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兒時的一場打架,頭頂上迄今還留著一個不小的疤痕,所以這麼多年來我從來就沒有剃過小平頭,全靠著一頭好頭發把它掩蓋得嚴嚴實實,就連太太也是在結婚多年後才偶然發現,雖然驚呼上當卻也後悔莫及。
那個疤痕起源於院子裏的同伴們在暑假期間的一場拔河比賽。那天本來明明是我們一方有著比較明顯的優勢,卻以0:3慘敗對方,讓在旁邊觀戰的女孩子們笑得前俯後仰。我在比賽過程中注意到在我前麵的戰友綽號叫“屎殼郎”的男孩其實每次都沒有真正出力,我們一個個汗流浹背,他的背後卻連一點汗滴都看不到(那時候南京的男孩在暑假期間都打赤膊)!
比賽結束我非常氣憤地向同伴們揭發了他的劣跡。他當然矢口否認,結果話不投機我們就打了起來,他的臉被我抓破,我的頭上麵被他用磚頭砸了一下,血流如注被送到醫院縫了七針。後來我們都因為這一架好幾年不再講話。很多年後回南京去看望父母,在大院裏冤家路窄碰到了“屎殼郎”,大家早已忘卻了兒時的恩怨,談笑甚歡,說起當年的一場惡戰,他連連點頭稱是:“絕對是,絕對是,我根本就沒出力!我拔河從來都是這樣,跟著濫竽充數而已。當時隻是想怎麼別人這麼傻,一個個氣喘籲籲地在拔根破繩子。我的注意力全用來觀賞在旁邊觀戰助陣的女孩子們。哈,哈,哈,沒想到讓你小子給揭穿了。”沒想到這“屎殼郎”小小的年紀(也就是十多歲吧)就已經如此好色。
後來學習心理學倒是無意中為“屎殼郎”的偷懶行為找到了科學依據——林格曼效應。
法國的農業工程師邁克西米連·林格曼(1861—1931)在他著名的拔繩實驗中注意到當拔繩的人數從一個人逐漸增加到一群人時,集體的力量並不等於個人力量的總和:當人數增加到三個人時,力量僅僅相當於兩個半人的總和,也就是在集合的過程中損失掉了半個人的力量(1+1+1=2.5);當人數增加到八個人時,集體的力量竟然僅僅相當於大約四個人的力量的總和(1+1+1+1+1+1+1+1=4)!林格曼的實驗結果顯然違背了加法的基本規律,個體的力量在集合的過程中流失,而且是人數越多流失越大!
雖然從表麵上看仍然是“眾人拾柴火焰高”和“人多力量大”,但實際上卻存在著巨大的浪費和損失。林格曼由此得出結論:當人們參加社會集體活動時他們的個體貢獻會因為人數的增加而逐漸減少,林格曼將其稱之為“社會性偷懶”。從此這個實驗的結果就被稱為“林格曼效應”。這一實驗結果後來又被不同的科學家反複驗證過,屢試不爽。
其實世界上規模最大的“林格曼效應”實驗應該是中國改革開放前的計劃經濟,從人民公社到工廠、機關無處不體現林格曼效應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真理。在一個世界人口最多的國家裏,經濟奇跡不但沒有因為人數眾多而出現,反而多次出現危機,幾近崩潰。可見中國人和法國人(其實全世界人都不例外)都一樣,都有拔繩偷懶的行為。當然頭上落個疤和一個國家多年的經濟停滯不前是不可相提並論的損失和教訓了。
那麼為什麼會產生林格曼效應和社會性偷懶現象呢?簡而言之就是一個動力和動機的問題,也可以說是一個責任感的問題。當一個人在拔繩時他必定是竭盡其力的(當然我們要假設這是個有益於拔繩者的行為或是他被期望完成的任務),因為此時他並無別人可以依賴,出不出力一目了然,責任明確無可推卸。當人數逐漸增加時,人的心理活動產生變化:有的人知道別人在偷懶,由此想到自己偷點懶也理所當然,無可指責,於是就鬆懈起來並且覺得理直氣壯、心安理得;還有的人也許倒是沒有想到別人也會偷懶,但是他心想這麼多人在努力地去做,自己一個人稍稍惜力一點肯定不會影響大局,既然不影響大局那何樂而不為呢,所以開始偷懶,豈不知這林格曼效應和社會性偷懶是個相當普遍的心理活動,結果就是大局受到影響。像我這號屬於另類的大概就是傻瓜了,所以一旦發現別人偷懶,怒不可遏結果落下了終生的疤痕作為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