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幹謁之風,講到與此相關的江湖遊士及平民詩人,就必須先探討其哲學基礎。
無疑,理學在宋代是占據統治地位的,關於這一點,理學經師曆朝不乏且為數眾多地位居高官可以證明,那棋布狹隘疆土上的三百六十餘所書院可以證明,如象山書院那樣隻準許禮拜陸九淵而其他人不得入祀的極端做法可以證明。然而,就在朱熹等竭力宣揚“存天理、滅人欲”的性命之學的同時,“異端邪說”也悄然滋生。
早在北宋仁宗後期,蔡襄就講過,士大夫們求財利之心甚切,往往一麵做官,一麵經商,毫無廉恥。蘇軾在金陵曾對王安石講:“今之君子,爭減半年磨勘,雖殺人亦為之。”二程弟子遊酢上書論“天下之患,莫大於士大夫至於無恥”,“錐刀之末將盡爭之,雖殺人而謀其身,可為也;迷國以成其私,可為也”。南渡後,士子逐利之風愈來愈烈。大理學家朱熹請著名學者陸九淵到白鹿洞書院講學,陸九淵選了“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為題,他激情地講:“今人讀書便是為利,如取解後又要得官,得官後又要改官,自少至老,自頂至踵,無非為利。”他問在場的學子:“難道這種風氣是正常的嗎?”他的話竟感動得聽講的人熱淚直流,朱熹也盛讚他的話“切中學者隱微深痼之病”。理學家黃震上書言四大時弊,其中也有“士大夫無恥”一條。士大夫無恥的代表人物,有替長官揩須的丁謂,有公開聲稱“笑罵從汝笑罵,好官我須為之”的鄧綰,有甘心為秦檜作莊客的徐宗說,有學狗叫的趙師奔,至於為謀官而獻媚、為避禍而屈膝者,更是不勝枚舉。理學家們提出“存天理,去人欲”,首先就是針對這些人的。然而,這些“異端邪說”到了南宋,從遮掩吞吐變得聲勢熾烈,竟極大地動搖了理學聖殿的柱礎。
誠然,理學強調三綱五常,有利於封建王朝的統治,因此受到了南宋王朝的扶植與提倡。但是,南宋偏居江南,北臨強敵,想要維持統治,增強國家經濟、軍事實力,抗擊外侮,恢複中原,靠空談性命是不行的。因此在一部分愛國的關心國是的士大夫中就逐漸產生了反對空談性命的功利之學,應和著抗金救國的時代巨潮轟鳴激蕩。甚至連南宋最高統治者孝宗皇帝也為之所動,他從晉室南渡找到曆史教訓說:
今士大夫微有西晉風,豈知《周禮》與《易》言理財,周公、孔子未嚐不以理財為務。且不獨此,士大夫諱言恢複,不知其家有田百畝,內五十畝為人所據,亦投牒理索否?士大夫於家事則知之,至於國事則諱之,何哉?(《續資治通鑒》卷一四九)
可見作為最高統治者,在提倡理學的同時,也需要一定的功利主義、經世致用之學來維持、加強自己的統治。所以南宋時在科舉考試中,也要考政治、經濟、軍事方麵的內容,要求士子對這些時務之學提出自己的見解。此外,由於宋代的生產力較唐代有更大的發展,生產上專業化分工擴大,產品的商品化程度大為提高,進入南宋以後,經濟重心南移,工商業的興旺和貨幣經濟的空前繁榮使得一些作坊主成了“富工”,他們與富商大賈一起,構成並擴大了“富人”隊伍。這些“富人”有的還讀一些聖賢之書,用儒家理念規導自己的經營活動,因此深得時人稱讚。如宋代王明清撰《摭青雜說》記述了在東京最著名的酒樓樊樓側邊一個茶肆主人拾金不昧的故事。小說結尾,失主李氏要將遺失的數十兩黃金分一半給茶肆主人,以示謝意。茶肆主人正色回答說:
官人想亦讀書,何不知人如此?義利之分,古人所重,小人若重利輕義,則匿而不告,官人將如何?又不可以官法相加,所以然者,常恐有愧於心故耳。
一番話擲地作金石聲,說得圍觀的五六十人盡皆以手加額,發出歎息。無疑,這種商人的精神風貌是超越前代的。
宋代以前不準商人子弟參加科舉考試,宋代取消禁令,不僅允許商人子弟參加科舉考試,而且還允許商人中“有奇才異行、卓然不群”者應試,《夷堅丁誌》等典籍中就有姓名坐實的記載。還有,宋代以前規定商人隻許著皂白二色的衣服,宋太宗時解除了此項歧視性的限製,進而明申“今後富商大賈乘馬漆素鞍者勿禁”。甚至朝廷還公開賣官鬻爵,讓商人花銀子能走上仕途,改變社會地位。
南宋承北宋重商餘緒,時商人、富人不僅受人尊重,並且還可以自由地出入仕途。如建安人葉德孚買田販茶,後獲得“鄉薦”,取得參加省試的資格,娶宗室女,授將仕郎。(見洪邁《夷堅丁誌》卷六)饒州鄱陽士人黃安道應舉累試不中,改行成為“賈客”,後又獲鄉薦,參加禮部試,終於登第。(見洪邁《夷堅丁誌》卷十六)一些士大夫、貴族也從本身利益出發,與商人通婚聯姻,《宋文鑒》卷六十一記載了丁騭上奏抨擊新科進士論財娶妻,說:“市井駔儈,出捐千金,則貿貿而來,安以就之。”可知新科進士被商人招為女婿者不在少數,是當時的社會世相。洪邁還記述了大臣與商人聯姻的事實,如宰相留正、吏部侍郎諸葛廷與泉州商人王元懋結為姻家,外戚劉美與茶商馬季良結為姻家,等等。
其實早在北宋,公開明確地反抑商言論也出現了。著名政治家範仲淹寫了《四民詩》,士、農、工、商各一首。在《商》詩中,他為商人鳴不平道:“吾商則何罪,君子恥為鄰?”並為商人辯白,指出那種認為商人敗壞社會風氣的做法是不對的,真正敗壞社會風氣的是權貴。北宋末、南宋初人鄭至道提出百姓自古即分為士、農、工、商四民,士讀書明理管事為業,農以耕種為業,工以製作器物為業,商以貿通有無為業,“此四者皆百姓之本業”。隻有四民之外不務正業者,才應稱之為“浮浪遊手之民”。他的話使商人重新回到士、農、工、商四民之中。商為四民之一,這原本是早期儒家的觀點,後世的儒者接受了管商學派的重本抑末觀點,竟把自家經典中商為四民之一的話淡忘了。南宋思想家葉適也是依據儒家經典的話反對抑商,他說:“四民交致其用而後治化興,抑末厚本,非正論也。”(《習學記言序目》)講“抑末厚本”是歪論,這恐怕隻有宋人才敢講。這是一方麵。另一方麵,宋代商業較前代有較大發展,在市場方麵可稱是發生了革命性變化,但是總的說,商人還沒有控製生產,他們的經濟實力遠沒有達到左右整個社會的地步。宋代工商業者的人數在全部社會人口中所占比重是不大的,汴京號稱居民百萬家,而工商、服務業者加在一起不過一萬五千餘戶,比在京的八品官員數量還要少。工商業者雖有時可以議政,但是他們在管理國家、城市等方麵仍處於完全無權的地位。官方之所以允許一些人替商人說話,並不是畏懼商人的勢力,而是想利用他們的力量。總之,既然朝野上下對功利之行都轉變了觀念,那麼功利之學的有關著作當然就受到了士人的歡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