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莊是皇帝的私產,收租供皇室享用,明孝宗弘治二年(1489年),在北京附近的皇莊隻有五座,占地一萬二千八百餘頃,到武宗正德元年(1506年),一月之間增加七座,不久又增加二十四座,占地共三萬七千五百九十五頃。管理皇莊的宦官打著皇家的招牌,恣意盤剝榨取,使佃戶受到沉重剝削,莊外的農民也同受其害。
明朝的親王未封前在北京附近設置王莊,被封後又在封地廣占莊田。憲宗成化時,賜德王壽張地達四千餘頃。孝宗弘治時,賜周王南睢州地五千餘頃,又先後賜給徽、興、岐、衡四王田至七千餘頃。而諸王占田數額遠過於此。神宗時期,寵愛福王,"而福王分封,括河南、山東、湖廣田為王莊,至四萬頃。群臣力爭,乃減其半。"大地主官紳的豪橫和對土地的兼並,以南方的江浙、江西、福建最為突出,湖廣、廣東、河南亦如之。在江浙,豪紳地主的土地"阡陌連亙",或"一家而兼十家之產",農民佃富人田,每畝所得不過二三石,而地租卻至一石二三鬥。在江西,占田者與日俱增。南安、贛州二府富豪大戶,不守本分,吞並小民田地,四散置為莊所。雇工和佃戶少拂其意,即橫加棰楚,或逼賣子女。嘉靖時,嚴嵩父子在家鄉占田,囊括袁州一府四縣土地數額的十分之七,還廣置良田美宅於南京、揚州。徐父子在鬆江占田二十四萬畝,奴役佃戶不下萬人。
明朝初年,政府控製的征收田賦的土地總額為八百五十餘萬頃,英宗天順七年(1463年),隻餘四百二十九萬餘頃,弘治十五年(1502年)實額僅四百二十二萬餘頃,餘皆落入具有免賦免役特權和隱匿土地的官紳地主手中。
官僚地主也是土地兼並的重要角色。他們在朝廷中是一品大員,告老還鄉後,則成為當地一大豪紳。明朝大學士,如正統時期的楊士奇,正德時期的梁儲、焦芳,嘉靖時期的張孚敬、嚴嵩、徐玠。他們在朝廷時候,都是烜赫一時的人物,退下來之後,就成為鄉紳,跟他們的子女在家鄉都是廣占良田,橫霸一方。
成化年間,江西臨江府新滏縣的豪民,看到附近有一個好的莊田,起了謀取的貪心。於是,設計了一個圈套,讓這家借的債務轉嫁到他的名下,"將這年錢債輾轉違利取息"。這戶人家還不起債務,"窘迫至極",隻好把莊田並房屋寫個賣契,"甚至受苦不過",又不忍心寫這賣契,全家竟然逃走了,於是,豪民把這份莊田收歸自己管理。
土地的兼並隨著明王朝的日益衰落而加劇,一直到李自成等發動了農民起義,這種現象始終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這也是為什麼李自成提出"均田免糧"口號後,受到廣大農民擁護的原因。
6.皇帝也是守財奴
薛嫂道:"這位娘子,說起來你老人家也知道,就是南門外販布楊家的正頭娘子。手裏有一分好錢。南京拔步床也有兩張。四季衣服,插不下手去,也有四五隻箱子。金鐲銀釧不消說,手裏現銀子也有上千兩,好三梭布也有三二百筒。"--《金瓶梅》第七回婦人便往房中開箱子,搬出六十錠大元寶,共計三千兩,教西門慶收去尋人情,上下使用。西門慶道:"隻一半足矣,何消用得許多!"婦人道:"多的大官人收了去。奴床後還有四箱櫃蟒衣玉帶,帽頂絛環,都是值錢珍寶之物,亦發大官人替我收去,放在大官人那裏,奴用時來取。"--《金瓶梅》第十四回
西門慶能夠迅速發家,不單單是他有經商頭腦,而是發了幾筆橫財。先有孟玉樓的價值不菲的妝奩,後有李瓶兒"奉送"的嫁妝。一時之間,西門慶的腰包缽滿盆盈。西門慶之所以要娶她倆,也是因為看中了兩個人的錢財。這種斂財之氣,充斥明朝政府後半期,尤其是萬曆年間。
皇帝是天下臣民的主人,他們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可是,在中國曆史上的皇帝隊伍中,卻有形形色色的人,有的愛美女,有的愛書法,有的愛遊山玩水,有的愛錢財。明朝時期的神宗皇帝朱翊鈞,就是萬曆皇帝,他可以說是中國曆史上最愛財的皇帝。按理說,整個天下都是他的,他怎麼這麼見不得"大世麵"。可是,不管別人怎麼說,萬曆皇帝就是想把錢財實實在在地握在手裏。為了斂財,他可是絞盡腦汁,挖空心思,巧立名目。
比如,他找出各種借口命令政府部門向他進貢錢財。他的一個妃子生了一個女兒,戶部和光祿寺就必須向他獻上白銀十萬兩以示祝賀;公主出嫁,則要討取數十萬兩做嫁妝。要是趕上皇子娶妻索要就更多。同時,他還要官員們向他"進奉",並且還以進奉的多少作為官員對自己忠心的標準。如果,官員觸犯了他,那他就更高興了,因為這樣他可以任意"敲竹杠",經常運用的一招就是"罰俸"。當然,那部分錢自然歸了萬曆皇帝。要是罪刑再大一些,那就更好辦了,直接"抄家"。
本來,曆朝曆代對於"抄家"已是屢見不鮮。不過,每個朝代對於"抄家"時所得的財物,奉行的是一切都要"充公"。恰恰是萬曆皇帝不想這樣做,他把"抄家"所得的財物,全部都收在自己腰包裏。比如,他用這種方法首先抄了張居正的家,這個跟他忠心耿耿的首輔,死了之後還受到如此"待遇",如果他地下有知,豈不痛心?抄了張居正的家後,緊接著把內監總管馮保的家也"一勺燴了"。萬曆皇帝從中得到了不少甜頭。甚至,事後他對左右人說,用這種方法撈錢,簡直比直接從國庫往外拿錢還要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