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曾嚴格規定庶民百姓隻能"服淺色",不得穿閃光錦綺,首飾不得用金玉珠翠。但在明朝後期,大紅禮服"以為常服,甚而用錦緞,又甚而裝珠翠矣……寢淫至於明末,擔石之家非繡衣大紅不服,婢女出使非大紅裏衣不華"。
古代婦女由於社交活動相對較少,拋頭露頭的機會一般不多,封建政府的清規戒律對她們的約束往往不易奏效,這就使得婦女服飾的爭奇鬥妍具有一種天然的優勢,而且往往不顧經濟實力,競尚虛榮。時稱"俗尚日奢,婦女尤甚,家才擔石,已貿綺羅,積未錙銖,先營珠翠","男子僭於外,法可以禁止,婦女僭於內,禁有所不及,故移風易俗,於此尤難。原其始,大約起於縉紳之家,而婢妾效之,寢假而及於親戚,以逮鄰裏"。明代以前,中國傳統的衣服用料是絲綢和葛麻,分別為上流社會和下層平民所使用。宋元以來特別是明初以來推廣的植棉業,在明朝中後期趨於興盛,"遍布於天下,地無南北皆宜之,人無貧富皆賴之"。由於棉布具有產量高、紡織易、成本低、保暖性能好、結實耐穿等優點,而且印染縫製也簡便易行,所以迅速成為最主要的服裝原料。
明代的男裝,大人多穿青布直身的寬大長衣,頭上戴四方平定巾,一般平民穿短衣,裹頭巾。這個時候出現了一種六瓣、八瓣布片縫合的小帽,看起來很像剖成半邊的西瓜。本來是仆役所戴的,但是因為戴起來很方便,所以就普遍流行起來。這就是清代"瓜皮小帽"的前身。
四方平定巾是用布做的像長方體的帽子,又稱方巾、角巾。明朝建國初年,做這種帽子的人,為了歌頌皇帝平定四方的功勳,所以命名為"四方平定巾",是讀書人、官家常戴的帽子。
明代婦女的服裝,主要有衫、襖、霞帔、褙子、比甲及裙子等。衣服的基本樣式,大多仿自唐宋,一般都為右衽,恢複了漢族的習俗。命婦朝見皇後,禮見舅姑、丈夫及祭祀時的禮服,由鳳冠、霞帔、大袖衫及褙子組成。
比甲,即無領無袖的對襟馬甲,本為元製,但北方婦女尤為喜愛,作為日常之服。從史料看,元代婦女穿比甲的不多,到明代中葉,才形成風氣。比甲形似褙子而無袖,比後來的馬甲、坎肩要長。
明代上襦下裙的服裝形式,與唐宋時期的襦裙沒有什麼差別。襦裙在明代婦女服飾中仍占一定比例。上襦為交領、長袖短衣。裙子的顏色,初尚淺淡,雖有紋飾,但並不明顯。至崇禎初年,裙子多為素白,即使刺繡紋樣,也僅在裙幅下邊一二寸部位綴以一條花邊,作為壓腳。裙幅初為六幅,即所謂"裙拖六幅湘江水";後用八幅,腰間有很多細褶,行動輒如水紋。到了明末,裙子的裝飾日益講究,裙幅也增至十幅,腰間的褶襇越來越密,每褶都有一種顏色,微風吹來,色如月華,故稱"月華裙"。腰帶上掛上一根以絲帶編成的"宮絛"。
明朝中後期服飾本是商品經濟的產物,它必然反映新興市民階層獨特的審美情趣,具有明顯的世俗性。這個時期的服飾圖案在色彩上講究鮮豔濃鬱,構圖方式則趨於豪華繁縟,將若幹種不同形狀的圖案拚合在一起,形成了許多寓意豐富的固定模式,直截了當地展示了世人對榮華富貴、功名利祿的向往和追求的心態。
明朝中後期服飾的變遷,大抵說來,質地由低廉樸素轉向高貴華麗,顏色由淺淡單調轉向鮮豔紛繁,式樣由規整刻板轉向新奇複雜,而且變換周期短促,極力追求時髦,日新月異,令人目不暇接,成為中國古代服飾史上最豐富多彩的發展時期。
4.十五元宵鬧花燈
山石穿雙龍戲水,雲霞映獨鶴朝天。金蓮燈、玉樓燈,見一片珠璣;荷花燈、芙蓉燈,散千圍錦繡。繡球燈,皎皎潔潔;雪花燈,拂拂紛紛。秀才燈,揖讓進止,存孔孟之遺風;媳婦燈,容德溫柔,效孟薑之節操。和尚燈,月明與柳翠相連;通判燈,鍾馗共小妹並坐。師婆燈,揮羽扇,假降邪神;劉海燈,背金蟾,戲吞至寶。駱駝燈、青獅燈,馱無價之奇珍,咆咆哮哮;猿猴燈、白象燈,進連城之秘寶,玩玩耍耍。七手八腳螃蟹燈,倒戲清波;巨口大髯鯰魚燈,平吞綠藻。銀蛾鬥彩,雪柳爭輝。雙雙隨繡帶香球,縷縷拂華幡翠幰。魚龍沙戲,七真五老獻丹書;吊掛流蘇,九夷八蠻來進寶。村裏社鼓,隊隊喧闐,百戲貨郎,樁樁鬥巧。轉燈兒一來一往,吊等兒或仰或垂,琉璃瓶映美女奇花,雲母障並瀛洲閬苑。--《金瓶梅》第十五回
這是敘述吳月娘等坐了轎子,來到獅子街燈市李瓶兒新買的房子看花燈。"見那燈市中人煙湊集,十分熱鬧,當街搭數十座燈架,四下圍列些諸門買賣。玩燈男女,花紅柳綠,車馬轟雷,鼇山聳漢。"關於燈市,書中這麼一段極其繁華詳盡的描寫。