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殺人犯(1 / 2)

汪豔玲被關進看守所後才後悔自己去年沒有下決心跟自己的丈夫離婚。

去年,在遭受了丈夫一次惡毒的毆打之後,忍無可忍的她做出了一個毅然的決定,要跟丈夫離婚,要尊嚴地活著,不再受這婚姻帶給她的屈辱和折磨。

在她生活的這個西北偏遠的小山村裏,男人是主宰一切的神,女人是被奴役的對象,不僅是他們發泄性欲的工具,而且要承擔繁重的田間生產及家務勞動,得侍奉公婆,伺候丈夫,撫養子女。如果有幸遇著一個好男人,還可以稍稍分擔一點憂愁,得到些許家庭的溫暖,而她——汪豔玲,偏偏命中注定跟了這個像惡魔似的丈夫。他賭博、嫖娼,整天遊手好閑、不務正業,回到家裏對她更是張口便罵,抬手就打。全然不把她當個人看,連女人最不能容忍的事她都忍了,自家的男人在外麵有了別的女人,還理直氣壯地不準她問一聲,膽敢提一句或流露出不滿便會招來辟劈頭蓋臉的毒打,她被打怕了,想到了法律,下定了跟他離婚的決心。

可她前腳進了鄉上的司法所,後腳就跟進來了好多親戚、長輩和村上的好心人。他們七嘴八舌地勸她,有的說:“離婚丟死人了,好女不嫁二夫,再不好也得忍著過。”有的說:“娃子、丫頭都這麼大了,為了娃娃,忍住些跟著過算了。”還有的大媽勸她:“丫頭啊,女人生來就是這個命,跟上了就不能離。”她抬頭看看勸她的鄉鄰,低頭看看哭成一堆的一雙兒女,離婚的心漸漸軟下來,無奈地就又回到了家中。

她的婚沒離成,她丈夫趙長林的腰杆子卻更硬了,變本加厲地折磨她,她也忍氣吞聲,逆來順受地忍著拉扯兩個孩子。

今年上半年,她從地裏幹活回來撞見丈夫赤條條地和一個鄰村的小媳婦睡在自家的炕上,她不顧一切撲上去廝打那個不要臉的女人,結果被丈夫一頓拳打腳踢,頭發也被址掉了一大片。她眼睜睜看著自己的丈夫領著別的女人在自家的炕上睡覺卻無能為力,她絕望了。夜裏,她流著眼淚給兩個才上小學的孩子準備好第二天的早飯,將屋裏用剩的農藥倒在碗裏一口氣喝進去。那夜,她隻感到肚子裏翻江倒海地疼,腦袋像炸了鍋一般,裂開了,裂開了,隨即,便迷迷糊糊失去了知覺。

她以為她已經死了,在端起碗喝農藥的一瞬間,她也不忍心丟下一雙年幼的兒女,也想到了養育自己的白發蒼蒼的父母。當她看到睡在裏屋炕上鼾聲如雷的丈夫時,還是將心一橫,毅然決然地仰頭喝下去。可她竟奇跡般地沒有死,當她睜開眼睛,看到眼前晃動著母親蒼老的身影和床前支起的輸液架,才知道是她的親人及時發現了她,將她送到鄉衛生院搶救,從閻王爺手裏又搶回了她的命。她望著母親號啕大哭,一遍遍地重複為什麼又救活她,不讓她去死。

她沒有死成,日子就還得往下過。七月的一天上午,和她同住一村的她娘家堂弟的娃娃過滿月,她叫上丈夫到堂弟家吃席。她是娘家堂弟的姐姐,自然要裏外幫著招待客人,席也沒有好好吃,就隻是個忙。

她的丈夫在席桌子上喝酒,席早吃完了還賴著不走,嚷嚷著酒沒喝好,還要喝。汪豔玲知道丈夫好酒的毛病,也不敢勸,就由著他在那裏鬧。堂弟和別的親戚也因為今天他是請來的客,不好說什麼,就一邊收拾別的已吃完席的桌子,一邊陪著他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