饗禮是幾種酒禮中規格最高的,它是從鄉飲酒禮發展而來,並且和燕禮的儀式組成十分相近。但是,它們的規格不同,禮儀也是同中有異。
饗,又作“享”,最早也源於享神,後來祭先王的大禮也被稱為“饗”。在周朝的時候,它屬於周天子的“王事”,其規模十分隆重。此外,諸侯在朝見天子,參加納貢述職和升堂助祭時也多使用饗禮。到了春秋時期,諸侯國的國君用饗禮之風也開始盛行。由此可見饗禮規格之高,是其它酒禮無法比擬的。
饗禮有四個部分,它們是:迎賓之禮、獻賓之禮、歌奏合樂和禮終宴射。饗禮中的迎賓之禮,其主人是周天子,到了春秋時期則是諸侯國君;賓客則主要是前來朝拜的諸侯與卿大夫,也有本國級別較高的卿大夫。天子命大臣通知遺賓參加饗禮,膳宰擺好饌具,樂人持樂器,各個席位也按照尊卑依次設定。天子選擇一個人主管酒尊之事,然後命射人迎賓,眾人進入後向天子行禮。然後,天子坐到自己的座位,其他人各就各位。
在獻賓之禮中,饗禮繼承了鄉飲酒之禮,賓主之間有獻、酢、酬的獻禮。鄉飲酒禮中多為一獻之禮,而饗禮要視賓的尊卑而定,賓之尊貴者,饗禮可以多達“九獻之禮”。在西周初期,周天子最隆重的饗禮僅為“三獻之禮”,後來才出現了隻有周天子能用“九獻之禮”。饗禮中獻禮次數的不同,主要是為了體現君臣的等級差別。在饗禮的獻、酢、酬中,“酢”是最能突出君臣之別的重要環節。鄉飲酒禮中的酢,是由賓取盛有酒的爵到主人席前還敬;而饗禮中的酢則不同,賓不能直接取爵還敬主人,必須由主人發出命令後,賓才能還敬,這樣做的目的就是為了突顯主賓、君臣地位之尊卑。在《左傳》莊公十公年就記載了這一現象:
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宥同酢)。
在饗禮的歌奏合樂中,迎賓送客時都有“金奏”《肆夏》三章之樂,行禮之時有“升歌”,有“管”、“舞”。金奏是用鍾鼓演奏的樂曲,它在西周時是天子之樂,《國語魯語下》雲:
金奏《肆夏》——《樊》、《遏》、《渠》,天子所以饗元侯也。
到了春秋時代,諸侯的饗禮中,也開始用起了金奏。如《左傳》成公十二年中寫晉卿卸訪楚,楚王舉行饗禮時就“金奏作於下”,這些都反映出了饗禮奏樂規格之高。在饗禮的歌部分,如果是諸侯相互招待,則升歌《文王》、《大明》、《綿》,用簫伴奏;如果是諸侯招待使臣,則升歌《鹿鳴》、《四牡》、《皇皇者華》等。
最後一個環節是禮終宴射,在宴會快結束之前,主人與賓還要進行射箭比賽。在比賽中輸了的人,要站著喝罰酒,然後向勝方行拱手禮。進行第二次射箭的時候,還要用增進行音樂伴奏,樂工演奏《詩經召南》中的《騶虞》,進行完第三次射的比賽後,負方喝過罰酒,並向勝方行拱手禮,宴會也就至此結束了。在整個饗禮中,主要是表現禮節,爵中的酒滿了卻不飲用,隻能用它來漱口,有坐具卻不能倚靠,以此表示肅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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