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最後一案(3)(3 / 3)

“請繼續說吧,你說的我都記清了。”歇洛克·福爾摩斯說。

“請您注意,下麵就是這個案子的關鍵所在了。我走下樓梯,看見看門人正在門房裏酣睡,酒精燈上的咖啡已經燒開溢到地板上了。我提開壺,熄滅了酒精燈,正想伸手去把那個睡著了的看門人搖醒,忽然他頭頂鈴聲大作,他一下子就驚醒了過來。

“‘費爾普斯先生!’他迷迷糊糊地望著我說道。

“‘我是來看咖啡煮好了沒有的。’

“‘對不起,我煮著煮著就睡著了。’他看了看我,又抬頭看了看仍在顫動著的門鈴,感到非常驚奇。

“‘先生,既然您在這兒,那麼,是誰在按鈴呢?’他問道。

“‘按鈴!’我叫道,‘按什麼鈴?’

“‘剛才的電鈴是從您辦公室按的。’

“我的心猛地一驚,這麼說,有人到我辦公室去了。可我那份至關重要的協定就放在桌了上。我發瘋似地跑上樓,可走廊裏一個人都沒有。福爾摩斯先生,我辦公室也沒有人。一切和我離開時一樣,隻是我抄寫的那份文件原本被人偷走了,桌上隻剩下抄本。”

福爾摩斯筆直地坐在椅子上,搓著雙手。看得出來,他對這個案子已經很有興趣了。他低聲問道:“請問,當時你怎麼辦呢?”

“我馬上想到小偷一定是從側門上下樓的。如果他走的是正門,那我肯定能碰到他。”

“他會不會一直藏在辦公室或走廊裏呢?你不是說走廊的光線很暗嗎?”

“這絕不可能。無論辦公室還是走廊,都沒有藏身的地方,連隻老鼠都藏不住。”

“謝謝,請接著說吧。”

“看門人見我大驚失色的樣子,知道出大事了,就跟著我一起上了樓。我們順走廊奔向通往查爾斯街的陡峭的樓梯。樓底的側門關著,但沒上鎖。我們推開門衝了出去。我記得下樓時附近的鍾敲了三下,時間是九點三刻。”

“這一點很重要。”福爾摩斯邊說邊把這個時間記在了襯衫袖口。

“那晚天很黑,下著毛毛細雨,查爾斯街一個行人都沒有,但街盡頭的白廳路卻還和往常一樣,車輛行人絡繹不絕。我們急得帽子都沒戴,就沿人行道跑了過去,在右手邊的拐角處,站著一個警察。

“‘出了盜竊案,’我氣喘不停地說,‘有人從外交部偷走了一份很重要的文件。你看見有人從這裏走過去嗎?’

“‘我在這裏剛站了一刻鍾,先生。’警察說,‘我隻看見過去一個人,她是一個高高的老婆婆,披著條佩茲利披巾。’

“‘哦,那是我老婆!’看門人大聲說,‘沒別的人過去嗎?’

“‘沒別的人了。’

“‘這麼說,小偷肯定是從左手邊的拐角逃走了。’看門人扯著我的袖子說。

“但我不相信他,我以為他是想把我引開。於是,我問警察:‘請問那個女人是往哪邊走的?’

“‘我不知道,先生,我隻注意到她走過去,但沒特別留意她往哪邊走了。不過,她好像走得很急。’

“‘她走多長時間了?’

“‘嗯,沒走幾分鍾。’

“‘不到五分鍾嗎?’

“‘對,不到五分鍾。’

“‘別浪費時間了,先生,現在每分鍾都很重要,’看門人大聲叫道,‘請相信我,這事絕不是我老婆幹的。我們還是去這條街的左端去吧。好,你不去我去。’他說著,就向另一頭跑。

“我馬上追上去,扯住他的衣袖。

“‘你住哪裏?’我問他。

“‘布裏克斯頓的艾維巷十六號。’他回答道,‘但你別太武斷行事了,費爾普斯先生。我們到這條街的左端或許能打聽到什麼。’

“我想,就照他的意見去做也沒什麼壞處。於是,我們兩個和警察急忙往那邊跑。隻見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個個行色匆匆地想在這細雨之夜早點回家,沒有一個閑人能告訴我們誰曾經走過。

“我們隻好返回外交部,把樓梯和走廊搜查了一遍,但什麼也沒發現。通往辦公室的走廊鋪著一種米色漆布,如果有人走過,很容易在上麵留下腳印。我們檢查得很仔細,但半個腳印都沒找到。”

“那天晚上一直都下雨嗎?”

“雨大概是從七點鍾開始下的。”

“那麼,那個女人是九點鍾左右進的辦公室,她穿著沾了泥的靴子,怎麼會沒留下腳印呢?”

“很高興你能這麼問。當時我也這麼想。原來這個打雜的女工有個習慣,總是在看門人房裏脫掉靴子,把布拖鞋換上。”

“我明白了,所以,盡管那晚下了雨,但她沒留下腳印,是嗎?這一連串的細節很重要。你們接下來又做了些什麼呢?”

“我們接著仔細檢查了一遍辦公室。我的辦公室沒有暗門,兩扇窗戶離地麵有三十英尺高,而且插銷也從裏麵插上了。地板上鋪著地毯,不可能有地道。天花板是用普通白灰刷的,我敢拿性命擔保,他隻能從惟一的房門逃跑。”

“壁爐是怎樣的?”

“那裏沒有壁爐,隻有一個火爐。電鈴在我寫字台的右邊。按鈴得到我寫字台的右邊去按。但罪犯為什麼要按鈴呢?這真奇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