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求學京城(2)(1 / 3)

假如,我沒有進京就讀文講所,也許我不會離婚。當然,這樣的假設,早已失去了任何意義。我隻是想說,環境,有時可以促成某些改變。這樣講話,我決不是尋找客觀;反而,我有些感激客觀。自由的因子,在合適的季節,開放出生命的亮麗花朵。

但即便在相對開放的北京,我的個性張揚也曾受到過相當程度的壓製。

全國“青創會”期間,我的戀人、相好、所謂第三者孫桂貞,是河北的與會代表。孫桂貞大會發言,大聲呼喊:我的愛人張石山也來到了會上,我們沒有自由。我的切身感受告訴我,封建專製文化在壓迫我們!

為此,作協黨組書記唐達成找我談話。

同樣為此,陝西作家賈平凹大加讚賞道:張石山,孫桂貞,那是兩條漢子!

孫桂貞,亦即詩人伊蕾,我曾經給她寫過專章評論。評論的標題是《她是一個好女人》。我認為,這對於一個女人和女詩人來說,幾乎是至高無上的評價。

她的知心女伴們,曾經逼問過我:張石山,你能為我們的伊蕾小姐赴湯蹈火嗎?

我當即回答:你們以為我現在正在幹什麼?我正在哪兒?我不是正在烈火烤炙中嗎?我不是正在滾湯沸水中嗎?

當時,我已經做好了準備。準備接受任何可能的懲罰,不惜身敗名裂。我要爭得自由。也許,這自由隻不過是從地獄的十七層跳到十八層。

與“當代秦香蓮”相對應,我理所當然地贏得了“當代陳世美”的稱號。

我斷然接受這一稱號。我別無選擇。當代陳世美托庇時代進步,沒有被代表法製和正義的包公鍘去腦袋而已;其餘的,和停妻再娶的戲劇中的陳世美沒有什麼兩樣。

我的前妻,是我的初戀。以我的記憶力,決不會忘記我對她講過的那些信誓旦旦的話語。那些話語,曾經是絕對真誠的;我不欺騙她,正如我不欺騙自己。我不能侮辱我的初戀。

然而,話猶在耳,我背叛了。評價為“忘恩負義”,毫不過分。

至於離婚上法庭,作為原告,我在起訴書上講了對方許多不是。共有十四條之多,條條在理。但那都是為了一個目的,離婚。

假如我選擇不離婚,而是湊合過日子,我照樣可以寫出若幹理由。可以達到二十八條之多。條條在理。

事實是,我離婚了。我自由了。自由萬歲!

離,還是不離?是一個問題。

最終,我離了。如此而已。

當代陳世美沒有如許多人希望的那樣,被鍘去腦袋,依然活在人間。

許多人很失望。

曾經有人說要殺死我,沒有敢付諸行動,害怕犯罪。他們不是包公包文正。

於是,他們派出代表來對我進行勸說。循循善誘的,要我自殺。以便他們解氣,並且不會犯罪。然而,我沒有答應。

一個自由人,自個兒願意活著。哪怕背負了罵名。

——就在我打離婚的過程中,亦即我求學京城的整個過程中,我被北大作家班的同學們選作班長,兼任班上的交誼舞教練。我擔任了《山西文學》的主編,主編刊物期間,實現了我的許諾:刊物一定要拿回全國獎來。同時,我的文學創作猶如井噴,完成了兩個小說係列。一個是《仇猶遺風錄》,農村傳統題材,五十餘萬字數;一個是《古城魔幻》,城市現代題材,二十餘萬字數。

5.副主編,你不當都不成

1984年的年底,中國作協召開第四屆作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