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許我隻是一直把自己當作一個讀者在讀他們的故事,因此希望他們的故事是按照讀者的思維進行著。當故事的情節不稱讀者的心意時,讀者自然會覺得失落,會覺得那一定是作者忽略了,覺得那一定有一些地方被搞錯了。故事的男主角怎麼可能和讀者產生關係呢?直到發現故事就是這樣結束的,無法再改變時,才勉強接受那個結局。
豬豬應該幸福,因為我希望她幸福。作者卻不可以順我的意。於是會很失落。
我把自己放在他們的故事裏,自己變成了多餘的,變成了阻礙女主角的第三者。於是我是可恨的,作為讀者的我討厭作為故事角色的我。於是自己變得矛盾,變得不知所措。找不到自己的故事,這不是我的故事。為什麼不小心把自己放在了別人的故事裏,一個被我期待著有幸福結局的卻因我而改變結局的故事裏。
我希望他把我當成第三者,一腳踢開,然後和女主角過上幸福和美滿的日子。所有的童話都是這樣的,所有令人向往的純潔愛情也都是這樣的。所有人也都認為這樣才是正常的。可是故事總是令人不滿意,他不同意我離開,我也離不開了。所以,隻能背負著無名的痛苦,靜靜地過這日子,被女主角鄙視,也被自己否定了。
第三者的悲哀,注定要精神折磨!
我在他們分手後,偶然看到豬豬的文章,看到自己發抖,看到自己動搖,於是發瘋似的哭,歇斯底裏的哭。心很痛,是沉沉的,揪在一起的,一度懷疑自己患了精神分裂。想了三天,吃不下飯,神情恍惚,半睡半醒,終於在第四天說服自己把自己看作女主角。於是心情好多了。吃飯下地也可以認真做功課了。
偶爾想起,理性還是會告訴自己覺得自己是很傻的,怎麼就這樣被自己的幻覺給逼瘋了啊。可是我的感性卻總是處於理性的上風。使我不得不繼續痛苦著。
和她的可奇在一起後,自己哭的也不少,被沒有見過麵的豬豬折磨的很痛。但更多是在乎她的可奇。
我以為自己可以像個女巫,或是小妖精,很靈性,而且灑脫,放蕩不羈,自由而且善良,精神上也從不會受到束縛。但這次我輸了,輸給了自己的想象,輸給隻在網絡裏罵過我的豬豬,輸給了愛情。
嗬嗬,原來妖精和人都是一樣的,在遇到愛情後也會變得稀裏糊塗的。
我和她聊過QQ,因為我那時真的很喜歡她,但是她的冷淡讓我有種被欺淩的感覺,我覺得自己是個乞討者,而她是施舍者,於是退縮了,被她淩厲而又冷漠的語言刺痛。我不是一個好女人。得了好處還賣乖,這樣隻會被人討厭的。所以從此打消了自己再去碰釘子的念頭。
和她的可奇平平淡淡地過幸福的小日子可能會好些吧。
日子久了,半年不知不覺過去了,和她的可奇開始有摩擦,兩個人卻怎麼也離不開對方。習慣有人陪伴的日子也許就像習慣過奢華的日子吧,如果一下子一貧如洗是怎麼也過不下去的。她的可奇對我很好,她的可奇也很乖,從不和我吵架,有點把我寵壞了。
直到發現自己也陷得很深了,太在乎她的可奇,不能沒有她的可奇了,才發現自己還是很脆弱。不再覺得可奇對我好了,不再認為我付出得不夠了,可是她的可奇呢,卻怎麼都讓我覺得不像以前那樣在乎我了。
愛的太深卻不會用大腦的女人,在愛中找到的痛苦遠遠多於快樂。因為不懂得如何篩選所得的感情,全盤招收。
愛可奇越深,便開始慢慢減少對豬豬的負罪感了,也許就是因為最初覺得自己愛可奇不夠深,沒有她愛得深吧。
愚蠢的女人啊,這種是不可以比較的,直到現在我才知道。愛是一種矢量,不可能隻用多少衡量的。
在愛中失去理性是可怕的。於是,在哭過無數次,眼睛哭腫了無數天後,我明白了這個道理。於是開始學會篩選心情,學會控製自己不去一直想著他,日子慢慢平靜了。又想起了自己很喜歡的一個小說中的一句話,“愛情是很重要,但愛情以外的東西太多太多”。所以很多東西成了習慣,自然就會好起來了。
愛情就是這樣,要來的時候誰也攔不住。它不會在意故事的男主角和女主角。隻在意那場愛情裏的主角。
好了,就先寫到這裏吧。寫下這些,心情很平靜。
他還在等我的電話,“第三者”和女主角是沒有差別的,都有權利爭取和得到愛和被愛。所以不妨試著把“第三者”看成故事的女主角。那樣很多人都會好過很多的。
寫於2004年7月2日(離開他的第十天)晚上23點5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