了長足發展,產生了舉世罕見、龐大的古代帝、後墓群,例如陝西的秦始皇陵、唐代的“關中十八陵”、北京的明十三陵等。陵墓建築也並非是單一的建築體,在曆史發展的過程中,它已經慢慢地和繪畫、書法、雕刻等藝術門類融為一爐,成為了反映古代人民藝術成就的綜合體,具有極高的藝術價值。
在古代等級社會之中,最能體現陵墓等級的手段就是陵墓大小。皇帝、皇後因處於權力頂端,故其墓穴特別高大,所以才會被稱為“陵”或是“陵墓”,“陵”字的原意就是高大的山。其他社會成員的墳墓隨其社會地位的降低而愈小,大都被稱為“丘墓”、“墳墓”或是“塚墓”。
我國古代習慣實行土葬,認為人們在死了之後仍然會在陰間過著類似於陽間的生活,因而在陵墓的地上、地下建築裏隨葬的生活用品及其擺設,大都和死者生前所用相仿。
從新石器時代起,墓葬多為長方形或是方形的坑墓,有的深10餘米。到了後來,帝王的陵墓越來越大,形成了一套固定的建築格局。
這些陵墓建築通常都是利用自然地形,靠山而建,也有少數陵墓修建在平原上。它們的布局大都是四周築牆、四麵開門,在四角建造角樓。陵前建有甬道,甬道兩側有石人、石獸的雕像、闕門、碑刻、華表、牌坊等,陵園內種植鬆柏,給人寧靜肅穆的感覺。
出於帝王拜謁陵墓的現實需要,在陵園內還設置了祭享殿堂,稱為“上官”,陵區內設置陪葬墓,安置諸王、公主、嬪妃,乃至宰相、功臣、大將。
華表是古代宮殿、陵墓等大型建築物前麵做裝飾用的巨大石柱,是我國一種傳統的建築形式。據說華表既有道路標誌之功,又有供路人留言之效,相傳在堯舜時代就已經出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