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說出這個問題之前,我提醒你們注意,假如亞力克·坎寧罕說出的那些話是真的,若是凶手開槍殺了威廉·柯萬後就馬上逃走了,那樣,凶手顯然沒時間從死者手中撕去紙片。假設紙條不是凶手撕下來的,那一定是亞力克·坎寧罕本人幹的,因為在那個老人趕到樓下時,幾個傭人早已到了現場。這一點很簡單,但警官卻忽視了。這是因為他一開始就認為這樁案子與鄉紳無關。我的觀點是從來不持任何偏見,隻尊重事實,就這樣,我調查時就懷疑亞力克·坎寧罕在這樁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了。
“於是,我很仔細地查看了警官拿給我的那張紙角。我認識到這是一份極其重要文件的一部分。”
“字體看上去很不規則。”上校說。
“我親愛的先生,”福爾摩斯大聲說道,“無疑這是兩人輪流寫出來的。你們瞧,‘at’和‘to’中的字母‘t’寫得勁力十足,而‘quarter’和‘twelve’中的字母‘t’又是多麼軟弱無力。你們隻要比較一下,就會馬上看到真相。你們簡單地分析這四個單詞,就會極有把握地說,‘leam’和‘maybe’是出自那個筆鋒剛勁的人寫的,而‘what’是一個軟弱無力的人寫的。”
“天哪,這真是明擺著的事情!”上校叫道,“這兩個人為什麼要用這種方式來寫同一封信呢?”
“這顯然是一種犯罪行為,其中的一個人並不相信另外的那個人。於是他決定,不管什麼都必須兩個人一起動手。並且可以這樣認為,那個寫‘at’和‘to’的人一定是主謀。”
“你如何知道這一點的呢?”
“我們隻要比較一下這兩個人的筆跡就能知道這一點。另外,我們還有更充足的理由。假如你們認真查看一下這張紙,你們就會得出這樣的結論:那個筆鋒剛勁有力的人先寫完他要寫的單詞,留出空格讓另外那個人去填寫。這些空格並不是個個都富餘,你們瞧,另外一個人把‘quarter’一詞寫在‘at’和‘to’之間時就顯得有些擠。這說明‘at’和‘to’是先寫好的。無疑,先把那部分寫出來的人就一定是主謀。”
“太有意思了!”阿克頓先生大聲叫道。
“但這隻不過是很明顯的事。”福爾摩斯說,“我們現在要說的重要一點就是,也許,你們不太清楚,專家們往往能很精確地根據一個人的筆跡推算出他的年齡來。在一般的情況下,可以很有把握地斷定一個人的歲數。我所說的‘在一般的情況下’,是由於在患病和體弱時也能有老年人寫字的特征,即使生病的人很年輕也可能有這種情況。在這個案子中,隻要看看一個人的筆跡是粗壯有力的,而另外一個人的筆跡軟弱無力,可也寫得能看清楚,不過是在‘t’字上少寫了一橫,我們就可以推斷,其中一位是個年輕人,另外一個雖不是十分衰老,歲數也挺老了。”
“好極了!”阿克頓先生又大聲叫道。
“另外還有一點,比較微妙有趣。這兩個人的筆跡有某些相似之處,這說明兩人有血緣關係。對你們來說,最明顯的是你們所看到‘e’寫得像希臘字母‘ε’,而在我眼裏,有許多細小的地方能說明這一點。不容置疑,單從書寫的風格上來看,這兩種筆跡是出自一家人之手。當然了,我現在講給你們聽的,隻是我檢查這張紙所得到的一些主要的結果。此外,還有二三十種推論結果,專家們也許對這些感興趣。所以我腦海裏對這些結果一次次地加深了印象,這封信就是坎寧罕父子寫的。
“我得出了這個結論後,接著去做的事情是查清犯罪經過,看看它們能給我多少幫助。我同警官一塊去了那座房子。看到了我所要見到的情況。我敢肯定,死者身上的傷口是被左輪手槍在四碼開外處射中的,因為死者的衣服上並沒有火藥的痕跡。這樣一來,亞力克·坎寧罕所說的什麼凶手在同仆人搏鬥中開了槍等等顯然是說謊。另外,在凶手是從哪兒逃到大路上去的這件事上,父子倆的說法也很不一致。很巧,這個地方有一條寬溝,溝底很潮濕,可是在溝的附近並沒有發現什麼腳印,因此我絕對相信坎寧罕父子又一次地說了謊話,至於現場根本就沒有生人來過。
“現在,我就隻剩下考慮他們的犯罪動機了。為了搞清楚這一點,我必須先搞清楚在阿克頓先生家所發生的第一起盜竊案的起因。從上校口中得知,阿克頓先生,你同坎寧罕父子正打著一場官司。於是,我馬上就會想到,他們闖進你的書房的目的,就是想偷取對你們的官司極其重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