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瓶兒道:"媽媽子,怎的不往那邊去走走,端的在家做些甚麼?"婆子道:"奶奶,你看丟下這兩個業障在屋裏,誰看他?"玉樓便問道:"兩個丫頭是誰家賣的?"婆子道:"一個是北邊人家房裏使女,十三歲,隻要五兩銀子;一個是汪序班家出來的家人媳婦,家人走了,主子把髻打了,領出來賣,要十兩銀子。"--《金瓶梅》第二十四回剛打發去了,正要使小廝叫媒人來尋養娘,忽有薛嫂兒領了個奶子來。原是小人家媳婦兒,年三十歲,新近丟了孩兒,不上一個月。男子漢當軍,過不的,恐出征去無人養贍,隻要六兩銀子賣他。月娘見他生的幹淨,對西門慶說,兌了六兩銀子留下,取名如意兒,教他早晚看奶哥兒。--《金瓶梅》第三十回

曆史是人的曆史,天下是兩個人的天下--男人和女人。封建社會實行了兩千多年,在這兩千多年裏,廣大女性卻並沒有同男性一樣,享有廣泛的權利。自古就為女性世界裏定下了"紅顏禍水"這個名詞。就是孔老夫子也有走眼的時候:惟小人與女子難養也!由此,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可見一斑。《金瓶梅》是一部以女性為主角的小說,當然也少不了關於對女性地位的描述。可是在整個書中,展現給我們的卻是一個買與賣的關係。

上麵是摘自書中的段落,它清楚地告訴人們,人也是可以論價錢的。從他們平靜的對話中,看出人口買賣一事是如何的平常,甚至已經有人以此為一種職業。在買賣之中,女性是占有絕大多數,不管是女孩還是少婦,她們都處於一個底層,甚至可以說是來自沒有任何權利群體的底層。女性一直是作為一個弱勢群體存在著的。在整個封建社會的男權世界中,女人隻是他們的附屬品而已。在男人利益的世界中,國家麵臨危險,可以犧牲女人來換取暫時的和平--和親;家庭生活困窘,可以用女人來"周濟"--賣妻女;錦衣玉食時,要有眾多女人來服侍--納妾。成功時,女人是男人的棋子;失敗時,女人又成了"紅顏禍水"。總之,把好的留給自己,壞的就推給女人。

晚唐詩人羅隱曾經寫過一首詩--《西施》中道:"家國興亡自有時,吳人何苦怨西施。西施若解傾吳國,越國亡來又是誰?"曆來多把亡吳的根由歸之於一個女子西施身上,客觀上為統治者開脫了罪責,這是多麼的荒唐。還是羅隱此詩道破了天機:越國亡來又是誰?遠在周初,武王滅商之後,就明確打出了"女不幹政"的旗幟,他們認為,商滅亡的原因很大一部分被歸責於商紂王的寵愛女色。這以後,女性就被擠出了政治舞台,女子的地位一落千丈。直到唐朝建立以後,世風一變,女性幹政終於重見天日,這才出現了一代女皇武則天。

在宋朝開始興起了程朱理學,但是理學的傳播與影響和其他文化形態一樣,都是在社會生活中逐漸深入、逐漸發生作用的,總的看來,整個宋朝對女子的約束,對女人貞節觀的影響還不算太大,而到了明清兩代,這種約束力才爆發出來,尤其是貞節觀的影響達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這當然是出自統治階級的需要,封建社會越是到末期,越是衰微,統治者就越是要加強對各方麵的控製,加強對廣大勞動人民的壓迫,同時也加強對婦女的壓迫。

明朝是獎勵貞節最厲害的時代,明太祖在建國之初,即洪武元年就下過一個詔令:"民間寡婦,三十以前夫亡守製,五十以後不改節者,旌表門閭,除免本家差役。"這一來,對社會風氣有很大推動,寡婦守節,不僅政治上全族光榮,而且經濟上又有很大得益,於是人們就紛紛效尤。而且,由於明太祖的詔令上有年齡的規定,有些人為了貪圖榮利,竟弄虛作假,虛報寡婦年齡,這類事不在少數,所以明憲宗成化元年奏準:"如有夫亡時,年紀三十以上及寡居未及五十婦人增減年甲舉保者,被人首發或風憲官覆勘得出,就將原保各該官吏裏老人等,通行治罪。"這種弄虛作假之事雖然荒唐,但是也可見當時風氣之一斑。

明代統治階級不僅大力表彰節烈,而且嚴懲那些所謂不節不烈者。天順年間,山西提刑按察司(掌管山西司法與監察的衙門)僉事(正五品)劉翀,娶再婚之婦朱氏為妻,由於違背了女子貞烈的規範,遭人檢舉,一直告到京城。就這麼一件事,明英宗直接幹預,下令將劉翀逮捕來京,下獄審訊。朱氏原係安陸侯吳傑之妾;吳死,改嫁張能為妾;張死,再嫁程鵬為妾。程因犯罪被殺,劉翀慕朱氏姿貌,不拘一格娶以為妻。朱氏是十分不幸的,最後嫁劉翀為妻,算是得到了一個較好的歸宿。可是最後,明英宗指斥二人"忘廉恥,配失節婦"、"有玷風憲",並命令將劉翀削官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