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有的當鋪還用術語,代替數字的隱語。如"道子"是一,"眼鏡"是二,"爐腿"是三,"叉子"是四,"拳頭"是十。當鋪在寫當票時,多用草書、減筆或變化字,跟現在有些醫院裏的醫生開的藥方一樣。

其功能一是寫時迅速,一揮而就;二是行外人難以辨認、摹仿、篡改、偽造;三是防止不法當商來欺騙當戶。

較大的當鋪收金銀首飾、古玩、字畫等昂貴物品,一般當鋪隻收衣物等非貴重物品。但當鋪一般不收來路不明之物,防止惹是生非。當鋪不論收什麼物品,一律寫"破舊"字樣。比如一般衣服,件件都寫"蟲吃鼠咬"字樣。就是當物完整無缺的,也寫"破舊"二字。如一件嶄新皮襖,要寫成"光板無毛";一隻金表,也要寫成為破銅表。其目的是預防萬一存儲期間有所蝕損,可以堵塞當戶爭執。但當鋪對當戶的東西保管得特別經心,為的是到了死當(典當人沒有能力贖當)時,自己多賣錢。

當鋪內手續繁多。當衣物者到了當鋪,先將衣物交給司櫃看貨定價,押金通常要低於衣物的一半。成交後由司賬記上賬,打包之後高聲唱:"收貨入庫。"然後付給收據,稱為"當票",上載明當物、抵押款數和時限。當期一般為六個月至十八個月,月利率高達二分五厘至三分。如到期不贖者,稱為"死當",由當鋪轉手倒賣。

每家當鋪裏都有坐櫃和站櫃兩個人。坐櫃,主要是為了在站櫃與當戶發生爭執時,好打圓場。比如當戶嫌給價太少,拿著當物要走的時候,坐櫃趕忙起來打圓場。如站櫃的說"拳頭、道子",意思是已經給十一塊錢了。坐櫃認為可以再加兩塊時,就用"拳頭、爐腿",暗示給十三塊錢。總之,遇到值錢的東西,他們就盡量不讓當戶走開。

如果當戶堅持要高價,雙方不能達成協議時,他們便用當戶識別不出的手腳,把當戶的衣物等給整理好。其方法是:把衣服上身的一隻袖子反疊,袖口朝下;褲子折三折;如是金貨,就用試金石輕磨一下;如是金表,則將表蓋微啟一點。第二家當鋪一看,心裏就有數了,所給的當價,就會與第一家差不了多少。這樣,當戶最後還是隻得用低價當出。

《大明律·戶律》規定,"無論私債或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不得過三分,年日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四十,以餘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止杖一百。又如借款人違約不還犯罪"。"凡"負欠私債違約不還者,五兩以上,違三月笞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四十。五十兩以上,違三月笞二十,每一月加一等,罪止笞五十,並追本利給主"。還如出借人的違法索債犯罪"。

"若豪勢之人,不告官司,以私債強奪去人孳畜、生產者,杖八十。若估計,過本利者,計多餘之物坐贓論,依多餘之數追還。若準折人妾、子女者,杖一百。強占者,加二等,因而奸占婦女者,絞。"典當鋪是個一本萬利的行業,各大商人,都有開當鋪的意願。明人周暉在《金陵瑣事錄》中稱:"當時南京的當鋪總有五百家,福建鋪本小,取利三分四分。徽州鋪本大,取利一分二分三分,均之有益貧民。"明代休寧人程鎖在江蘇溧水開當鋪,堅持"居息市中","終歲不過十一","使得細民稱便,爭赴長公(程鎖)",他本人也從一個資本不大的典當商,成了"累資萬金"的富翁。

3.人配衣服馬配鞍

良久,隻見李瓶兒梳妝打扮,上穿大紅遍地金對襟羅衫兒,翠蓋拖泥妝花羅裙,迎春抱著銀湯瓶,繡春拿著茶盒,走來上房,與月娘眾人遞茶。

--《金瓶梅》第二十回二人看了一回,西門慶忽見人叢裏謝希大、祝實念,同一個戴方巾的在燈棚下看燈,指與伯爵瞧。因問:"那戴方巾的,你可認得他?"伯爵道:"此人眼熟,不認的他。"--《金瓶梅》第四十二回李瓶兒道:"我的白襖兒寬大,你怎的穿?"叫迎春:"拿鑰匙,大櫥櫃裏拿一匹整白綾來與銀姐。""對你媽說,教裁縫替你裁兩件好襖兒。"因問:"你要花的,要素的?"吳銀兒道:"娘,我要素的罷,圖襯著比甲兒好穿。"--《金瓶梅》第四十五回

俗語講:"人靠衣裳,馬靠鞍。"曾幾何時,服飾隻是作為遮羞之用,可是隨著社會發展,文明意識高度深化,物質生活空前發達,人身上的遮羞布也已經變成一種文明的體現,顯示出一個社會和時代發展的進程。隨著商品經濟的高度發展,明朝中後期的服飾從生產、供銷到消費諸環節都發生了與傳統生活方式迥乎不同的異動傾向,呈現出鮮明的文化特征。

服飾已經超出了它穿著打扮的實用價值,成為一個人社會地位、貴賤尊卑的標誌。早在戰國時代,荀子就提倡"衣服有製,宮室有度"(《荀子·王製》),西漢時賈誼又詳細闡述了"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貴賤"(《新書》卷1)的意義,所以,每個朝代的更迭中都會對本朝服飾做一番修整,成為一項政治工作。所謂"一代之興,必有一代冠服之製"。

洪武元年(1368年)二月,明太祖朱元璋立國伊始,就下了一道"悉命複衣冠如唐製"的詔令,對全國官民百姓衣冠服飾的形製、質地和顏色都做了嚴格規定:士民皆束發頂,官則烏紗帽、圓領袍束帶,黑靴;士庶則服四帶巾、雜色盤領衣,不得用黃、玄;樂工冠青卍字頂巾,係紅綠帛帶;士庶妻首飾許用銀鍍金,耳環用金珠,釧鐲用銀,服淺色,團衫用絲、綾羅、綢絹;其樂妓則戴明角冠,皂褙子,不許與庶民妻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